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83 证券简称:宏大爆破 公告编号:2016-034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担保情况概述
因全资子公司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新华都工
程”)日常经营需要,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拟
为新华都工程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 2 亿元的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
保,担保期限为 2 年。
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因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审议的担保金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 50%,按照有关规定,该事项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福建省新华都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日期:1999 年 5 月 12 日
3、注册地址:福建省上杭县旧县迳美村紫金山
4、法定代表人:郑明钗
5、注册资本:人民币 8,628 万元
6、主营业务: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
包一级、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
包一级;工程设备租赁;矿山开发投资;工程配件采购、供应;爆破
作业(设计施工、安全监理,《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有效期至 2019
年 4 月 24 日);矿山铲装作业、矿山运输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是宏大爆破全资子公司
8、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新华都工程的总资产为 52,134.90
万元,净资产为 19,895.66 万元;2015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68,468.41
万元,净利润为 4,669.88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拟授权公司
经营班子与银行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期限为 2 年,担保期内实际
担保总额将不超过 2 亿元,担保有效期自签订协议之日起。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担保是出于对新华都工程日常经营所需资
金支持的需要,且新华都工程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经营情况良好,
风险可控,公司对其担保不会损害公司的利益,上述担保事项有利于
其长远发展。董事会同意该次担保事项,并拟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已获批的担保总额为 138,650 万元,均为公司对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0,逾期担保
金额为 0。本次公司为新华都工程提供担保后,公司对子公司的已审
批的担保总额将升至 158,65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7.90%。
公司于 2016 年 1 月 15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担保的议案》,公司拟在收购生力民爆后,为
其 130,500 万元的银行负债提供全额担保。由于目前尚未完成收购生
力民爆事宜,该担保事项尚未生效。
特此公告。
广东宏大爆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