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88 证券简称:鹭燕医药 公告编号:2016-059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经营场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
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因经营需要,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鹭燕中宏医
药有限公司向关联方厦门鹭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新增租赁房产作为第三方物流异地仓库使
用,新增后,公司子公司合计向关联方厦门鹭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租赁房产面积为 2,730.10
平方米,租赁价格参考周边市场价格确定为 8 元/(平方米*月),年租金合计为 262,089.60
元,租赁期自 2016 年 8 月 2 日起三年。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
0 票弃权、2 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关联方租赁经营场所的议案》,根据深交所《股
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吴金祥、董事雷鸣
因在关联方厦门鹭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分别担任董事长、董事职务,已在董事会会议上回避
表决。
2015 年度公司与关联人厦门鹭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为 131,122.56 元。
本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厦门鹭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吴金祥
注册资本:500 万元
住所:厦门市同安区美溪道湖里工业园 91 号 102 单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671264250G
主营业务:提供生物技术推广、咨询服务。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厦门鹭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 1,292.27 万元,净资
产为 354.57 万元,实现营业收入为 13.11 万元,净利润为-145.43 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关联关系:厦门鹭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吴金祥先生控制的公司,该关
联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三、关联交易定价依据及结算方式
1、关联交易定价依据
公司与厦门鹭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房产租赁关联交易根据市场公允价格作为定价依
据。
2、结算方式
公司与厦门鹭燕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房产租赁关联交易以银行转账方式结算,结算周期
按周边房产租赁通行做法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房产租赁系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所需,占公司总使用房产的面积比重不大,交易
遵循市场化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均依据市场公允价格公平、合理确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
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会
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不会因此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
五、备查文件
1、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