证券代码:300069 证券简称:金利华电 公告编号:2016-059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4 日以书面或通讯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发出通知。2016 年 8 月 5 日上午 10:00 在公司五楼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
应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赵坚
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程序、议事内
容等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期限的议
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豁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的通知期限,
并于2016年8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终止重大资产重
组的议案》。
上市公司自筹划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以来,有关各方积极推进项目进程,包括
与交易对方进行谈判、审计评估、方案论证等工作。但由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
案公告后证券市场环境、监管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为了应对上述变
化,交易各方也筹划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继续推进重组事项,但由于以非公开
发行股票方案与原交易方案存在较大差异,各方最终无法就交易方案部分细节达
成一致意见,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友好协商,
各方决定终止本次筹划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即
终止公司收购杭州信立传媒广告有限公司100%股权)。
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终止筹划非公开
发行股票购买资产暨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及复牌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根据公司与各交易对方签署的《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杭州信立传
媒有限公司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本次交易须经公司
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生效,上述任一条件未能得到满
足,协议不生效。因此,截止目前本协议尚未生效。终止本次交易,交易各方均
无需承担法律责任。
同时同意公司与丁烈强、杭州橙思众想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
州信立传视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信传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合伙)签署《业绩承诺补偿协议》之终止协议及《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框架协议》
之终止协议,与丁烈强签署《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与丁烈强之股权收购
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根据公司签署的上述《终止协议》,双方确认,不存在
任何争议或纠纷,各方不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各方不得向对方提起任何形
式的赔偿或补偿请求,各方各自承担筹划本次交易期间所支付之各项费用,任何
一方无需就此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金利华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