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05 证券简称:新宝股份 公告编码:(2016)044 号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调整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新宝股份”、“公司”或“本公司” )
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3 月 28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临时会议、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16 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中
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当前资本市场的监管要求,为保证公司 2016 年度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顺利实施,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
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董事会根据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
量”、“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等事项进行了调整
修订,并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主要调整修订内
容如下:
1、发行数量
原表述内容: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6,000.00 万股。最终发行数量根据本次
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计算方法为: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
额/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具体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
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
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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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整后内容:
本次拟非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不超过 7,958.00 万股(已根据公司 2015 年度权
益分派情况进行调整)。最终发行数量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确定,计算方法
为:发行股票数量=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具体
发行数量由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根据询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本次发行日期间除权、除息的,本次发行数量
将随发行价格调整而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价格和定价原则
原表述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 2016 年 3 月 2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16.98 元/股)的 90%,即 15.28 元/股。最终发行价格将在公司
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事会根
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底价。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
调整后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
告日(即 2016 年 3 月 29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
股票交易均价(16.98 元/股)的 90%,即 15.28 元/股。
2016 年 5 月 18 日,公司召开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
201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总股本 442,001,200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3.00 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上述权益分派事项实施完成后,本次发行底价相应
调整为 11.52 元/股。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对本次发行底价进行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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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取得中国证监会发行核准批文后,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但不低于前述发行
底价。
3、募集资金金额和用途
原表述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100,0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
净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30,000.00 30,000.00
2 智能家居电器项目 35,000.00 35,000.00
3 健康美容电器项目 20,000.00 20,000.00
4 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 15,000.00 15,000.00
合计 100,000.00 100,0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
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
用后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
金解决。
调整后内容: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 91,300.00 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
额将全部用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募集资金投资金额
1 自动化升级改造项目 30,000.00 30,000.00
2 智能家居电器项目 35,000.00 31,100.00
3 健康美容电器项目 20,000.00 17,500.00
4 高端家用电动类厨房电器项目 15,000.00 12,700.00
3
合计 100,000.00 91,300.00
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可以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以自筹资金
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后,若扣除发行费用后
的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少于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
决。
除上述内容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根据 2016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发行工作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的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上述调整
事项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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