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802 证券简称:北京文化 公告编号:2016-116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转让子公司龙泉宾馆 100%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通过
公开挂牌转让等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北京龙泉宾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龙泉宾馆”)100%股权;
2、截止评估基准日 2016 年 4 月 30 日,经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
估有限责任公司评估报告【国融兴华评报字 2016 第 020213 号】,北
京龙泉宾馆有限公司净资产评估价值 58,084.93 万元。北京国融兴华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评估资格,有关评估报
告的具体情况请查看同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评估报告书》和《评估
说明》;
3、本次转让暂无法确定交易对象,暂不构成关联交易,若最终
构成关联交易,公司将按照关联交易披露要求披露;
4、本次交易价格尚无法确定,暂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若最终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公司
将按照重大资产重组披露要求披露;
5、本次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6、本次交易完成后将对公司 2016 年业绩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
响金额以经审计的会计报表披露数为准。本次交易结果存在不确定性,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公司管
理层转让龙泉宾馆 100%股权》。公司拟授予管理层通过包括但不限于
公开挂牌、协议转让等方式转让全资子公司龙泉宾馆 100%股权,股
权转让价格不得低于 35,000 万元。优先以挂牌转让的方式,首次挂
牌价格不低于其评估值。
公司近一期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142,274.57 万元,净资产为
101,085.65 万元,净利润为 2,122.46 万元,根据《公司章程》规定,
本次交易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
事项暂不构成关联交易,暂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转让优先采取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的方式,交易
受让方尚未确定,如挂牌转让没有成交,公司将采取协议转让等方式
进行。公司将根据交易进展情况,及时披露交易对方情况。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龙泉宾馆有限公司
2、住所:北京市门头沟区水闸北路 21 号
3、法定代表人:邓勇
4、注册资本:10,000 万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86 年 3 月 17 日
6、营业期限:1986 年 3 月 17 日至 2031 年 3 月 16 日止
7、经营范围:出租客房;中西餐厅、风味餐厅、重庆火锅餐厅、
酒吧、咖啡厅、美容美发、歌舞厅、健身房、洗浴、按摩(异性按摩
除外)、洗衣房、室内游泳池、棋牌室、茶室、三轮车服务;向接受
本公司服务的客人零售国内版图书;电子游艺;销售食品;销售烟草;
保龄球;网球馆;羽毛球;乒乓球;台球;向接受本公司服务的客人
零售工艺美术品、日用百货;会议服务;计算机技术培训。(企业依
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销售食品、零售烟草以及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
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8、财务情况:龙泉宾馆近三年一期的财务指标和经营业绩如下:
单位:元
财务指标 2013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6 年 4 月 30 日
总资产(元) 287,438,232.81 415,651,665.94 304,724,999.84 243,154,369.97
总负债(元) 117,195,366.74 254,922,922.86 98,433,323.37 34,116,131.75
净资产(元) 170,242,866.07 160,728,743.08 206,291,676.47 209,038,238.22
经营业绩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4 月
营业收入(元) 77,258,500.45 58,741,629.84 54,921,678.07 15,956,992.11
利润总额(元) 109,855.66 -9,573,346.65 31,098,913.96 -10,020,105.84
净利润(元) 94,686.75 -9,576,594.14 26,526,866.87 -10,020,498.83
9、股权结构:公司持有龙泉宾馆 100%股权。
(二)评估情况
北京国融兴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对北京龙泉宾馆有限公司
100%股权所涉及的全部股东权益价值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
评估结论:截止评估基准日2016年4月30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
北京龙泉宾馆有限公司经审计的总资产账面价值24,315.43万元,总
负债账面价值3,411.61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20,903.82万元。经资
产基础法评估,北京龙泉宾馆有限公司总资产评估价值61,496.54万
元,增值37,181.11万元,增值率152.91%;总负债评估价值3,411.61
万元,无增减;净资产评估价值58,084.93万元,增值37,181.11万元,
增值率177.87%(有关评估报告的具体情况请查看同日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评估报告书》和《评估说明》)。
资产评估结果汇总表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 目
A B C=B-A D=C/A×100%
流动资产 9,041.61 9,043.56 1.95 0.02
非流动资产 15,273.82 52,452.98 37,179.16 243.42
其中: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20.00 17.30 -2.70 -13.50
长期股权投资 40.00 36.69 -0.31 -0.78
固定资产 14,076.77 10,620.80 -3,455.97 -24.55
在建工程 105.31 105.31 - -
无形资产 523.94 41,458.59 40,934.65 7,812.85
长期待摊费用 507.80 211.29 -296.51 -58.39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资产总计 24,315.43 61,496.54 37,181.11 152.91
流动负债 3,251.37 3,251.37 - -
非流动负债 160.24 160.24 0.00 0.00
负债总计 3,411.61 3,411.61 0.00 0.00
净 资 产(所有者权益) 20,903.82 58,084.93 37,181.11 177.87
(三)本公司不存在为龙泉宾馆提供担保及委托龙泉宾馆理财的
情况,不存在龙泉宾馆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转让事项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在北京产权交易所
履行挂牌程序,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评估价。最终成交金额、支付方
式和过户时间等协议主要内容暂时无法确定。
六、涉及转让的其他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七、转让龙泉宾馆 100%股权的目的和对公司影响
为了优化资产结构,提高管理效率,节约成本费用,同时考虑到
公司目前正在向影视文化行业转型,公司拟转让龙泉宾馆 100%股权。
本次公司转让龙泉宾馆 100%股权将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更,
转让完成后,龙泉宾馆将不再并入公司合并报表。
八、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将优先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采取公开挂
牌交易的方式转让龙泉宾馆 100%股权,首次挂牌价格不低于其评估
值。如挂牌转让没有成交,公司将采取协议转让等方式进行,股权转
让价格不得低于 35,000 万元。
上述交易过程遵循了公平合理的原则,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交易客观公允,维护了上市
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公司转让全资子公司龙泉宾
馆 100%股权。
九、备查文件
1、董事会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评估报告和评估说明。
北京京西文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