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244 证券简称:滨江集团 公告编号:2016-077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杭州滨保房地产开发
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
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授权事项概述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审议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批准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杭州滨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滨保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1、授权期限: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决议之日至 2017
年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期间。
2、授权额度:不超过 12 亿元。
在具体实施时,公司将按照股权比例与合作方同比例为滨保公司
提供担保。
公司董事、总经理朱慧明先生任滨保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洪力先生担任滨保公司董事,因此滨保公
司系公司关联方。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提请授权事项时,关联董事
朱慧明先生回避表决。本次提请授权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关联股东朱慧明先生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提请授权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
本事项的独立意见。
1
二、滨保公司基本情况
滨保公司系杭政储出[2016]14号地块的开发主体。该公司成立于
2016年7月6日。法定代表人:朱慧明。注册资本及股权结构:注册资
本壹亿元整,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浙江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持有34%的股权,杭州滨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其33%的股权。注册
地址:上城区钱江路639号1148室。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董事、总经理朱慧明先生任滨保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经理,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张洪力先生担任滨保公司董事,因此滨保公
司系公司关联方。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与滨保公司、贷款银行或相关权利人签订担保协
议。在具体实施时,公司将与合作方按照股权比例为滨保公司提供担
保。
四、授权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滨保公司提供担保,
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促进合作项目顺利开展。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根据合作项目日常经营开发所面临的问题,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杭州滨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担保,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运营效率,促进合作项目顺
利开展。董事会在审议本次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
表决。本次提请授权事项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2
后,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我们同意该
议案。
六、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保荐机构对滨江集团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与参股
子公司之间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核查,认为:
1、该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联董
事回避了表决,公司独立董事事前已认可上述授权批准关联交易事项
并发表了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上述授权批
准关联交易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
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2、该事项符合房地产行业惯例及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提高
公司运营效率,促进合作项目顺利开展。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批准公司为
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参股子公司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
的总金额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为参股子公司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
53,274.29 万元。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未发生公司为参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形。
八、其他事项
公司董事会将在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
3
所要求,审批担保事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九、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3、保荐机构的保荐意见。
特此公告。
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六日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