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3 证券简称:青山纸业 公告编号:2016-033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 年 8 月 2 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五一北路 171 号新都会花园广
场 16 层公司总部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
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8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195,350,155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18.40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
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两种表决方式。
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潘士颖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
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网络
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 9 人,出席 8 人(独立董事陈建煌先生因事请
假)。
1
2、 公司在任监事 5 人,出席 5 人。
3、 公司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继续对外公开转让控股子公司福建省明溪
青珩林场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东类型 比例 比例 比例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A股 195,248,355 99.95 41,800 0.02 60,000 0.03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议案
议案名称 比例 比例 比例
序号 票数 票数 票数
(%) (%) (%)
关于继续对
外公开转让
控股子公司
1 福建省明溪 90,269,815 99.89 41,800 0.04 60,000 0.07
青珩林场有
限责任公司
股权的议案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上述议案未涉及关联交易。
2
2、本次股东大会议程所审议事项的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由出
席会议的全体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获得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新颖律师、郝卿律师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和规范性文件、 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的资格和股东大会表决
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次股东大会经律师到会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闽
理非诉字[2016]第 108 号)。见证律师认为: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和《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的规定,本次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
法资格,本次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
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福建省青山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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