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92 证券简称:八菱科技 公告号:2016-89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前终止购买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八菱科技”)于 2016
年 3 月 3 日召开了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第二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并由员工持
股计划持有人会议授权管理委员会委托基金公司或证券公司设立的“资产管理计
划”进行管理,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含大宗交易)等法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并持
有公司股票。
2016 年 5 月 4 日,公司代员工持股计划与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等相关各
方签署了《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以下简称“员
工持股资产管理合同”),鉴于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需要通过配资方式设立,员
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将分批次到位,对应签订的员工持股资产管理合同由“国海
金贝壳员工持股 2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 3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 4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和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构
成,具体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登载的《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34)、《关于签订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公告》(公告编号:2016-60)。
截止公告日,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认购的“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 2 号集
合资产管理计划”已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买入公司股票 3,615,134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8%,成交金额约合计 122,880,155.03 元(最终以中国登
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结算结果为准)。
近日,公司接到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分公司(以下简称“国海资
产分公司”)通知,根据中国证监会于 2016 年 7 月 15 日发布的《证券期货经营
机构私募资产管理业务运作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公司与国
海资产分公司签订的《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 3 号、4 号和 5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资产管理合同》部分条款与前述的暂行规定第四条第(一)、第(四)项规定不
完全匹配,国海资产分公司终止推广国海金贝壳员工持股 3 号、4 号和 5 号集合
资产管理计划,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后续将不再购买公司股票。
公司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2 个月。
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提前终止购买后,公司将持续关注在新的政策条件下员
工持股的相关问题和后续计划的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南宁八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