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393 证券简称:粤泰股份 编号:临2016-085号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第三十九次会议决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
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3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一、《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海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云南沿边跨境股
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抓住国家“一路一带”的战略机遇,致力于“一路一带”沿途国家的投资
布局,公司下属子公司广州粤泰金控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泰金控”)拟
在包括但不限于面向东南亚地区的人民币国际投贷基金开展深度合作。公司董事
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粤泰金控与北京海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海林投资”)及云南沿边跨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延边投
资”)签订合作框架协议。按照协议内容,粤泰金控与延边投资双方拟共同发起
设立延边投资为普通合伙人的总规模在 5000 万美金至 1 亿美金的人民币国际投
贷基金,合作基金的投向为东南亚地区的一路一带项目,包括但不限于缅甸、老
挝等地区。延边投资担任合作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粤泰金控及/或其指定的第三
方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或合法合规募集资金对合作基金进行出资(出资总
额介于 5000 万美元到 1 亿美元之间),并由粤泰金控及/或其指定的第三方完成
5000 万元美金至 1 亿美金额度的实缴。
同时,粤泰金控通过股权转让,受让由海林投资所持有延边投资的 10%股权,
转让价格按照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为人民币 200 万元。
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的《广
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北京海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
云南沿边跨境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对外投资公告》。
二、《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共同发起
设立广粤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充分发挥各方的优势,实现共赢,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粤
泰金控与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共同发起设立广粤投资产业投资
基金的框架协议。按照框架协议内容,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粤泰金
控合资设立嘉兴(或珠海横琴、或宁波)广粤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3000 万元人民币,其中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 1530 万元人民币,
占管理公司 51%股权;粤泰金控出资 1470 万元人民币,占管理公司 49%股权;管
理公司注册资本分期到位,注册资本根据管理公司章程规定由双方出资到位。
同时,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及粤泰金控拟共同发起设立产业基
金,推动该产业基金在合适的时机以合适的价格去收购或参股符合乙方发展战略
需要的房地产行业中的优秀企业。
本次签订框架协议事项详见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告的《广
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控股子公司与广州证券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
司签订共同发起设立广粤投资产业投资基金框架协议的公告》。
特此公告。
广州粤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