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冶美利云产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
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和《公司
独立董事制度》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聘任高级管
理人员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经审阅周湘红先生、丁国强先生、杨晓刚先生和傅强先生个
人简历,不存在《公司法》第 147 条规定的情形 ,不存在被中国证
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或者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我们认为,上述人
员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具备履
行高级管理人员职责所必须的业务技能及工作经验。
二、上述人员的提名、聘任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三、我们同意聘任周湘红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丁
国强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杨晓刚先生和傅强先生担任
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张小盟 刘景省 王玉涛
2016 年 8 月 5 日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