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36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
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下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5 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
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具体事项如下:公司拟终止原
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 11,783.82 万元及其银行存款利息净额 1,597.75
万元合计共 13,381.57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公司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已明确表示同意。根据有关规定,该
事项需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执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595 号文核准,广东
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5,476 万股,
截止至 2012 年 6 月 4 日,本公司通过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票 5,47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 14.4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1,829,600.0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
人民币 65,285,404.52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26,544,195.48
元,其中超募资金金额为 71,594,195.48 元。以上募集资金的到位情
况已由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信会师报字
[2012]第 410247 号《验资报告》。
二、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主要用于以下项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承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募集资金 累计投入 尚未投入使用
调整后投资
项目 承诺投资 募投项目 募集资金投资
总额
总额 金额 金额
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 65,495.00 30,108.52 18,324.70 11,783.82
截至目前,上述尚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为 11,783.82 万元,累
计发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净额为 1,597.75 万元,即公司首发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余额为 13,381.57 万元(含银行存款利息净额),专户存储
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开户行 账号 金额 备注
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流花支行 44042501040009091 6,410.30 募投项目
广发银行广州东风中路支行 121103516010008244 6,971.27 募投项目
合 计 13,381.57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尚未投入使用的募
集资金合计总额 13,381.57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三、终止原募投项目的原因及其影响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时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原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系用于“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近年来,受矿业行业低迷影
响,公司工程板块多数项目进展不顺利,导致效益未达预期。若按照
原计划进行大规模施工设备改造,有可能带来损失。另一方面,目前
公司债务规模较大,每年需承担高额的利息支出。为提高募集资金的
使用效率,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公司拟将上述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
合计 13,381.57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可以减少公司向银行借款,预计每年可以减
少利息支出约 582.10 万元。
四、相关承诺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司之外的对
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
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和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
我们认为公司终止首次公开发行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可使公司有效避免在行业低迷期持续进行大规模施工
设备改造可能带来的损失。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公
司盈利能力,降低公司财务费用。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
我们同意将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终止原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是结合公司经营的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判
断,符合公司现阶段的发展规划,符合公司整体利益的需要,能够有
效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
1.公司本次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工
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资金(含利息净额)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所使用的募集资金到账已超过一年。该事项有利于提
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影响其他募集资金投
资项目的实施。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风险投资、未为控股子公
司之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并承诺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剩余
募集资金(含利息净额)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风
险投资、不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以及《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司董事会会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均发
表了明确同意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所述,本保荐机构对宏大爆破本次拟终止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施工设备技术改造项目”的实施,并将剩余募集
资金(含利息净额)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无异议。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