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投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来源:上交所 2016-08-05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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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 600864 证券简称:哈投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38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3 日

(星期三)上午 9:0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该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以

书面送达、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通知了各位董事。会议应到董事 7 名,实到 7

名。智大勇董事长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与会董

事在投票表决前,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会议以记名表决的方式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关于公司 2016 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充分体现公司主营业务特征,公司拟对经营范

围进行变更。

变更前的经营范围:从事能源、矿业、房地产、建筑、高新技术、农林业

方面的投资,电力和热力生产供应。

变更后的经营范围:实业投资、股权投资和投资咨询(服务),电力和热力

生产供应,法律法规允许公司经营的其他业务。

上述变更后的经营范围最终以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的为准。

为便于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手续,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

经营层全权负责办理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 1397 号文件核准,且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下新增股份的登记

手续。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未来经营发展需要,决定对现行《公司章程》进行

修改,详见本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http://www.sse.com.cn)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关于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议案》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已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6 ] 1397 号文件核准。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

办法》等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决定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黄河路支

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

滨黄河路支行、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董

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具体办理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相关事宜以及签署《募

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必要的法律文件。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关于公司 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 2016 年中期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根据公司 2016 年中期会计报表,公司母公司 2016 年上半年实现净利润

80,589,470.78 元,提取法定公积金 8,058,947.0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1,253,038,256.86 元, 2016 年中期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1,325,568,780.56

元。

其中,公司 2015 年度实现合并口径净利润 108,266,601.35 元,2016 年上

半年实现合并口径净利润 86,792,925.60 元,2015 年度、2016 年上半年累计实

现合并口径(不含江海证券)净利润 195,059,526.95 元。

根据《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对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综合

考虑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正在实施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要求和安排,并考虑公司业务

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拟以 2015 年度、2016 年上半年累计实现合并净利润向股

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 A 股股东派发现金股息。按照公司本报告期末股份总数

546,378,196 股加上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已在中国证券

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登记的新增股份 1,031,912,873 股(不

含募集配套资金新增股份)合计 1,578,291,069 股为基数计算,每 10 股派发人

民币 1.00 元(含税),现金派息总额共计人民币 157,829,106.90 元。剩余未分

配利润转入以后年度。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李华菊、李延喜、高建国对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发表如下独

立意见:

为不影响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程,董事会于 2016 年 3 月 8 日审议通过了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 201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拟待公司

重组事项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并实施完毕后,进行 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现公司

重组事项已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标的资产过户及新增股份变更登记工作也已完

成,因此,为履行承诺,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公司拟定了中期利润分配预

案,符合公司的目前现状,也是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

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 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关于实施公司热电厂 4×70MW 热水锅炉环保设施升级改造项目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7、《关于实施公司热电厂 4×116MW 低质燃煤锅炉改造项目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8、《关于实施公司热电厂粉煤灰存储环保治理及综合利用扩建项目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上述 6、7、8 项议案内容详见本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上海

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关于公司热电厂工程项目投资

公告》。

9、《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于 2016 年 8 月 22 日下午 14:00 点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201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公司 201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变

更公司经营范围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哈尔滨哈投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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