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大爆破: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6 00:00:00
关注证券之星官方微博:

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3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华都工

程”)日常经营需要,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

为新华都工程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 亿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期限为 2 年。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审议的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按照有关规定,该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9 年 5 月 12 日

3、注册地址:福建省上杭县旧县迳美村紫金山

4、法定代表人:郑明钗

5、注册资本:人民币 8,628 万元

6、主营业务: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

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

包一级;工程设备租赁;矿山开发投资;工程配件采购、供应;爆破

作业(设计施工、安全监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矿山铲装作业、矿山运输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是宏大爆破全资子公司

8、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新华都工程的总资产为 52,134.90

万元,净资产为 19,895.66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68,468.41

万元,净利润为 4,669.88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授权公司

经营班子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为 2 年,担保期内实际

担保总额将不超过 2 亿元,担保有效期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出于对新华都工程日常经营所需资

金支持的需要,且新华都工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

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

其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该次担保事项,并拟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获批的担保总额为 138,650 万元,均为公司对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逾期担保

金额为 0。本次公司为新华都工程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已审

批的担保总额将升至 158,6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7.90%。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在收购生力民爆后,为

其 130,500 万元的银行负债提供全额担保。由于目前尚未完成收购生

力民爆事宜,该担保事项尚未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

查看公告原文

微信
扫描二维码
关注
证券之星微信
相关股票:
好投资评级:
好价格评级:
证券之星估值分析提示广东宏大盈利能力良好,未来营收成长性良好。综合基本面各维度看,股价合理。 更多>>
下载证券之星
郑重声明:以上内容与证券之星立场无关。证券之星发布此内容的目的在于传播更多信息,证券之星对其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保证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数据及图表)全部或者部分内容的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及时性、原创性等。相关内容不对各位读者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如对该内容存在异议,或发现违法及不良信息,请发送邮件至jubao@stockstar.com,我们将安排核实处理。
网站导航 | 公司简介 | 法律声明 | 诚聘英才 | 征稿启事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举报专区
欢迎访问证券之星!请点此与我们联系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19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