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变更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本着严格自律、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第二
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关于选举蒙红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案》,进行了认真负责的了解和核查,基予独立判断的立场,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本次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
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经审蒙红云先生的个人履历
等相关资料,未发现法律、法规或规章中的禁止任职情形,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
适应的任职条件。
二、同意公司董事会提名蒙红云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程信和、夏善红、罗绍德
2016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