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新环境:关于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一)

来源:深交所 2016-08-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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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573 证券简称:清新环境 公告编号:2016-102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签署日常经营合同的公告(一)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铝能清新环

境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铝能清新”)于近日与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签署《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 3×300MW 自备电厂烟气污染物治理(脱硫、脱硝、除尘、

输灰)合同》。

一、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乙方: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二)项目名称:

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 3×300MW 自备电厂烟气污染物治理(脱硫、脱硝、除尘)项

(三)项目范围:

乙方拥有投资权、运营维护,管理脱硫、脱硝、除尘(输灰)设施并拥有其所

有权(不包括土地)。乙方为甲方提供脱硫、脱硝、除尘(输灰)等环保服务并获

取合同约定的服务费,同时负责本项目的运行、维护、检修和日常管理。该项目合

同期限自 2016 年 7 月 1 日起计算且合同期限与项目所在的发电设施运营期限相

同 。 机 组 年 利 用 小 时 数 以 4,500 小 时 作 为 基 础 小 时 数 , 合同服务费基础单价为

0.02884 元/KWh,该价格按机组实际运行情况进行调整。

(四)合同结算原则和支付方法:

合同服务费=合同服务基础单价×机组供电电量+合同服务基础单价×增加的机

组供热折算电量

本合同运营期内服务费的结算方式为: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扣除乙方使用甲方的

水、电、汽消耗费用后的合同服务费用。甲方当月支付上月服务费。双方结算周期按月

结算。

(五)合同生效: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正式签名并加盖公司合同印章后正式生效。现

合同已正式生效。

(六)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执行。

二、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兰州分公司

营业场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苏滩575号(大学科技园内)

负责人:卢东亮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经营范围:铝冶炼;铝加工产品、碳素制品的生产、销售;道路运输经营;建筑

安装(凭资质证经营);相关技术服务;发电;向电网销售电量。

2、2015年度,公司未与交易对方发生类似业务。

3、公司与交易对方不存在关联关系。

4、履约能力分析:交易对方履约能力良好。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合同签署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按机组年利用基础小时数 4,500

小时及合同服务费基础单价为 0.02884 元/KWh 计算,年收入合计约 9,000 万元左右,

此数据为预估值,最终数据以实际发电情况为准。

2、合同的履行将使公司运营规模进一步扩大,项目投产后主营业务实现阶梯式增

长,长期稳定的盈利模式进一步强化。

3、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甲方形

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系运营项目合同,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中国铝业兰州分公司3×300MW自备电厂烟气污染物治理(脱硫、脱硝、除尘、输

灰)合同》

北京清新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零一六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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