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49 证券简称:紫光国芯 公告编号:2016-060
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晶体业务内部整合、架构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为提升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效率,理顺公司架构,整
合内部资源,公司拟对晶体业务进行内部调整,将上市公司母公司中的晶体业务相关的
资产及子公司剥离至全资子公司唐山国芯晶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国芯晶源”)
中。
一、调整方案
1、资产剥离:将上市公司母公司中以晶体事业部形式经营管理的晶体业务相关资
产剥离至全资子公司唐山国芯晶源。拟剥离资产主要包括四部分:(1)晶体事业部账面
资产、负债;(2)与晶体业务相关的商标、专利权和非专利技术;(3)与晶体业务相关
的已签订单未执行完合同的后续权利义务;(4)晶体事业部所属人员。上述资产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账面值为 40,747.24 万元。
2、股权划转: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唐山晶源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晶源”)
和公司参股 30%的子公司九江佳华压电晶体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江佳华”)均
从事与晶体业务相关的业务,现在由晶体事业部管理。作为本次公司晶体业务整合的一
部分,也分别调整为唐山国芯晶源的全资子公司和参股 30%的子公司。
二、业务调整涉及的相关主体情况
1、唐山国芯晶源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唐山国芯晶源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鑫兴电子工业园区内
法定代表人:任志军
成立时间:2016 年 1 月 7 日
注册资本:100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9MA07ME3J65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压电晶体频率器件、蓝宝石光电材料及部件、智能控
制模块及卡片、探测传感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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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研所需的原辅材、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2、唐山晶源电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唐山晶源电子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玉田县无终西街 3129 号
法定代表人:任志军
成立时间:2001 年 12 月 26 日
注册资本:2268 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97343574397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和销售压电晶体频率器件、蓝宝石光电材料及部件、智能控
制模块及卡片、探测传感器。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出口业务,经营本企业生产、
科研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国家限定公司
经营和禁止进出口的商品除外。
唐山晶源电子有限公司现由公司晶体事业部具体管理,主要业务为石英晶体元器件
传统产品的生产。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其资产总额为 40,837,269.95 元,净资产为
38,674,363.95 元。2015 年度实现净利润 65,513.80 元。
3、九江佳华压电晶体材料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九江佳华压电晶体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湘竹村(湘竹电站内)
法定代表人:林春树
成立时间:2008 年 07 月 08 日
注册资本:850 万元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执照号码:360424110000237
经营范围:压电晶体材料及相关制品生产、加工、销售。
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九江佳华已经停业,公司已按持有九江佳华长期股权投资
账面价值 1,473,934.90 元全额提取了减值准备。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九江佳华的资
产总额为 12,758,992.38 元,净资产为 10,813,377.07 元。2014 年度,其实现的净利润为
-255,266.28 元。
三、业务调整前后组织架构变化
业务调整前后公司晶体业务相关组织架构变化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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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
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
100%
晶体事业部 唐山国芯晶源
100% 100% 30% 100% 30%
唐山 唐山 九江 唐山 九江
国芯 晶源 佳华 晶源 佳华
晶源 电子 电子
本次调整后,公司全部晶体业务由唐山国芯晶源运营,母公司将不再直接经营晶体
相关业务,进一步明确母公司管理中心、研发中心的职能定位,满足公司未来国际化发
展的需要。同时可以进一步完善公司各业务单元独立运营与考核的机制,有利于内部责
权利的明确与管理,促进晶体业务本身的优化调整,形成新的竞争力。
四、其他事项
1、本次内部整合符合公司管理要求,生产、销售、管理等相关的部分资质需获得
相关部门的审核批准。
2、本次资产剥离及股权划转事项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内的内部调整,不会对
公司的正常经营、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3、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业务调整的相关具体事宜。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业务调整不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紫光国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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