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平洋证券”、“保荐机构”)作
为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光药业”、“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就新光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具体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9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
每股人民币12.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4,4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总额人民币
3,233.00万元后,公司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1,167.00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6]203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披露,公司拟将本次公开发行募集的资金投资于以下项
目:
拟投入募集资 项目备案
项目名称 总投资额
金投资额 或核准文号
年产 2.2 亿支黄芪生脉饮
16,493.00 16,493.00 绍市发改中心备〔2012〕10号
制剂生产线 GMP 建设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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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营销网络建设项目 2,573.00 2,573.00 嵊发改备案〔2015〕6号
研发质检中心建设项目 2,112.00 2,112.00 嵊发改备案〔2014〕98号
合 计 21,178.00 21,178.00 -
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现阶段募集资金在短期内出现部分闲置的情况。
三、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管理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
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
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募投项目建设进度并考虑保持充足的流动性,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
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
到期后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3、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拟购买安全
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协定存款、结构性存款、
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等)。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1)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2)流动性好,
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上述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
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
将及时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并公告。
4、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实施方式
2
授权公司董事长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财务负责人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6、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超募资
金及闲置募集资金使用》等相关要求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四、现金管理的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尽管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筛选,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
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
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
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
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
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
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
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
3
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
拟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
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公司监事会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行
了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关于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进
行了审核,并发表明确的同意意见。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作为新光药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太平洋证券认
真核查了公司最近期间财务情况、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发表的独
立意见等资料,针对新光药业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如
下核查意见:
1、上述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
意的意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
总额不超过 1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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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本理财产品的事项,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属于董事会审
批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审批程序符合《公司章程》和《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1号
——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
2、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能够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不存在变相改变
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不影响募投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
综上,太平洋证券对新光药业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
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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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无正文,为《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新光药业股份有限公
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之签署页)
保荐代表人签字: 亓华峰
刘 伟
太平洋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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