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49 证券简称:廊坊发展 公告编号:临 2016-048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8 月 1 日、8 月 2 日连续
三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交易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8 月 1 日、8 月 2 日连续三
个交易日内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 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
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一)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或行
业政策未发生重大调整、生产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未出现大幅波动、内
部生产经营秩序正常、近期未签订或正在磋商重大合同、没有在为产
业转型升级投资新项目。
(二)经公司自查,并询证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止目
前,不存在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未筹划并购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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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份发行、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不存在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披露了《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
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3)、《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
划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35)、《廊坊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
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支持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未来发展声明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6-036),并在 2016 年 7 月 20 日就终止重大资产
重组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后,经公司申请股票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
开市起复牌。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3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延期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并于
2016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延期公
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0)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和《关于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增加临时提案的通知》;同日召
开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公告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
议案》。2016 年 8 月 2 日披露了《关于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增加临时提案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5)
截止目前,公司未出现其他可能对公司股价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
事件;公司未发现需要澄清或回应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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披露的信息外,不存在前期披露的信息需要更正、补充之处,不存在
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买卖
公司股票的情况。
控股股东廊坊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控股”)
于 2016 年 7 月 21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300,000 股,增持金额为 4,495,348.20 元,增持均价为 14.98 元;
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
300,000 股,增持金额为 4,171,249.00 元,增持均价为 13.90 元。
截至 2016 年 8 月 2 日,廊坊控股本次增持计划已累计增持公司股份
600,000 股,累计增持金额 8,666,597.20 元,累计增持比例为总股
本的 0.16%。廊坊控股在本次公告之前十二个月内已累计增持公司股
份 1,060,000 股,累计增持金额 15,142,401.00 元,累计增持比例为
总股本的 0.28%。本次增持后,廊坊控股持有公司股份 51,330,000
股,占总股本的 13.50%。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30 日收到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发来的《简
式权益变动报告书》,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在 2016 年 7 月 27 日至
2016 年 7 月 29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增持公司无
限售条件流通股 18,988,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4.995%。本次权益变
动后恒大地产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38,016,998 股,占公司总股本
10.000%。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披露了《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
性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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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声明及相关方承诺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第二部分涉及的披露事项外)本公
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
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和意向,董事会也未获悉根
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在 2016 年 7 月 19 日披露的《关于终止重大资产重组的公告》
(公告编号:临 2016-033)中承诺:“公司将于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后及时召开投资者说明会,并承诺在披露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
告后的 6 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四、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
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
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
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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