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52 证券简称:昇兴股份 公告编号:2016-045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继续停牌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购买资产,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证
券简称:昇兴股份,证券代码:002752)自 2016 年 7 月 4 日开市起停牌,公司
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发布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6-039)。
根据上述购买资产事项的进展,公司分别于 2016 年 7 月 11 日、7 月 15 日、
7 月 22 日、7 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了《重大事项停
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0)、《关于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
资金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4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3)、《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停
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44)。
一、停牌期间相关工作进展
公司本次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温州博德真空镀铝有限
公司、黄明金、王策等三方购买温州博德科技有限公司 70%的股权并向不超过 10
名特定对象募集配套资金。标的公司主营业务属于金属包装行业。目前交易方案
处于进一步商讨和论证阶段,相关中介机构已经进场进行审计、评估和尽职调查
工作,但尚未与交易对手方签订正式交易协议。根据截至目前确认的情况,本次
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交易。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与交易相关方及独立财务顾问、法律、审计、评估等中
介机构正在积极地推动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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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预案(或报告书)正在编制过程中。由于本次交易尽职调查工作量较大,交易各
方沟通、交易方案完善等工作尚在进行之中。
二、公司股票停牌前 1 个交易日(2016 年 7 月 1 日)主要股东持股情况
前 10 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股份种类
1 昇兴控股有限公司 504,152,772 80.02% 人民币普通股
2 睿士控股有限公司 27,008,184 4.29% 人民币普通股
3 吴武良 1,273,486 0.20% 人民币普通股
4 林建高 1,163,727 0.18% 人民币普通股
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71,000 0.17% 人民币普通股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
6 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747,850 0.12% 人民币普通股
基金
7 庄强 592,000 0.09% 人民币普通股
8 李敦波 552,442 0.09% 人民币普通股
9 宋扬 548,100 0.09% 人民币普通股
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鲁证泉通黄河
10 384,510 0.06% 人民币普通股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前 10 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持股占无限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售流通股份 股份种类
总数比例
1 睿士控股有限公司 13,504,092 12.33% 人民币普通股
2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071,000 0.98% 人民币普通股
3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摩根士丹 747,850 0.68% 人民币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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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华鑫多因子精选策略混合型证券投资
基金
4 庄强 592,000 0.54% 人民币普通股
5 宋扬 548,100 0.50% 人民币普通股
鲁证期货股份有限公司-鲁证泉通黄河
6 384,510 0.35% 人民币普通股
1 号资产管理计划
7 西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347,506 0.32% 人民币普通股
8 吴武良 318,372 0.29% 人民币普通股
9 林依棋 302,752 0.28% 人民币普通股
10 郭涛 300,000 0.27% 人民币普通股
三、公司股票继续停牌及工作安排
因本次交易涉及的尽职调查等相关准备工作尚未全部完成,交易方案仍在进
一步商讨、论证阶段,初步的审计、评估工作尚在进行中。公司预计无法按照原
定计划在 2016 年 8 月 3 日前披露符合《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要求的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复牌。为确保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工作申报、披露的资
料真实、准确、完整,保障本次交易的顺利进行,避免公司股价异常波动,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经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自 2016 年 8
月 3 日开市起继续停牌。
公司承诺争取不晚于 2016 年 9 月 2 日按照《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
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的要求披
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
申请复牌。
如公司未能在上述延期期限内披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或报告书),公
司将根据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推进情况确定是否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延期
复牌。公司未提出延期复牌申请或延期复牌申请未获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的,公
司股票将不晚于 2016 年 9 月 2 日开市起复牌,同时披露终止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公告,并承诺自公告之日起至少 6 个月内不再筹划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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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必要的风险提示
公司对延期复牌给广大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及
有关各方将全力推进本次交易的各项工作,并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至少每 5 个交易日发布一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事项进展公告。鉴于
该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均以公司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昇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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