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
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作为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电子”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之保荐
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对
神思电子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核查情况及意见如
下:
一、神思电子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神思电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监许可[2015]956号”文核准,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
2,000万股,发行价格每股11.02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2,040万元,扣除承销费和
保荐费人民币3,735.54万元(2012年已支付100万元)后,实收人民币18,404.46
万元。于2015年6月8日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存入本公司在齐鲁银行济南高新支行
(账号: 1173 1140 0000 0044 790)、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账号:8112 5010
1380 0012 404)开立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中;另扣除其他相关发行费用人民币
1,039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7,265.4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
并出具了XYZH/2014JNA4013-8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
度。
二、神思电子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依照《公司法》、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神思电子技术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
本公司第201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该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建立专户
存储,并对其管理,使用和变更进行监督和责任追究。对募集资金使用的申请、
分级审批权限、决策程序、风险控制措施及信息披露程序等内容严格履行审批手
续,保证专款专用。
同时,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于2015年6月23日分别与齐鲁银行济南高新
支行、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两家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以上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监管协
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年6 月30 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余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存单号
募集资金 利息收入 合计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8112501013800012404 15,871,103.27 651,478.73 16,522,582.00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8112501023700174111 15,000,000.00 15,000,000.00
中信银行济南分行营业部 8112501024000174106 15,000,000.00 15,000,000.00
齐鲁银行高新支行 1173114000000044790 5,695,451.31 725,743.72 6,421,195.03
齐鲁银行高新支行 1173115110000000139 15,000,000.00 15,000,000.00
齐鲁银行高新支行 1173115110000000152 15,000,000.00 15,000,000.00
齐鲁银行高新支行 1173115110000000176 15,000,000.00 15,000,000.00
合 计 96,566,554.58 1,377,222.45 97,943,777.03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7,265.46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7.27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00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608.76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00%
是否已变 截至期末投入
募集资金承诺 调整后投资 报告期投入 截至期末累计 项目达到预定可 报告期实现 是否达到 项目可行性是否
承诺投资项目 更项目(含 进度(%)(3)
投资总额 总额(1) 金额 投入金额(2) 使用状态日期 的效益 预计效益 发生重大变化
部分变更) =(2)/(1)
神思智能身份认证终
端与行业解决方案产 否 10,300.00 10,300.00 326.62 5,230.43 50.78% 2017 年 6 月 419.90 是 否
研建设项目
营销服务体系升级建
否 4,965.46 4,965.46 200.65 378.33 7.62% 2017 年 6 月 — 是 否
设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否 2,000.00 2,000.00 2,000.00 100.00% — — 是 否
合计 — 527.27 7,608.76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无。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无。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第 XYZH/2014JNA4013-9 号鉴证报告审核,截止 2015 年 6 月 18 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累计投入 4,455.96 万元。2015 年 8 月 17 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会议决议批准,本公司
将募集资金 4,455.96 万元置换出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期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5,272,735.91 元,募集资金到账后“累计投入金额” 76,087,565.32
元,其中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44,559,600.00 元。
注 2:“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76,087,565.32 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金额为 76,087,565.32
元。
注 3:“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 4:“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6年半年度,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
引》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已披露相关信息,不存在未及时、真实 、准确、
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六、保荐机构的主要核查工作
报告期内,保荐代表人通过资料审阅,现场检查,与管理层沟通,列席相关
会议等多种方式,对神思电子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情
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内容包括:查阅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银行对账单、募集
资金使用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和支持文件、中介机
构相关报告,并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沟通交流等。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招商证券认为:神思电子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证
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募集资金管理法规的规定,神思电子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
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王炳全
保荐代表人:
解 刚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