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21 证券简称:爱司凯 公告编号:2016-016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6年8月4日召开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同意于2016年8月19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
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公
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
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自网络投票时
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形式表决权。
5、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8月19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8月18日—2016年8月19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上
午9:30-11:30和下午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下午15:00至2016
年8月19日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6、出席对象:
(1)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8月12日(星期五),截至2016年8月12日下
午15:00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7、现场会议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76号广东地质山水酒店C座3楼多功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蒙红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改<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改<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
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他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的有效表
决权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以上议案已于2016年8月4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16年8月4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或
文件。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和
持股凭证;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见附
件二)、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符合条件的法人股东的法人代表人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股东证
券账户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盖公章);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代理人应持法人股东证券账户
卡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法人
授权委托书(盖公章)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参会,可以通过信函或传真的方式办理登记手续。股东须仔细填写《股
东参会登记表》(样式见附件三),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证券账户复印件,以便登记确认。
(传真或信函以2016年8月16日16:00 前送达董事会秘书办公室为准,请注明“股东大
会”,以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出席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
(二)现场登记时间:2016年8月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三)现场登记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1401室董事
会秘书办公室
(四)注意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达会场,
谢绝未按会议登记方式预约登记者出席。
2、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晓霞 肖潇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45号东山紫园商务大厦1401室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邮 编:510080
电 话:020-28079595
2、会议费用
现场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或委托代理人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六、备查文件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
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授权委托书》
3、《参会股东登记表》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4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投票代码为“365521”。
2. 投票简称为“爱凯投票”。
3. 投票时间:2016年8月19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
4. 在投票当日,“爱凯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
案总数。
5. 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该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非累计投票制总议案,
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
报。
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如下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以下所有议案 100
议案1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00
《关于选举蒙红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
议案2 案》 2.00
《关于修改<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议案3 议事规则>的议案》 3.00
《关于修改<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
议案4 事规则>的议案》 4.00
《关于修改<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议案5 工作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修改<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
议案6 管理制度>的议案》 6.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如下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如股
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
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
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
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
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8月18日15:00至2016年8月1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应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
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4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
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陆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
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
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
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2016年8月19日召开的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依照以下指
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会议表决未作指示的,受托人可代为行使表决权,
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关于增加注册资本以及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2、《关于选举蒙红云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修改<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
事规则>的议案》
4、《关于修改<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5、《关于修改<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
作制度>的议案》
6、《关于修改<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日期及期限: 年 月 日
备注:
1、上述审议事项,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做出投票指示。
2、委托人未作任何投票指示,则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表决。
3、除非另有明确指示,受托人亦可自行酌情就本次临时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其他事项按照自己的
意愿投票表决或者放弃投票。
4、本授权委托书的剪报、复印件或者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三:
广州市爱司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参会股东登记表
个人股东姓名/法人股东名称
个人股东身份证号/法人股东注册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出席会议人员姓名 是否委托
代理人姓名 代理人身份证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