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向关联方借款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
相关规定,作为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情
况,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发表如下意见:
关于公司拟向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借款的关联交易事项
在进行事前审核后,公司向关联方借款是为了保证公司经营业务开展,缓解阶段
性资金需求压力,借款用途合理;公司对该关联交易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借
款条件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鉴于此我
们同意本次借款事项。
独立董事:董秀琴、秦桂森、孙庆峰
2016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