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视网: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4 18:4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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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104 证券简称:乐视网 公告编号:2016-090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承诺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公开发行股

票事项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089 号)《关于核准乐视

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核准公司以非

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向特定投资者发行不超过 15,5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16 年 7 月 22 日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股份登记托管手续,并领取了《股份登记申请受理

确认书》。

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过程中,相关方作出的承诺事项及履行情况公告如

下:

一、乐视网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次发行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

法律责任。

二、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声明——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本保荐机构(联席主承销商)已对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

的法律责任。

三、联席主承销商声明——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本联席主承销商已对发行情况报告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北京金杜律师事务所

1

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与本

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的律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报告书

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所引用内容出现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

五、发行人会计师声明——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

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

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发行人会计师声明——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本发行情况报告书,确认本发行情况报告书

与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不存在矛盾。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发行情况

报告书中引用的本所出具的专业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发行情况报告书不致因

所引用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

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四日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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