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代码:000042 股票简称:中洲控股 公告编号:2016-81 号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 2016 年 8 月 1 日以
通讯形式召开。会议通知于 7 月 29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本次董事会全
部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全体非关联董事参与了通讯表决。会
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以通讯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6-82 号公告《关于调整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
案的公告》。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姚日波、申成文、贾帅已回避表决。
二、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6-83 号公告《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预案(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姚日波、申成文、贾帅已回避表决。
三、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分别已于 2016 年 2 月 26 日、2016 年 3 月 29 日经公
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根据上述发
行方案,公司拟向包括公司关联方深圳市前海阳诚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前海阳诚”)
在内的不超过十家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379,048,931 股股票,其中前海阳诚认购比例
不低于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 15%。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14.51 元/股,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 550,000 万元。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0 日实施 2015 年度利润分配,经除息调
整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发行价格不低于 14.31 元/股,发行数量不超过
384,346,610 股。
经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
理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的相关事宜的议案》的授权,根据公司的实际状况和近期资本市
场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对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中的发行数量、募集资金总额及用途
等 进 行 调 整。 根 据 调 整后 的 发 行 方案 , 公 司 本次 非 公 开 发行 的 发 行 股票 数 量 不 超过
245,352,900 股(含本数),其中前海阳诚认购比例不低于实际发行股份总数的 15%。据此,
董事会同意公司与前海阳诚签订附条件生效的《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
行 A 股股票之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姚日波、申成文、贾帅已回避表决。
四、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的议案》。
该议案的详细内容见公司同日发布的 2016-84 号公告《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姚日波、申成文、贾帅已回避表决。
五、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非关联董事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
议通过《关于审议公司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修订稿)的议案》。
该议案详细内容详见同日发布的 2016-85 号公告《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非
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的公告(修订稿)》。
本议案涉及的关联董事姚日波、申成文、贾帅已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深圳市中洲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八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