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
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持续督导意见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保荐机构”)作为广东广
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传媒”、“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上市持续督导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
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等有关规定,就粤传媒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
理财产品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本持续督导意见。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7 年 10 月 18 日证监发行字(2007)361 号
文批准,公司于 2007 年 11 月 5 日以向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流
通股股东定向配售、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
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7000 万股,每股发行价为 7.49 元,共募
集资金 52,430 万元,扣除承销费等发行所需费用计 3,350 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
净额为 49,080 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 2007 年 11 月 9 日止全部到位。该募集资
金业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2007)羊验字 11854 号《验
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制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
限公司和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大德路支行、交
通银行广州海珠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等法律文件,并开立了募集资
金专用账户。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
于 2008 年 8 月 19 日经 2008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募集资金专项存
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并遵照执行。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1、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公司承诺使用募集资金投资建设 3 个项目,分别是“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项
目” 、“商业印刷扩建技术改造项目”和“增加连锁经营网点技术改造项目”。
(1)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内容是增购印刷设备及配套,
引进大型报纸自动化印刷线。项目总投资 15,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3,000
万元,铺底流动资金 2,000 万元。该项目已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备案
项目编号为 06011123111000781。
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的设备和相关工程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从
2008 年 9 月开始投入生产,总产能比项目实施前提升 30%以上,为公司印报业
务的发展提供了保障。该项目一直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
止,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15,000.00 万元。
(2)商业印刷扩建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内容是增购商业印刷的设备
及配套。项目总投资 15,000 万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3,000 万元,铺底流动
资金 2,000 万元。该项目已在广东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备案,备案项目编号为
06011123111001002。该项目尚未开始投入。
近年来公司虽然保持了商业印刷业务的市场规模,但却面临商业印刷业务毛
利率偏低以及现有商业印刷设备老化、产能不足等问题。针对此情况,公司将依
据预计未来市场需求增长趋势以及公司的战略规划,对该项目如何实施进行重新
论证。
(3)增加连锁经营网点技术改造项目,该项目主要内容是拟在三年内在广
东省珠江三角洲地区开设 100 间面积约 50-100 平方米的连锁经营网点,用于书
刊销售、广告代理与发布。项目总投 7,500 万元。该项目已在广东省经济贸易
委员会备案,备案项目编号为 06010465441000979。
公司在 2008 年初开始投入增加连锁经营网点技术改造项目,对书报刊销售
网点进行了扩张,但书报刊网点经营效果不理想。因此,公司暂停了对该项目的
投入,并结束了部分销售网点的经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增加连锁经
营网点技术改造项目累计投入募集资金 50.97 万元。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 2007 年 12 月 25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同意公司用
募集资金 9,021.96 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印报厂扩建技术改造
项目建设的自筹资金。本次置换经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 2007
年羊专审字第 12013 号《关于广东九州阳光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
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审核。
3、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根据公司 2008 年 1 月 29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通过使用不超
过 4,500 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6 个月,从 2008 年
2 月 1 日起到 2008 年 7 月 31 日止。公司已于 2008 年 7 月 18 日,将该项补
充流动资金全部归还募集资金专户。
根据本公司 2008 年 7 月 28 日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通过将超
额募集资金人民币 11,580 万元用于补充本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使
用期限为永久使用。截止至 2008 年 12 月 31 日,相关流动资金已补充完毕。
4、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 8 月 27 日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公司董事会授权
管理层使用不超过 2.7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投资期限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投资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的相关规定,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
银行理财产品有利于充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全体股东利益。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广州大洋文化连锁店有限公司决定使用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的闲置
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一)理财产品品种
为控制风险,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银行理财产品,发行主体
应当为商业银行且该等产品需有保本约定,该等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以上产
品不包括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投资标的的
银行理财产品,且上述投资品种不得涉及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信息披
露业务备忘录第 30 号:风险投资》规定的风险投资。
(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
公司将选择 12 个月以内的银行保本理财产品。
(三)决议有效期
理财产品的购买行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有效期内,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按不同限期组合购买理财产品,单个理财产品的投
资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在开展实际投资行为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
披露义务。
(四)购买额度
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2.8 亿元,在决议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 上
述银行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
他用途。
(五)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
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财务部具体操作。
(六)信息披露
公司在严格履行披露义务,包括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期限、收益等。
三、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进行短期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主要面临的风险有:
1、投资风险。尽管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
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
3、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
(二)拟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针对投资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保本型的投资品种。独立董事、监事会
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在选择投资时机和投资品种时,财务部负责编制投资分析报告,必要时外聘
人员、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对投资品种、止盈止亏等进行研究、论证,提出研究
报告,提交公司银行理财产品管理委员会批准后方可进行。公司财务部会及时分
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
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公司持有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等金融资产,不能用于质押。
2、针对资金存放与使用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建立台账管理,对资金运用的经济活动应建立健全完整的会计账目,做好
资金使用的财务核算工作;
②财务部于发生投资事项当日应及时与银行核对账户余额,确保资金安全;
③资金使用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
3、针对投资相关人员操作和道德风险,拟采取措施如下:
①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理财业务的申请人、审核人、审批人、操作人、
资金管理人应相互独立;
②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与金融机构相关工作人员须对理财业务事项保密,未经
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理财方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理财业
务有关的信息;
③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相同的理财产品,否则
将承担相应责任。
公司已制定《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委托银行理财实施细则》,并
将加强市场分析和品种调研,切实执行内部有关管理制度,严控风险,规范运作。
4、公司将根据监管部门规定,在定期报告中详细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投
资以及相应的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是在确保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以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履行了必要的法定程
序,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公司在
具体决策时也会考虑产品赎回的灵活度。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
管理,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丰厚的投资回报。
五、法定程序的履行情况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3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 33 次会和第八届监事会第 15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同
时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六、保荐机构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保荐工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
等规定,东方花旗认真核查了上述运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投资事项
所涉及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等,发表如下保荐意见:
1、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就《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
行理财产品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该议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
录》和《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公司在保障生产经营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运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
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品种,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东方花旗证券对公司运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事项无
异议。
(本页无正文,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关于广东广州日报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持续督导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
尹璐 彭果
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