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086 证券简称:东方金钰 公告编号:2016-61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股权司法冻结事项
的问询函的公告
2016年8月5日,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
《关于对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司法冻结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16】0929
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2016年8月5日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
司法划转通知,青岛市公安局请其协助冻结了徐翔的下列财产:瑞丽金泽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瑞丽金泽”)持有的你公司293,154,984股股份。而根据你公司前期
信息披露,瑞丽金泽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赵兴龙家族控制的企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
如下问题。
一、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瑞丽金泽自成立以来的股权变动情况,同时说明瑞丽金泽
有关股东与徐翔之间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瑞丽金泽及其股东与徐翔之间是否存在产
权、协议或其他控制关系及利益安排。
二、请你公司梳理并说明前期公告及定期报告中关于公司主要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等信息披露是否存在未如实披露情形。
你公司和全体董事应当本着对投资者负责的态度,妥善处理上述重大事项,切实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我部将对你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充分性、一致性进行事后监管,
视情况采取纪律处分措施。
请你公司于2016年8月10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并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对所问询事项进行回复并公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
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