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
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
被保荐公司名称: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机构名称: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代表人姓名:白毅敏 联系电话:0755-83516266
保荐代表人姓名:金雷 联系电话:0755-83516266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城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北海
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发股份”或“公司”)2014 年非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
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持续督导工作指引》、《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
储与使用进行现场调查,并出具本专项核查报告。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91 号文核准,2014 年公司通过
非公开发行方式发行 185,185,185 股 A 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为 699,999,999.3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 682,849,435.01 元。
截至 2016 年 0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
币 46,709.62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 238,097,309.23 元。募集资金余额中,2.3 亿
元募集资金进行了现金管理,8,097,309.23 元(包括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
存储于募集资金专户中。募集资金在各募集资金专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序号 开户行 专户账号 资金(元)
1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海市湖南路支行 800079193566668 3,304,913.96
2 中国工商银行北海分行 2107500029300088962 4,792,395.27
合计 8,097,309.23
尚未到期的理财产品如下:
单位:万元
受托方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 委托金额 起息日 到期日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 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
5,000 2016-03-23 2016-08-16
海市湖南路支行 型理财产品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 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
3,000 2016-05-06 2016-08-05
海市湖南路支行 型理财产品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 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
5,000 2016-06-07 2016-12-07
海市湖南路支行 型理财产品
广西北部湾银行北 人民币保本浮动收益
10,000 2016-06-27 2016-12-20
海市湖南路支行 型理财产品
合 计 23,000 - -
截至 2016 年 06 月 30 日,公司累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募集资金人民
币 46,709.62 万元,其中归还关联方借款 30,000 万元,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6,709.62
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 238,097,309.23 元(包括存款利息和理财产品收益)。
本期投入为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1,600 万元。募投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变更原
是否 未达到
是否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募集资金 是否符 因及募
承诺项目 符合 项目进 预计收 产生收 计划进
变更 拟投入金 本报告期 累计实际 合预计 集资金
名称 计划 度 益 益情况 度和收
项目 额 投入金额 投入金额 收益 变更程
进度 益说明
序说明
偿还借款 否 30,000.00 - 30,000.00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补充公司
否 38,284.94 1,600.00 16,709.62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流动资金
合计 - 68,284.94 1,600.00 46,709.62 - - - - - - -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国发股份募集资金的使用
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一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
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的有关规定。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海国发海洋生物产业股份
有限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储与使用专项核查报告》之签字页)
保荐代表人:
白毅敏 金 雷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