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尚生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来源:深交所 2016-08-04 20:2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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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300495 证券简称:美尚生态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序号 交易对方 住所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广益路 705 号嘉兴世

1 华夏幸福(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界贸易中心 1 号楼 2202 室-12

2 常州京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常州市天宁区恒生科技园二区 21 幢 2 号

3 重庆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 200 号 15-1

4 扬州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扬州市文昌西路 56 号公园国际大厦 412 室

详见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5 石成华等 29 名自然人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详

细情况”

序号 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 住所

1 王迎燕 江苏省无锡市崇安区汤巷 31 号****

2 其他募集配套资金认购方待定 待定

独立财务顾问

签署日期:二〇一六年八月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声 明

本报告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次重组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美

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

易报告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报告书全文同时刊载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备查文件的查阅方式详见本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摘要“第

四章 备查文件”。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对报告书及其摘要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均已承诺,保证其为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重大资

产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尚需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核准。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相关事项所做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

值或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

因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若对本摘要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

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1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目 录

声 明............................................................................................................................. 1

释 义............................................................................................................................. 4

一、通用词汇释义................................................................................................. 4

二、专用术语释义................................................................................................. 6

第一章 重大事项提示 ................................................................................................ 7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7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及借壳等的认定............................................. 8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和作价情况....................................................................... 10

四、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10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13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16

七、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19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20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25

十、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28

十一、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28

第二章 重大风险提示 ................................................................................................ 29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29

二、交易标的的经营风险................................................................................... 32

三、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35

四、其他风险....................................................................................................... 36

第三章 本次交易概述 ................................................................................................ 37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37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38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39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40

2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五、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及借壳等的认定........................................... 47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48

第四章 备查文件 ........................................................................................................ 51

一、备查文件....................................................................................................... 51

二、备查地点....................................................................................................... 52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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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 义

在本报告书摘要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一、通用词汇释义

美尚生态、上市公司、

指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本公司

美尚有限 指 无锡美尚景观园林工程有限公司,系美尚生态前身

金点园林、标的公司 指 重庆金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重庆金点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曾用名重庆金点建筑装饰设计有

金点有限 指

限公司、重庆金点环境艺术有限公司,系金点园林前身

高地景观 指 重庆高地景观设计有限公司,系金点园林全资子公司

乔田花木 指 重庆金点乔田花木有限公司,系金点园林全资子公司

华夏幸福(嘉兴) 指 华夏幸福(嘉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系金点园林股东

常州京淞 指 常州京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金点园林股东

重庆英飞尼迪 指 重庆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金点园林股东

扬州英飞尼迪 指 扬州英飞尼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系金点园林股东

重庆必扬 指 重庆必扬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大信会计师 指 指大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锦诚投资 指 江苏锦诚投资有限公司,系美尚生态股东

标的资产、交易标的、

指 金点园林 100%股份

交易资产

持有金点园林 100%股份的全体股东华夏幸福(嘉兴)、常州

京淞、重庆英飞尼迪、扬州英飞尼迪、石成华、龙俊、余洋、

交易对方、金点园林全

刘福、肖青、李涛、刘红、张仁平、谭本林、刘秋生、田园、

体股东、华夏幸福(嘉 指

张渝、龙杰、胡文新、叶眉、梁爽、余海靖、彭云虎、罗宇、

兴)等 33 方

朱红云、江仁利、舒春梅、蔺桂华、黄守勇、陈立、姜均、靳

小勇、梁德林、唐华德

石成华、龙俊、余洋、刘福、肖青、李涛、刘红、张仁平、谭

金点园林全体自然人

本林、刘秋生、田园、张渝、龙杰、胡文新、叶眉、梁爽、余

股东、石成华等 29 名 指

海靖、彭云虎、罗宇、朱红云、江仁利、舒春梅、蔺桂华、黄

自然人

守勇、陈立、姜均、靳小勇、梁德林、唐华德

刘福、肖青、李涛、刘红、张仁平、谭本林、刘秋生、田园、

张渝、龙杰、胡文新、叶眉、梁爽、余海靖、彭云虎、罗宇、

刘福等 26 名自然人 指

朱红云、江仁利、舒春梅、蔺桂华、黄守勇、陈立、姜均、靳

小勇、梁德林、唐华德

石成华、龙俊、余洋、华夏幸福(嘉兴)、常州京淞、重庆英

补偿义务人 指

飞尼迪、扬州英飞尼迪

本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金点

园林 100%股份,同时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 指

王迎燕在内的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 本公司拟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金点

现金购买资产、本次重 园林 100%股份

4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本公司拟向包括公司控股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在内的不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指 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总额不

金、配套融资

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报告书、重组报告书 指

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

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本次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日,即 2016 年 5 月 27 日;本次

定价基准日 指

交易涉及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为配套融资的

发行期首日

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与重庆金点园林股份有限公司

金购买资产协议》 全体股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与石成华等 7 名股东之盈利预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测补偿协议》

因本次交易,聘请东洲评估对截至评估基准日的标的资产进行

《评估报告》 指

评估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2014 年修订)》

《创业板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 年修订)》

《创业板规范运作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

引》 订)》

《创业板发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实施细则》 指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

26 号》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四十四条

《适用意见》 指

的适用意见》

《问题与解答修订汇

指 《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

编》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第 2 号》 用的监管要求》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 4 号——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的

管指引第 4 号》 未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行政许可有关问题的审核指引》

报告期 指 2014 年、2015 年、2016 年 1-3 月

报告期末 指 2016 年 3 月 31 日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登记结算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

指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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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诚同达 指 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

信永中和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东洲评估 指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二、专用术语释义

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全部绿化植物水平投影面积之和与建设用

绿化覆盖率 指

地面积的百分比

绿地率 指 用地范围内各类绿地面积的总和与用地总面积的百分比

招标人将采购的有关要求送交选定的一家或多家企业,要求在

约定的时间提出报价,然后经过分析比较,选择意向企业就工

议标 指

期、价格、质量、付款条件等细节进行单独协商,从而达成协

议,签订合同

城市化率、城镇化率 指 城市化率是指市镇人口占总人口(包括农业与非农业)的比率

采用艺术设计和园林建造技术(适度参照生态学原理),通过

因地制宜的利用和改造原有地形和地貌、依山就势,因地制宜,

山水园林 指

以“山水”为造景核心元素、整治水系、种植树木花草、修建

布置园路等途径,人工营造出的具有立体感的景观园林。

注:本报告书摘要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 2 位小数,若出现总数的尾

数与各分项数值总和的尾数不相等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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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重大事项提示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标的为金点园林 100%股份。交易包括两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公司拟向华夏幸福(嘉兴)等 33 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

金点园林 100%股份。

东洲评估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金点园林 100%股份进行了

评估,评估值为 150,100 万元。根据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本次交易

100%股份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150,000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中的 70,800 万元以

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余 79,200 万元由本公司以现金支付。

各交易对方选择对价方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股

序 持有标的公 股份对价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 现金对价

号 司股份比例 金额 发股数量

1 华夏幸福(嘉兴) 30.00% 45,004.09 9,004.09 2,784,196 36,000.00

2 常州京淞 30.00% 45,004.09 9,004.09 2,784,196 36,000.00

3 龙 俊 14.52% 21,784.41 21,784.41 6,736,056 -

4 石成华 13.19% 19,777.95 19,777.95 6,115,630 -

5 重庆英飞尼迪 4.50% 6,750.00 1,950.00 602,968 4,800.00

6 余 洋 4.21% 6,313.45 6,313.45 1,952,211 -

7 扬州英飞尼迪 2.25% 3,375.00 975.00 301,484 2,400.00

8 刘 福 0.57% 858.20 858.20 265,366 -

9 肖 青 0.08% 114.43 114.43 35,382 -

10 李 涛 0.08% 114.43 114.43 35,382 -

11 刘 红 0.05% 68.65 68.65 21,228 -

12 谭本林 0.04% 57.21 57.21 17,691 -

13 刘秋生 0.04% 57.21 57.21 17,691 -

14 张仁平 0.04% 57.21 57.21 17,691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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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田 园 0.03% 45.77 45.77 14,152 -

16 梁 爽 0.03% 45.77 45.77 14,152 -

17 胡文新 0.03% 45.77 45.77 14,152 -

18 叶 眉 0.03% 45.77 45.77 14,152 -

19 张 渝 0.03% 45.77 45.77 14,152 -

20 龙 杰 0.03% 45.77 45.77 14,152 -

21 余海靖 0.03% 45.77 45.77 14,152 -

22 江仁利 0.02% 34.33 34.33 10,614 -

23 蔺桂华 0.02% 34.33 34.33 10,614 -

24 罗 宇 0.02% 34.33 34.33 10,614 -

25 朱红云 0.02% 34.33 34.33 10,614 -

26 彭云虎 0.02% 34.33 34.33 10,614 -

27 黄守勇 0.02% 34.33 34.33 10,614 -

28 舒春梅 0.02% 34.33 34.33 10,614 -

29 姜 均 0.02% 22.88 22.88 7,076 -

30 陈 立 0.02% 22.88 22.88 7,076 -

31 梁德林 0.02% 22.88 22.88 7,076 -

32 靳小勇 0.02% 22.88 22.88 7,076 -

33 唐华德 0.01% 11.44 11.44 3,538 -

合计 100.00% 150,000.00 70,800.00 21,892,376 79,200.00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拟以询价的方式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在内的不超过 5 名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0,800 万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

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配套募集资金相对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资金支付。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

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本

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二、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及借壳等的认定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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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承诺认购方王迎燕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女士与

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美尚生态拟购买金点园林 100%股份。

根据美尚生态、金点园林经审计的 2015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价格情

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点园林 美尚生态 比例

资产总额与交易额孰高 150,000.00 173,798.40 86.31%

营业收入 87,339.14 58,034.66 150.49%

资产净额与交易额孰高 150,000.00 102,558.96 146.26%

注:(1)美尚生态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取自其经审计的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2)金点园林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自本次交

易价格 150,000 万元,金点园林的营业收入取自其经审计的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比重超过 50%,成交金

额占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重均超过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所产生的合计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 50%,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

为。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

委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三)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

构成借壳上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迎燕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公司 96,900,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7.55%;王迎燕和徐晶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

有公司 105,225,2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1.6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影响,王迎燕和徐晶夫妇合计持有的

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6.63%,仍为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

成借壳上市。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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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标的资产的评估和作价情况

东洲评估分别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选取收益法

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 0439231 号),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金点园林 100%股份的

评估值为 150,100 万元,较金点园林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评估增值 81,086.89 万

元,增值率为 117.49%。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

易标的金点园林 100%股份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150,000 万元。

四、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如

下: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32.34 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除权除息后的 90%。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合计为 150,000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中的 70,800

万元以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据此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21,892,376 股(如计算后出现尾数的,则去掉尾数直接取整

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

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

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限售安排

石成华、龙俊、余洋承诺其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股份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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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至下列日期止:(1)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的届满之日,

或(2)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石成华、龙俊、余洋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

全部股份经上市公司回购或划转完毕之日,二者之间的孰晚日期为准,股份锁定

期间不得以转让、质押或其他形式进行处分。

华夏幸福(嘉兴)、常州京淞、重庆英飞尼迪、扬州英飞尼迪承诺其通过本次

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期满之后解锁 3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月期满之后解锁 30%,在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期满或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华夏幸福(嘉兴)、

常州京淞、重庆英飞尼迪、扬州英飞尼迪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经上市公司回

购或划转完毕之日解锁 40%(二者之间的孰晚日期为准),股份锁定期间不得以

转让、质押或其他形式进行处分。

刘福等 26 名自然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之后解锁 30%,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 24 月期满之后解锁 30%,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期满之后解锁 40%,

股份锁定期间不得以转让、质押或其他形式进行处分。

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也应

计入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并遵守前述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

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交易对方一致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

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对于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

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1)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2)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

者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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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发行价格将按照《创业板发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上市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0,800 万元。本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承诺

其认购金额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20%,王迎燕女士不参与本次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股份的询价过程,并接受询价结果参与认购。并且,王迎燕女士承诺

参与认购资金全部来源于其可自由支配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

规,不存在通过结构化产品融资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前述资金

无任何直接或间接来自于美尚生态及其下属公司。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限售安排

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的相应规定,配套融资投资者锁定期安排如下:

(1)最终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发行股

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最终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

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

分之九十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也应计

入本次认购数量并遵守上述规定。

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交易对象认购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上述股份锁

定承诺根据监管机构意见进行调整。

王迎燕、徐晶就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锁定事宜出具补充承

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一、王迎燕、徐晶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美尚生态股份的锁定期如下:(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即 2015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或(2)自王迎燕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以二者之间的孰晚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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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二、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美尚生态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

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三、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最新

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五、业绩承诺与补偿安排

(一)业绩承诺

补偿义务人石成华、龙俊、余洋、华夏幸福(嘉兴)、常州京淞、重庆英飞尼

迪、扬州英飞尼迪共同承诺:金点园林在业绩承诺期内(2016 年度、2017 年度及

2018 年度)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不低于 52,760 万元(含本数)。

本次重组在中国证监会审核期间,若出现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或中国证监会

的部门规章强制规定要求增加利润承诺期限及相应金额的情形,各方经友好协商,

应及时调整利润承诺事项。

(二)业绩承诺补偿方式

1、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差额的确定

(1)各方一致确认,在业绩承诺期满后四个月内,经上市公司聘请的具有证

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金点园林实际实现的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

《专项审核报告》。

(2)金点园林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方法需经上市公司认可,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方法需要符合同行业上市公司相关准则。

2、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差额补偿的实施

(1)如金点园林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补偿

义务人应于《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60 日内,就实际净利润未达到承诺净利润的

部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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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2)应补偿的股份数量计算公式如下:

应补偿股份数=(承诺净利润数—实际净利润数)÷承诺净利润数×本次重

组发行的股份数量

应补偿股份数少于或等于 0 时,按 0 取值。

(3)补偿义务人中,石成华、龙俊、余洋为第一补偿义务人,华夏幸福(嘉

兴)、常州京淞、重庆英飞尼迪、扬州英飞尼迪为第二补偿义务人。第一补偿义务

人以其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不足以补偿时,第二补偿义务人以其通

过本次收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为限承担补充补偿义务。相同顺位的补偿义务人,

按其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的比例承担对上市公司的补偿义务。

(4)应补偿股份数量的调整机制如下:

① 如上市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实施转增或送股的,则补偿股份数进行相应

调整:

调整后应补偿股份数=应补偿股份数×(1+转增或送股的比例)

② 如上市公司在本次收购完成后实施现金分红,则现金分红的部分应作相应

返还:

返还金额=截至补偿前每股已获得的完税后的现金股利×调整后的应补偿股

份数

补偿义务人在将应补偿股份划转至上市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账户的同日,

应将该等补偿股份对应的分红收益支付至上市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5)上市公司应在《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 15 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按

前述计算公式确定应补偿股份数并通知补偿义务人需补偿的股份数量,并以 1 元

的总价回购相关股份。补偿义务人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做出通过向补偿义务人

定向回购该等应补偿股份议案的决议日后 5 个工作日内将其需要补偿的股份划转

至上市公司账户,发行人应将取得的补偿股份予以注销。

(6)如果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未通过上述定向回购补偿股份的议案,上市公司

应在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后 10 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补偿义务人,补偿义务人应在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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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到上述书面通知后 2 个月内将等同于上述应回购数量的股份无偿划转给上市公司

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确认的股份登记日在册的上市公司指定的除补偿义务人之外

的其他股东,其他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赠送股份实施公告中确认的股份登

记日上市公司扣除补偿义务人持有的股份数后的总股本的比例获赠股份。

(7)上市公司就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份回购注销事宜时,补偿义务人持有的

上市公司股票不享有表决权。

(8)业绩承诺期末应补偿股份数以补偿义务人中的各方按照本次重组获得的

上市公司的股份数为上限。

如果补偿义务人未遵守《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约定的锁定期

安排,或者由于其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质押、被冻结、强制执行或因其他原因被

限制转让或不能转让,或者因转让上市公司股份从而导致其所持有的股份不足以

完全履行协议约定的补偿义务时,不足部分由补偿义务人以现金补足差额部分的

股份数。

补足差额股份数的现金金额=(应补偿的股份数-已补偿的股份数)×本次

重组发行价格

计算公式中的发行价格、应补偿的股份数、已补偿的股份数应考虑上市公司

分红、配股等因素影响并进行相应调整。

补偿义务人应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做出补偿决议之日起 10 个工作日内,以现

金方式向上市公司指定账户进行补足。

(9)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对上述业绩补偿方式有不同意见,各方

同意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进行调整。

(三)业绩奖励

1、业绩奖励安排

业绩承诺期满,如金点园林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实际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

时,则超额部分的 50%(不得超过本次收购标的资产作价的 20%)将奖励给金点

园林届时在职的管理层以作为对其的激励,具体奖励方案由标的公司董事会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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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实施业绩奖励的前置条件

(1)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累计回收应收账款金额(指承诺期新增收入对

应的应收账款)不低于业绩承诺期累计确认营业收入(扣除 BT、PPP 等融资代建

类项目的确认收入)的 50%;且

(2)业绩承诺期内,标的公司累计办理工程结算金额(不含 2015 年末存货

中未结算工程施工余额)不低于业绩承诺期累计确认工程施工收入的 75%。

3、本次交易业绩奖励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

为鼓励金点园林核心团队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承诺利润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

业务,经过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谈判,在本次交易中设置了业绩奖励安排,

即业绩承诺期满,如金点园林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实际净利润超过承诺净利润时,

则超额部分的 50%(不得超过本次收购标的资产作价的 20%)将奖励给金点园林

届时在职的管理层以作为对其的激励,具体奖励方案由金点园林董事会确定。同

时,在上述业绩奖励考核机制基础上,本次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也将逐步优化

金点园林员工的薪酬待遇,以保持金点园林员工的稳定性。

业绩奖励是以业绩承诺方实现超额业绩为前提,同时充分考虑了上市公司和

中小股东的利益,能有效激励金点园林管理团队和业务团队的积极性,有效保持

金点园林管理团队和业务团队的稳定,有利于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本次业绩奖

励方案基于公平交易和市场化并购的原则,具有合理性。

本次业绩奖励的设计满足中国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

答》(2016 年 1 月 15 日)中“业绩奖励安排应基于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大于预测

数的超额部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其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

价的 20%”的要求。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前,美尚生态主营业务为生态景观建设,目前主要从事生态景观工

程施工,包括生态修复与重构和园林景观两大类别。本次交易完成后,美尚生态

将进一步完善在全产业链的业务布局,与金点园林在业务拓展、管理、采购、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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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术等方面产生协同效应,形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局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

市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及持续经营能力。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上市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 203,771,000 股,按照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本次

将发行 21,892,376 股用于支付购买金点园林 100%股份的部分对价。由于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因此无法计算具体发行数量以及发行后对

于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以下仅计算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

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王迎燕 96,900,840 47.55% 96,900,840 42.94%

徐 晶 8,324,370 4.09% 8,324,370 3.69%

上市公司现有其他股东 98,545,790 48.36% 98,545,790 43.67%

小 计 203,771,000 100.00% 203,771,000 90.30%

常州京淞 - - 2,784,196 1.23%

华夏幸福(嘉兴) - - 2,784,196 1.23%

重庆英飞尼迪 - - 602,968 0.27%

扬州英飞尼迪 - - 301,484 0.13%

龙 俊 - - 6,736,056 2.99%

石成华 - - 6,115,630 2.71%

余 洋 - - 1,952,211 0.87%

龙 杰 - - 14,152 0.01%

其他 25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 - - 601,483 0.27%

小 计 - - 21,892,376 9.70%

合 计 203,771,000 100.00% 225,663,376 100.00%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点园林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会得到一定程

度的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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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

报告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

计、负债合计及股东权益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金额 变动比率

资产总计 173,798.40 405,822.42 232,024.02 133.50%

负债总计 71,186.93 211,436.23 140,249.30 197.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558.96 194,333.68 91,774.72 89.48%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美尚生态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规模将从 173,798.40 万元上升到 405,822.42 万元,增长 133.50%。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由 本 次 交 易 前 的 102,558.96 万 元 上 升 至

194,333.68 万元,增幅为 89.48%。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

报告的合并利润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2015 年度盈利能力对比如下所

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金额 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 58,034.66 145,373.80 87,339.14 150.49%

利润总额 12,994.59 26,098.07 13,103.48 100.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40.28 22,172.08 11,131.80 100.83%

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实现了较大增长。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收益能力整体上得到提升。

根据本次交易评估报告,金点园林 2016-2018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预测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97,691.09 107,458.94 118,203.57

净利润 15,908.81 17,424.61 19,424.79

近年来虽然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逐渐减缓,但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住

宅开发投资额仍维持在高位。此外,在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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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决策的指引下,各地政政府对于城市绿化建设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对城市绿化配

套建设的需求和对绿化建设的投资都不断地加大,使得市政园林市场得到了持续

的发展。园林绿化行业仍具有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凭借在园林绿化工程行业的

多年积累,金点园林在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与大型地产公司形

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推动金点园林工程业务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因此,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园林绿化行业政策不发生重大变更的条件下,公司预计金点

园林盈利能力将持续增强。

七、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上市公司的决策过程

2016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

次交易的相关议案。2016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6 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

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

(二)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2016 年 5 月 27 日,华夏幸福(嘉兴)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金点园

林 30%股份转让给美尚生态,以及同意与美尚生态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6 年 5 月 27 日,常州京淞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金点园林 30%股

份转让给美尚生态,以及同意与美尚生态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6 年 5 月 27 日,重庆英飞尼迪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将其持有的金点园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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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4.50%转让给美尚生态,以及同意与美尚生态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6 年 5 月 27 日,扬州英飞尼迪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将其持有的金点

园林 2.25%转让给美尚生态,以及同意与美尚生态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三)金点园林的决策过程

2016 年 5 月 27 日,金点园林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其持有的

100%股份转让给美尚生态。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获得的批准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

易取得全部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核准,以及最

终获得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本次交易相关方作出的重要承诺

序号 承诺主体 承诺主要内容

上市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申请文件和信息披露的承诺

1、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次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信息披露和申请文件真

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因涉嫌所

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

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美尚生态拥有权益的股份。

2、如本次交易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涉嫌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1 上市公司全体

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

董事、监事、高

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以前,不转让在美尚生态拥有权益的股

级管理人员

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

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上市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代其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申请锁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

请的,授权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定;董事会未向证券交

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授权

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

现存在违法违规情节,本人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

赔偿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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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关于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承诺函

本次募集资金将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本次募集

资金使用不会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

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将不得直接或者间接

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

实施后,将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影

2 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公司已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

上市公司 募集资金将存放于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公司将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

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2014 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公司章程、《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关于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的承诺函

1、本人/本企业已向上市公司及为本次交易提供审计、评估、

法律及财务顾问专业服务的中介机构提供了有关本次交易的相

关信息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

证言等),本人/本企业保证:所提供的文件资料的副本或复印

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且该等文件资料的签字与印章都是真实

的;保证所提供信息和文件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2、在参与本次交易期间,本人/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规章、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及时向上市公司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信息,并保证该等信息的

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保证该等信息不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 3、如本人/本企业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交易对方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的,在形成调查结论之前,本人/本企业不转让在美

尚生态拥有权益的股份,并于收到立案稽查通知的两个交易日

内将暂停转让的书面申请和股票账户提交美尚生态董事会,由

美尚生态董事会代本人/本企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

公司申请锁定;如本人/本企业未在两个交易日内提交锁定申请

的,则授权美尚生态董事会核实后直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

记结算公司报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并申请锁

定;如美尚生态董事会未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报

送本人/本企业的身份信息和账户信息的,则授权深圳证券交易

所和登记结算公司直接锁定相关股份。如调查结论发现存在违

法违规情节,本人/本企业承诺锁定股份自愿用于相关投资者赔

偿安排。

本人/本企业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与保证,给上市公司或者投

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承诺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股份锁定期为自

4 股份上市之日起至下列日期止:(1)标的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石成华、龙俊、

个月的届满之日,或(2)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石成

余洋

华、龙俊、余洋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全部股份经上市公司回购

或划转完毕之日,二者之间的孰晚日期为准,股份锁定期间不

21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得以转让、质押或其他形式进行处分。

华夏幸福(嘉 承诺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

兴)、常州京淞、 起 12 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之后解锁

重庆英飞尼迪、 3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月期满之后解锁 30%,在自股份上

扬州英飞尼迪 市之日起 36 个月期满或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承诺人

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经上市公司回购或划转完毕之日解锁

40%(二者之间的孰晚日期为准),股份锁定期间不得以转让、

质押或其他形式进行处分。

刘福等 26 名自 承诺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

然人 起 12 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之后解锁

3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月期满之后解锁 30%,在自股份上

市之日起 36 个月期满之后解锁 40%,股份锁定期间不得以转

让、质押或其他形式进行处分。

配套融资投资者锁定期安排如下:

(1)最终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

上市交易;

(2)最终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

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

募集配套资金

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的,发行股份募集配

认购方

套资金之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上市交

易。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

股份,也应计入本次认购数量并遵守上述规定。

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交易对象认购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

的,上述股份锁定承诺根据监管机构意见进行调整。

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美尚生态股份的锁定期如下:(1)自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即 2015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或(2)自王迎燕通过本次交易

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以二者之间的孰

上市公司实际

晚日期为准。

控制人王迎燕

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美尚生态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

和徐晶夫妇

股本等原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

机构最新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

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关于注入资产权属的承诺函

1、承诺人已经依法向金点园林缴纳注册资本,享有作为金点园

林股东的一切股东权益,有权依法处分承诺人持有的金点园林

股权。

2、在承诺人将所持金点园林的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

承诺人所持有金点园林的股权不存在质押或者其他第三方权

5 益。

交易对方 3、在承诺人将所持金点园林的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

承诺人所持有金点园林的股份不存在权属纠纷或者被司法冻结

的情形。

4、在承诺人将所持金点园林的股份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前,

承诺人所持有金点园林的股份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其他

类似安排持有金点园林股份的情形。

5、截至本承诺出具之日,承诺人签署的合同或协议不存在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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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阻碍承诺人转让所持金点园林股份的限制性条款。

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1、本人及本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没有从事与美尚

生态或金点园林主营业务相同或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

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

任何与美尚生态或金点园林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

的业务;

2、为避免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

的潜在同业竞争,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

(包括但不限于在中国境内或境外自行或与他人合资、合作、

联营、投资、兼并、受托经营等方式)直接或间接地从事、参

与或协助他人从事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届时正在从事

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相同或相似的业务或其他经营

活动,也不得直接或间接投资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届

时正在从事的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经济实体;

3、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来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

6 上市公司实际 商业机会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主营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有竞

控制人王迎燕 争,则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立即通知上市公司,在征

和徐晶夫妇 得第三方允诺后,尽力将该商业机会给予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

司;

4、如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未来拟从事的业务与本人及本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的业务构成直接或间接的竞争关系,本人届时将

以适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转让相关企业股权或终止上述业务

运营)解决;

5、本人保证绝不利用对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了解和知悉的

信息协助第三方从事、参与或投资与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相

竞争的业务或项目;

6、本人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本人违反本承诺而

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7、本人将督促与本人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和企业同受本承诺

函约束。

本承诺函在本人作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

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

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1、本次交易完成后,在进行确有必要且无法规避的关联交易时,

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按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关联交易的

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并保证以市场公允价格与上市公司

及下属子公司进行交易,不利用该等交易从事任何损害上市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利益的行为。承诺人保证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

王迎燕、徐晶夫 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7 妇,石成华及其 2、承诺人承诺不利用上市公司股东地位,谋求上市公司及下属

一致行动人龙 子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承诺人及承诺人投资的其他企业

俊、余洋、龙杰 优于市场第三方的权利,或谋求与上市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达成

交易的优先权利,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利益。

3、承诺人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

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提供任何

形式的担保。

4、承诺人保证将赔偿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因承诺人违反本承

诺而遭受或产生的任何损失或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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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关于保障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函

1、人员独立

(1)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

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专职工作,

不在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包括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控制

的企业,下同)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且不在

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中领薪。

(2)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或领取报酬。

(3)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拥有完整独立的劳动、人事及薪

酬管理体系,该等体系和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完全独立。

2、资产独立

(1)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资产,本次交

易后上市公司的资产全部处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控制之

下,并为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独立拥有和运营。保证承诺人控

制的其他企业不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占用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

的资金、资产。

(2)保证不要求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为承诺人或承诺人控制的

其他企业违法违规提供担保。

3、财务独立

(1)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部门和独立的财

务核算体系。

(2)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具有规范、独立的财务会计制度

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

8 王迎燕和徐晶 (3)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控

夫妇 制的其他企业共用一个银行账户。

(4)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能够作出独立的财务决策,承诺

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不通过违法违规的方式干预本次交易后上市

公司的资金使用调度。

(5)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4、机构独立

(1)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建立健全股份公司法人治理结

构,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

(2)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独立董事、

监事会、总经理等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行使职权。

(3)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组织机构,与

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发生机构混同的情形。

5、业务独立

(1)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

人员、资质和能力,具有面向市场独立自主持续经营的能力。

(2)保证除通过合法程序行使股东权利之外,不对本次交易后

上市公司的业务活动进行干预。

(3)保证尽量减少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本次交易后上市公

司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关联交易则按照“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依法进行。

保证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在其他方面与承诺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保持独立。

如违反上述承诺,并因此给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造成经济损失,

承诺人将向本次交易后上市公司进行赔偿。

9 关于认购配套募集资金发行股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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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承诺人本次用于认购美尚生态向承诺人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现金

部分全部来源于承诺人合法、可自由支配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

王迎燕 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通过结构化产品融资的情形,

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前述资金无任何直接或间接来自

于美尚生态及其下属公司。

九、本次交易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重组管理办法》及《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

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平地向所有

投资者披露可能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相关信息。

(二)提供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平台

为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

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为给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提供便利,就

本次交易方案的表决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参加现场投票,也可以直接通

过网络进行投票表决。

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股东大会审议时,除上市公司的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其

他中小股东的投票情况均已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

(三)确保本次交易定价公允

公司聘请具有相关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评估机构对标的资产进行审计、

评估,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作为定价依据,

以确保标的资产的定价公平、合理。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依据分别符合《重组管理办

法》、《创业板发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体现了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有利于

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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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四)本次交易前后每股收益比较分析

1、本次交易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

报告的合并利润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2015 年度盈利能力对比如下所

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金额 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 58,034.66 145,373.80 87,339.14 150.49%

利润总额 12,994.59 26,098.07 13,103.48 100.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40.28 22,172.08 11,131.80 100.83%

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实现了较大增长。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收益能力整体上得到提升。

根据本次交易评估报告,金点园林 2016-2018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预测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97,691.09 107,458.94 118,203.57

净利润 15,908.81 17,424.61 19,424.79

近年来虽然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逐渐减缓,但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住

宅开发投资额仍维持在高位。此外,在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

决策的指引下,各地政政府对于城市绿化建设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对城市绿化配

套建设的需求和对绿化建设的投资都不断地加大,使得市政园林市场得到了持续

的发展。园林绿化行业仍具有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凭借在园林绿化工程行业的

多年积累,金点园林在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与大型地产公司形

成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推动金点园林工程业务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因此,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园林绿化行业政策不发生重大变更的条件下,公司预计金点

园林盈利能力将持续增强。

2、本次重组未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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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在考虑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公司假设如下:

(1)公司对 2016 年净利润的假设分析是为了便于投资者理解本次发行对即

期回报的摊薄,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上市公司原有资产 2016 年实现净利润与 2015 年相同;

(3)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于 2016 年 9 月底完成;本次交易配套融

资于 2016 年 12 月底完成;

(4)谨慎预计,标的公司 2016 年 4 季度实现净利润数为评估预测的 2016

年净利润数的 25%;

根据上述假设,上市公司发行完成后每股收益比较如下:

项目 2016 年(交易前) 2016 年(交易后)

净利润(万元) 11,040.28 14,998.58

股本 20,162.96 20,710.27

每股收益(元/股) 0.55 0.72

注: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6 年 9 月底完成,合并报表净利润按上市公司原有资产净利润数

加上金点园林 2016 年第 4 季度预测净利润数,股本按加权股本计算。

根据上述假设测算,本次交易完成后,预计公司 2016 年基本每股收益不会被

稀释。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

考审阅报告,假定本次重组于 2014 年初完成,则本次交易前后每股收益情况如下:

2015 年度

项 目

交易前 交易后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2.21 3.87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未来整体盈利能力,提升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和净利润规模,增厚每股收益。

考虑到,公司 2015 年末首次发行股份、2016 年 4 月完成 10 股转增 20 股的

股利分配以及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发行股份,基于上述假设计算的交易完成后公

司 2016 年度基本每股收益考虑复权因素后为 2.87 元/股,不低于 2015 年度每股收

益,本次重组收购标的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本次重组对公司每股收益不存在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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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释作用。

十、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机构资格

本公司聘请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资格。

十一、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的承诺

本次重组独立财务顾问广发证券、法律顾问金诚同达、审计机构信永中和和

评估机构东洲评估(以下统称“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本次重组相关中介机构保证本次美尚生态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

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申请文件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申请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

法律责任。

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次重组相关

中介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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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第二章 重大风险提示

投资者在评价本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时,除本报告书摘要的其他内容和与

本报告书摘要同时披露的相关文件外,还应认真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

一、与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

(一)本次交易的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十七次会议及 2016 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尚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

本次交易能否取得上述核准,以及最终取得核准的时间都存在不确定性。如

果上述事项未被核准,则本次交易无法实施,相关程序将停止执行。公司将及时

公告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本次重组可能暂停、中止或取消的风险

1、不排除因涉嫌内幕交易而引起的重组审批风险

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证监

公司字[2007]128 号,以下简称“《通知》”)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美尚生态对股票

停牌前股价波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

上市公司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为 2016 年 4 月 1

日。从停牌前最后一个交易日起前 20 个交易日(2016 年 3 月 7 日至 2016 年 4 月

1 日),公司股价波动情况如下:

2016 年 3 月 7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99.90 元/股;2016 年 4 月 1 日,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为 148.10 元/股,其间公司股价涨幅为 48.25%。

2016 年 3 月 7 日,创业板综合指数(399102)收盘为 2,268.47 点;2016 年 4

月 1 日,创业板综合指数收盘为 2,604.62 点,其间创业板综合指数涨幅为 14.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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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2016 年 3 月 7 日,Wind 证监会土木工程建筑指数(883153)收盘为 2,328.88

点;2016 年 4 月 1 日,Wind 证监会土木工程建筑指数收盘为 2,452.03 点,其间

Wind 证监会土木工程建筑指数涨幅为 5.29%。

美尚生态在上述期间内上涨幅度为 48.25%,扣除创业板综合指数影响后美尚

生态股票上涨幅度为 33.43%,扣除 Wind 证监会土木工程建筑指数影响后美尚生

态股票上涨幅度为 42.96%。剔除大盘因素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后的公司股票价格

波动均超过 20%,已达到《通知》第五条的相关标准。按照《通知》第五条的相

关规定,公司组织本次重组各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相关专业机构及其经办人员,以及其他知悉本次内幕信息的法人和自然人进行了

自查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进行相关查询,自查及查询

结果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三节/九、股票交易自查情况”的相关内容。

公司认为,虽然公司股票价格在有关本次停牌的敏感信息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

内波动超过 20%,但根据各内幕信息知情人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查询结果,停牌前六个月内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各方中

知悉本次交易内幕信息的人员,以及该等人员的直系亲属,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鉴于上述情况,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一致,公司将继续推进重组进程。

根据《通知》的相关规定,如该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涉嫌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的,本次重组进程将被暂停并可能被终止。

公司郑重提示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后续因方案调整可能导致交易终止的风险

在本次交易审核过程中,交易各方可能需要根据监管政策变化或监管机构要

求对交易方案进行修改、完善,若双方无法对条款更改达成一致,则本次交易存

在终止的风险。

(三)交易标的估值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采用市场法和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以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定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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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依据。根据东洲资产评估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金点园林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69,013.11 万元,而金点园林所有者权益的

评估值为 150,100 万元,评估增值 81,086.89 万元,增值率 117.49%。经交易各方

友好协商,金点园林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150,000 万元。上述资产的具体评估

情况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

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评估假设,可能出现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

的情况,对上市公司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公司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交易定价

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大的风险。

(四)业绩补偿承诺未覆盖全部交易对价及业绩补偿违约风险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经过沟通协商,充分考虑了交易各方诉求、未来业绩承

诺责任、企业直接经营责任和补偿风险等因素,约定业绩补偿义务人以不超过其

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为上限承担盈利预测补偿责任,其中石成华、龙俊、

余洋为第一补偿义务人,华夏幸福(嘉兴)、常州京淞、重庆英飞尼迪、扬州英飞

尼迪为第二补偿义务人,第一补偿义务人以其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份

不足以补偿时,第二补偿义务人以其通过本次收购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为限承

担补充补偿义务。业绩补偿义务人在本次交易中获得的股份对价总额占本次交易

价格的比例为 45.87%。因此,本次交易业绩补偿存在未覆盖全部交易对价的风险。

(五)募集配套资金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本公司拟以询价的方式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在内的不超过 5 名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 70,800 万元。本次配套募集资

金用于支付本次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

受监管审核、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等因素影响,本次募集配套资金能

否顺利募足存在不确定性。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

的情形,公司将自筹资金解决交易对价的现金支付部分、交易税费等,可能给公

司的财务和融资产生一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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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二、交易标的的经营风险

(一)市场竞争风险

我国园林绿化行业门槛相对较低,行业标准体系不够健全,全国存在大量园

林绿化企业,市场集中度较低,市场竞争激烈,尤其是城市园林绿化二级以下资

质的企业竞争更为激烈。

金点园林拥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业务资质,在

设计施工能力、整体经营规模等方面均位于同行业前列。金点园林主要承建地产

园林、酒店园林、旅游园林等园林景观工程项目,经过多年的经营积累,金点园

林在行业内赢得了较高的声誉。尽管如此,由于金点园林面临的市场竞争将更加

激烈,若不能长期保持竞争优势,金点园林未来存在市场占有率下降的风险,进

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

(二)下游行业波动的风险

金点园林承接的业务以地产类园林施工项目为主,与龙湖地产、华夏幸福等

众多知名地产商建立了良好、稳定的战略合作关系,然而地产类园林施工的发展

与宏观经济和房地产行业发展状况密切相关。目前,我国宏观经济增速明显放缓,

如果下游房地产市场受到宏观调控或其他因素的影响而出现波动,可能会对金点

园林的业务拓展产生一定影响。

(三)经营性现金流为负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金点园林的经营性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 -10,346.48 万元、

-15,628.28 万元和-13,556.24 万元。报告期各期,金点园林经营性现金流为负与园

林绿化行业的特点有关。园林绿化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项目实施前,园

林绿化施工企业通常需要垫付大量的资金,主要包括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原材料采购款等,待项目实施后,客户根据一定周期内经业主或发包方确认的工

作量向施工企业支付工程进度款。因此,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业务规模的快速增长

对企业的资金实力依赖程度较高。未来,随着金点园林订单数量和订单规模的增

长,金点园林将面临一定的资金压力,若金点园林的资金实力无法满足业务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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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需要,未来金点园林的经营业绩将受到一定影响。

(四)应收账款金额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金点园林的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 42,258.64 万元、

72,635.62 万元和 74,624.13 万元,金额较大,占资产总额的比例较高。金点园林

期末应收账款主要是工程项目中已结算但尚未实际收到的工程款,形成原因是公

司通常在月末或季度末与客户进行工程进度款结算,结算确认后再由客户付款,

由于金点园林的主要客户以大型地产企业为主,付款审批流程较长,工程进度款

结算与实际付款存在时间差,因此导致金点园林期末应收账款金额较大。金点园

林已按照会计准则的要求按账龄对期末应收账款计提了坏账准备。报告期内,金

点园林的应收账款账龄较短,符合园林绿化行业特征。未来,随着金点园林业务

规模的扩大,应收账款余额可能会进一步增加,虽然金点园林的客户资信情况较

好,回款风险较低,但仍存在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

(五)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金点园林的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 48,559.68 万元、51,288.84

万元和 46,889.98 万元,金额较大,主要是未结算的工程施工。金点园林已按照会

计准则的要求对期末的存货余额进行了减值测试,未发现建造合同预计总成本超

过合同收入而需要对存货计提减值的情况。随着金点园林业务规模的扩大,期末

存货余额可能会进一步增长,若未来出现原材料或劳务成本上升等情况,则可能

导致项目合同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收入进而需要对存货计提跌价准备的风险。

(六)原材料和劳务价格上涨风险

园林绿化施工项目的主要成本包括苗木、园建材料以及人工劳务成本等。报

告期,上述成本占金点园林工程施工成本的比重较高。金点园林通常根据项目的

实际情况进行采购,并制定预算成本,但如果在项目合同期内,苗木、园建材料

价格和人工成本的上涨幅度较大,将增加项目的成本,对金点园林的盈利能力产

生不利影响。

(七)税收优惠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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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 2010 年 8 月国务院发布中发[2010]11 号文件《201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

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意见》,西部大开发税收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金点园林 2011 年至 2020 年企业所得税仍按 15%税率征收。未来若上述优惠税率

调减或取消,或金点园林或其子公司无法继续享受相关的优惠政策,则可能对金

点园林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金点园林的净利润分别为 9,647.34 万元和 11,533.25 万元和

-900.61 万元。如果未来金点园林无法继续保持和巩固其市场地位,保证其承接项

目的工程质量,从而导致业务订单减少,金点园林将出现经营业绩下滑的风险。

(九)自然灾害风险

金点园林目前租赁(承包)约 3500 亩土地用于园林绿化工程的苗木种植。由

于苗木种植易受到干旱、洪涝、台风、火灾、虫害等自然灾害的影响,如果在金

点园林的苗木种植基地发生严重的自然灾害,则可能直接影响金点园林苗木种植

的存活率,增加外购苗木成本。同时,园林绿化施工项目主要为户外作业,不良

的天气状况(如暴雨、台风、严寒、高温等)及自然灾害(如海啸、台风、洪涝、

地震等)将会影响金点园林的施工进度,进而增加项目的运营成本。因此,严重

的自然灾害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十)人员流失风险

金点园林经过十余年的发展,已形成了多层次的人才队伍。金点园林拥有一

支稳定、凝聚力强的高素质管理团队,能够基于自身的实际情况、行业发展趋势

和市场需求及时、高效地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并予以实施。

园林绿化设计和施工业务对人员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具有较高的技术壁垒。

金点园林形成了一支经验丰富的项目团队,在项目设计、施工、养护等领域,培

养了相应的专业人才。目前,金点园林已经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和激励机制,能够保持项目团队的稳定性。尽管如此,如果金点园林人才在未来

发生大量流失,则会对金点园林未来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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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经营资质无法延续的风险

金点园林及其子公司目前拥有城市园林绿化壹级、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

级、城市园林绿化管护贰级、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等业务资质。上述

资质是金点园林开展经营活动的必备条件。金点园林持有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

质证书(壹级)等资质将于 2016 年底到期,如果金点园林不能按照规定在相关资

质到期前完成相关资质的延续,或因为违反相关管理法规或者不再符合资质评定

要求,则存在相关资质到期后不能延续,从而影响金点园林相关业务开展的风险。

(十二)苗圃基地相关配套及附属设施未备案的风险

金点园林在其自重庆市沙坪坝区土主镇五一村 11-16 社承包、租赁的集体土

地上建设了苗圃种植相关配套及附属设施,包括管理用房 1,223.21 ㎡、高位水池

300m、场内道路 3,500 米,相关建设行尚未履行设施农用地建设备案手续。上

述苗圃种植配套及附属设施的面积、用途符合设施农用地管理相关规定。金点园

林已承诺将尽快按照有关设施农用地建设备案管理相关规定补充办理备案手续;

金点园林股东石成华、龙俊、余洋已共同出具承诺,若金点园林因上述苗圃

种植配套及附属设施建设未履行备案手续而遭受任何损失的,其将无条件对金点

园林进行全额补偿。

三、与上市公司相关的风险

(一)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点园林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已有生态修

复与重构和园林景观工程施工业务主要分布在江苏、安徽、湖南等华东、华中省

市,金点园林的主要业务为地产类园林绿化工程,主要客户为房地产商,业务主

要来源于河北省及北京市、四川省及重庆市、云南省等西南、华北省市。本次交

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业务类型、业务区域将进一步扩展。根据上市公司的发展规

划,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点园林业务将在原有架构和人才团队下运营,不会进行重

大调整,本次收购主要通过内控管理制度的完善,财务规范程度的统一,项目运

营经验共享等方面实现业务协同。但本次收购整合能否既保证上市公司对金点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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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林的控制力又能保持原有的竞争优势并充分发挥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尚具有一

定的不确定性,存在由于整合不利导致经营波动的风险。

(二)商誉减值的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在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一定金额的商誉。根

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

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本次拟收购的金点园林未来经营状况恶化,则存在商

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市公司当期损益造成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将对上市公司和本次拟收购金点园林进行资源整合,力争通过发挥协同效应,保

持并提高金点园林的竞争力,以便尽可能地降低商誉减值风险。

四、其他风险

(一)股市风险

股票市场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并存。股票价格的波动不仅受企业盈利水平和

发展前景的影响,而且受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股票市场投机行为、投资者心理预

期等诸多因素的影响,存在股票价格背离其内在价值的可能性。本次交易需要有

关部门审批,且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方能完成,在此期间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出现

波动,从而给投资者带来一定的投资风险。

为此,公司提醒投资者注意上述投资风险,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同时,

公司将继续以股东利益最大化作为最终目标,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

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努力提高资产利用效率和公司盈利水平。本次交易

完成后,公司将严格按照《重组管理办法》、《创业板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

充分、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以利于投资者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其他风险

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能

性。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露公司

重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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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第三章 本次交易概述

一、本次交易的背景

(一)生态环境建设持续升温

人类对环境问题的日益重视是生态环境行业持续发展的保证;国家大力推进

生态文明建设,为生态景观建设行业的发展提供了重要政策支持。党的十八大将

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五位一体”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体布局,要求“把生态文明

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

过程”,在“四位一体”的基础上,增添了生态文明建设。2015 年 9 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

执行。2016 年 3 月 17 日“十三五规划纲要”发布,首次将生态环境建设写入其

中,纲要提出,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突出问题为重点,

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为人民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协

同推进人民富裕、国家富强、中国美丽。在整体大环境下,生态建设将持续升温,

生态景观建设相关企业将会在更大的生态环境建设平台上发挥积极作用。

(二)PPP 模式助推生态环境建设新发展

2014 年以来,国家大力推广 PPP 模式,国务院有关部委、各级地方政府对

PPP 工作高度重视。2015 年 5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建立了首个国家部委层

面 PPP 项目库,向社会公开推介了 1,043 个项目、总投资 1.97 万亿元;同年 12

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推出第二批 PPP 推介项目。项目共计 1488 个项目、总投

资 2.26 万亿元,涵盖农业、水利、交通设施、市政设施、公共服务、生态环境等

多个领域。与传统投融资方式相比,PPP 模式强调政府要全面参与 PPP 项目全过

程,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平等协商,能够有效地提高合作项目的运营效率,降

低运营成本,并改善企业的工程回款情况。同时,PPP 模式的推进有助于企业更

多地参与到生态环境、市政设施等公共服务领域建设中去,也会为企业带来更为

广阔的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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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生态景观建设板块是国家推行 PPP 项目受益弹性最大的建筑行业子板块,

PPP 模式目前才刚刚起步,PPP 项目盈利模式,合作受益顺序及分成比例等仍旧

处于探索的阶段,生态景观建设 PPP 模式的增量信息会随着 PPP 模式的推进被持

续挖掘出来,而长期来看 PPP 模式将是生态景观建设业务的主要模式之一,在发

展阶段上生态景观建设上市公司未来将进入黄金发展时期。

(三)通过并购实现西南及北方地区的业务辐射,完善业务类型

美尚生态一直专注于生态景观建设,主要包括生态修复与重构和园林景观两

大类别,前者主要包括湿地生态修复与保护、城市湿地公园、面源污染生态拦截

与治理、两岸园林生态景观工程等,后者主要为道路绿化、广场景观、地产景观

等。公司顺应行业发展趋势,大力发展生态修复与重构业务,承建了多个湿地生

态修复与保护、河道治理、面源污染生态拦截与治理、两岸园林生态景观等各类

与水生态治理密切相关的工程,生态修复与重构业务持续快速增长。但是,公司

仍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公司历史上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华东、华中地区,

在西南及北方地区业务较少;其次,公司的生态景观建设收入主要为市政业务。

公司希望通过并购优质标的资产来扩大区域覆盖、完善业务类型,夯实公司未来

可持续发展的基础。

二、本次交易的目的

(一)区域优势互补的建立

美尚生态的业务主要来源于江苏、安徽、湖南、贵州等省市。金点园林近年

来的业务规模不断拓展,以重庆为总部,2015 年业务主要来源于河北省及北京市、

四川省及重庆市、云南省等西南、华北省市。凭借良好的品牌美誉度、优秀的设

计施工一体化能力以及专业能力优秀的核心团队等竞争优势,金点园林已发展成

为西南地区园林景观领军企业之一。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在西南、华北等区

域形成战略支点,加速公司业务区域拓展战略的实施,金点园林亦能凭借公司的

市场影响力加快对华东、华中等区域地产园林景观市场的开拓。

(二)业务类型优势互补的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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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美尚生态的业务主要为生态景观建设,业务类型以市政园林工程为主。金点

园林与龙湖地产、华夏幸福、万科集团、鲁能集团、东原地产等众多知名地产商

建立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承接并完成了众多高品质的地产园林工程项目,

成功树立了金点园林在中高端地产园林景观领域的品牌影响力。本次交易完成后,

公司主营业务将从生态景观建设拓展至地产园林领域,实现与金点园林业务类型

的互补。

(三)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据天衡审字[2016]00536 号《审计报告》,美尚生态 2015 年实现营业收入

58,034.66 万元,净利润 11,024.91 万元,有着较好的盈利能力。随着生态文明建

设的法制化及城镇化进程的加快,美尚生态的盈利水平将进一步提升。金点园林

在 2016 年、2017 年及 2018 年的业绩承诺为累计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扣除非经常

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不低于 52,760 万元(含本数)。本次交易完

成后,公司的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将得到较大的提高,盈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上市公司的决策过程

2016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

交易的相关议案。2016 年 5 月 27 日,本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6 年 6 月 15 日,本公司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了本

次交易的相关议案。

2016 年 6 月 24 日,本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调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

案。

(二)交易对方的决策过程

2016 年 5 月 27 日,华夏幸福(嘉兴)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金点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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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林 30%股份转让给美尚生态,以及同意与美尚生态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6 年 5 月 27 日,常州京淞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金点园林 30%股

份转让给美尚生态,以及同意与美尚生态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6 年 5 月 27 日,重庆英飞尼迪召开合伙人会议同意将其持有的金点园林

4.50%股份转让给美尚生态,以及同意与美尚生态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行股份

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2016 年 5 月 27 日,扬州英飞尼迪召开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同意将其持有的

金点园林 2.25%股份转让给美尚生态,以及同意与美尚生态签订附条件生效的《发

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三)金点园林的决策过程

2016 年 5 月 27 日,金点园林召开股东大会,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将其持有的

100%股份转让给美尚生态。

(四)本次交易尚需履行的决策和获得的批准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本次交易尚需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

易取得全部审批前不得实施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能否获得上述核准,以及最

终获得相关核准的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本次交易具体方案

(一)本次交易方案概述

本次交易标的为金点园林 100%股份。交易包括两部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公司拟向华夏幸福(嘉兴)等 33 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其合计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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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金点园林 100%股份。

东洲评估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为评估基准日,对金点园林 100%股份进行了

评估,评估值为 150,100 万元。根据评估结果并经交易各方充分协商,本次交易

100%股份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150,000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中的 70,800 万元以

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其余 79,200 万元由本公司以现金支付。

各交易对方选择对价方式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股

序 持有标的公 股份对价

交易对方 交易对价 现金对价

号 司股份比例 金额 发股数量

1 华夏幸福(嘉兴) 30.00% 45,004.09 9,004.09 2,784,196 36,000.00

2 常州京淞 30.00% 45,004.09 9,004.09 2,784,196 36,000.00

3 龙 俊 14.52% 21,784.41 21,784.41 6,736,056 -

4 石成华 13.19% 19,777.95 19,777.95 6,115,630 -

5 重庆英飞尼迪 4.50% 6,750.00 1,950.00 602,968 4,800.00

6 余 洋 4.21% 6,313.45 6,313.45 1,952,211 -

7 扬州英飞尼迪 2.25% 3,375.00 975.00 301,484 2,400.00

8 刘 福 0.57% 858.20 858.20 265,366 -

9 肖 青 0.08% 114.43 114.43 35,382 -

10 李 涛 0.08% 114.43 114.43 35,382 -

11 刘 红 0.05% 68.65 68.65 21,228 -

12 谭本林 0.04% 57.21 57.21 17,691 -

13 刘秋生 0.04% 57.21 57.21 17,691 -

14 张仁平 0.04% 57.21 57.21 17,691 -

15 田 园 0.03% 45.77 45.77 14,152 -

16 梁 爽 0.03% 45.77 45.77 14,152 -

17 胡文新 0.03% 45.77 45.77 14,152 -

18 叶 眉 0.03% 45.77 45.77 14,152 -

19 张 渝 0.03% 45.77 45.77 14,152 -

20 龙 杰 0.03% 45.77 45.77 14,152 -

21 余海靖 0.03% 45.77 45.77 14,152 -

22 江仁利 0.02% 34.33 34.33 10,614 -

23 蔺桂华 0.02% 34.33 34.33 10,614 -

24 罗 宇 0.02% 34.33 34.33 10,614 -

25 朱红云 0.02% 34.33 34.33 10,614 -

26 彭云虎 0.02% 34.33 34.33 10,614 -

27 黄守勇 0.02% 34.33 34.33 10,614 -

28 舒春梅 0.02% 34.33 34.33 1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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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29 姜 均 0.02% 22.88 22.88 7,076 -

30 陈 立 0.02% 22.88 22.88 7,076 -

31 梁德林 0.02% 22.88 22.88 7,076 -

32 靳小勇 0.02% 22.88 22.88 7,076 -

33 唐华德 0.01% 11.44 11.44 3,538 -

合计 100.00% 150,000.00 70,800.00 21,892,376 79,200.00

(1)本次交易设置较高现金对价比例的原因

本次重组获得现金对价的四家机构股东取得金点园林股权的时间、投资成本

及本次重组中获得的现金对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获得金点园林股权 本次重组

序号 交易对方 投资成本

时间 获得现金对价

1 华夏幸福(嘉兴) 2014 年 12 月 30,000 36,000

2 常州京淞 2014 年 12 月 30,000 36,000

3 重庆英飞尼迪 2012 年 9 月 4,000 4,800

4 扬州英飞尼迪 2012 年 9 月 2,000 2,400

本次重组交易对价中,经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商业谈判确定,股份对价和现

金对价分别为 7.08 亿元和 7.92 亿元。其中,具体各交易对方获得股份或现金的方

式,是各交易对方自主选择的结果,反映了各个交易对方对股份及现金的不同理

解及偏好。

石成华等 29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在本次重组中选择获得上市公司股份作为对

价,体现了前述交易对方对于美尚生态及标的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

华夏幸福(嘉兴)、常州京淞、重庆英飞尼迪、扬州英飞尼迪均系金点园林的

机构投资者,取得标的公司股权的时间分别为 2014 年 12 月及 2012 年 9 月,华夏

幸福(嘉兴)、常州京淞、重庆英飞尼迪、扬州英飞尼迪部分对价选择上市公司支

付的现金,系出于优先收回投资成本的商业诉求;剩余对价选择上市公司支付的

股份,系对于美尚生态及标的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

综上,本次重组中设置一定比例的现金对价具有合理的商业背景,充分考虑

了交易各方的商业诉求,有利于交易的达成及顺利实施,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42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2)现金对价比例设置对未来上市公司经营稳定性、核心团队稳定性的影响

首先,本次交易中设置较高的现金对价比例是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商业谈判

的结果,也是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顺利达成购买资产协议的前提条件之一。现金

对价比例的设置有利于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及最终完成。

其次,本次获得现金对价的交易对方为标的公司的机构投资者,除提名金点

园林 9 名董事中的 3 名外,未派驻高级管理人员,获得较大比例的现金对价对金

点园林的经营管理及核心团队的稳定不构成重大影响。为保证金点园林经营管理

及核心团队稳定性,经协商一致,对金点园林核心人员石成华、龙俊、余洋通过

本次重组获得的股份设置了 36 个月的锁定期安排;对包括金点园林经营管理团队

在内的其他自然人交易对方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股份设置了 36 个月内分三批次

解锁的锁定期安排。

此外,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金点园林核心人员石成华、龙俊、龙杰、余洋承诺,自本次收购完成之日起,将

在金点园林持续服务不少于 48 个月,且至少不早于 2020 年末,在金点园林任职

期间以及其离职之后 24 个月内负有竞业限制义务。因此,现金对价比例的设置对

金点园林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产生重大影响。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公司拟以询价的方式向包括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在内的不超过 5 名特定投

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0,800 万元。本次配套募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

交易的部分现金对价,配套融资金额相对本次交易现金对价不足部分由公司自筹

资金支付。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

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若本

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配套资金金额不足,则公司将以自筹资金支付本

次交易的现金对价。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和作价情况

东洲评估分别采用了市场法和收益法对标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并选取收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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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评估结果作为标的资产的最终评估结果。

根据东洲评估出具的《评估报告》(沪东洲资评报字[2016]第 0439231 号),

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在持续经营前提下,金点园林 100%股份的

评估值为 150,100 万元,较金点园林经审计的净资产账面值评估增值 81,086.89 万

元,增值率为 117.49%。基于上述评估结果,经本公司与交易对方协商,本次交

易标的金点园林 100%股份的最终交易价格确定为 150,000 万元。

(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情况如

下: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1)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公告日。上市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为 32.34 元/股,不低于

定价基准日前 6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除权除息后的 90%。

本次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价格合计为 150,000 万元,本次交易价格中的 70,800

万元以本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据此测算,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21,892,376 股(如计算后出现尾数的,则去掉尾数直接取整

数)。

在定价基准日至股份发行日期间,若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价格的确定进行政策

调整,则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作相应调整。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上

市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本次发行股

份购买资产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份限售安排

石成华、龙俊、余洋承诺其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股份锁定

期为自股份上市之日起至下列日期止:(1)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的届满之日,

或(2)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石成华、龙俊、余洋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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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全部股份经上市公司回购或划转完毕之日,二者之间的孰晚日期为准,股份锁定

期间不得以转让、质押或其他形式进行处分。

华夏幸福(嘉兴)、常州京淞、重庆英飞尼迪、扬州英飞尼迪承诺其通过本次

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 12 个月期满之后解锁 30%,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24 月期满之后解锁 30%,在

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期满或按《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约定,夏幸福(嘉兴)、

常州京淞、重庆英飞尼迪、扬州英飞尼迪应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经上市公司回

购或划转完毕之日解锁 40%(二者之间的孰晚日期为准),股份锁定期间不得以

转让、质押或其他形式进行处分。

刘福等 26 名自然人通过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月内不得转让,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12 个月期满之后解锁 30%,自股份上市之

日起 24 月期满之后解锁 30%,在自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期满之后解锁 40%,

股份锁定期间不得以转让、质押或其他形式进行处分。

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因上市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也应

计入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量并遵守前述规定。如果中国证监会或深

交所对于上述锁定期安排有不同意见,交易对方一致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或深交

所的意见对上述锁定期安排进行修订并予执行。对于本次重组获得的上市公司股

份,解除锁定后的转让将按照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和深交所的规则办理。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的规定,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价格将

按照以下方式之一进行询价:

① 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

② 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

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最终发行价格将按照《创业板发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上市

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保荐机构)协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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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定。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70,800 万元。本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承诺

其认购金额不低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总额的 20%,不参与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

股份的询价过程,并接受询价结果参与认购。并且,王迎燕女士承诺参与认购资

金全部来源于其可自由支配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

通过结构化产品融资的情形,不存在任何争议及潜在纠纷,前述资金无任何直接

或间接来自于美尚生态及其下属公司。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限售安排

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的相应规定,配套融资投资者锁定期安排如下:

① 最终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② 最终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

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

分之九十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之新增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

得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结束后,因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股份,也应计

入本次认购数量并遵守上述规定。

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对交易对象认购股份锁定期另有要求的,上述股份锁

定承诺根据监管机构意见进行调整。

王迎燕、徐晶就本次交易前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的股份锁定事宜出具补充承

诺函,具体承诺内容如下:

“一、王迎燕、徐晶在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美尚生态股份的锁定期如下:(1)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即 2015 年 12 月 22 日起至 2018

年 12 月 21 日,或(2)自王迎燕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上市公司新增股份上市之日

起 12 个月;以二者之间的孰晚日期为准。

二、本次交易前所持有的美尚生态股份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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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因而孳息的股份,亦遵照前述锁定期进行锁定。

三、若上述锁定期与监管机构的最新监管意见不相符,将根据监管机构最新

的监管意见进行调整,上述锁定期届满后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

规定执行。”

五、本次交易是否构成关联交易及借壳等的认定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认购方王迎燕女士系公司控股股东,王迎燕、徐晶夫妇

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迎燕女士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

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中美尚生态拟购买金点园林 100%股份。

根据美尚生态、金点园林经审计的 2015 年度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价格情

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项 目 金点园林 美尚生态 比例

资产总额与交易额孰高 150,000.00 173,798.40 86.31%

营业收入 87,339.14 58,034.66 150.49%

资产净额与交易额孰高 150,000.00 102,558.96 146.26%

注:(1)美尚生态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营业收入取自其经审计的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2)金点园林的资产总额、资产净额指标均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取自本次交

易价格 150,000 万元,金点园林的营业收入取自其经审计的 2015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根据上述计算结果,成交金额占上市公司资产总额的比重超过 50%,成交金

额占上市公司净资产的比重均超过 50%且超过 5,000 万元,标的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所产生的合计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同期营业收入的比重超过 50%,根据《重

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

为。由于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需通过中国证监会并购重组

委审核并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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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三)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不

构成借壳上市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王迎燕女士为公司控股股东,其持有公司 96,900,84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7.55%;王迎燕和徐晶夫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合计持

有公司 105,225,210 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51.64%。

本次交易完成后,不考虑配套募集资金影响,王迎燕和徐晶夫妇合计持有的

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46.63%,仍为实际控制人。

本次交易不会导致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

成借壳上市。

六、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

本次交易前,美尚生态主营业务为生态景观建设,目前主要从事生态景观工

程施工,包括生态修复与重构和园林景观两大类别。本次交易完成后,美尚生态

将进一步完善在全产业链的业务布局,与金点园林在业务拓展、管理、采购、技

术等方面产生协同效应,形成强强联合、优势互补的局面,有利于进一步提升上

市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及持续经营能力。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上市公司目前的总股本为 203,771,000 股,按照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本次

将发行 21,892,376 股用于支付购买金点园林 100%股份的部分对价。由于募集配

套资金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尚未确定,因此无法计算具体发行数量以及发行后对

于公司股本结构的影响,以下仅计算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对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的

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的股本结构变化如下表所示:

单位:股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王迎燕 96,900,840 47.55% 96,900,840 42.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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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徐 晶 8,324,370 4.09% 8,324,370 3.69%

上市公司现有其他股东 98,545,790 48.36% 98,545,790 43.67%

小 计 203,771,000 100.00% 203,771,000 90.30%

常州京淞 - - 2,784,196 1.23%

华夏幸福(嘉兴) - - 2,784,196 1.23%

重庆英飞尼迪 - - 602,968 0.27%

扬州英飞尼迪 - - 301,484 0.13%

龙 俊 - - 6,736,056 2.99%

石成华 - - 6,115,630 2.71%

余 洋 - - 1,952,211 0.87%

龙 杰 - - 14,152 0.01%

其他 25 名自然人交易对方 - - 601,483 0.27%

小 计 - - 21,892,376 9.70%

合 计 203,771,000 100.00% 225,663,376 100.00%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金点园林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纳入上市公司合

并财务报表的范围,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净利润均会得到一定程

度的增加。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

报告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总

计、负债合计及股东权益对比情况如下所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金额 变动比率

资产总计 173,798.40 405,822.42 232,024.02 133.50%

负债总计 71,186.93 211,436.23 140,249.30 197.0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02,558.96 194,333.68 91,774.72 89.48%

本次交易完成后,随着标的资产注入上市公司,美尚生态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资产规模将从 173,798.40 万元上升到 405,822.42 万元,增长 133.50%。合

并 报 表 归 属 于 母 公 司 所 有 者 权 益 由 本 次 交 易 前 的 102,558.96 万 元 上 升 至

194,333.68 万元,增幅为 89.48%。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告以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架构编制的上市公司备考审阅

报告的合并利润表,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 2015 年度盈利能力对比如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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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示: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交易前 交易后 变动金额 变动比率

营业收入 58,034.66 145,373.80 87,339.14 150.49%

利润总额 12,994.59 26,098.07 13,103.48 100.8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1,040.28 22,172.08 11,131.80 100.83%

标的公司的盈利能力较好,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营业收入、

利润总额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实现了较大增长。本次交易完成后,

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收益能力整体上得到提升。

根据本次交易评估报告,金点园林 2016-2018 年营业收入及净利润预测情况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97,691.09 107,458.94 118,203.57

净利润 15,908.81 17,424.61 19,424.79

近年来虽然我国房地产开发投资增速逐渐减缓,但房地产开发投资总额、住

宅开发投资额仍维持在高位。此外,在国家“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重大战略决

策的指引下,各地政政府对于城市绿化建设重视程度不断提升,对城市绿化配套

建设的需求和对绿化建设的投资都不断地加大,使得市政园林市场得到了持续的

发展。园林绿化行业仍具有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凭借在园林绿化工程行业的多

年积累,金点园林在业内建立了良好的口碑和品牌知名度,与大型地产公司形成

了稳定、良好的合作关系,推动金点园林工程业务以较快的速度发展。因此,本

次交易完成后,在园林绿化行业政策不发生重大变更的条件下,公司预计金点园

林盈利能力将持续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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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第四章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

2、《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3、《股份认购协议》;

4、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5、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6、公司董事会关于重组履行法定程序的完备性、合规性及提交法律文件有效

性的说明;

7、广发证券出具的《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8、广发证券出具的《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前 12 个月内购买、出售资产情况的核查意

见》;

9、广发证券出具的《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之独立财务顾问核查

意见》;

10、北京金诚同达(上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法律意见书》;

11、信永中和出具的金点园林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审计报

告》;

12、信永中和出具的美尚生态 2014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备考审

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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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13、东洲评估出具的金点园林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14、交易对方出具的相关承诺函;

15、其他文件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备查文件:

1、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无锡市滨湖区山水城科教软件园 B 区 3 号楼

电话:0510-82702530

传真:0510-82762145

联系人:陆兵

2、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19 楼

电话:020-87555888

传真:020-87554504

联系人:徐晓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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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

(本页无正文,专用于《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摘要(修订稿)》之签章页)

美尚生态景观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王迎燕

2016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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