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
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独立意
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
不存在以前期间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
情况。
二、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任何形式的对外担保事项,也不存在以前期间
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对外担保事项。
三、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事项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其公
平性依据等价有偿、公允市价的原则定价,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不存在任何内部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银邦金属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杨松才、张陆洋、祝祥军
2016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