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爱富: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来源:上交所 2016-08-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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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简称:三爱富

股票代码:600636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

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2 号院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 57 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6 年 8 月 2 日

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5 号——

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16 号——上

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写。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经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

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有关章程及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者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

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

报告书已经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三爱富直接控制的权益。截至本报告书签

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

或减少其在三爱富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资料进行的。除信息

披露义务人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报

告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本次权益变动基于信息披露义务人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与上海华谊(集团)

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转让协议》,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受让上海华谊(集

团)公司所持有的三爱富 89,388,381 股的股票。

六、本次收购上市公司股票尚须经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

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

目 录

第一节 释义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1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13

第五节 资金来源..................................................................................................................................16

第六节 后续计划..................................................................................................................................17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19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22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23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24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31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34

附表 ............................................................................................................................................................35

3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载明,以下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文发

指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

集团

三爱富、上市公司 指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国新 指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上海华谊 指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本次交易/本次股份转让/本 指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受让上海华谊(集团)公司所持

次权益变动 有的三爱富 89,388,381 股股票(占三爱富总股本的 20%)

本报告书 指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与上海华谊(集团)公司签署的

《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转让 指 《上海华谊(集团)公司与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关于

协议》/本协议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9,388,381 股股份附条件生

效之股份转让协议》

中国通号 指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核建 指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中海集运 指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国资委 指 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交易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登记公司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万元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翠微路 2 号院

法定代表人:罗钧

注册资本:人民币 1,200,000,000 元

工商注册号码:100000000037810

企业类型:全民所有制

主要经营范围:文化创意产业园经营;文化及相关产业投融资、技术研发与服

务;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及相关设备、材料的生产经营;物业管

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

经营期限:2003 年 4 月 15 日至长期

税务登记证号码:110108710931168

出资人: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

(一)中国文发集团股权控制关系结构图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文发集团股权控制结构如下图所示:

国务院国资委

100%

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出资人、实际控制人

1、中国文发集团的出资人

公司名称:中国国新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 9 号博兴大厦 6 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生

注册资本:人民币 15,500,000,000 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17828315T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主要经营范围:从事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经营与管理;国有股权经营与管理;

受托管理;资本运营;为开展上述业务所进行的投资和咨询业务。(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

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经营期限:2010 年 12 月 11 日至长期

中国国新是配合国务院国资委优化中央企业布局结构、主要从事国有资产经营

与管理的企业化操作平台。中国国新的主要任务是持有国务院国资委划入中国国新

的有关中央企业的国有产权并履行出资人职责,配合国资委推进中央企业重组;接

收、整合中央企业整体上市后存续企业资产及其他非主业资产,配合中央企业提高

主业竞争力;参与中央企业上市、非上市股份制改革;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以及关系

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其他产业进行辅助性投资等。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国新的主要子公司情况如下:

序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号 (万元) (%)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项目投资。(“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国新博远投资(北京)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1 1000.00 100

有限公司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投资咨询;经

济贸易咨询;企业形象策划。(“1、未经有关部

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

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

国新宜康投资(北京) 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

2 1020.00 100

有限公司 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

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

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

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

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6

的经营活动。)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国新远博投资(北京)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3 1000.00 100

有限公司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国新博广投资(北京)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4 1000.00 100

有限公司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企业管理;企业策划。(“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国新宏盛投资(北京)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5 3600.00 100

有限公司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权投资及管理、咨询;项目投资;资产管理。

6 国新兴盛投资有限公司 120000.00 100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

开展经营活动)

投资管理;资产管理;股权投资;投资咨询。(“1、

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

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

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

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

7 国新投资有限公司 10000.00 100

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

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

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

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通讯信息软件开发及销售,通讯信息设备的销

售,资产管理,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国新控股(上海)有限

8 50000.00 100 企业管理及咨询(除中介),物业管理。 【依

公司

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投资及资产管理;销售非金属矿石、金属矿石、

9 国星集团有限公司 36000.00 100

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咨询;

7

进出口业务;电机制造。(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

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

营活动。)

实业投资、企业管理、改造、发展的策划与咨询;

企业资产托管、重组与管理;汽车(含小轿车)

及配件、摩托车及配件、机械设备、钢材、化工

10 中国华星集团公司 91107.59 100 材料(危险化学品除外)、仪器仪表的销售(国

家有专项专营规定的除外);物业管理。(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

邮电新技术、新产品的投资开发;开展邮电经济

技术合作与交流;提供经济信息咨询、服务;邮

电通信器材及配套设备;机电电子产品及配套设

中国华信邮电经济开发 备;轻纺产品;建筑材料;办公自动化设备;家

11 35000.00 100

中心 用电器;承接通讯工程施工,承包境外机电工程

和境内招标工程,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

营活动。)

股权投资;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

12 国新资本有限公司 205000.00 100 资咨询。(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文化创意产业园经营;文化及相关产业投融资、

技术研发与服务;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

13 120000.00 100 他印刷品及相关设备、材料的生产经营;物业管

公司

理;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黑色金属、有色金属的投资、销售;非金属矿产

品的投资;矿山、建筑工程的设计;机械设备的

销售;新能源的开发和投资管理;金融、证券、

信托、租赁、保险、基金、期货的投资管理;房

地产开发与经营;建筑安装;物业管理;进出口

14 中国五矿股份有限公司 2906924.29 2.116 业务;资产及资产受托管理;招标、投标业务;

广告展览、咨询服务、技术交流;对外承包工程;

自有房屋租赁。(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投资管理;工程总承包;工程施工总承包;工程

勘察设计;工程技术咨询;工程管理计算机软件

的开发、应用、转让;新材料、建筑材料、装饰

中国核工业建设股份有 材料、建筑机械、建筑构件的研究、生产、销售;

15 262500.00 0.78

限公司 设备租赁;物业管理;自有房屋租赁;进出口业

务;承包境外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境内国际招

标工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

对外派遣实施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

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 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普通货运(限天津工程

16 878981.90 0.72

有限公司 分公司用,有效期至 2018-03-23);承包与其实

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项目;铁路含

8

地铁通信、信号、电力、自动控制设备的生产;

上述项目工程的科研、勘察、设计、安装、施工、

配套工程施工;进出口业务;承包境外铁路、电

务工程及境内国际招标工程;承包上述境外工程

的勘测、咨询、设计和监理项目;公路交通、机

场、港口、工矿的通信、信号、电力、自动控制

工程的勘察、设计、安装、施工及配套房屋建筑;

与上述项目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及

自有房屋的出租。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非证券业务的投资管理、咨询;资产管理;项目

投资。((1、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

得公开交易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3、不得

发放贷款;4、不得向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

17 国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5000.00 40.00

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

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

动。)

生物制品、疫苗的批发(有效期至 2019 年 12 月

30 日);投资;生物制品的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仪器设

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 备、塑料制品、玻璃用品及包装材料的销售。(企

18 900625.26 5.00

公司 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

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国内沿海及长江中下游普通货船、国内沿海外贸

集装箱内支线班轮运输,国际船舶运输(含集装

箱班轮运输),集装箱制造、修理、租赁,船舶

中海集装箱运输股份 租赁、自有集装箱、自用船舶买卖。国内沿海普

19 1168312.50 4.00

有限公司 通货船(散货船除外)海务管理、机务管理和船

舶检修、保养、买卖、租赁、营运、资产管理及

其他船舶管理服务(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

营)。

铁塔建设、维护、运营;基站机房、电源、空调

配套设施和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运营及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 基站设备的维护。 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

20 12934461.50 6.00

司 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

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

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实际控制人

中国文发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从事的主要业务及最近 3 年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中国文发集团主要从事文化创意产业园经营;文化及相关产业投融资、技术研

发与服务;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品、其他印刷品及相关设备、材料的生产经营;

9

物业管理;进出口业务。

最近三年的简要财务数据(合并报表)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5年 2014年 2013年

资产总计 219,186 195,525 195,375

负债总计 95,895 88,643 152,429

所有者权益合计 123,292 106,881 42,947

营业收入 49,839 61,863 117,816

净利润 7,425 7,535 3,871

净资产收益率 6.02% 7.05% 9.01%

资产负债率 43.75% 45.34% 78.02%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 5 年之内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诉讼及仲裁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文发集团最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

重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案

件。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况如下:

姓名 任职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罗钧 董事长、党委书记 中国 北京市 无

陈彦 董事、总经理 中国 北京市 无

何春亮 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中国 北京市 无

张忠灵 副总经理 中国 北京市 无

房丽娟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中国 北京市 无

张弢 董事 中国 北京市 无

张松 董事 中国 北京市 持有香港临时居住证

苏谊 董事 中国 北京市 无

王森 董事 中国 北京市 无

李军 职工董事 中国 北京市 无

吕柏乐 监事 中国 北京市 无

王志学 监事 中国 北京市 无

10

姓名 任职 国籍 长期居住地 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唐怀鹏 职工监事 中国 北京市 无

董事会秘书、总经理助

姚勇 中国 北京市 无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人员近五年内未受到任何与证券市场有关的重大行

政处罚、刑事处罚,亦未涉及任何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案件。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其出资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文发集团未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的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国新直接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证券简称 证券代码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是否达到控制

中国通号 03969.HK 63,057,192 0.72% 否

中国核建 601611.SH 20,475,000 0.78% 否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国新通过全资子公司国新投资有限公司间接持有中

海集运(601866.SH,2866.HK)4.00%的股权,即 467,325,000 股。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其出资人持股 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简要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文发集团未持有或控制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的股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国新未持有或控制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

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 5%以上的股权。

11

第三节 权益变动目的及批准程序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中国文发集团将成为三爱富的控股股东。未来,中国文

发集团作为控股股东将以改善上市公司经营情况、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为目标。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中国文发集团暂无在未来 12 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

份的具体计划,但不排除在未来 12 个月内根据情况增持其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

份的可能,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中国文发集团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

三、本次权益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所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7 月 18 日,中国文发集团公司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

议通过了《关于受让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股权及后续重组事项》的议

案。

2016 年 7 月 29 日,中国文发集团与上海华谊签署了《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转让协

议》。

12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本次权益变动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持有上市公司股份。

本次权益变动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89,388,381 股,占上市

公司总股本的 20%,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

二、《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转让协议》主要内容

2016 年 7 月 29 日,中国文发集团与上海华谊签署了《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转让协

议》,主要内容如下:

1、转让方:上海华谊(集团)公司

2、受让方: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

3、目标公司股份: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89,388,381 股非限售流通股

4、转让价格:每股约 20.26 元/股,合计 1,811,000,000 元

5、股份转让价款支付方式及期限:

(1)受让方在转让方公开征集目标股份受让方时向转让方提交本次股份转让价

格的 30%(即:5.433 亿元,大写:伍亿肆仟叁佰叁拾万元整)作为保证金,该保证

金自本协议生效后自动转化为股份转让款。

(2)在目标公司股份登记过户具备条件后,受让方收到转让方发出的缴款通知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的转让款(即:12.677 亿元,大写:壹拾贰亿陆仟柒佰柒拾万

元整)。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剩余转让款后 10 个工作日内,应当办理完毕目

标公司股份过户登记手续。

6、生效时间及条件:

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成立。

本协议在以下条件全部成就且其中最晚一项或多项成就之日起生效:

(1)转让方内部决策机构批准转让方向受让方转让其持有的本协议项下的目标

公司股份;

(2)受让方内部审批机构审核批准本次股份转让事宜;

(3)本次股份转让获上海市政府批准同意;

(4)本次股份转让经上海市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批准同意;

13

(5)本次股份转让与资产置出、资产注入交割的先后顺序为资产注入交割、资

产置出交割、股份转让交割,若资产置出、资产注入中任一事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

或未成功实施,则本次股份转让将不再实施,已发生的相关资产、股份等权属变动

由双方无条件恢复原状。

7、股份登记过户的条件

(1)在下列条件全部达成后 10 个工作日内,由双方共同到交易所、登记公司办

理完毕将目标股份过户至受让方名下的手续:

(2)本协议生效;

(3)受让方按照本协议约定支付全部股份转让款;

(4)注入资产相关交割手续均已办理完毕、置出资产的协议已经生效。

8、其他条款

(1)资产置出:受让方同意上市公司将现有氟化工相关业务的资产和负债按照

具有证券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结果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后出售给转让方;

(2)资产注入:受让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上市公司对优质的第三方资产进行并

购。

三、本次拟认购股份权利限制的说明

信息义务披露人本次拟认购的股份为非限售流通 A 股,不存在查封、冻结、质

押等权利限制情形。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 12 个月内不以任何方式转让其因此所持有的

三爱富的股份,但信息披露义务人向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主体进行转让不受

前述 12 个月的限制。

除本报告书已披露的协议约定外,本次收购无其他附加条件,不存在协议各方

就股份表决权的行使存在其他安排情况。

四、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及有关部门批准

(一)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2016 年 5 月 10 日,三爱富发布《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停牌的公告》,因大股东上

海华谊正在筹划涉及三爱富股权转让事宜开始停牌。

2016 年 7 月 6 日,三爱富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

14

集受让方的提示性公告》,公告控股股东上海华谊拟以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转让

其所持三爱富的股份共计 89,388,38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0%。

2016 年 7 月 11 日,经上海市国资委原则同意,三爱富发布《关于控股股东拟协

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开始公开征集受让方,征集期为 2016

年 7 月 12 日至 2016 年 7 月 20 日。

2016 年 7 月 28 日,上海华谊召开董事会,确认中国文发集团为本次股份转让的

受让方。

2016 年 7 月 29 日,上海华谊与中国文发集团签署了《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转让协

议》。

(二)本次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手续

1、本次交易尚需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上海市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审核批准。

2、其他可能涉及的批准或核准。

15

第五节 资金来源

本次股权转让款总计人民币 1,811,000,000 元。中国文发集团承诺,本次收购

资金全部来自于中国文发集团自有或自筹资金,该等资金来源合法,不存在任

何争议及潜在纠纷。

根据 2016 年 7 月 19 日中国国新对中国文发集团出具的函,中国国新将在战

略资源、资金支付等方面,全力支持中国文发集团收购三爱富部分股权事宜。

16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根据三爱富 2016 年 5 月 10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实施停牌的公告》及 2016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三爱富

正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根据 2016 年 7 月 29 日中国文化集团与上海华谊签

署的《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交割前上市公司需完成资产

置出和资产注入,即上市公司拟将现有氟化工相关业务的资产和负债转出售给上

海华谊,同时推进上市公司对第三方资产的收购事宜。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督促上

市公司董事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

易日发布一次有关事项的进展情况,该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内容和进展情况,

以上市公司公告为准。

除上述事项外,因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时间尚未确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在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后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进行

调整的具体计划,但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有利于上市公司可持续发展、有利于

全体股东利益的原则,保持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若本次股份转让

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拟对上市公司主营业进行调整,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在未来 12 个月内拟对上市公司主要资产的重组计划

本次股份转让正式实施前,信息披露义务人对上市公司主要资产的重组计划

见本节“一、在未来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因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时间尚未确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暂无在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后 12 个月内对上市公司主要资产进行重组的具体计

划。若后续拟进行其他资产重组,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要求,履行相应法律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改变上市公司现任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的组成的计划

因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时间尚未确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

17

人暂无对上市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调整的具体计划。本

次股份转让正式实施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

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四、公司章程修改计划

本次股份转让正式实施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结合上市公司实际情况,按照

上市公司规范发展的需要,制订章程修改方案,依法履行程序修改上市公司章程,

并及时进行披露。

五、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因本次股份转让的实施时间尚未确定,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

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员工聘用作重大变动的具体计划。本次股份转让正式实施

后,如果根据上市公司实际情况需要进行相应调整,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将按照

有关法律法规之要求,履行相应的法定程序和义务。

六、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对上市公司现有分红政策进行重

大调整的计划。本次股份转让正式实施后,若未来拟对上市公司分红政策进行调

整,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上市公司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暂无其他对上

市公司的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18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后,对上市公司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有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与信息披露义务

人在业务、资产、人员、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具有独立经营能力。信息披

露义务人已出具承诺,保证做到与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业务和机构

等方面的相互独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从事业务与上市公司从事的业务是否存在同业竞争的核

三爱富主要从事有机氟材料及其制品,化工产品,上述产品所需的原辅材

料及设备,在国内外开展技术咨询、转让、服务、培训、维修,有机氟材料分

析测试,委托试制,储运,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的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的机

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的进口业务(不另附进出口商品目录),但国家限

定公司经营和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经营进料加工和“三来一补”

业务,开展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

根据已签署的《附条件生效之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前,上

市公司现有氟化工相关业务的资产和负债将出售给上海华谊,并完成对第三方

资产的收购实现上市公司业务转型,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尚处于筹划阶段,为避免和

消除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后可能存在的同业竞争情形,维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

的利益,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次股份转让实施完成后,如果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发现任何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竞争的

新业务机会,应立即书面通知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并尽力促使该业务机

会按合理和公平的条款和条件首先提供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上市公司

及其控制的企业在收到该通知的 30 日内,有权以书面形式将参与上述业务机会

的意向通知本公司,则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当无偿将该新业务机

会提供给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如果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因任何原因

19

决定不从事有关的新业务,应及时通知本公司,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

业可以自行经营有关的新业务。

如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放弃前述竞争性新业务机会且本公司及本公司

控制的其他企业从事该等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

直接竞争的新业务时,本公司将给予上市公司选择权,即在适用法律及有关证

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允许的前提下,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有权随时一次性或

多次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收购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任何股权、

资产及其他权益,或由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根据国家法律许可的方式选择

采取委托经营、租赁或承包经营等方式拥有或控制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在上述竞争性业务中的资产或业务。如果第三方在同等条件下根据有关法

律及相应的公司章程具有并且将要行使法定的优先受让权,则上述承诺将不适

用,但在这种情况下,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应尽最大努力促使该第

三方放弃其法定的优先受让权。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参与出资的股权投资机构且对该等机构不

具备实际控制力的,不受上述承诺约束;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参与

出资的股权投资机构且对该等机构具备实际控制力的,不会在中国境内和境外,

单独或与第三方,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参与与上市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从事

的主营业务构成直接竞争的投资,对该等投资没有重大影响的除外。

本公司承诺,于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不利用控股股东的地位和对上市公

司的实际控制能力,损害上市公司以及上市公司其他股东的权益。”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持续性关联交易的核查

经核查,本次权益变动前,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交

易。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会严格遵守有关上市公司监管法规,

尽量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若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来与上市公司发生必

要的关联交易,将严格按照市场公允公平原则,在履行上市公司有关关联交易

内部决策程序的基础上,保证以规范公平的方式进行交易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

从制度上保证上市公司的利益不受损害。

为了减少/规范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

20

“本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决策

制度等有关规定行使股东权利;在股东大会对涉及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

企业的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履行关联交易决策、回避表决等公允决策程序。

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可能地避免或减少与上市公司的关联

交易;对无法避免或者有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将遵循市场公正、公平、

公开的原则,按照公允、合理的市场价格进行交易,并依法签署协议,履行合

法程序,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有关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等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报批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

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上市公司在业务合作等方面给予优于市场

第三方的权利;不利用控股股东地位及影响谋求与上市公司达成交易的优先权

利。

本公司将杜绝一切非法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资产的行为,在任何情况下,

不要求上市公司向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

21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 24 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与下列当事人不存在以下重大交易情形:

1、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合计金额高于 3,000 万元或者高于上市公司最

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 5%以上的关联交易。

2、与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发生合计金额超过人民币 5 万

元以上的日常交易。

3、对拟更换的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存在其他

任何类似安排。

4、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其他正在签署或者谈判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22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三爱富停牌日(2016 年 5 月 10 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通

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三爱富股票的情况。

二、相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前六个月买卖上市公司上市

交易股份的情况

三爱富停牌日(2016 年 5 月 10 日)前六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不存在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买卖三爱富

股票的情况。

23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中国文发集团 2013 年、2014 年

和 2015 年的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最近一期的财务数据

未经审计,具体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29,174.67 29,918.78 28,853.97 33,856.16

应收票据 466.64 78.47 931.02 6,456.20

应收账款 11,755.60 3,959.24 4,286.83 9,243.09

预付款项 2,669.02 1,835.76 1,562.61 1,676.80

应收利息 7.83 3.65

应收股利 26.20 26.20 30.06

其他应收款 14,543.54 18,841.55 18,868.47 4,359.62

存货 8,715.07 7,931.08 8,614.45 20,067.84

其中:原材料 317.31 323.00 428.84 3,643.35

库存商品(产成品) 7,304.35 6,689.35 6,641.41 15,771.3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资产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其他流动资产 6,987.00 11,188.00 1,980.00

流动资产合计 61,509.16 73,786.92 65,131.07 75,659.70

非流动资产:

△发放贷款及垫款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177.74 32,177.74 29,602.74

持有至到期投资

长期应收款

长期股权投资 31,615.64 21,311.20 14,016.58 12061.76

投资性房地产 55,860.78 54,298.20 50,303.52 42,367.05

固定资产原价 40,333.75 40,840.13 41,776.98 97,796.77

减:累计折旧 15,509.03 15,623.73 15,526.13 41,164.41

固定资产净值 24,824.72 25,216.41 26,250.85 56,632.36

减: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477.55 502.73 415.93 30.92

固定资产净额 24,347.17 24,713.67 25,834.92 56,601.44

在建工程 5,408.14 7,001.85 3,856.34 2,954.49

工程物资

固定资产清理 0.51 2.28

生产性生物资产

24

油气资产

无形资产 2,394.44 2,262.55 1,803.20 3,377.93

开发支出

商誉 115.89 42.31 1,508.32 1,465.99

长期待摊费用 925.75 1,022.67 883.98 828.64

递延所得税资产 2,520.46 2,569.27 2,583.51 40.86

其他非流动资产 15.00

其中:特准储备物资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9,366.00 145,399.46 130,393.61 119,715.45

资产总计 220,875.16 219,186.38 195,524.68 195,375.14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5,000.0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负债

应付票据 3,271.82

应付账款 5,097.91 4,418.46 8,105.62 9,479.82

预收款项 9,209.82 6,862.34 6,975.61 8,921.85

应付职工薪酬 3,217.40 4,967.29 5,464.07 17,473.19

其中:应付工资 769.68 1,195.60 1,765.78 1049.24

应付福利费 124.75 135.21 189.89 260.04

#其中: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 126.59 130.38 167.69 260.04

应交税费 139.44 3,504.41 436.54 -787.39

其中:应交税金 124.20 3,451.79 392.16 -1,078.52

应付利息

应付股利 27.27 0.68

其他应付款 19,601.05 20,624.45 14,334.68 16,510.80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负债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

流动负债合计 37,265.62 40,376.94 35,343.80 59,870.7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4,018.31 5,108.31 7,561.31 59,100.21

应付债券

长期应付款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14,812.92 14,808.62 12,748.03

专项应付款 653.50 150.00 150.00 4,085.36

预计负债

递延收益 33,588.33 34,062.06 31,369.03

递延所得税负债 83.53 89.10

其他非流动负债 1,389.14 1,388.90 1,387.53 29,283.64

其中:特准储备基金

非流动负债合计 54,462.21 55,517.89 53,299.43 92,558.31

25

负债合计 91,727.84 95,894.82 88,643.23 152,429.08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实收资本(或股本) 120,000.00 120,000.00 110,000.00

国有资本 120,000.00 120,000.00 110,000.00 50,000.00

其中:国有法人资本 120,000.00 120,000.00 110,000.00 50,000.00

集体资本

民营资本

其中:个人资本

外商资本

#减:已归还投资

实收资本(或股本)净额 120,000.00 120,000.00 110,000.00 50,000.00

其他权益工具

资本公积 28,650.69 28,650.69 28,147.19 35,872.65

减:库存股

其他综合收益

其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专项储备

盈余公积

其中:法定公积金

任意公积金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23,479.11 -29,253.61 -35,850.00 -46,356.3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25,171.58 119,397.08 102,297.19 39,516.30

*少数股东权益 3,975.74 3,894.48 4,584.26 3,429.76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129,147.33 123,291.56 106,881.45 42,946.06

26

二、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一、营业总收入 23,701.27 49,839.36 61,862.85 117,815.72

其中:营业收入 23,701.27 49,839.36 61,862.85 117,815.72

二、营业总成本 12,221.05 52,255.90 62,776.08 115,529.82

其中:营业成本 29,633.76 37,541.77 92,708.10

营业税金及附加 933.62 1,434.42 1,340.44 1,375.14

销售费用 768.42 1,996.50 3,745.59 5,879.23

管理费用 4,845.58 16,744.59 15,873.87 14,293.91

其中:研究与开发费 814.92 1,558.04 857.57

财务费用 97.29 626.77 591.95 345.15

其中:利息支出 112.27 382.95 564.79 534.34

利息收入 152.84 75.69 242.16 331.46

汇兑净损失(净收益以“-”号填列) -5.18 -4.17 4.95 106.40

资产减值损失 -7.46 1,819.85 3,682.47 928.28

其他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0.5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76.00 2,970.55 8,603.61 204.8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

236.31 145.79 386.01 193.29

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

6,218.77 554.01 7,690.39 2,491.23

列)

加:营业外收入 1,322.23 14,065.30 3,778.82 5,251.9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253.39 53.84 334.28 662.30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0.00

政府补助 472.00 2,361.25 1,318.80 2,013.19

债务重组利得 0.00

减:营业外支出 802.63 3,096.08 2,567.79 2,920.54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8.32 14.18 716.73 430.72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债务重组损失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

6,738.37 11,523.23 8,901.42 4,822.62

号填列)

减:所得税费用 1,170.46 4,098.50 1,366.69 951.6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

5,567.91 7,424.73 7,534.73 3,870.98

列)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474.36 7,128.42 7,951.96 4,515.29

*少数股东损益 93.55 296.31 -417.23 -644.30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27

(一)以后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

(二)以后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

他综合收益

七、综合收益总额 5,567.91 7,424.73 7,534.73 3,870.9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

5,474.36 7,128.42 7,951.96 4,515.29

总额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93.55 296.31 -417.23 -644.30

八、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稀释每股收益

28

三、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27,715.64 54,117.50 71,026.80 131,195.89

收到的税费返还 234.78 316.87 876.7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0,713.32 24,003.58 7,287.35 2,684.3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8,428.97 78,355.86 78,631.03 134,757.01

购买商品、接收劳务支付的现金 10,648.86 27,841.34 33,832.13 86,600.3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

6,493.25 14,645.40 15,433.82 21,214.60

支付的各项税费 6,609.24 5,141.63 4,853.82 5,234.19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3,774.50 11,306.38 12,991.63 11,603.33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7,525.85 58,934.75 67,111.40 124,652.4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03.12 19,421.11 11,519.62 10,104.52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8,430.00 14,748.00 13,722.35 1,194.1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147.52 1,024.40 134.88 38.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482.62 230.46 1,388.79 830.76

长期资产所收回的现金净额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回

982.24 8,552.22

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301.88 31.17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0,362.02 16,985.10 23,829.39 2,063.21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1,773.84 12,464.14 8,214.28 14,409.87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18,599.00 32,046.00 34,596.00 10,000.00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

1,534.88

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968.70 1.20 192.36 15.06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1,341.54 44,511.34 43,002.64 25,959.8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979.52 -27,526.24 -19,173.25 -23,896.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10,648.50 61,298.50 10,583.5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

145.00 795.00 80.00

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750.00 9,838.73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503.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503.50 11,398.50 61,298.50 20,422.23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1,090.00 3,203.00 56,538.90 5,229.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 0.53 442.68 580.70 1,044.47

29

付的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

32.45 26.99 57.35

股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85.8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176.39 3,645.68 57,119.60 6,273.47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672.89 7,752.82 4,178.90 14,148.7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

5.18 4.17 -4.95 -2.12

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744.11 -348.13 -3,479.67 354.56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918.78 23,904.69 27,384.36 27,029.80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29,174.67 23,556.56 23,904.69 27,384.36

30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本报告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

存在为避免对权益变动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如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 3 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 3 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

他情形。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能够按照《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规定提供相关文

件。

31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罗 钧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

2016 年 8 月 2 日

32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

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程刚 耿妍

法定代表人:

薛 峰

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 日

33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2、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其身份证明;

3、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内部决策文件;

4、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协议及承诺;

5、信息披露义务人、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上述人员的直系亲

属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说明;

6、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情形及符

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的说明;

7、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8、关于本次权益变动的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二、备查文件备置地点

上述备查文件已备置于上市公司办公地。

34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上 市 公 司 名 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 上市公司所

上海证券交易所

称 限公司 在地

股票简称 三爱富 股票代码 600636

信 息 披 露 义 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 信息披露义

北京

务人名称 司 务人注册地

拥 有 权 益 的 增加 □

有无一致行 有 无

股 份 数 量 变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动人

化 □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为 务人是否为

是 □ 否 是 □ 否

上市公司第 上市公司实

一大股东 际控制人

信息披露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拥

务人是否对

是 □ 否 有境内、外 是 □ 否

境内、境外其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两个以上上 回答“是”,请注明公司家数

他上市公司

市公司的控

持股 5%以上

制权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权益变动方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式(可多选)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35

信息披露义

务 人 披 露 前 持股种类:/

拥有权益的

股 份 数 量 及 持股数量:0

占上市公司

已 发 行 股 份 持股比例:0

比例

本次发生拥

有权益的股

份 变 动 的 数 变动种类:协议转让 变动数量:89,388,381 股 变动比例:20%

量及变动比

与上市公司

之间是否存

是 □ 否

在持续关联

交易

与上市公司

之间是否存 是 □ 否

在同业竞争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拟

于未来 12 个 是 □ 否

月内继续增

36

信息披露义

务人前 6 个

月是否在二

是 □ 否

级市场买卖

该上市公司

股票

是否存在《收

购办法》第六

是 □ 否

条规定的情

是否已提供

《收购办法》

是 否 □

第五十条要

求的文件

是否已充分

披露资金来 是 否 □

是否披露后

是 否 □

续计划

是否聘请财

是 否 □

务顾问

本次权益变

是 否 □

动是否需取

本次权益变动尚需取得上海市政府、上海市国资委、国务院国资委批

得批准及批

准。目前相关方正在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准进展情况

37

信息披露义

务人是否声

明放弃行使 是 □ 否

相关股份的

表决权

38

(本页无正文,为《上海三爱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附表》

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中国文化产业发展集团公司

法定代表人:

罗钧

2016 年 8 月 2 日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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