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利云:独立董事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来源:深交所 2016-08-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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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周湘红先生、丁国强先生、杨晓刚先生和傅强先生个

人简历,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

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备履

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

二、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我们同意聘任周湘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丁

国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杨晓刚先生和傅强先生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小盟 刘景省 王玉涛

2016 年 8 月 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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