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浦钛业: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3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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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45 证券简称:金浦钛业 公告编号:2016-077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

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股东”或“金浦集团”)

于 2014 年 12 月 29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 900 万股股份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参见《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

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4-073);于 2015 年 1 月 7 日将

其持有的公司 900 万股股份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

回购交易,具体参见《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

(公告编号:2015-001);于 2015 年 2 月 13 日将其持有的公司 2,200

万股股份与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参

见《关于控股股东进行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

2015-015)。上述累计质押回购交易股份 4,000 万股。

公司 2015 年 3 月 11 日召开的 201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意:以

2014 年末总股本为基数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3 股。

公司 2015 年 8 月 13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

以 2015 年 6 月 30 日总股本为基数以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10

股。

上述方案均已经实施完毕,公司控股股东原先用于质押式回购交易

的股份变动为 1.04 亿股。

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收到控股股东解除部分股份质押通知,控股

股东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办理了解除上述股权质押登记手续。

截止本公告日,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共持有本公司

股票 36,804.0148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37.30%,其中质押股票合计

25,401.2 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5.74%,占其所持公司股份的 69.02%。

备查文件: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协

议书》。

特此公告。

吉林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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