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94、900940 证券简称:大名城、大名城 B 编号:2016-059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
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召开
十日前已向各位董事发出书面通知,会议的召集符合《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的召开合法有效。会议应出席董事 9 名,
实际出席董事 9 名。董事长俞培俤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经认真审
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公司 2016 年
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公司信息披露指定
媒体刊登的《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以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审议通过《关于撤销公司
向福建省润中实业有限公司转让上海锦墅贸易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董事会决议的议案》。
2015 年 9 月 29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与福建省润中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润中实业”或“受让方”)
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公司向润中实业转让全资子公司上海锦墅贸
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海锦墅)100%的股权,转让价格参考标
的公司资产评估数据,经双方协商一致作价人民币 107,768,856.74
元,上海锦墅的附属于股权的其他权利随股权的转让而转让。(相关
股权转让事项见公司 2015-094 号公告)
因上海锦墅参股兰州玖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兰州
玖城”),持有其 49%的股权,公司持有兰州玖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51%的股权,2016 年以来,为配合兰州大名城项目的整体规划调整,
公司拟收回兰州玖城所涉及土地项目,鉴于此,公司与受让方润中实
业商议,拟撤销原签署的转让上海锦墅 100%股权的《股权转让协议》,
获得受让方同意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撤销第
六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公司向润中实业转让上海锦
墅 100%股权的决议事项,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签署终止原股权
转让协议相关文件以及股权转让款转回等事宜。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半年度,上述股权转让交易涉
及的标的上海锦墅股权未办理工商变更手续,依然在公司合并报表范
围内,同时原股权转让款 8067.56 万元仍作为预收账款未结转股权转
让收益,因此,本次董事会同意撤销转让上海锦墅 100%股权的董事
会决议事项,对公司当期和未来的经营及财务均无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大名城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