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603 证券简称:以岭药业 公告编号:2016-064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以岭药业”或“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结合通讯方
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和文件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以电话通知并电子邮件方式发
出。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11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吴
以岭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审
议程序和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的议案》。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需要,为了理顺公司国际化生药业务板块管理体系,提升
管理水平,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决定对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进行调整。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调整下属子公司股权结构的公告》。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建立健全投资者投诉管理机制,切
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司信誉,公司特制定《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
度》。
表决情况: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投资者投诉处理工作制度》详见同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