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疆汇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
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的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作为新疆汇
嘉时代百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嘉时代”或“公司”)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的持续督导保荐机构,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
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就汇嘉时代为全资子公司克拉
玛依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克拉玛依汇嘉”)提供担保事
项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汇嘉时代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
司借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克拉玛依汇嘉拟向工商银行克拉玛依分行申请办理 200 万元贴息贷
款,用于日常运营,贷款期限一年。公司拟为该笔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二、被担保人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名称:克拉玛依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
住所:新疆克拉玛依市准葛尔路 218 号
注册资本:500 万元
法定代表人:咸新轶
经营范围:食用动物肉、国内正版音像及出版物零售;食品、饮料
及烟草制品、日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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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产品、电子产品、农畜产品销售;广告业;房屋、柜台租赁;玉器加
工;物业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二)被担保人股权结构
克拉玛依汇嘉为汇嘉时代全资子公司。
(三)被担保人经营情况
截至 2015 年末,经审计总资产为 12,149.44 万元,净资产为
4,582.90 万元;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34,477.65 万元,净利润 2,171.80
万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末,未经审计总资产为 12,138.34 万元,净资产
为 5,414.06 万元;2016 年 1-6 月实现营业收入 16,649.72 万元,净利
润 831.17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200 万元。
担保期限:一年。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之日,汇嘉时代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担保,汇
嘉时代亦无对下属子公司担保的情况。本次担保实施后,汇嘉时代对外
担保额亦不会超过 2015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汇嘉时代无逾期担保情况。
五、决策程序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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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克拉玛依汇嘉时代百货有限公司担保事
项符合《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
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
为的通知》(证监发【2006】120 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
会关于此项担保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我们认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是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
要,履行了合法程序,体现了诚信、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
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
三、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核查了上述担保事项的公司董事会会议资料、独立董事
意见、克拉玛依汇嘉的财务资料等,对上述担保事项发表意见如下:
本次担保事项已经汇嘉时代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
相关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汇嘉时代《公司章程》
及《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被担保人克拉玛依汇嘉为汇嘉时
代全资子公司,汇嘉时代对其经营和财务能实施有效控制,不会对汇嘉
时代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没有损害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本保荐机构对上述担保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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