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17 证券简称:西宁特钢 编号:临 2016-062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
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七届四次董事会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3 日
下午 15 时在公司办公楼 101 会议室召开。公司董事会现有成员 9 名,
现场出席会议的董事 7 名,董事王大军先生因疾病授权委托董事长郭海
荣先生代为行使表决权,董事彭加霖先生因出差授权委托董事黄斌先生
代为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
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审议和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王大军先
生辞去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的议案》。
公司七届董事会成员王大军先生因疾病困扰,无法正常履行董事职
责,公司董事会同意王大军先生辞去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二、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钟新
宇先生为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三、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应收
款项转让的议案》
同意公司与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应收款项转让框架
协议》,将本公司依法享有的应收债权中不超过 78,000 万元部分转让
给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郭海荣、杨忠、黄斌、王大军、彭
加霖、陈列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
殊 钢 股 份有 限 公司 关 于 公司 应 收款 项 转 让的 关 联交 易 公 告》 (临
2016-064 号)
上述议案一、议案二、议案三需提请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提交临时提案的议案》
公司已于 2016 年 7 月 30 日披露了《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的通知》。单独持有本公司 49.87%
股份的股东--西宁特殊钢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 2016 年 8 月 1 日提出上
述三项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股东大会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三项提案提请至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
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西宁特
殊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16 年第 3 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公
告》(临 2016-065 号)
特此公告。
西宁特殊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 日
2
简历:
钟新宇,男,汉,1973 年 3 月,中共党员,大专学历,审计师、注册税
务筹划师。历任本公司财务资产部科员、科长,财务企管部部长助理、
副部长,财务资产部副部长、部长,公司财务副总监,现任为公司财务
总监,拟任公司七届董事会董事。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