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中富:董事会关于终止出让河南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4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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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659 证券简称:珠海中富 公告编号:2016-065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终止出让河南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背景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经第九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并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经 2015 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出让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富容器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

议案》,拟将全资子公司河南中富容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中

富”)100%股权以人民币 13,000 万元的价格全部转让给深圳兴中投资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兴中投资”)。

二、交易进展

1、兴中投资于 2015 年 12 月 25 日至 2016 年 2 月 3 日分四次合

计支付股权转让款 8800 万元,余款 4200 万元至今未付。

2、双方于 2016 年 1 月 27 日完成了河南中富 100%股权的工商登

记变更手续。

3、公司未能按照协议约定完成解除河南中富容器有限公司名下

土地、房产、设备、存货、应收账款等在银团中的抵押、质押的办理,

且预计无法完成。

4、截至目前公司尚未将河南中富所属土地、设备等资产移交兴

中投资管理。

三、交易终止

根据上述现状,公司与兴中投资进行了积极的谈判,于 2016 年

8 月 1 日签订《关于解除<河南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协

议》,主要条款如下:

甲方: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深圳兴中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解除双方于 2015 年 12 月 15 日签订的

《河南中富容器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

2、甲方将已收到的乙方支付的 8800 万元的股权转让款在本协议

生效的 60 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并且无需支付利息。

3、乙方配合甲方在本协议生效之日的 30 个工作日内办理将河南

中富容器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返还给甲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4、双方同意完成上述条款完成实施后,不再追究对方任何责任。

5、因履行本解除协议所发生的税、费,各方按相关规定各自承

担。

6、本协议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四、交易终止后的影响

本次交易终止后,公司将无法再获得原预计的因本次交易带来的

约 6000 万元的收益(不考虑税费)。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珠海中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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