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尔新材: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2 13:28: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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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

定,本公司将 2016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58 号文《关于核准浙江开尔

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核准,由主承销

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

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发行价格 12.00 元/股。

截止 2011 年 6 月 17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2,000

万股,募集资金总额 240,000,000.00 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26,000,000.00 元后

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214,000,000.00 元,已由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1 年 6

月 17 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 214,000,000.00 元,减除其他上市费用人民币

5,325,000.00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8,675,000.00 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已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信会师报字(2011)第 12926 号

验资报告。

2015 年 12 月 29 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106 号《关

于核准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拟非公

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1,918,235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5.90

元/股。本次实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5,534,588 股(每股面值 1 元),发行

价格为人民币 15.90 元/股,实际收到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406,000,000.00 元,扣除

发行费用人民币 7,566,037.74 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398,433,962.26 元。上

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 2016 年 3 月 17

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16]第 610180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08,675,000.00 元,以前年度

第1页

已 使 用 募 集 资 金 206,706,976.93 元 ; 利 息 收 入 扣 减 银 行 手 续 费 的 净 额 为

10,076,922.19 元(其中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10,110,882.94 元,银行手续费等

支出 33,960.75 元),本年年初余额为 12,044,945.26 元;此外,报告期收到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 398,433,962.26 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元

序号 项 目 金 额

1 年初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12,044,945.26

2 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净额 398,433,962.26

3 加: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5,216,362.03

4 减: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 199,012,700.00

5 减:本期直接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66,660,761.06

减: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后产生利息收入

6 0.01

0.01 元转基本户

7 减: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130,000,000.00

8 减:银行手续费 1,607.6

9 小计 15,325,470.88

10 本期末实际募集资金余额 15,891,508.62

11 差额 -566,037.74

说明:差额 566,037.74 元,是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支付的律师费 377,358.50 元及非公开

发行中介审计费 188,679.24 元,该费用于本次募集资金收到之前已由公司一般账户垫付,公

司已于 2016 年 7 月份从募集资金账户中等额转入公司一般账户。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了《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等方面均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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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公司严格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管理募集资金,募集资

金的存储、运用、变更和监督不存在违反《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

公司于 2011 年 7 月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华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州支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华分行三家募集资金存放机构分别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

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12 年 1 月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

任公司合肥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

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12 年 8 月连同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取消了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金华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及三方监管协议,与浙江泰隆商业股份有限公

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15 年 4 月取消了与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金华支行、浙江泰隆商业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连同中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支行、

浙江泰隆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

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

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连同中德证券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

婺城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

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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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存 期末余额

银行账号 账户性质

储银行名称 (万元)

3308010120100032075 募集资金专户-研发中心-活期 294.80

泰隆银行金

3308010120500012750 募集资金专户-研发中心-定期 0.00

华分行

3308010120500012762 募集资金专户-研发中心-定期 0.00

募集资金专户-研发中心小计 294.80

中国建设银 33001676754053001543 募集资金专户-新材料建设-活期 0.00

行金华分行 33001676754053001543-6666 募集资金专户-新材料建设-定期 0.00

中国银行金 372770758996 募集资金专户-新材料建设-活期 290.76

华市婺城支

364959045201 募集资金专户-新材料建设-定期

行营业部 1,000.00

募集资金专户-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小计 1,290.76

中国建设银 募集资金专户-30 万平方米搪瓷钢

3305016767350000120 3.59

行金华分行 板

募集资金专户-30 万平方米搪瓷钢板项目小计 3.59

合计 1,589.15

三、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参见“附表 1”之“注 1-4”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2013 年 5 月 30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及调整实施进度的

议案》,决定将公司“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由浙江省金华市

金东区曹宅工业区变更为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高新产业园区西区地块,同时调整

该项目的实施进度,完成时间由 2014 年 6 月 22 日调整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5 年 3 月 17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调整实施进度的

第4页

议案》,同意调整公司“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施进度,完成时间由

2015 年 4 月 30 日调整为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4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实

施进度,完成时间由 2016 年 3 月 31 日调整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

2、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2015 年 4 月 3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

更实施方式及调整投资金额的议案》,同意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功能性搪

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投资金额从 20,000 万元调整至 30,000 万元,项

目建设完成期将由原计划 2015 年 4 月 30 日调整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

2016 年 4 月 5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由于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新型功能性

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实施方式及调整投资金额后,作为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继续实施,但因审核进度等客观原因导致非

公开发行股票进展较原计划延迟,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并且,

2015 年金华当地雨雪天气较多,施工单位对项目基建工程的施工进度作了适当调

整,从而影响了厂房建设、生产线装配及主要生产设备购置、安装、调试等进度,

最终引起项目整体延期。同意调整公司“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

目”的实施进度,完成时间由 2016 年 3 月 31 日调整为 2016 年 9 月 30 日。

(四) 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5 年 4 月 3 日,公司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其中议案对本次募集资金的用途:本次非公开发

行募集资金总额预计不超过人民币 50,750.00 万元(含 50,750.00 万元),扣除发

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投资于: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使用

募集资金量 17,000.00 万元,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公司已以自筹资金预先投

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资额为人民币 35,075,273.11 元,且在此之前未使用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公司于 2016 年 4 月使用

第5页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人民币 35,075,273.11 元进行置换已预先投入的自筹资

金。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止 2016 年 06 月 30 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金额 0.00 万元。具体如下:

1、2012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2,000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 6 个

月,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公司根据该决议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 2,000 万元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并于 2013 年 3 月 22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

2、2013 年 3 月 28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 2,000 万元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

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公司根据该决议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 2,000

万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并于 2013 年 9 月 22 日将人民币 2,000.00

万元一次性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3、2013 年 6 月 14 日,公司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从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

行的用于“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

募集资金中使用 3,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该项资

金从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转出之日起不超过 6 个月,到期后足额及时归还。上述

3,000 万元已于 2013 年 7 月初划转完毕。根据该次决议,公司已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将 3,000.00 万元资金一次性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亦

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并进行了公告;

4、2013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决定继续从存放于中国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州支行的用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2,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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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过六个月。上述 2,000 万元已于 2013 年 9 月底划转完毕。根据该次董事会决议,

公司已于 2013 年 12 月 2 日将 2,000.00 万元资金一次性全部归还并存入公司募集

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亦已通知了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并进行了公告;

5、2013 年 12 月 20 日,公司 201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分别从存放于中国银

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婺州支行的用于“营销网络升级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2,000 万元人民币、从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用于

“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

中使用 4,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即从前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中

共使用 6,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到期

后足额及时归还。根据该次决议,截至 2013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从前述两

个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部分资金即 5,000 万元至自有资金账户;

6、2014 年 6 月 25 日,公司 201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分别从存放于浙江泰隆商业银行

金华分行的用于“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

金中使用 2,000 万元人民币、从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用于“新型功能性

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4,000

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即从前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共使用 6,000

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后足额及时归

还。公司根据该决议在规定期限内使用了 6,000 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并于 2014 年

12 月 2 日将上述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7、2014年12月18日,公司201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决定分别从存放于浙江泰隆商

业银行金华分行的用于“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

募集资金中使用2,000万元人民币、从存放于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用于“新型功

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闲置募集资金中使用

4,000万元人民币暂时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即从前述两个募集资金专户中共使用

6,000万元人民币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后足额及

时归还。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公司已将其中的5,000万元募集资金划转到自有资

第7页

金账户。截至2015年3月31日,公司共计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了5,500万元至自有

资金账户,已将其中1,200万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5年6月15日公司已

将6,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的流动资金归还完毕。

(六)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投资购买理财产品情况

2016年4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与《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在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资金安全及日常经营所需

流动资金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同意公

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额度不超过20,000万元人民币)及闲置自有资金(额度不

超过30,000万元人民币)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一年,在上述合计总额不超过

50,000万元的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投资额度内签署

相关合同文件。上述议案于2016年4月28日经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

根据该次股东大会决议,截止2016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

了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情况如下:

1、交通银行杭州西湖分行,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新享92天8,500.00万

元,期限为2016年5月3日-2016年8月3日,年化收益率:3.04%。

2、交通银行杭州西湖分行,产品名称蕴通财富日增利新提升92天1,500.00

万元,期限为2016年5月9日-2016年8月9日,年化收益率:3.4%。

3、中国建设银行金华分行,产品“乾元”保本型人民币理财产品2016年第11

期3,000.00万元,期限为2016年5月9日-2016年8月9日,年化收益率:3.0%。

(七)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1、“营销网络升级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 年 8 月 11 日,公司 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营销

网络升级项目”完成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经审议,股东大会认为:该项目垂直管理模式已稳固,以四大区域(北京、

上海、杭州、深圳)为营销中心辐射全国范围,还铺设有重庆、长沙、南昌等办

事处,已按照招股书要求营销网点基本铺设完毕,并已达到计划经济效益;同时,

第8页

该项目已为主营业务产品结构布局的渐趋完善打下良好基础,并且三大业务均获

得了良好的发展;鉴于公司目前处于快速发展期,对流动资金需求持续加大,为

更好发挥资金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运营能力和市场竞争力,同意公司将该项目

节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014 年 8 月 12 日,公司将存放于中国银行金华市婺州支行营业部“营销网

络升级项目”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 21,206,452.09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

(八)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11 年 12 月 29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对全资子公司合肥翰林搪瓷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年产 5,000 吨搪瓷波纹

板传热元件专用生产线建造项目的议案》,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2,000 万元对全资子公司合肥翰

林搪瓷有限公司增资用于年产 5,000 吨搪瓷波纹板传热元件专用生产线建造项

目,该项资金已于 2011 年 12 月底划转完毕;

2012 年 2 月 22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的前提

下,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1,700 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项资金已

于 2012 年 2 月底划转完毕;

2012 年 9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对合肥翰林搪瓷有限公司增资用于追加搪瓷波纹板传热元件专用

生产线建造项目的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超募资金 2,000 万

元对全资子公司合肥翰林搪瓷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追加搪瓷波纹板传热元件

专用生产线建造项目的投资,项目建设规模由年产 5,000 吨调整为年产 10,000 吨,

达产时间仍为 2012 年 12 月,项目名称更改为年产 10,000 吨搪瓷波纹板传热元件

专用生产线建造项目;截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合肥翰林搪瓷有限公司(现已更

名为“合肥开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 10,000 吨搪瓷波纹板传热元件专用生

产线建造项目已如期投产。截至 2013 年 10 月 25 日,该项目资金全部使用完毕。

2013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用剩余超募资金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同意使用截止至 2013 年 3 月 31 日的

第9页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超募资金用于购买位于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鞋塘高新产

业园土地使用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实际累计使用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超募资金购买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鞋塘高新产业园土地使用权金额为 3,400.04

万元。

(九)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与募集资金专户存放,详见二(二)。

(十)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募集资金账户手续费支出

本报告期各个募集资金账户发生手续费支出 1,007.60 元,计入当期损益

2、募集资金账户注销

注销

注销日期 存储银行 账户号码 用途

原因

2012 年 8 月 16 招商银行股份有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变更

579900406810506

日 限公司金华分行 项目 专户

2013 年 11 月 中国建设银行金 3300167675405300

超募资金专户 注1

15 日 华分行 1581

中国邮政储蓄银 超募资金-年产 10000 吨

2013 年 11 月 1007150191700100 项目

行有限责任公司 搪瓷波纹板传热元件专

20 日 01 完成

合肥市分行 用生产线建造项目

2014 年 9 月 10 中国银行金华市 项目

400059009259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日 婺州支行 完成

2016 年 6 月 27 中国建设银行金 3300167675405300 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 使用

日 华分行曹宅支行 1543 业化基地建设项目 完毕

注 1:根据公司 2014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 201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及调整投

资金额的议案》,公司决定将超募资金专户剩余的利息收入 130,551.1 元转入新型功能性搪

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用作投资额,划转完毕之后公司超募资金专户将

为零。

上述注销的专户均为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专户,注销之后与保荐机构、开

户银行签署的对应《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四、 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第 10 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及时、准确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

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 2016 年 8 月 1 日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六年八月一日

第 11 页

附表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6 月 30 日 单位:人民币万元

本报告期投入

募集资金总额 60,710.90 26,567.35

募集资金总额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已累计投入募 47,238.06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集资金总额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0%

是否 项目可行

已变 截至期 是否 性是否发

募集资金 调整后投 本报告 截至期末投入 项目达到预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 更项 截至期末累计投 末累计 达到 生重大变

承诺投资 资总额 期投入 进度(%) 定可使用状

投向 目(含 入金额(2) 实现的 预计 化

总额 (1) 金额 (3)=(2)/(1) 态日期

部分 效益 效益

变更)

承诺投资项目

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

是 30,000.00 30,000.00 5,768.98 12,175.44[注 1] 40.58% 2016 年 9 月 注2 否

化基地建设项目

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

是 3,000.00 3,000.00 897.10 2,972.88 99.10% 2016 年 9 月 注2 否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 否 3,000.00 3,000.00 0.00 949.50 100% 2014 年 6 月 注3 否

年产 30 万平方米搪瓷钢板 2017 年 12 月

否 3,000 3,000 0 0 0.00% 否

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17 日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9,901.27 19,901.27 19,901.27 19,901.27 100%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58,901.27 58,901.27 26,567.35 35,999.09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节余募

0.00 2,120.65 100%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营销网络升级项目节余募

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0.00 2,120.65

小计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 否 1,700.00 0 1,700.00

支付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

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土地 3,400.00 0 3,400.04 100% 2013 年 4 月 注4 否

年产 10,000 吨搪瓷波纹板

传热元件专用生产线建造 4,000.00 0 4,018.28 100% 2013 年 3 月 14,854.6 是 否

项目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9,100.00 0 9,118.32 14,854.6

合计 58,901.27 68,001.27 26,567.35 47,238.06 14,854.6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

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 参见注 1-4

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的情况说明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

见三、(八)

用进展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

见三、(三)

点变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 见三、(三)

式调整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

见三、(四)

入及置换情况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

见三、(五)

流动资金情况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

余的金额及原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

见三、(九)

及去向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

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注 1: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30,000 万元,实际累计投入金额为 17,114.99 万元,包括土

地相关款 4,939.55 万元(含 IPO 剩余超募资金 3,400.04 万元及自有资金)、IPO 募集资金累计投入金额 6,436.09 万元,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累计投入 5,739.35

万元,本项目实际投资进度 57.05%。

注 2: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新型功能性搪瓷材料产业化基地建设项目、企业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均未完工投产,故本报告期无实现的效益。

注 3: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营销网络升级项目已经完成,由于该项目经济效益通过拓展市场领域、推进产品销售、消化新增产能,系间接体现,故

无法核算已实现的经济效益。

注 4: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已获取金华市金义都市新区鞋塘高新产业园土地使用权,但该土地上尚在进行工程建设,尚未产生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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