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天马A: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6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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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 A 公告编号:2016-042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天马”)

● 担保额度: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

司上海天马向银行申请2.5亿元借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截止目前,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

8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上海天马对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

担保余额为87,000万元人民币。

● 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截止目前,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0。

● 子公司对公司担保情况:截止目前,子公司对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0。

● 提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

为112,000万元人民币,占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4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一、本次担保概述

2016年8月5日,公司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为全资

子公司上海天马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经营

和业务发展的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为上海天马向银行申请2.5亿元借款提供连

带责任担保。

本次担保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年4月7日

3、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汇庆路888、889号

4、注册资本:103,000万元人民币

5、法定代表人:刘静瑜

6、经营范围为:从事液晶显示器及相关材料、设备、产品的设计、制造、

销售,并提供相关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和技术转让,自有设备的融

物租赁,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7、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上海天马100%股权。

8、被担保人的主要经济指标:

上海天马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表所示: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3月31日

项目

(经审计) (未经审计)

总资产(元) 3,837,276,401 4,257,692,081

总负债(元) 2,165,701,873 2,549,920,075

其中:银行贷款(元) 450,000,000 450,000,000

流动负债(元) 1,653,177,494 2,039,692,730

净资产(元) 1,671,574,528 1,707,772,007

2015年12月31日 2016年3月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元) 1,942,996,161 558,298,922

利润总额(元) 179,016,306 39,031,366

净利润(元) 167,154,559 36,197,477

三、拟签署的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担保方: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被担保方: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

担保方式:由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金额:2.5亿元人民币;

担保期限: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二年;

上述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内容以银行最终的批复为准。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1、公司对外担保情况:截止目前,公司实际发生对外担保累计余额为87,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上海天马对上海天马有机发光显示技术有限公司累计担保余

额为87,000万元人民币。

2、公司对子公司担保情况:截止目前,公司对子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0。

3、子公司对公司担保情况:截止目前,子公司对公司担保累计余额为0。

4、提供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担保事项后,公司及子公司担保总额

为112,000万元人民币,占201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8.45%,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

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形。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

1、上海天马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

需要,支持其业务发展。上海天马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

债务能力,担保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内。

2、本次公司为上海天马提供担保不涉及反担保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

1、公司本次为上海天马银行借款提供担保是为了满足其经营发展需要,支

持其业务发展。上海天马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具备持续经营能力和偿还债务能力,

担保风险在公司控制范围内,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2、本次担保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的规定,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3、据此,同意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向银

行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为全资子公司上海天马向银行借款提供担保的独立意

见。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八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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