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意信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修订稿)

来源:深交所 2016-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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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300366 证券简称:创意信息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报告书

(草案)(修订稿)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对方 住所或通讯地址

杜广湘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新建区高普路 1029-1031 号 4 层

杜玉甫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新建区高普路 1029-1031 号 4 层

叶名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新建区高普路 1029-1031 号 4 层

陈雄文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新建区高普路 1029-1031 号 4 层

张文胜 广州市天河区高唐新建区高普路 1029-1031 号 4 层

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交易对方 住所或通讯地址

待定 待定

独立财务顾问

二〇一六年八月

1-1-1

公司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及其摘要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保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财务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报告书

及其摘要中财务会计资料真实、完整。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保证其为本次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所提供的有关信息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

的法律责任。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

尚待取得有关审批机关的批准或核准。审批机关对本次交易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

见,均不表明其对本公司股票的价值或投资者收益的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

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本次交易相关主体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

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投

资者若对本报告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

或其他专业顾问。

1-1-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本次交易的信息披露和申请

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

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

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1-1-3

交易对方声明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

文胜已出具承诺函,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息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

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

确之前,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1-1-4

中介机构声明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

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及人员保证披露或提供文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枫律师事

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及人员承诺,如本次重组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相关

机构未能勤勉尽责的,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1-1-5

修订说明

公司于 2016 年 4 月 29 日公开披露了《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

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关文件。2016 年 5 月 9 日,公司收

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出具的《关于对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的重组问询函》(创业板许可类重组问询函【2016】第 32 号)。2016 年 5

月 25 日,创意信息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除权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也相应进行调整。2016 年 6 月 24 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

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一次反馈意见通知书(161340 号)》。公司根据上述事项,

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补充和修改。补充和完善的内容如下:

1、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

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行业地位与核心竞争力”中补充披露了“标

的公司存量基站份额,取得铁塔公司合同金额、采购模式及合同期限”等内容,

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

情况的讨论与分析”补充披露了“(五)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可行性”

和“(六)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业绩成长性、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和交

易作价的公允性”等内容以及独立财务顾问的核查结论。

2、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

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之“1、资产状

况分析”之“(2)存货”就标的公司存货及发出商品中铁塔公司订单的影响进

行了补充披露。

3、上市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

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三)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之“3、

利润表项目变化分析”之“(8)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就标的公司营业外

收入的具体构成明细、对当期业绩的影响及其可持续性进行了补充披露,并在重

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重大事项中进行了提示。

1-1-6

4、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重大风

险提示”的“七、募集配套资金无法实施的风险”中补充提示了募集配套资金无

法实施时对上市公司的财务影响。

5、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五、主要资产、负债状况及对外

担保情况”之“(六)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之“4、合并报表范围、变化

情况及原因”就讯动网络的相关情况进行了补充披露。

6、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二、邦讯信息的历史沿革”中补

充披露了张赤涛转让邦讯信息股权的原因、相关方的关联关系、以及邦讯信息历

次股权转让中是否存在股份代持的情形、是否存在股权瑕疵或纠纷的情况。

7、在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交易对方在本

次交易完成后的任职安排和有关承诺。

8、在重组报告书“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在重组报告书及其摘要的“重大

风险提示”中补充提示了“股份补偿不足的风险”。

9、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五、主要资产、负债状况及对外

担保情况”之“(一)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之“2、无形资产”之“(3)软件

产品登记”补充披露了即将到期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具体情况及对标的公司的影

响。

10、根据创意信息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

格和发行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11、根据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的变动情况更新了公司的股权结构。

12、2016 年 5 月 30 日,创意信息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在本次交易的决策过程等处增加了本次重组方案通过股东

大会审议的说明。

13、2016 年 5 月 5 日,本次重组募集配套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大数据的运

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取得了环保主管部门的批复,公司在重组报告书“第

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募集配套资金”之“(七)募集资金用途”之“2、

1-1-7

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之“(6)主管部门批复”进

行了补充说明。

14、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募集配套资金”之“(七)

募集资金用途”之“3、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中就上市公司、邦

讯信息的营运资金需求测算依据及合理性、是否考虑邦讯信息拟实现的净利润和

经营现金流入的影响、结合上市公司、邦讯信息的现有货币资金用途、未来支出

安排、授信额度和融资渠道等对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本次交易

收益法评估预测的现金流是否包括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以及上市公司在业

绩承诺期内对邦讯信息利润实现情况进行考核时是否单独考虑募集资金的影响

等内容进行了补充披露。

15、在《重组报告书》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之“二、募集配套资金”中结

合上市公司近期二级市场股价情况补充披露了募集资金询价发行的可行性及募

集资金失败的补救措施。

16、在《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之“(一)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之“2、发行价格”之“③发行价格调

整方案”中补充披露了价格调整方案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设置理由、

是否合理、明确、具体、可操作、目前是否已经触发发行价格调整情形、及上市

公司拟进行的调价安排。

17、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

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行业地位与核心竞争力”之“3、标的

公司在铁塔公司基站动环监控系统采购的份额、已取得的合同金额和期限的情

况”中补充披露了与铁塔公司合同的主要内容、邦讯信息是否存在违约或合同终

止的风险、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导致客户流失的风险及应对措施、上述公开招标和

平台采购项目的进展情况、各年度确认的利润及占比、结算时点及结算金额情况

等。

18、在《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之“五、各交易对方之间

是否存在关联关系的说明”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

人。

1-1-8

19、在《重组报告书》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中补充披露了“六、交易

对方与标的资产以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况”。

20、在《重组报告书》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之“四、最近三年重大资

产重组情况”中补充披露了上市公司收购格蒂电力相关资产运行情况及承诺履行

情况。

21、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之“(六)

销售、采购情况”之“1、销售情况”中修订了主要客户的表述、补充披露了邦

讯信息按照主要产品或业务类型的收入明细情况。

22、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

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二)行业地位与核心竞争力”之“3、标的

公司在铁塔公司基站动环监控系统采购的份额、已取得的合同金额和期限的情

况”中补充披露了铁塔公司目前的供应商标准及与旧标准的差异、中标供应商情

况、邦讯信息与其他供应商竞争对手相比的核心竞争优势及其可持续性、收益法

评估中来自铁塔公司的收入金额及占比、客户集中度高对邦讯信息未来经营业务

和评估值的影响。

23、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

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四)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中补充披露了

邦讯信息报告期前五大客户收入确认时点、依据及合理性,并结合存货、应收账

款、营业收入、现金流量相关科目的勾稽关系,补充披露了报告期邦讯信息收入

确认的准确性。

24、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交易标的之“五、主要资产、负债状况及对

外担保情况”之“(六)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之“4、合并报表范围、变

化情况及原因”中补充披露了讯动网络报告期业务开展情况及持续亏损的原因、

讯动网络剥离原则、相关会计处理合理性及准确性、是否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

25、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一、标的资产评估情

况”之“(三)选用的评估方法和重要评估参数以及相关依据”之“2、收益法”

1-1-9

之“(4)自由现金流量中各项参数的估算及股权价值的评估测算过程”中补充

披露了收益法评估预测具体参数、预测依据及合理性。

26、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一、标的资产评估情

况”之“(三)选用的评估方法和重要评估参数以及相关依据”之“2、收益法”

中补充披露了邦讯信息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净利率

预测依据及合理性、未来年度的收入预测与其产品或服务供给能力、资本性支出

是否匹配,是否充分考虑了市场竞争和不确定因素。

27、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

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之“(六)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业绩成长

性、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和交易作价的公允性”中补充披露了业绩补偿安排与邦

讯信息的经营风险是否匹配、邦讯信息 2016-2018 年业绩承诺金额的可实现性、

保障本次交易业绩补偿实施的措施及对相关方追偿的约束措施。

28、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二、董事会对本次交

易评估事项的意见”之“(六)结合交易标的的市场可比交易价格、同行业上市

公司的市盈率或者市净率等指标,分析交易定价的公允性”之“2、本次交易作

价与市场可比交易的交易定价的对比情况”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估值水平高于

市场可比交易平均水平的原因及本次交易评估作价的公允性。

29、在《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一、标的资产评估情

况”之“(三)选用的评估方法和重要评估参数以及相关依据”之“2、收益法”

中补充披露了邦讯信息收益法评估中折现率相关参数选取的依据及合理性。

30、在《重组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

公司的影响”之“(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之“2、本

次交易完成后资产结构分析”中补充披露了本次交易备考财务报表中可辩认净资

产公允价值和商誉的确认依据及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

31、在《重组报告书》第四节 交易标的之“二、邦讯信息的历史沿革”中

补充披露了邦讯信息 2012 年减资和增资的原因,增减资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1-1-10

32、在《重组报告书》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之“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之“5、业绩承诺及补偿”之“⑤业绩奖励条款及员工激励安排”中补充披露了

本次交易业绩奖励是否存在超过本次交易作价 20%的情形、是否符合中国证监会

相关规定。

33、根据邦讯信息 2014 年-2016 年 1-6 月财务数据对《重组报告书》进行了

更新。

34、对部分笔误进行了校正。

1-1-11

重大事项提示

本部分所述的词语或简称与本报告书“释义”中所定义的词语或简称具有相

同的含义。特别提醒投资者认真阅读本报告书全文,并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介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杜广湘、杜玉甫、叶名、

陈雄文、张文胜合计持有的邦讯信息 100%股权,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五名

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基于

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

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次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将直接持有邦讯信息 100%股权。本次交易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上市公司拟向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发行股份 19,199,993

股及支付现金 200,000,131.84 元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邦讯信息 100%股权。具体如

下:

序 交易 标的公司 总对价 股份对价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号 对方 股权比例 (元) (元) (股) (元)

1 杜广湘 75.36% 602,884,032.00 452,162,991.20 14,469,215 150,721,040.80

2 杜玉甫 12.32% 98,589,600.00 73,942,183.20 2,366,149 24,647,416.80

3 叶名 10.11% 80,877,088.00 60,657,797.60 1,941,049 20,219,290.40

4 陈雄文 1.32% 10,589,600.00 7,942,175.20 254,149 2,647,424.80

5 张文胜 0.88% 7,059,680.00 5,294,720.96 169,431 1,764,959.04

合计 100.00% 800,000,000.00 599,999,868.16 19,199,993 200,000,131.84

注:公司向标的公司原股东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向该名对象非公开

发行新股数量=股票对价/发行价格,剩余不足以认购一股新股的部分,将无偿赠与上市

公司。

(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1-1-12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不超过 80,000.00 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

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本次拟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

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邦讯信息 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并由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中企华本次分别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邦讯信息 100%股权进行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

终评估结果。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078 号),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邦讯信息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80,074.64 万元,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7,015.02

万元,评估增值 73,059.63 万元,增值率 1041.47%。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邦讯

信息 100%股权作价 80,000.00 万元。

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两部分。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及其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向交易

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1-1-13

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

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市场参考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决议

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据此计算,创意信息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的 90%

为 45.55 元/股,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6.88 元/股,不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90%。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2016 年 5 月 25 日,创意信息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除权后,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31.25 元/股。

2、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及其依据

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将按

照以下方式之一通过询价方式确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的;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

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

整。

1-1-14

3、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

可以明确,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生重大变化的,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

整。

前款规定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详细说明是否相应

调整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发行股份数量及其理由,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充分

披露,并按照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董事会按照已经设

定的方案调整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无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中国证

监会重新提出申请。”

为应对因整体资本市场原因造成上市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

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交易标

的价格不进行调整。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3)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证监会

核准前。

(4)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创业板指数(399006.SZ)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点数(即 2,735.4850 点)跌幅超过 40%。

1-1-15

或者,可调价期间内,创意信息(300366)收盘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股价(77.70 元/股,2015 年度分派除权后相应调

整为 51.80 元/股)跌幅超过 46%。

(5)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触发条件”的任意一个交易日。

(6)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当调价基准日出现后,上市公司有权在调价基准日出现后 2 个月内召开董事

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发行价格不低于

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创意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7)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标的资产价格不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

整。

(二)发行数量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依据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各方签署的交易协议,按照本次发

行股票价格 31.25 元/股计算,不考虑发行价格调整的影响,上市公司向杜广湘、

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合计发行股份 19,199,993 股。具体如下:

序 交易 总对价 股份对价 股份对价 占发行股

股份对价(股)

号 对方 (元) (元) 比例 数比例

1 杜广湘 602,884,032.00 452,162,991.20 75.00% 14,469,215 75.36%

2 杜玉甫 98,589,600.00 73,942,183.20 75.00% 2,366,149 12.32%

1-1-16

序 交易 总对价 股份对价 股份对价 占发行股

股份对价(股)

号 对方 (元) (元) 比例 数比例

3 叶名 80,877,088.00 60,657,797.60 75.00% 1,941,049 10.11%

4 陈雄文 10,589,600.00 7,942,175.20 75.00% 254,149 1.32%

5 张文胜 7,059,680.00 5,294,720.96 75.00% 169,431 0.88%

合计 800,000,000.00 599,999,868.16 75.00% 19,199,993 100.00%

注:公司向标的公司原股东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向该名对象非公开

发行新股数量=股票对价/发行价格,剩余不足以认购一股新股的部分,将无偿赠与上市

公司。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 亿元,不超过本次拟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根据询价的结果确定。

本次交易最终的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

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1、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邦讯信息全体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

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

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相应标的资产的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

交易对方以拥有不足十二个月的相应标的资产所换得的股份,自交易对方取得该

类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而作为业绩

补偿义务人,仍需要按照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相应解锁,解锁期间及解锁比

例如下:

(1)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6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

1-1-17

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即解锁,下同)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

如下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持有的全部创意信息股份数量(以下

简称“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6 年

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6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

(2)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

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2016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

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

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上述 2016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

股份数为根据《标的资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额。

(3)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

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2017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

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8 年

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上述 2017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

股份数为根据《标的资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额。

1-1-18

交易对方剩余未解锁的股份应在乙方履行完毕对上市公司的全部业绩补偿、

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后方可流通。

最终锁定期以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审核认可的锁定时间为准。

交易对方处于锁定期内的上述股份不得赠予或转让;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

的部分股份可以设置质押,但质押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持有全部股份的 50%。

交易对方作为补偿义务人在锁定期内质押股份的,需经上市公司同意。

2、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的相应规定,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股份锁定期安排

如下:

(1)最终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最终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百分之九十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

(一)盈利承诺

补偿期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包括实施完成当年。若

本次交易于 2016 年实施完成,则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若本次交易于 2017 年实施完成,则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1-1-19

根据对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合理预测,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

张文胜作为业绩承诺人承诺邦讯信息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经审计的净利

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350

万元、7,000 万元和 9,100 万元。

本次交易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标的资产完成过户

手续之日,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前述净

利润预测补偿的承诺年度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相应调整。

(二)盈利补偿

若邦讯信息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当年净

利润预测数,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先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限售期届满且尚未

出售的股份按本次出让股权比例进行补偿;若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

以补偿的,应以其最近一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按本次出让股权比例进行补偿,以

此类推。补偿期内当期应补偿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额按下述公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公司截至当年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

司截至当年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

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每股发

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承诺在履行上述义务期间内,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约定补偿股份的价值发生变化的,

补偿义务人同意在保证补偿股份价值不低于本次交易时相应股份交易价值的原

则下,对补偿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若出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不足补偿的情况,

将以现金折股方式进行补偿。需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

司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

1-1-20

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已补偿股份数×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发行股份的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量。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的全部股份将由上市公司无偿回购并予以

注销。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以股份方式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其当期年度报告公

告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的计算,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召开股份回购注销事宜的上市公司股东

大会、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手续等相关事项。如该等股份的回购事宜未获得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未获得所需批准(如有)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确定不能获得所需批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

数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者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的上市公

司股本数量(扣除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享有补偿股份。

若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须承担现金补偿责任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的现金

补偿款应在上市公司当期年度报告公告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的

银行账户。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按照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金额以标的资产的

交易价格为限。

(三)资产减值补偿

在补偿期届满时,创意信息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由创意信息聘请的

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补偿义务人对标的资产减值补偿的承诺:

若补偿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补偿期内补偿义务人已补偿股份数额×

新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额,则补偿义务人应向创意信息进行补偿。补偿期

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减值额”)为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

1-1-21

交易价格减去补偿期届满时标的资产评估值并排除补偿期限内的股东增资、接受

赠予以及利润分配对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影响数。

补偿义务人分别应先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进

行补偿;若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补偿义务人应以其最近

一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以此类推。补偿义务人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份

数额按下述公式计算:

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标的资产减值额-补偿期内补偿义务人已补偿股份

数额×新股发行价格-补偿期内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现金数额)÷新股发行价格

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时出现非整数股份情况的,按照四舍

五入原则处理。如果补偿期限内创意信息因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补偿

义务人持有的创意信息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则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调整为:按上

款公式计算出的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1+转增或送股比例)。

补偿义务人减值补偿的全部股份将由创意信息无偿回购并予以注销,并按照

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补偿义务人承诺在履行上述义务期内,如创意信息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约定补偿股份的价值发生变化的,补偿义务

人同意在保证补偿股份价值不低于本次交易时相应股份交易价值的原则下,对补

偿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若补偿义务人进行减值股份补偿后仍不足以补偿的,未予补偿的差额部分由

补偿义务人另行以现金形式向甲方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标的资产减值现金补偿

的金额按下述公式计算:

标的资产减值现金补偿金额=(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减值股份补偿已补偿

股份数额)×新股发行价格。上述公式中,“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为按前述规

定的公式计算出的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

若补偿义务人根据约定须就标的资产减值承担现金补偿责任的,补偿义务人

应在相关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向创意信

息支付标的资产减值现金补偿款。

1-1-22

(四)对应收账款的约束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保证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标的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保证在

业绩承诺期内按照标的公司以往经营惯例以及行业特性做好应收账款回收工作,

并承诺按照以下标准回收应收账款:

(1)标的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

应在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 90%以上。如果逾期未能收回,则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在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 2017 年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

额 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人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被收回,则按照应收账款

(经审计)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如

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人上述补偿款项不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

理。

(2)标的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 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 90%以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当尽力与债务人

沟通,采取磋商、诉讼等手段促使债务人归还,如果逾期未能全部收回,则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在 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 2018 年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

额 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人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被收回,则按照应收账款

(经审计)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如

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人上述补偿款项不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

理。

1-1-23

(3)标的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 90%以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当尽力与债务人

沟通,采取磋商、诉讼等手段促使债务人归还,如果逾期未能全部收回,则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在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 2019 年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

额 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人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被收回,则按

照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如

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人上述补偿款项不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

理。

(4)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 90%以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当尽力与债务人

沟通,采取磋商、诉讼等手段促使债务人归还,如果逾期未能全部收回,则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在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 2020 年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

额 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人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被收回,则按

照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如

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人上述补偿款项不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

理。

(五)业绩奖励条款及员工激励安排

1-1-24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能完成年度净利润业绩指标,且标的公司达到约

定的当期应收账款回收标准,则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利

润数高于承诺净利润数的,可以对标的公司管理层进行奖励,奖励公式具体如下: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利润数-当年度甲方合并报表涉及的标的公

司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的 50%)-乙方承诺的当年度实现的利润数] ×(25%至

50%)。

具体奖励方式届时由邦讯信息经营班子提出、邦讯信息届时唯一股东创意信

息批准执行。

为了确保标的公司管理层以及核心团队的稳定,标的公司可适时实施员工激

励计划,具体方式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由标的公司董事会提

出、标的公司届时唯一股东创意信息批准。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邦讯信息 100%股权,

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邦讯信息 100%股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邦讯信息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资产净额指标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邦讯信息(万元) 上市公司(万元) 占比

资产总额指标 80,000.00 169,253.05 47.27%

资产净额指标 80,000.00 132,074.38 60.57%

营业收入指标 5,371.60 62,073.26 8.65%

注: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指标以标的公司合计的资产总额和合计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

者为准,标的资产的资产净额指标以标的公司合计的资产净额和合计成交金额二者中的

较高者为准。上市公司资产净额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

组委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1-1-25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本次交易前,陆文斌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6.43%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不考虑发行价格调整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陆文斌先

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3.53%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交

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资产总额指标占上市公

司 2015 年末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资产总额的比例未达到 100%以上。综

上,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杜广湘将成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八、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序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陆文斌 80,888,751 36.43% 80,888,751 33.53%

2 王晓伟 20,959,578 9.44% 20,959,578 8.69%

3 王晓明 15,719,685 7.08% 15,719,685 6.52%

4 雷厉 15,562,749 7.01% 15,562,749 6.45%

5 杜广湘 - - 14,469,215 6.00%

6 杜玉甫 - - 2,366,149 0.98%

7 叶名 - - 1,941,049 0.80%

8 陈雄文 - - 254,149 0.11%

9 张文胜 - - 169,431 0.07%

10 其他 A 股股东 88,893,391 40.04% 88,893,391 36.85%

总计 222,024,154 100.00% 241,224,147 100.00%

1-1-26

九、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以及按本次交易完

成后架构编制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备考合并利润表,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

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前 交易后

资产总计 169,253.05 256,788.49

负债合计 36,307.39 62,84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132,074.38 193,068.95

营业收入 62,073.26 67,444.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05.85 10,512.43

每股净资产(元) 8.92 12.01

净资产收益率 21.14% 19.9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4 0.81

十、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一)本次交易方案已获得的批准

1、本次交易方案已经邦讯信息股东会审议通过;

2、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创意信息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三

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创意信息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

次临时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对本次重组报告书(草案)

进行了修订;

3、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创意信息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或核准

1-1-27

本次交易方案尚需获得的批准和核准,包括但不限于: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方案;

在取得上述批准前本次交易不得实施。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承诺方 承诺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承诺并保证本次四川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信息披露和有关

的申请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上市公

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司全体 关于信息披露和

带的法律责任。如因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董事、监 申请文件真实、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

事及高 准确、完整的承

任。

级管理 诺函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人员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

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将暂停转让其在该上

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

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上市公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

关于公司重大资

司全体 消费活动。

产重组摊薄即期

董事、高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

回报采取填补措

级管理 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施的承诺

人员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

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

补偿责任。”

关于不越权干预

公司经营管理活 “作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

陆文斌

动、不侵占公司 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利益的承诺

“一、本人已向上市公司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

杜广湘、 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

关于所提供信息

杜玉甫、 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签章皆真实、

真实性、准确性

叶名、陈 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和完整性的承诺

雄文、张 二、本人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

文胜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者

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1-28

承诺方 承诺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三、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暂停转让本人在

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一、本人目前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

响任何与创意信息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

济组织的情形。

二、自本人承诺签署后,本人将不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

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创意信息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

企业。

三、如创意信息认定本人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创意信息存在同业

竞争,则在创意信息提出异议后,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

业务。如创意信息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人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

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

先转让给创意信息。

关于避免同业竞 四、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创意信息经营

争的 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创意信息,

承诺函 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创意信息。

五、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

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六、本人保证遵守创意信息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

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创意信息独立经营、自

主决策。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创意信息和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违反

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

给创意信息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持续有效且

不可变更或撤销,直至本人不再持有创意信息股份且不再对广

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为止。”

“1、本人作为邦讯信息股东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

存在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就本人及本

人的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

事项,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上市

公司发生交易。如未按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上市公司发生交

易,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损失,由本人承担赔偿

关于减少和规范 责任。

关联交易的承诺 2、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本人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

的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

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来尽可能避免

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3、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

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

及本人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1-1-29

承诺方 承诺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4、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或本人的关

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

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

定以及上市公司的章程等内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有关

程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

回避表决的义务;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

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

将不会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

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

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

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及本人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

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人将向上市公司

作出赔偿。”

“若本人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时,用于认购股份的相应标的资

产的持续拥有权益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本人以拥有超过十二

个月的相应标的资产所换得的股份,自本人取得该类股份发行

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若本人取得本次发行的股份

时,用于认购股份的相应标的资产的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十

二个月的,本人以拥有不足十二个月的相应标的资产所换得的

股份,自本人取得该类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

转让。

本人除履行上述股份锁定义务外,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本人

仍需要按照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相应分期解锁,其分期解

锁期间及解锁比例如下:

a、本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

成其相应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6 年度标

关于股份锁定期 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

限的承诺 让或交易(即解锁,下同)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

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本人持有的全部创意信息股

份数量(以下简称“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经

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6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6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

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

算;

b、本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

完成其至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年度

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

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2016 年度已

1-1-30

承诺方 承诺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

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

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

上述 2016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根据《标的资产业绩

补偿协议》约定,应由本人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额。

c、本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

完成其至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年度

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

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2017 年度已

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8 年度

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

金额÷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

上述 2017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根据《标的资产业绩

补偿协议》约定,应由本人向上市公司补偿的股份数额。

本人剩余未解锁的股份应在本人履行完毕对上市公司的全部

业绩补偿、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后方可流通。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以前,暂停转让本人在上市公

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次发行结束后,本人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

增持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锁定期的约定。

本人最终锁定期以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认可的

锁定时间为准”。

“作为创意信息的股东将保证做到创意信息人员独立、资产独

立、机构独立、业务独立、财务独立,具体如下:

1、保证上市公司人员独立

(1)上市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专职在上市公司任职、并在上

市公司领取薪酬,不会在承诺人及其关联方兼任除董事外的其

他任何职务,继续保持上市公司人员的独立性;

关于保证上市公

(2)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该等

司独立性的承诺

体系独立于承诺人;

(3)承诺人及其关联方推荐出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人选均通过合法程序进行,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不干预上市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已做出的人事任免决定。

2、保证上市公司资产独立、完整

(1)上市公司具有完整的经营性资产;

(2)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违规占用上市公司的资金、

1-1-31

承诺方 承诺名称 承诺主要内容

资产及其他资源。

3、保证上市公司机构独立

(1)上市公司依法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独立、完

整的组织机构;

(2)上市公司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在办公机构

和生产经营场所等方面完全分开。

4、保证上市公司业务独立

(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开展经营活动的资产、人员、资质以

及具有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在经营业务方面具有独

立运作;

(2)除通过行使合法的股东权利外,不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

业务活动;

(3)依据减少并规范关联交易的原则,采取合法方式减少或

消除承诺人及其关联方与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对于确有必要

存在的关联交易,其关联交易价格按照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原则

确定,确保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不受到损害并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5、保证公司财务独立

(1)上市公司拥有独立的财务会计部门,建立独立的财务核

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

(2)上市公司独立在银行开户,不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共用银行账户;

(3)上市公司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

业不干预上市公司的资金使用;

(4)上市公司依法独立纳税;

(5)上市公司的财务人员独立,不在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

企业兼职和领取报酬。”

十二、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及时、公平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及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

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

展情况。

1-1-32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

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对本报告书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在公

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并采取有利于扩大股东参与表决的方式展开。此外,公司

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二)关于盈利预测补偿的安排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利润预测补偿协议》。若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数未

达到相关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则交易对方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三)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限

邦讯信息全体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

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

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相应标的资产的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

交易对方以拥有不足十二个月的相应标的资产所换得的股份,自交易对方取得该

类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而作为业绩

补偿义务人,仍需要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相应解

锁。

(四)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及网络投票安排

创意信息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以公告方式敦

促全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将通过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1-1-33

(五)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防范和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1)本次交易前后 2015 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5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84 元/股。根据信永中和出

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在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交易完成后,

2015 年备考合并财务报告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81 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 2015 年每股收益将会被摊薄。虽然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但由于标的资产 2015 年业绩尚未完全释放,2015 年的备考合并每股收益被摊薄。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趋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

股收益的趋势进行了测算和分析,具体如下:

主要假设

①本次交易在 2016 年 9 月实施完成;

②2016 年,假设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承担有业绩承诺的主体(格蒂电

力和邦讯信息)均能实现相应的承诺净利润,其余主体经营情况与 2015 年基本

持平;

趋势分析

①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以及标的资产 2016 年的承诺净利

润,如果该承诺能够实现,且不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上市公司每股收

益不会被摊薄;

1-1-34

②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未能实现 2016 年承诺净利润且未达标幅度较大,本

次交易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

③考虑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方式,届时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不确

定性较大,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本次交易可

能因为募集配套资金进一步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

综上,虽然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但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标的公司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显著的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作为专业的电信级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商,业务与技术与电信运

营商业务联系最为紧密,数据网络系统集成开发、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均最先

服务于电信行业客户。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电信运营商的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

收入比例较高,因此深入挖掘电信行业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可有

效的稳定客户资源,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市场份额。

邦讯信息是一家专业的综合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提供商,目前主要向电信行

业客户提供专业的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信息化运维管理系统。本次交易完成

之后,上市公司将具备动环监控系统及运维管理系统服务能力,有效的为电信行

业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上市公司一直专注于数据网络系统行业发展,在数据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领

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及技术积累;邦讯信息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

信息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是国内动环监控系统及运维管理系统的先行者;本次交

易完成之后,将实现技术及服务的强强联合,具有现实的协同效应。

目前,上市公司服务内容从以数据网络为主逐步延伸到业务支撑平台系统,

现已具备需求分析平台、评估规划设计平台、调试检测平台、服务管理平台等四

大核心技术平台,而邦讯信息运维管理系统的加入,将丰富上市公司系统平台种

类,填补运维管理系统的空缺。上市公司在数据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多年的技术

积累可为邦讯信息动环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数据分析和数据安全等数据处理技

1-1-35

术提供保障。上市公司与邦讯信息均立足于电信行业,现已逐步将业务拓展复制

至电力等其他行业,本次并购完成之后,两家公司将相辅相成,拓展其他行业客

户时相互依托,实现多行业并进的发展模式。

(2)标的公司虽然报告期内净利润相对较小,但预期未来增长较快,未来

较高的净利润将填补因本次重组发行股份造成每股收益摊薄

2014 年和 2015 年,标的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 430.63 万元和 706.59 万元。

2015 年下半年,邦讯信息中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基站动环监控设备采购项

目后,预期未来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将较报告期有显著提升。本次重组的交易对

方承诺,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邦讯信息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 5,350 万元、

7,000 万元和 9,100 万元。如果前述业绩承诺能够实现,将显著提高上市公司的

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以利润贡献补回本次交易发行股份造成的每股收益

摊薄。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

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重组的同时上市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

价、“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

中介机构费用。

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为行业用户、服

务商、数据管理者、消费者提供基于云计算的系列数据服务。通过平台的建立,

进而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充新的应用和数据增值服务,将帮助公司打开数据运营业

务空间,实现上市公司的战略布局。

创意信息在 2010 年开始涉足云计算领域,为行业用户提供以云计算为架构

的网络系统解决方案,同时与电子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校在大数据方面展开深度合

作,2013 年公司成功与贵州移动开展“大数据 MBO 三域联通”项目,积累了丰

富的大数据云平台和应用的开发经验。近年来,上市公司大数据及云计算领域项

目逐年增多,亟需整合资源建立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以便统筹管理及新应

用开发,基于此,本次项目应运而生。

1-1-36

上市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积累、试点项目的经验以及对行业和市场的

充分调研,已经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好了储备。

4、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较发行前将出现一定增长。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邦讯信息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有助于提高公司每股

收益。但未来若邦讯信息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则可能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产生负

面影响。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或在被摊薄的情形下填补

回报:

(1)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争取尽早实现邦讯信息的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邦讯

信息在经营管理、业务拓展、融资等方面提供支持,不断提升邦讯信息的销售规

模和盈利能力。

(2)增强上市公司自身经营能力,提高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凭借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不断发挥公司竞

争优势,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本次收购完成后,借助与邦讯信息在研发、

市场等方面的协同效应,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增长。

(3)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

的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顺序用

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

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上市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现预期效益,进一步增强

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加股东回报。

(4)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1-1-37

目前上市公司已制定了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

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严格

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

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5)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

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6)上市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利益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文斌承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的上述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

1-1-38

十三、本次交易合同生效的条件

本次交易合同已载明本次重组事项一经上市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并经

中国证监会核准,且经邦讯信息股东会通过,交易合同生效。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资格

本公司聘请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依法设立,具备保荐人资格。

1-1-39

重大风险提示

本节遵循重要性和相关性原则,仅向投资者提示若干可能直接或间接对本次

重组及重组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持续盈利能力等产生严重不利

影响的风险因素,全面了解本次交易相关的风险因素请参见本报告书“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其他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中国证监会核准等。以

上审批程序是否能获得通过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本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通

过或核准的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审批风险。

二、交易终止风险

本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在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

过程中,本公司已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

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本

公司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

本次交易的风险。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并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中企华分别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

基础法对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邦讯信息 100%股权进行评估,并最

终选择收益法评估结果为本次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邦

讯信息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80,074.64 万元,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 7,015.02 万元,增值率 1041.47%,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较

大。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邦讯信息 100%股权作价 80,000.00 万元。

1-1-40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

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未来出现预期之

外的重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价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大的风险。

四、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对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合理预测,杜广湘等业绩承诺人承诺邦讯信

息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350 万元、7,000 万元和 9,100 万元。上

述业绩承诺是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人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前景、主营业务规划、已签

署订单情况等因素所做出的承诺。但是,由于邦讯信息承诺净利润相比报告期实

现净利润增幅较高,其中 2016 年承诺净利润比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增长 664.24%,若邦讯信息在业绩承诺期内业务开展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

绩承诺人作出的业绩承诺与标的公司未来实际经营业绩存在差异的风险。

五、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

订了明确可行的补偿条款。在邦讯信息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每一年度专项

审核报告出具后,若邦讯信息在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相

关交易对方应对公司进行补偿。尽管公司已与盈利预测补偿义务人签订了明确的

业绩补偿条款,但由于市场波动、公司经营以及业务整合等风险导致标的资产的

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时,盈利预测补偿义务人如果无法履行业绩补偿

承诺,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六、股份补偿不足的风险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标的公司完成相应年

度的业绩承诺的情况下,在注册会计师出具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

1-1-41

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解锁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为:(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

分之一 - 前一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该年度

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该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同时,交易对方持有

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可以设置质押,但质押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持有全部股份

的 50%。本次交易存在交易对方可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不足的风险。

上市公司对此的应对措施包括:

(1)交易协议约定,若出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数量不足补偿的情况,将以现金折股方式进行补偿。

(2)交易对方处于锁定期内的股份不得赠予或转让;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

司的部分股份可以设置质押,但质押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持有全部股份的

50%。交易对方作为补偿义务人在锁定期内质押股份的,需经上市公司同意。

(3)交易协议约定了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发生

的所有损失。交易对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现金补偿款的,每延迟支付一日,

应按未支付补偿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

七、现金补偿的可实施性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盈利预测补偿义务人约定业绩补偿先以股份进行补

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届时能否有足够的现金或能否通过资

产抵押融资及其他渠道获得履行补偿承诺所需现金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现金补偿的可实施性风险。

八、募集配套资金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交易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现金对价 20,000 万元。作为交易方案

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基于大数

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本次交易现金支付价款全部来自于募集配套资金。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

1-1-42

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

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下,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借款等自筹资金支付该部分

现金对价,将可能增加上市公司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现金流出压力,提高资产

负债率,同时加大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的负担。

九、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一)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客户主要为电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2014 年、2015 年

和 2016 年 1-6 月邦讯信息来自前述主要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99.00%、97.52%

和 99.93%,客户集中度高。由于未来中国铁塔公司将负责统筹建设通信铁塔设

施,三大运营商存量基站的移交、新站的建设都集中到铁塔公司统一管理,基站

动环监控市场将更加集中。标的资产未来收入预测中来自铁塔公司的收入占比较

高,2016-2018 年分别占比 72.10%、88.52%和 82.24%。

如果运营商及铁塔公司等主要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或邦讯

信息由于服务质量等自身原因无法保持其竞争优势而造成流失主要客户或在其

采购中份额的下降,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下降,将导致整体销售收入与经营业

绩下降。综上,邦讯信息存在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二)标的资产的技术风险

邦讯信息在设备与环境监控硬件及软件平台方面,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获得多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公司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形成了多项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技术解决方案、软件产品,并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技术优势是

邦讯信息在行业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的重要保障。但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和革

新,如果邦讯信息无法持续在技术上取得突破、保持技术优势,将存在竞争优势

被削弱乃至被超越,从而影响未来盈利能力的风险。

(三)税收政策变动带来的业绩下降风险

1-1-43

邦讯信息作为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

政策。如果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邦

讯信息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将对邦讯信息的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

十、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将有效帮助公司实现发展战略、扩大

经营规模和提高经营业绩。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

研及可行性论证评估,并进行了合理的规划,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

存在因项目进度、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因素发

生重大变化而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从而影响上市公司未来预期收益。

十一、财务风险

(一)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

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未来由于行业整体不景气或者邦讯信息自身因素导致

邦讯信息未来经营状况远未达预期,则上市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

市公司当期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利用邦讯

信息在产品线、研发团队、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互补性进行资源整合,积极发挥邦

讯信息的优势,保持持续竞争力,将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

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虽然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但由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

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股发行数量较大,且标的公司实现业绩承诺和募

1-1-44

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

1-1-45

目录

公司声明........................................................................................................................................... 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

交易对方声明................................................................................................................................... 4

中介机构声明................................................................................................................................... 5

修订说明........................................................................................................................................... 6

重大事项提示................................................................................................................................. 12

一、本次交易方案简介 ......................................................................................................... 12

二、标的资产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 13

三、本次发行股份情况 ......................................................................................................... 13

四、业绩承诺及补偿 ............................................................................................................. 19

五、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 25

六、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变化,不构成借壳上市 ......................................... 26

七、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26

八、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 26

九、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 27

十、本次重组已履行的和尚未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 27

十一、本次交易相关方所作出的重要承诺 ......................................................................... 28

十二、本次重组对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的安排 ................................................................. 32

十三、本次交易合同生效的条件 ......................................................................................... 39

十四、独立财务顾问的保荐资格 ......................................................................................... 39

重大风险提示................................................................................................................................. 40

一、审批风险......................................................................................................................... 40

二、交易终止风险 ................................................................................................................. 40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风险 ..................................................................................................... 40

四、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无法实现的风险 ......................................................................... 41

五、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 41

六、股份补偿不足的风险 ..................................................................................................... 41

七、现金补偿的可实施性风险 ............................................................................................. 42

八、募集配套资金无法实施的风险 ..................................................................................... 42

九、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 43

十、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 44

十一、财务风险..................................................................................................................... 44

目录 ................................................................................................................................................ 46

释义 ................................................................................................................................................ 50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 53

一、交易背景......................................................................................................................... 53

二、交易目的......................................................................................................................... 54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 56

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 57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77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 80

1-1-46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 80

二、上市公司的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 80

三、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 81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 81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况 ......................................................................................... 88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89

七、主要财务指标 ................................................................................................................. 89

八、上市公司遵纪守法情况 ................................................................................................. 91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92

一、本次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 92

二、本次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 92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间的关联关系及向上市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 95

四、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任职安排和有关承诺 ................................................. 95

五、各交易对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的说明 ..................................... 96

六、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是否从事与交易完成后

的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的情况 ................................................................................... 100

七、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处罚情况及诚信情况 ........................... 103

八、交易对方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

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 103

第四节 交易标的......................................................................................................................... 105

一、邦讯信息基本信息 ....................................................................................................... 105

二、邦讯信息的历史沿革 ................................................................................................... 105

三、邦讯信息产权控制情况 ............................................................................................... 113

四、下属公司情况 ............................................................................................................... 113

五、主要资产、负债状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 113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 129

七、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 150

八、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原因 ....................................................................................... 151

九、其他事项....................................................................................................................... 152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 154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 154

二、募集配套资金 ............................................................................................................... 162

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 198

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 198

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220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 227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 228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 228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 240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 245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245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 249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 249

1-1-47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见、相关解答要求的说明

.............................................................................................................................................. 252

五、董事会已经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规定》第四条做出审慎判断 ........................... 252

六、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

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 253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 254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256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 256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 260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 320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 335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告 ....................................................................................................... 335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 ............................................................................................... 339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 342

一、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 342

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 343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347

一、审批风险....................................................................................................................... 347

二、交易终止风险 ............................................................................................................... 347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风险 ................................................................................................... 347

四、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无法实现的风险 ....................................................................... 348

五、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 348

六、股份补偿不足的风险 ................................................................................................... 348

七、现金补偿的可实施性风险 ........................................................................................... 349

八、募集配套资金无法实施的风险 ................................................................................... 349

九、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 350

十、并购整合风险 ............................................................................................................... 351

十一、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 351

十二、财务风险................................................................................................................... 351

十三、其他风险................................................................................................................... 352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54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及被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

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 354

二、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产交易 ........................... 354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 354

四、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规划 ........................................................................... 355

五、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 361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

情形的说明........................................................................................................................... 364

七、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 364

八、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价格波动的说明 ....................................................................... 366

十、已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的说明 ................................................................... 366

1-1-48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 ..................................................................... 367

一、独立董事意见 ............................................................................................................... 367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 368

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 369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 371

一、独立财务顾问 ............................................................................................................... 371

二、法律顾问....................................................................................................................... 371

三、审计机构....................................................................................................................... 371

四、资产评估机构 ............................................................................................................... 372

第十六节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 373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374

律师声明....................................................................................................................................... 375

审计机构声明............................................................................................................................... 376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377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378

一、备查文件....................................................................................................................... 378

二、备查地点....................................................................................................................... 378

1-1-49

释义

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下述含义:

一般名词

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

指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创意信息

邦讯信息、标的公司 指 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标的资产、拟购买资产 指 邦讯信息 100%股权

本次交易、本次重组、本次 创意信息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邦讯信息 100%股

资产重组 权并募集配套资金的行为

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

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购

买资产交易对方、标的资产

指 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

全体股东、业绩承诺方、业

绩承诺补偿义务人、补偿义

务人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

报告书、本报告书、重组报

指 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

告书

案)》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杜广湘、杜玉

交易合同、交易协议、购买

指 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

资产协议

买资产协议》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杜广湘、杜玉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

报告期 指 2014 年度、2015 年度

业绩承诺期、业绩补偿期、

指 2016 年度、2017 年度、2018 年度

利润承诺期

评估基准日 指 2015 年 12 月 31 日

业绩承诺方承诺标的公司于 2016、2017、2018 年度

实现的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

承诺净利润、业绩承诺数 指

认的合并报表范围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归属于母

公司的净利润

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实际净利润 指

司的净利润

上市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指

公告日

指上市公司与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就标的股权过户

交割日 指

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

1-1-50

过渡期 指 自评估基准日起至交割日止的期间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 指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律师、国枫、国枫律师 指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信永中和、信永中

指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有限合伙)

和会计师

评估师、中企华、中企华评

指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估师

格蒂电力 指 上海格蒂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重组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办法》

《创业板发行办法》 指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

《规定》 指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准则第 26 号》 指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创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13 号——重大资产重

备忘录第 13 号 指

组相关事项(2015 年 5 月修订)

中国证监会上市部关于上市公司监管法律法规常见

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 指

问题与解答修订汇编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元 指 人民币元

专业名词

工信部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城域网 指 在一个城市范围内所建立的通信网

骨干网 指 用来连接多个区域或地区的高速网络

针对各类机房中的动力设备及环境变量进行集中监

动环监控系统 指

控的数字信息管理系统

软件能力成熟度集成模型,用于对软件工程过程进行

CMMI 指

管理和改进,增强开发与改进能力

铁塔公司 指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采集监控主机,即实现动环监控设备连接、数据采集

FSU 指

等功能的的监控主机

利用“网络之间互连的协议”,即 IP 协议实现信号

IP 传输 指

传输的一种通信模型

1-1-51

3G/4G 指 第三代和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

数据中继 指 两个数据交换中心之间的一条传输通路

一种将射频或者中频、基带信号经过电光转换模块耦

拉远站 指

合为光信号,并在光纤中传输的方式

遥测、遥信、遥调、遥控 指 远距离数据测量、信号监控、环境调节、设备监控

ZigBee 指 一种短距离、低功耗的无线通信技术

AI/DI 指 直流模拟量输入/开关量输入

中国移动、移动 指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中国联通、联通 指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中国电信、电信 指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三大运营商 指 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

华为公司 指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和居民小区停车

充电桩 指

场或充电站内,为电动汽车充电的设备

基于 OFDMA 技术、由多国共同组织制定的全球通

TD-LTE 指

用通信标准

GB、MB 指 数据单位,1GB=1024MB

移动通信系统中使用的全双工通信技术的一种,采用

FDD 指

两个独立的信道分别进行向下传送和向上传送信息

1-1-52

第一节 本次交易概述

一、交易背景

(一)国家出台利好政策,信息产业市场发展良好

2012 年 5 月,工信部出台《通信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实施“宽

带中国”战略,到“十二五”期末,初步建成宽带、融合、安全、泛在的下一代

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初步实现城市光纤到楼入户,农村宽带进乡入村,信息服务

普惠全民;加快光纤宽带接入的网络部署、扩大 3G 网络的覆盖范围和覆盖深度,

并对城域网和骨干网进行优化升级改造;加快发展第四代移动通信,大幅提高互

联网网速,在全国推行“三网融合”;优先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信息化与工

业化深度融合,设立新兴产业创业创新平台,在新一代移动通信、大数据、集成

电路、先进制造等方面赶超先进,引领未来产业发展。2013 年 8 月《国务院关

于印发“宽带中国”战略及实施方案的通知》发布“宽带中国”计划从单一的部

门行动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

2015 年 7 月 4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

提出要加速提升产业发展水平,增强各行业创新能力,构筑经济社会发展新优势

和新动能;坚持改革创新和市场需求导向,突出企业的主体作用,大力拓展互联

网与经济社会各领域融合的广度和深度;信息技术产业持续快速发展,围绕“互

联网+”行动的软硬件技术、产业基础不断夯实,到 2018 年,高性能计算、海量

存储系统、网络通信设备、安全防护产品、智能终端、集成电路、平板显示、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等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二)移动互联网高速发展,电信行业发展空间广阔

智能移动设备的普及及高速率无线通信网络的建成,促使移动互联网行业高

速发展。艾瑞咨询数据显示,2014 年中国移动互联网市场规模达到 2134.8 亿元,

同比增速 81.2%。预计到 2018 年,市场规模将超过 11,000 亿元。电信行业作为

1-1-53

移动互联网的网络基础,为移动互联网行业的高速发展提供保障。移动互联网行

业的高速发展,势必为电信行业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

《关于积极推进“互联网+”行动的指导意见》中指出,加快实施“宽带中

国”战略,组织实施国家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推进宽带网络光纤化改

造,加快提升移动通信网络服务能力,促进网间互联互通,大幅提高网络访问速

率;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下一代国家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全面提升对

“互联网+”的支撑能力,到 2018 年,建成一批全光纤网络城市,4G 网络全面

覆盖城市和乡村,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到村,直辖市、省会主要城市宽带

用户平均接入速率达到 30Mbps。

(三)国家政策鼓励并购重组,产业并购利于公司实现快速发展

2014 年 3 月 24 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

意见》,从行政审批、交易机制等方面进行梳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全面推进

并购重组市场化改革。2014 年 5 月 9 日,国务院发布了《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

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提出发展多层次股票市场,鼓励市场化并购重组,充分

发挥资本市场在企业并购重组过程中的作用。

公司自 2014 年上市以来,资金实力、品牌效应得到显著提高;2015 年 12

月,成功完成格蒂电力的收购,进一步提高技术服务能力。公司成熟的管理能力

及成功的并购经验,为本次交易的成功实施奠定了坚实的基础。本次收购邦讯信

息,将深入挖掘客户的需求,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体现良好的协同效应,增

强公司盈利能力。

二、交易目的

(一)深入挖掘电信行业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

上市公司作为专业的电信级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商,业务与技术与电信运

营商业务联系最为紧密,数据网络系统集成开发、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均最先

服务于电信行业客户。公司自成立以来,电信运营商的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

1-1-54

比例均超过 60%,因此,深入挖掘电信行业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

可有效的稳定客户资源,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市场份额。

邦讯信息是一家专业的综合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提供商,目前主要向电信行

业客户提供专业的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信息化运维管理系统。邦讯信息通过

向客户提供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与项目实施服务等专业化信息系统综合解决方

案,全面提升客户信息化水平,为客户提升管理、优化流程、提高效率。本次交

易完成之后,公司将具备动环监控系统及运维管理系统服务能力,有效的为电信

行业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二)发挥上市公司与标的公司的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一直专注于数据网络系统行业发展,在数据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领

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及技术积累;邦讯信息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

信息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是国内动环监控系统及运维管理系统的先行者;本次交

易完成之后,将实现技术及服务的强强联合,具有现实的协同效应。

目前,上市公司服务内容从以数据网络为主,逐步延伸到业务支撑平台系统,

现已具备需求分析平台、评估规划设计平台、调试检测平台、服务管理平台等四

大核心技术平台,而邦讯信息运维管理系统的加入,将丰富上市公司系统平台种

类,填补运维管理系统的空缺。上市公司在数据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多年的技术

积累可为邦讯信息动环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数据分析和数据安全等数据处理技

术提供保障。上市公司与邦讯信息均立足于电信行业,现已逐步将业务拓展复制

至电力等其他行业,本次并购完成之后,两家公司将相辅相成,拓展其他行业客

户时相互依托,实现多行业并进的发展模式。

(三)增强公司盈利能力及抗风险能力

面对当前的宏观形势及市场状况,上市公司在努力巩固自身业务的同时,也

正积极寻找战略发展的突破点,在“宽带中国”及“互联网+”的政策指导下,

电信行业的发展将带动上下游行业高速增长。邦讯信息作为电信行业的服务商,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成为上市公司全资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1-1-55

2014 年和 2015 年,邦讯信息实现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

430.63 万元和 706.59 万元,根据《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2016

年、2017 年、2018 年补偿义务人承诺邦讯信息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350 万元、7,000 万元、9,100 万元,本次收

购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规模、盈利水平等方面将得到提升,抗风险能力进一

步增强。

三、本次交易决策过程和批准情况

(一)本次交易已履行完成的决策程序

1、2015 年 12 月 29 日起,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股票停牌;2016

年 1 月 6 日,公司披露《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

2、2016 年 4 月 28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交易报告书(草案)及相

关议案;

3、2016 年 4 月 28 日,邦讯信息召开股东会,同意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以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所持有的邦讯信息 100%股权;全体股东放弃

在本次股权转让时享有的优先受让权;

4、2016 年 4 月 28 日,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了《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协议》;

5、2016 年 4 月 28 日,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利润预测补偿协议》;

6、2016 年 5 月 13 日,创意信息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和第

三届监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对本次重组报告书(草案)进行了修订;

7、2016 年 5 月 30 日,本次交易方案已经创意信息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

(二)尚需履行的决策程序及报批程序

1-1-56

本次交易方案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程序包括:

1、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交易事项。

上述批准或核准均为本次交易的前提条件,重组方案能否通过证监会核准存

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及时公布本次重组的最新进展,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四、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

(一)交易对方、交易标的及作价

上市公司拟向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发行股份 19,199,993

股及支付现金 200,000,131.84 元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邦讯信息 100%股权。具体如

下:

序 交易 标的公司 总对价 股份对价 股份对价 现金对价

号 对方 股权比例 (元) (元) (股) (元)

1 杜广湘 75.36% 602,884,032.00 452,162,991.20 14,469,215 150,721,040.80

2 杜玉甫 12.32% 98,589,600.00 73,942,183.20 2,366,149 24,647,416.80

3 叶名 10.11% 80,877,088.00 60,657,797.60 1,941,049 20,219,290.40

4 陈雄文 1.32% 10,589,600.00 7,942,175.20 254,149 2,647,424.80

5 张文胜 0.88% 7,059,680.00 5,294,720.96 169,431 1,764,959.04

合计 100.00% 800,000,000.00 599,999,868.16 19,199,993 200,000,131.84

注:公司向标的公司原股东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向该名对象非公开

发行新股数量=股票对价/发行价格,剩余不足以认购一股新股的部分,将无偿赠与上市

公司。

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

配套资金不超过 80,000.00 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

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不超过本次拟

购买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

提条件,但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1-1-57

1、标的资产的评估及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拟购买资产为邦讯信息 100%股权。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

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并由交易各方

协商确定。中企华本次分别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对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邦讯信息 100%股权进行评估,并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

终评估结果。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078 号),在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邦讯信息股东全部权益评估值为

80,074.64 万元,经审计的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 7,015.02

万元,评估增值 73,059.63 万元,增值率 1041.47%。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邦讯

信息 100%股权作价 80,000.00 万元。

2、发行价格

本次交易涉及的股份发行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和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两部分。

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及其依据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向交易

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

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市场参考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决议

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据此计算,创意信息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的 90%

为 45.55 元/股,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6.88 元/股,不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90%。

1-1-58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2016 年 5 月 25 日,创意信息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除权后,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31.25 元/股。

②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的定价及其依据

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将按

照以下方式之一通过询价方式确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的;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

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

整。

③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

可以明确,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生重大变化的,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

整。

前款规定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详细说明是否相应

调整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发行股份数量及其理由,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充分

披露,并按照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董事会按照已经设

1-1-59

定的方案调整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无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中国证

监会重新提出申请。”

为应对因整体资本市场原因造成上市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

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交易标

的价格不进行调整。

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可调价期间

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证监会

核准前。

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创业板指数(399006.SZ)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点数(即 2,735.4850 点)跌幅超过 40%。

或者,可调价期间内,创意信息(300366)收盘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股价(77.70 元/股,2015 年度分派除权后相应调

整为 51.80 元/股)跌幅超过 46%。

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触发条件”的任意一个交易日。

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当调价基准日出现后,上市公司有权在调价基准日出现后 2 个月内召开董事

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1-1-60

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发行价格不低于

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创意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标的资产价格不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

整。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调整方案的合规性分析:

1、《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

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之一。......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可以明确,在中国证监会核

准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董事会可

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前款规定的发行价格调整

方案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详细说明是否相应调整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发行

股份数量及其理由,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充分披露,并按照规定提交股东大

会审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董事会按照已经设定的方案调整发行价格的,上

市公司无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中国证监会重新提出申请。”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调整方案:

(1)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调整方案在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

会决议已经明确,并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2)可调价期间为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

次交易获得证监会核准前,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对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的规定;

(3)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触发条件为:①可调价期间内,创业板指数

(399006.SZ)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

1-1-61

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点

数(即 2,735.4850 点)跌幅超过 40%;②或者,可调价期间内,创意信息(300366)

收盘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创意信

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股价(77.70 元/

股)跌幅超过 46%。

本次交易设定的调价触发条件符合“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

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规定。

(4)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明确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

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符合《重组管理办法》“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

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的规定。

(5)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明确、具体、可操作,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具体参见“二、设置上述发行价格调整触发情形的理由,及是否合理、明

确、具体、可操作。”

(6)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

对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为不低于调价

董事会决议日前 20 个交易日创意信息股票交易均价的 90%。前述调整后的发行

价格符合《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

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规定。

综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的

规定。

2、《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

大资产重组(2014 年修订)》第五十四条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董事会决议明确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应当建立在大盘和同行

业因素调整基础上,触发发行价格调整的情形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并充分

说明理由。如出现上市公司发行价格的调整,还应当说明调整程序、是否相应调

整交易标的的定价及理由、发行股份数量的变化情况等......”.

1-1-62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调整方案:

(1)触发条件设置为“①可调价期间内,创业板指数(399006.SZ)收盘点

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

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点数(即 2,735.4850 点)

跌幅超过 40%;②或者,可调价期间内,创意信息(300366)收盘股价在任一交

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

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股价(77.70 元/股)跌幅超过 46%”。

前述调价机制的触发条件分别创业板指数和上市公司股价的跌幅为参照,是

为了防范在大盘、行业板块等因素的影响下上市公司股价大幅下跌从而对本次交

易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其中,创业板指数反映了大盘和创业板的波动因素,上

市公司股价则同时反映了大盘、创业板、行业、以及个股的波动因素。因此,本

次触发条件符合《26 号准则》“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应当建立在大盘和同行业因

素调整基础上”的规定。

(2)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明确、具体、可操作,符合《26 号准则》“触

发发行价格调整的情形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的规定,具体参见“二、设置

上述发行价格调整触发情形的理由,及是否合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情况。”

综上,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符合《26 号准则》的规

定。

综上所述,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设置上述发行价格调整触发情形的理由,及是否合理、明确、具体、可操

作的情况

(一)设置上述发行价格调整触发情形的理由

本次交易设置的发行价格调整触发情形为:在可调价期间内,创业板指数

(399006.SZ)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

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点

数(即 2,735.4850 点)跌幅超过 40%。或者,可调价期间内,创意信息(300366)

1-1-63

收盘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创意信

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股价(77.70 元/

股)跌幅超过 46%。设置前述触发条件的原因为:

1、公司股票停牌后 A 股市场和行业板块均出现了较大幅下跌,上市公司以

大盘和同行业因素为基础设置了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即:如果大盘及板块进一

步大幅下跌,调价方案将使发行价格更接近公司股票价格在届时市场环境下真

实水平。

公司股票停牌后大盘及行业板块均出现了较大幅下跌,上市公司股票因本次

重组停牌日(2015 年 12 月 28 日)至上市公司召开本次交易董事会决议公告日

(2016 年 4 月 29 日)间相关指数(均以 2015 年 12 月 28 日值为 100 进行指数

化)变动情况如下:

105.00

100.00

95.00

90.00

85.00

80.00

75.00

70.00

65.00

60.00

55.00

创业板指(399006.SZ) 证监会软件信息技术(883169.WI) 创意信息(300366.SZ)

如上所示,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期间,创业板指(399006.SZ)和软件信息

技术板块(883169.WI)的跌幅分别为 21.82%和 30.09%,下跌幅度较大。所以,

上市公司在选择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时,选择了更接近公司股票在当

前市场环境下真实水平的 120 日均价。同时,鉴于大盘及板块在近期处于较快下

行通道,为了防范大盘及板块进一步大幅下跌,导致创意信息股价持续下跌、与

发行价出现大幅偏离,交易方案设置了调价触发条件之一“创业板指数

(399006.SZ)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

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点

数(即 2,735.4850 点)跌幅超过 40%”,即在 2016 年 4 月 29 日的基础上进一步

1-1-64

下跌 20%左右。在此情况下,调价方案将使调整后的发行价格更接近公司股票价

格在届时市场环境下真实水平。

2、在出现上市公司股价较大幅度低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的情况下,授予上

市公司发行价格调整权利,从而增强本次交易的可实施性。

鉴于大盘及板块在上市公司股票停牌期间持续下行,为了防范上市公司股票

复牌后出现大幅下跌、股价低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从而影响本次交易的可实施

性,交易方案设置了调价触发条件之二“创意信息(300366)收盘股价在任一交

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

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股价(77.70 元/股)跌幅超过 46%”,

即低于 41.96 元/股(创意信息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除权后,相应调整

为 27.97 元/股)时触发调价条件。该触发条件较发行价 46.88 元/股(除权后调整

为 31.25 元/股)低约 10%。

3、触发条件设置大盘或上市公司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低于设定的点数/价格,是出于排除个别交易日出现极端

波动的情况的考虑。

基于上述原因,同时鉴于《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

董事会决议可以明确,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

的发行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

行一次调整”,本次交易设置了上述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二)调价机制合理、明确、具体、可操作的情况

1、本次交易调价机制的设置建立在大盘、行业板块、上市公司股价因素的

基础上,同时考虑大盘、行业板块、上市公司股价的近期走势,防范发行价格与

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发生重大变化的,具有合理性;

2、本次交易调价机制触发的条件和各指标的计算方法明确:

(1)创业板指数(399006.SZ)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

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出现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即

1-1-65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点数(即 2,735.4850 点)跌幅超过 40%,即小于 2,735.4850

点×(1—40%)= 1,641.2910 点。

(2)或者,可调价期间内,创意信息(300366)收盘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

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

前一交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股价(77.70 元/股)跌幅超过 46%,即小

于 77.70 元/股×(1—46%)= 41.96 元/股,创意信息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

实施除权后相应调整为小于 51.80 元/股×(1—46%)= 27.97 元/股。

3、本次交易调价机制触发后,上市公司有权召开董事会决定是否对发行价

格进行调整,若进行调整则调整为不低于调价董事会决议日前 20 个交易日创意

信息股票交易均价的 90%。调整机制具体,具有可操作性。

目前未达到调价触发条件

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 年 5 月 31 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创业板指数收盘点数

和创意信息股票收盘价情况如下:

2,500.00 100.00

90.00

2,000.00 80.00

70.00

1,500.00 60.00

50.00

1,000.00 40.00

30.00

500.00 20.00

10.00

0.00 0.00

2016-05-31

2016-06-02

2016-06-04

2016-06-06

2016-06-08

2016-06-10

2016-06-12

2016-06-14

2016-06-16

2016-06-18

2016-06-20

2016-06-22

2016-06-24

2016-06-26

2016-06-28

2016-06-30

2016-07-02

2016-07-04

2016-07-06

2016-07-08

2016-07-10

2016-07-12

2016-07-14

2016-07-16

2016-07-18

2016-07-20

2016-07-22

2016-07-24

2016-07-26

2016-07-28

创业板指(399006.SZ,左轴) 触发点数

创意信息(300366.SZ,除权后,右轴) 触发股价

不存在创业板指数(399006.SZ)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

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跌幅

超过 40%,或创意信息(300366)收盘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三十个交易日

1-1-66

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易日跌幅超过

46%的情形,因此发行价格调整机制尚未被触发。

在可调价期间,如果触发调价条件,上市公司有权在 2 个月内召开董事会会

议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届时,上

市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原则、交易的可实施性以及和交易对

方的协商谈判结果,通过合法程序对是否进行价格调整进行决策。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经对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具体内容和合规性的核查,以及对调价机制合理、明确、具体、可操作和目前

是否触及等情况核查,后认为:本次交易价格调整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相关规

定,发行价格调整触发情形设置合理,调价机制合理、明确、具体、可操作。

国枫律师认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价格调整方案符合《重组管理办法》、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的有关规定;根据《重组报告书》、本次重组相关价格调整议案及创意

信息的相关公告信息,本次重组价格调整方案的发行价格调整触发情形的理由

及其合理、明确、具体、可操作性。截至 2016 年 7 月 24 日,本次重组的发行

价格调整机制尚未触发。

3、发行数量

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依据上市公司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各方签署的交易协议,按照本次发

行股票价格 31.25 元/股计算,不考虑发行价格调整的影响,上市公司向杜广湘、

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合计发行股份 19,199,993 股。具体如下:

序 交易 总对价 股份对价 股份对价 占发行股

股份对价(股)

号 对方 (元) (元) 比例 数比例

1 杜广湘 602,884,032.00 452,162,991.20 75.00% 14,469,215 75.36%

2 杜玉甫 98,589,600.00 73,942,183.20 75.00% 2,366,149 12.32%

3 叶名 80,877,088.00 60,657,797.60 75.00% 1,941,049 10.11%

4 陈雄文 10,589,600.00 7,942,175.20 75.00% 254,149 1.32%

5 张文胜 7,059,680.00 5,294,720.96 75.00% 169,431 0.88%

1-1-67

合计 800,000,000.00 599,999,868.16 75.00% 19,199,993 100.00%

注:公司向标的公司原股东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向该名对象非公开

发行新股数量=股票对价/发行价格,剩余不足以认购一股新股的部分,将无偿赠与上市

公司。

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本次交易中公司拟采用询价方式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 亿元,不超过本次拟购买

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将根据询价的结果确定。

本次交易最终的发行数量将由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经中国

证监会核准后确定。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上市公司如有派息、

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上述

发行数量作相应调整。

4、本次发行股份的锁定期

①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邦讯信息全体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

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

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相应标的资产的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

交易对方以拥有不足十二个月的相应标的资产所换得的股份,自交易对方取得该

类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而作为业绩

补偿义务人,仍需要按照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相应解锁,解锁期间及解锁比

例如下:

(1)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6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

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即解锁,下同)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

如下公式计算:

1-1-68

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持有的全部创意信息股份数量(以下

简称“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6 年

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6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

(2)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

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2016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

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

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上述 2016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

股份数根据《标的资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额。

(3)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

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2017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

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8 年

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上述 2017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

股份数根据《标的资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额。

交易对方剩余未解锁的股份应在乙方履行完毕对上市公司的全部业绩补偿、

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后方可流通。

最终锁定期以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审核认可的锁定时间为准。

1-1-69

交易对方处于锁定期内的上述股份不得赠予或转让;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

的部分股份可以设置质押,但质押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持有全部股份的 50%。

交易对方作为补偿义务人在锁定期内质押股份的,需经上市公司同意。

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的相应规定,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股份锁定期安排

如下:

(1)最终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最终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百分之九十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

5、业绩承诺及补偿

①盈利承诺

补偿期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包括实施完成当年。若

本次交易于 2016 年实施完成,则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

若本次交易于 2017 年实施完成,则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根据对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合理预测,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

张文胜作为业绩承诺人承诺邦讯信息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经审计的净利

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350

万元、7,000 万元和 9,100 万元。

1-1-70

本次交易经上市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标的资产完成过户

手续之日,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前述净

利润预测补偿的承诺年度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相应调整。

②盈利补偿

若邦讯信息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当年净

利润预测数,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先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限售期届满且尚未

出售的股份按本次出让股权比例进行补偿;若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

以补偿的,应以其最近一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按本次出让股权比例进行补偿,以

此类推。补偿期内当期应补偿上市公司的股份数额按下述公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公司截至当年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

司截至当年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

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每股发

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承诺在履行上述义务期间内,如上市公司发生派息、送

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约定补偿股份的价值发生变化的,

补偿义务人同意在保证补偿股份价值不低于本次交易时相应股份交易价值的原

则下,对补偿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若出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不足补偿的情况,

将以现金折股方式进行补偿。需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

司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

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已补偿股份数×本次重大资产重

组发行股份的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量。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的全部股份将由上市公司无偿回购并予以

注销。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以股份方式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其当期年度报告公

告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的计算,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召开股份回购注销事宜的上市公司股东

1-1-71

大会、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手续等相关事项。如该等股份的回购事宜未获得上市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未获得所需批准(如有)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

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确定不能获得所需批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

数的股份赠送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者上市公司董事会确定的股权

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按照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的上市公

司股本数量(扣除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享有补偿股份。

若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须承担现金补偿责任的,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的现金

补偿款应在上市公司当期年度报告公告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指定的

银行账户。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按照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金额以标的资产的

交易价格为限。

③资产减值补偿

在补偿期届满时,创意信息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由创意信息聘请的

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补偿义务人对标的资产减值补偿的承诺:

若补偿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补偿期内补偿义务人已补偿股份数额×

新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额,则补偿义务人应向创意信息进行补偿。补偿期

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减值额”)为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

交易价格减去补偿期届满时标的资产评估值并排除补偿期限内的股东增资、接受

赠予以及利润分配对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影响数。

补偿义务人分别应先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进

行补偿;若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补偿义务人应以其最近

一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进行补偿,以此类推。补偿义务人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份

数额按下述公式计算:

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标的资产减值额-补偿期内补偿义务人已补偿股份

数额×新股发行价格-补偿期内补偿义务人已补偿现金数额)÷新股发行价格

1-1-72

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时出现非整数股份情况的,按照四舍

五入原则处理。如果补偿期限内创意信息因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补偿

义务人持有的创意信息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则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调整为:按上

款公式计算出的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1+转增或送股比例)。

补偿义务人减值补偿的全部股份将由创意信息无偿回购并予以注销,并按照

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补偿义务人承诺在履行上述义务期内,如创意信息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约定补偿股份的价值发生变化的,补偿义务

人同意在保证补偿股份价值不低于本次交易时相应股份交易价值的原则下,对补

偿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若补偿义务人进行减值股份补偿后仍不足以补偿的,未予补偿的差额部分由

补偿义务人另行以现金形式向甲方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标的资产减值现金补偿

的金额按下述公式计算:

标的资产减值现金补偿金额=(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减值股份补偿已补偿

股份数额)×新股发行价格。上述公式中,“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为按前述规

定的公式计算出的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

若补偿义务人根据约定须就标的资产减值承担现金补偿责任的,补偿义务人

应在相关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定向创意信

息支付标的资产减值现金补偿款。

④对应收账款的约束

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保证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标的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保证在

业绩承诺期内按照标的公司以往经营惯例以及行业特性做好应收账款回收工作,

并承诺按照以下标准回收应收账款:

(1)标的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

在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 90%以上。如果逾期未能收回,则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人应在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 2017 年年度

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额

1-1-73

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人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被收回,则按照应收账款

(经审计)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如

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人上述补偿款项不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

理。

(2)标的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 2018 年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 90%以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当尽力与债务人沟

通,采取磋商、诉讼等手段促使债务人归还,如果逾期未能全部收回,则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人应在 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 2018 年年度

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额

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务

人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被收回,则按照应收账款

(经审计)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如

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人上述补偿款项不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

理。

(3)标的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 90%以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当尽力与债务人

沟通,采取磋商、诉讼等手段促使债务人归还,如果逾期未能全部收回,则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在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 2019 年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

额 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人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被收回,则按

照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如

1-1-74

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人上述补偿款项不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

理。

(4)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 90%以上,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当尽力与债务人

沟通,采取磋商、诉讼等手段促使债务人归还,如果逾期未能全部收回,则业绩

承诺补偿义务人应在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 2020 年年

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

额 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业绩承诺补偿义

务人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被收回,则按

照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如

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业绩承

诺补偿义务人上述补偿款项不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

理。

⑤业绩奖励条款及员工激励安排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能完成年度净利润业绩指标,且标的公司达到约

定的当期应收账款回收标准,则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利

润数高于承诺净利润数的,可以对标的公司管理层进行奖励,奖励公式具体如下: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利润数-当年度甲方合并报表涉及的标的公

司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的 50%)-乙方承诺的当年度实现的利润数] ×(25%至

50%)。

具体奖励方式届时由邦讯信息经营班子提出、邦讯信息届时唯一股东创意信

息批准执行。

为了确保标的公司管理层以及核心团队的稳定,标的公司可适时实施员工激

励计划,具体方式由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由标的公司董事会提

出、标的公司届时唯一股东创意信息批准。

1-1-75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关问题与解答》,业绩奖励安排

应基于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大于预测数的超额部分,奖励总额不应超过其超额业

绩部分的 100%,且不超过其交易作价的 20%。

1、本次交易业绩奖励安排基于标的资产实际盈利数大于预测数的超额部分;

2、本次交易业绩奖励安排不超过超额业绩部分的 100%;

3、在极端情况下,当标的公司实际盈利数大大超过承诺数时,理论上存在

上述计算公式结果超过本次交易作价 20%的情形。但由于协议约定具体奖励方式

届时由邦讯信息经营班子提出、邦讯信息届时唯一股东创意信息批准执行,交易

完成后创意信息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并购重组业绩奖励有

关问题与解答》审批具体奖励方案,确保业绩奖励安排不超过本次交易作价 20%;

4、上市公司、独立财务顾问、评估师认为,标的资产未来盈利预测及业绩

承诺制定较为合理,未来实际净利润大幅超过承诺数的概率较低,实际发生上述

计算公式结果超过本次交易作价 20%情形的可能性也较低;

5、为了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上市公司已经与交易对方签署《补充协议》,

约定《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中超额业绩奖励安排最终总额以本次

交易作价的 20%为限。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查阅了本次交易双方签署的相关协议条款,提请交

易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并对照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进行了核查后认为:本

次交易奖励条款的安排不存在超过本次交易作价 20%的情形,相关安排符合法

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邦讯信息 100%股权,

同时,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直接持有邦讯信息 100%股权。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邦讯信息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资产净额指标占上

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1-1-76

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度 邦讯信息(万元) 上市公司(万元) 占比

资产总额指标 80,000.00 169,253.05 47.27%

资产净额指标 80,000.00 132,074.38 60.57%

营业收入指标 5,371.60 62,073.26 8.65%

注:标的资产的资产总额指标以标的公司合计的资产总额和合计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

者为准,标的资产的资产净额指标以标的公司合计的资产净额和合计成交金额二者中的

较高者为准。上市公司资产净额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行为。

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募集配套资金,需经中国证监会并购重

组委审核,取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前,陆文斌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6.43%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不考虑发行价格调整及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陆文斌先

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3.53%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因此,本次

交易不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本次交易标的资产资产总额指标占上市

公司 2015 年末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资产总额的比例未达到 100%以上。综

上,本次交易不构成借壳上市。

(三)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杜广湘将成为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

因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五、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重组完成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实力,增强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的盈

利能力。

(一)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股权结构的影响

序 股东名称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1-1-77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陆文斌 80,888,751 36.43% 80,888,751 33.53%

2 王晓伟 20,959,578 9.44% 20,959,578 8.69%

3 王晓明 15,719,685 7.08% 15,719,685 6.52%

4 雷厉 15,562,749 7.01% 15,562,749 6.45%

5 杜广湘 - - 14,469,215 6.00%

6 杜玉甫 - - 2,366,149 0.98%

7 叶名 - - 1,941,049 0.80%

8 陈雄文 - - 254,149 0.11%

9 张文胜 - - 169,431 0.07%

10 其他 A 股股东 88,893,391 40.04% 88,893,391 36.85%

总计 222,024,154 100.00% 241,224,147 100.00%

(二)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最近一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合并利润表以及按本次交易完

成后架构编制的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和备考合并利润表,上市公司本次交易前后

财务状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2015 年 12 月 31 日

交易前 交易后

资产总计 169,253.05 256,788.49

负债合计 36,307.39 62,848.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 132,074.38 193,068.95

营业收入 62,073.26 67,444.8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9,805.85 10,512.43

每股净资产(元) 8.92 12.01

净资产收益率 21.14% 19.93%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4 0.81

1-1-78

(三)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服务于电信行业客户,业务与技术与电信运营商

业务联系最为紧密,公司目前的数据网络系统集成开发、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

均最先服务于电信行业客户。而邦讯信息作为一家专业的综合信息化运维管理服

务提供商,目前主要向电信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的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信息化

运维管理系统。本次交易完成之后,上市公司业务规模显著提升,深入挖掘电信

行业客户需求,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可有效的稳定客户资源,增强盈利能力,提

升市场份额。

创意信息一直专注于数据网络系统行业发展,在数据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领

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及技术积累;邦讯信息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

信息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是国内动环监控系统及运维管理系统的先行者;本次交

易完成之后,将实现技术及服务的强强联合,具有现实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上市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从而使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均有所增长,将

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

益。

1-1-79

第二节 上市公司基本情况

一、上市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名称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英文名称 Sichuan Troy Information Technology Co.,Ltd.

股票上市地 深圳证券交易所

证券代码 300366

证券简称 创意信息

企业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 成都市青羊区万和路 99 号丽阳天下 7-9 室

办公地址 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 28 号

法定代表人 陆文斌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510000201892738J

邮政编码 611731

联系电话 028-87825555

传真 028-87825625

公司网站 http://www.sc-troy.com/

高新技术、信息技术产品及软件开发、通信及计算机网络工程(不含

线路)、信息网络集成;技术服务;销售电子及通讯产品、电器机械及

经营范围

器材、金属材料(不含稀贵金属)、交电产品及普通机械(以下项目不

含危险品、监控品)化工原料、建筑材料

二、上市公司的设立及股本变动情况

(一)有限公司设立及股份公司改制

创意信息前身系设立于 1996 年 12 月的四川省创意技术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2008 年 12 月,公司以创意有限截止 2008 年 9 月 30 日经审计净资产折股,以整

体变更方式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

(二)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

1-1-80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26 号文核准,创意信息公开

发行 1,428.75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公司发行新股 715 万股,股东公开发售

股份 713.75 万股。2014 年 1 月 27 日,创意信息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

(三)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2015 年 11 月 4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向雷厉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73

号)核准,创意信息向雷厉等 8 名格蒂电力原股东合计发行 2,455.0560 万股股份

购买格蒂电力 100%股权,并向安信乾盛兴源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等 5 名对象

合计发行 916.5543 万股股份募集配套资金。2015 年 12 月 30 日,创意信息该次

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三、最近三年控股权变动情况

上市公司自上市以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为陆文斌先生,控股权未发

生变动。

四、最近三年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2015 年,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了格蒂电力 100%股权,并募集配套

资金。该次交易于 2015 年 11 月 4 日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已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实施完毕。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格蒂电力运行情况良好。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盈利

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XYZH/2016CDA20232 号),格蒂电力

2015 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6,135.48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 5,919.61 万元。根据上市公司与格蒂电力业绩承诺方签署

《标的资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业绩承诺方承诺,格蒂电力 2015 年度、2016

1-1-81

年度和 2017 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850.00 万元、7,600.00 万元和 9,500.00 万元。

因此,格蒂电力 2015 年实现净利润高于承诺数,2015 年度业绩承诺已经达成。

与该次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及其履行情况如下:

承诺类 履行情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型 况

关于提 上市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报告书的内容真实、准确 承诺方

上市公

交信息 和完整,并对重组报告书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未出现

司及董

真实、准 大遗漏承担个别或连带的法律责任。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 违反承

事会全

确、完整 保证重组报告书所引用的审计、评估等相关数据的真实性和 诺的情

体成员

的承诺 合理性。 形。

本人/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

时承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

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

皆真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关于提 承诺方

本人/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

该次重 交信息 未出现

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

组交易 真实、准 违反承

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对方 确、完整 诺的情

任。

的承诺 形。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暂停转让本人

/本公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本公司已向上市公司提交全部所需文件及相关资料,同时承

诺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资料均完整、真实、可靠,有关副

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文件上所有签字与印章皆真

关于提 实、有效,复印件与原件相符。 承诺方

该次重

交信息 本公司保证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如因提供的信 未出现

组配套

真实、准 息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上市公司或 违反承

融资认

确、完整 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诺的情

购对象

的承诺 如本次交易因涉嫌所提供或者披露的信息存在虚假记载、误 形。

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被中国证

监会立案调查的,在案件调查结论明确之前,暂停转让本公

司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上市公 承诺方

司关于 公司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 未出现

上市公

合法合 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 违反承

规性的 情形。 诺的情

承诺 形。

交易对 承诺方

该次重 本人/本公司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未受过任何刑事处

方关于 未出现

组交易 罚、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不存在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

合法合 违反承

对方 大民事诉讼或仲裁的情况。

规性的 诺的情

1-1-82

承诺类 履行情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型 况

承诺 形。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雷厉、 关联交易对方雷厉、黎静、乌鲁木齐至佳喜成长商贸有限公

黎静、 司、中国-比利时直接股权投资基金、武汉雷石恒誉股权投资

乌鲁木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宜兴江南天源创业投资企业(有限

齐至佳 合伙)、昆山雷石雨花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上

喜成长 海创祥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全部 8 名股东取得

商贸有 的上市公司对价股份,自发行结束日起 12 个月内不得转

限公 让。在此基础上,为增强盈利预测补偿的操作性和可实现性,

司、中 雷厉、黎静、至佳喜公司(以下合称“补偿义务人”)取得的

国-比 上市公司股份应在满足以下的具体条件后分期解除限售:

利时直 1、补偿义务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标

接股权 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5 年度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投资基 2015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金、武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即解锁,下同)的创意信息股份

汉雷石 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当期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成

恒誉股 后补偿义务人持有的全部创意信息股份数量(以下简称“全部

权投资 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合伙企 2015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5 年度业绩承诺净

业(有 利润金额)其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5 年度标 承诺方

限合 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5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 未出现

股份限

伙)、 于 1 时按 1 计算;2、补偿义务人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 违反承

售承诺

宜兴江 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6 年度的业绩承 诺的情

南天源 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6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 形。

创业投 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

资企业 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当期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

(有限 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经注册

合伙)、 会计师确认的 2016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昆山雷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石雨花 2016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

股权投 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3、补偿义务人自本次发

资合伙 行股份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7

企业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年度标的资产盈

(有限 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

合伙)、 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当期可解锁股份数

上海创 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

祥创业 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

投资合 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其中,(经注册会计

伙企业 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

(有限 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补偿义务人剩

合伙) 余未解锁的股份应在履行完毕对甲方的全部业绩补偿、资产

减值测试补偿后方可流通。关于业绩承诺相关的锁定期全部

1-1-83

承诺类 履行情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型 况

届满日(以下简称“全部解锁日”),补偿义务人持有创意信

息的剩余部分股份将继续锁定至关于应收账款全部补偿义

务履行完毕之日止,作为标的公司按约收回应收账款的担

保。如标的公司未按约定收回约定的应收账款,且相关承诺

主体未按承诺以现金方式向创意信息支付坏账损失补偿,则

创意信息有权以总价人民币 1.00 元的价格向补偿义务人回

购相应数量的股份,并予以注销。(1)继续锁定的股份数

=2017 年年末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金额×90%

[含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

金额)在 2017 年年末未收回的以及 2014 年 12 月 31 日后

新产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全部解锁日前二

十个交易日创意信息股票平均交易价格)(2)回购股份数

=应支付的坏账损失补偿/创意信息董事会作出回购决议

之日的前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最终锁定期以中国证监会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认可的锁定时间为准。上述限售期存续期

间及届满后,如本次交易对方雷厉等格蒂电力全部 8 名股

东中的自然人担任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该等自然人还需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的相关法律规定

执行作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需要进一步履行的限售

承诺。本次交易实施完成后,雷厉等格蒂电力全部 8 名股

东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上市公司股

份,亦应遵守上述约定。

上海泓

境投资

管理合

伙企业

(有限

合伙)、

安信乾

盛财富 公司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

承诺方

-宁波 关联交易的认购方上海泓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未出现

银行- 股份限 安信乾盛兴源 2 号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拉萨弘俊投资管理有

违反承

安信乾 售承诺 限公司、深圳市招远秋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四川

诺的情

盛兴源 昊坤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认购的上市公司本次募集配套资金

形。

2 号专 相关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 36 个月内不转让。

项资产

管理计

划、拉

萨弘俊

投资管

理有限

公司、

1-1-84

承诺类 履行情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型 况

深圳市

招远秋

实投资

合伙企

业(有

限合

伙)、

川昊坤

投资股

份有限

公司

根据对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合理预测,雷厉、黎静、至

佳喜公司作为业绩承诺人承诺格蒂电力 2015 年、2016 年

和 2017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的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 5,850 万元、

7,600 万元和 9,500 万元。若格蒂电力 2015 年、2016 年

和 2017 年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当年净利润预测数,

则雷厉、黎静、至佳喜公司(以下统称补偿义务人)应先以

其本次交易取得的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按本次出

让股权比例进行补偿;若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

以补偿的,补偿义务人应以其最近一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按

本次出让股权比例进行补偿,以此类推。补偿义务人补偿期

内当期应补偿创意信息的股份数额按下述公式计算:当年应

雷厉、

补偿股份数量=(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 正常履

黎静、

-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在 行中,

乌鲁木 业绩承

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2015 年

齐至佳 诺及补

100%股权作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每股发行价 业绩承

喜成长 偿安排

格)×(创意信息以股份方式向格蒂电力全体股东支付的交 诺已经

商贸有

易对价额÷创意信息收购格蒂电力全体股东所持标的公司 达成。

限公司

股权的资产交易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补偿义务人承诺

在履行上述义务期间内,如创意信息发生派息、送股、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约定补偿股份的价值

发生变化的,补偿义务人同意在保证补偿股份价值不低于本

次交易时相应股份交易价值的原则下,对补偿股份的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若出现补偿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数量不足补偿的情况,补偿义务人将以现金折股方式进行补

偿。需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

=(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截

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

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

×创意信息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格蒂电力全体股东的交易对

1-1-85

承诺类 履行情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型 况

价额÷创意信息支付给格蒂电力全体股东的所有对价-已

补偿现金数量。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的全部股份将由创意

信息无偿回购并予以注销。补偿义务人以股份方式补偿创意

信息的,创意信息应在其当期年度报告公告日起十个工作日

内完成补偿义务人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的计算,然后按照相

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召开

股份回购注销事宜的股东大会、办理股份回购及注销手续等

相关事项。如该等股份的回购事宜未获得创意信息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或者未获得所需批准(如有)的,补偿义务人应在

创意信息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确定不能获得所需批准后二

十个工作日内尽快取得所需批准,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

总数的股份赠送给创意信息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或者创意

信息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按

照其持有的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的创意信息股本数量(扣

除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享有补偿股份。若补偿义务人

须承担净利润预测补偿责任的,补偿义务人的现金补偿款应

在创意信息当期年度报告公告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

创意信息指定的银行账户。补偿义务人按照约定向甲方进行

补偿金额以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限。

一、本人/本公司目前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

重大影响任何与创意信息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

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

二、自本人/本公司承诺签署后,本人/本公司将不会通过投

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创意信息从

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三、如创意信息认定本人/本公司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创意信息

存在同业竞争,则在创意信息提出异议后,本人/本公司将及

方雷

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创意信息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人

厉、黎 承诺方

/本公司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

静、至 避免同 未出现

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创意信息。

佳喜公 业竞争 违反承

四、本人/本公司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创意

司及其 的承诺 诺的情

信息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立

股东雷 形。

即通知创意信息,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创意信息。

五、本人/本公司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

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六、本人/本公司保证遵守创意信息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

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创意信息独

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

创意信息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

力,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86

承诺类 履行情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型 况

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创意信息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

责任。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直至本人/本公司

不再持有创意信息股份且不再对上海格蒂电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为止。

“1、本人/本公司作为格蒂电力股东与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向创意信息四川创意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就本

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不

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

即正常的商业条款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如未按市场交易的

公平原则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而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已

经造成损失,由本人/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

公司股东的义务,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

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

的关联企业,将来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3、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

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要

求上市公司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进行违 承诺方

雷厉、 减少和

规担保。 未出现

黎静、 规范关

4、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本公司或 违反承

至佳喜 联交易

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 诺的情

公司 的承诺

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 形。

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的章程等内部

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

关联交易进行表决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上市公

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

条件进行,且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

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

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

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5、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

行其与上市公司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公司及本

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

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本公司将向

上市公司作出赔偿。

方雷 关于保 承诺方

厉、黎 持上市 未出现

本次交易的主要交易对方雷厉、黎静及至佳喜公司股东雷劼

静及至 公司独 违反承

承诺保持上市公司人员、资产、机构、业务、财务独立。

佳喜公 立性的 诺的情

司股东 承诺 形。

1-1-87

承诺类 履行情

承诺方 承诺内容

型 况

雷劼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核查了会计师出具的《盈利补偿协议执行情况的专

项审核报告》及上市公司 2015 年度报告,对照上市公司与格蒂电力业绩承诺方

签署的《标的资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及作出的其他重组相关承诺文件对格蒂

电力实际经营情况和重组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进行了核查,经核查核查后认为:

创意信息 2015 年资产重组收购的相关资产运行良好,2015 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专

项审核的净利润不低于该年度的业绩承诺,重组相关承诺事项得到了有效履行,

相关承诺方未出现违反承诺的情形。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概况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自然人陆文斌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6.43%的股份,

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陆文斌先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男,1964 年 1 月出生,硕士,

电子科技大学名誉教授。陆文斌先生于 1979 年考入电子科技大学,获计算机工

程专业学士学位、计算机软件专业硕士学位,后留校在电子科技大学所属计算机

研究所从事科研任务,1991 年被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2 年,受电子科技大学

委派,作为股东代表出任四川电子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全面

负责公司技术工作。2001 年起,任本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2002 年至今,任

创意科技董事;2015 年 12 月至今,任格蒂电力董事。陆文斌先生曾参加了国家

“七五”重点攻关项目“华胜 3000 系列超级微机工程工作站”的开发工作,为

该项目“浮点加速部件”FPA 开发负责人,该项目获“国家科技进步三等奖”、

“机械电子工业部科技进步一等奖”;参加了国防科工委“军用可剪裁实时操作

系统(嵌埋型)”项目研发工作,为该项目主要开发人之一,该项目获电子工业

部“科技进步二等奖”;参加了电子工业部“EMUL-85A 在线仿真器”项目开

发工作,为该项目主要设计人之一,该项目获四川省“科技进步三等奖”;主持

开发了西南航空“航空安全监察管理信息系统”项目,该项目获“国家重点新产

品”证书、“成都市科学技术成果”证书。

1-1-88

六、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创意信息是我国专业的电信级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商,公司主营业务为电

信级数据网络系统解决方案及技术服务,即为行业客户提供电信级数据网络和核

心业务支撑平台系统的咨询评估、规划设计、开发调测、部署集成、运营支撑和

优化调整一站式综合技术服务,具体分为数据网络系统集成开发、数据网络系统

技术服务和软件开发实施。数据网络系统集成开发是指根据用户不同需求,提供

系统规划和技术解决方案、选购设备及软件,将各厂商的设备及软件融合为一个

安全稳定的系统,从而满足不同客户的个性化需求。软件开发实施、数据网络系

统技术服务是指为保障客户数据网络和业务支撑平台系统、电力系统自动化和信

息化以及能源管理系统的稳定、安全、高效运行等而进行的运营支撑保障和专业

化定制服务。依托公司在数据网络系统领域的技术积累,公司将业务逐步拓展到

智慧城市服务等领域,向“技术服务+项目运营”发展。

最近三年创意信息主营业务收入按业务构成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软件开发实施 15,141.93 24.39%

系统集成 27,156.80 43.75% 17,793.72 63.82% 16,350.74 58.44%

技术服务 19,774.53 31.86% 10,089.00 36.18% 11,626.00 41.56%

主营业务收入合计 62,073.26 100.00% 27,882.72 100.00% 27,976.74 100.00%

七、主要财务指标

根据创意信息 2015 年、2014 年、2013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公司最近两年

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如下: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1-1-89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资产总计 169,253.05 50,152.71 31,080.25

负债总计 36,307.39 15,782.21 10,645.23

所有者权益合计 132,945.66 34,370.50 20,435.02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 132,074.38 34,370.50 20,435.02

(二)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总收入 62,073.26 27,882.72 27,976.74

营业收入 62,073.26 27,882.72 27,976.74

营业利润 10,709.74 4,418.51 4,950.12

利润总额 10,910.08 4,701.25 4,967.38

净利润 9,746.33 4,059.84 4,274.13

其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05.85 4,059.84 4,274.13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55.03 -3,292.32 1,245.8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79.53 -1,374.35 -479.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772.76 9,875.64 -1,792.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1.81 5,208.97 -1,025.69

(四)主要财务指标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 8.92 6.01 4.09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3.03% 31.56% 34.40%

1-1-90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项目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基本每股收益(元) 0.84 0.36 0.43

稀释每股收益(元) 0.84 0.36 0.43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21.14% 12.78% 21.88%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0.33 -0.58 0.25

八、上市公司遵纪守法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正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上

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

罚。

1-1-91

第三节 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一、本次交易对方总体情况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包括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及募集配套资金的

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包括邦讯信息股东杜广湘、杜玉甫、叶

名、陈雄文、张文胜;同时,公司计划向不超过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

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具体对象将视询价情况而定。

二、本次交易对方详细情况

(一)杜广湘

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5101021965********,住址:河北省石家庄市

桥西区中山西路****,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成都电子科技大学电子工程专业本科

学历。杜广湘曾就职于信息产业部电子 54 所,任“神州一号”航天飞船天地数

字图像传输系统副总设计师,全军总装备部会议电视系统副总设计师,某海军基

地图像监控系统分机负责人,山西大同供电公司用电管理系统总设计师,亚信联

创科技(中国)有限公司担任监控事业部总监。杜广湘拥有 15 年的系统集成(基

站/机房的动力、环境及图像监控系统方向)行业经验,精通计算机以及网络技

术系统,精通网络设备调试技术,服务器调试技术,网络平台设计,服务器平台

设计,拥有 15 年的通信运营商的沟通及合作经验。2003 年 9 月至今历任邦讯信

息的总经理、董事长。杜广湘现任邦讯信息董事长。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杜广湘除了持有邦讯信息 75.36%股权外,还持有

下列公司的股权:

序 是否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控制人

未实际开展业务,目前为广

广东邦鼎信息

1 5,000.00 万元 57.07% 是 州讯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

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公司。

2 广州讯动网络 3,000.00 万元 51.51% 是 光谱检测设备和服务的研

1-1-92

序 是否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控制人

科技有限公司 (通过广 发、生产和运营。

东邦鼎信

息科技有

限公司持

有)

(二)杜玉甫

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2301031975********,住址:广州市天河区华

景北路****,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哈尔滨工程大学计算机及应用专业本科学历。

杜玉甫 2003 年 9 月至今历任邦讯信息的市场商务部经理、监控事业部总监、总

经理,2014 年被授予“天河区优秀人才”称号,拥有 13 年团队建设及管理经验,

15 年监控行业市场开拓及营销经验。杜玉甫现任邦讯信息总经理、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杜玉甫除了持有邦讯信息 12.32%股权外,还持有

下列公司的股权:

序 是否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控制人

未实际开展业务,目前为广

广东邦鼎信息

1 5,000.00 万元 11.22% 否 州讯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

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公司。

10.13%

(通过广

广州讯动网络 东邦鼎信 光谱检测设备和服务的研

2 3,000.00 万元 否

科技有限公司 息科技有 发、生产和运营。

限公司持

有)

(三)叶名

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223021968********,住址:广东省惠州市惠

阳区淡水办事处****,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9 月至今任邦讯信息财务总

监、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叶名除了持有邦讯信息 10.11%股权外,还持有下

列公司的股权:

1-1-93

序 是否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控制人

未实际开展业务,目前为广

广东邦鼎信息

1 5,000.00 万元 11.89% 否 州讯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

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公司。

10.73%

(通过广

广州讯动网络 东邦鼎信 光谱检测设备和服务的研

2 3,000.00 万元 否

科技有限公司 息科技有 发、生产和运营。

限公司持

有)

(四)陈雄文

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4401051967********,住址:广州市珠海区宝

龙直街****,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3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邦讯信息的产品

规划经理。目前陈雄文先生担任邦讯信息董事。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陈雄文除了持有邦讯信息 1.32%股权外,还持有下

列公司的股权:

序 是否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控制人

未实际开展业务,目前为广

广东邦鼎信息

1 5,000.00 万元 11.46% 否 州讯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

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公司。

10.34%

(通过广

广州讯动网络 东邦鼎信 光谱检测设备和服务的研

2 3,000.00 万元 否

科技有限公司 息科技有 发、生产和运营。

限公司持

有)

(五)张文胜

男,中国国籍,身份证号码:1101081968********,住址:广州市天河区中

山大道西****,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北京邮电大学通信工程专业本科学历,2003

年 9 月至 2015 年 9 月任邦讯信息副总经理。目前张文胜担任邦讯信息董事。

1-1-94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张文胜除了持有邦讯信息 0.88%股权外,还持有下

列公司的股权:

序 是否

单位名称 注册资本 持股比例 主营业务

号 控制人

未实际开展业务,目前为广

广东邦鼎信息

1 5,000.00 万元 8.36% 否 州讯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的

科技有限公司

持股公司。

7.54%

(通过广

广州讯动网络 东邦鼎信 光谱检测设备和服务的研

2 3,000.00 万元 否

科技有限公司 息科技有 发、生产和运营。

限公司持

有)

三、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间的关联关系及向上市公司推荐董

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之前,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

后,杜广湘将成为上市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

根据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将向上市公司推荐一名董事。

四、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任职安排和有关承诺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核心人员杜广湘、杜玉甫、叶

名将与标的公司签订不少于 5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并与标的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

议。其在标的公司服务期间及离开标的公司后 2 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

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营主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标的公司、上市公司相同或竞

争的业务;在与的标公司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上市公司同意,不得在上市公司

及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与标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公司或企业中担任任何

职务。具体内容参见重组报告书“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之“(十三)核心人员

竞业禁止要求”。由于陈雄文、张文胜在标的公司未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

1-1-95

不属于标的公司现阶段及未来的核心人员,本次交易未就二人未来的任职做特别

安排。

五、各交易对方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一致行动关系的说

(一)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构成

一致行动人的情况: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构成

本次交易对方情况

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通过协议或

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其他投资者共同扩大其所

其他安排,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

能够支配的一个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

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

者事实。

事实。详见本题回复之二、(二)

(一)投资者之间有股权控制关系;

(二)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

(三)投资者的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 本次交易对方为杜广湘、杜玉甫、叶

员中的主要成员,同时在另一个投资者担任 名、陈雄文、张文胜五名自然人,不

董事、监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 存在前述情形。

如无

相反 (四)投资者参股另一投资者,可以对参股

证据 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则为 本次交易对方以各自持有的标的公司

一致 (五)银行以外的其他法人、其他组织和自 股权认购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相互

行动 然人为投资者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间为取得上市公司股份提供融资安排

人的 的情形。

情形 本次交易对方除了共同持有本次交易

(六)投资者之间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 标的邦讯信息股权外,还共同持有广

其他经济利益关系; 东邦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详见

本题回复之二、(三)

(七)持有投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本次交易对方为杜广湘、杜玉甫、叶

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名、陈雄文、张文胜五名自然人,不

1-1-96

《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构成

本次交易对方情况

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八)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 存在前述情形。

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九)持有投资者 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和

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其父母、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父母、

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

偶等亲属,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上市公司股份;

(十)在上市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及其前项所述亲属同时持有本公司

股份的,或者与其自己或者其前项所述亲属 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同时持有本公司股

份;

(十一)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控制或者委

员和员工与其所控制或者委托的法人或者其

托关系。

他组织持有本公司股份;

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公司法》、

(十二)投资者之间具有其他关联关系。 《企业会计准则》或《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关系。

1、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

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

①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共同扩大其所能够支配的

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

②2016 年 7 月,本次交易对方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出

具《声明和承诺》:承诺人声明与本次重组其他交交易对方未签订一致行动协议、

亦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承诺人承诺将不会与本次重组其他交易对方签订一致行

动协议或谋求一致行动以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

2、本次交易对方之间存在共同投资行为,但事实证据显示各交易对方之间

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

本次交易对方除了共同持有本次交易标的邦讯信息股权外,还共同持有广东

邦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鼎科技”)股权,五人之间存在合伙、合

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的情形,具体如下: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1-1-97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股权结构

杜广湘 75.36%、杜玉甫 12.32%、叶名 10.11%、

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陈雄文 1.32%、张文胜 0.88%

杜广湘 69.54%、叶名 8.44%、陈雄文 8.13%、

广东邦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000 万元

杜玉甫 7.96%、张文胜 5.93%

杜广湘等五人虽共同投资上述公司,但并不存在一致行动关系,相反证据及

说明如下:

①本次重组交易完成后,杜广湘等五人不再共同持有邦讯信息股权。

②2015 年 1 月杜广湘等五人成立邦鼎科技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承接从邦讯信

息剥离的讯动网络股权,因此该投资邦鼎科技的行为系在此背景下被动形成的结

果,而非主动共同投资行为。由于讯动网络的业务与邦讯信息有较大差异,且处

于发展初期,项目投资风险较大,股东出于战略规划考虑,于 2015 年初将讯动

网络股权由邦讯信息转让给邦鼎科技,独立发展,邦鼎科技自身无实际业务。

③2015 年 9 月,杜广湘等五人中陈雄文、张文胜已从邦讯信息离职,不再

共同参与邦讯信息及迅动网络的日常经营管理。

④杜广湘等五人中只有杜广湘在迅动网络任职,根据对杜广湘等五人各自进

行的访谈,迅动网络的经营及决策由杜广湘全面负责并承担主要投资风险。

⑤杜广湘等五人分别出具的《关于不存在一致行动安排的声明与承诺》,其

声明如下:

“(1)五人在参与邦讯信息、邦鼎科技的经营过程中,均独立行使股东权

利,在股东会上按个人意愿投票表决,不存在相互委托投票、相互征求决策意见

或其他可能导致一致行动的情形;

(2)五人在邦讯信息、邦鼎科技独立行使表决权和决策权,自始不存在任

何现实或潜在的一致行动协议或安排;

(3)五人之间不存在口头或书面的一致行动协议或者通过其他一致行动安

排拟谋求共同扩大未来在创意信息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事实;本次交易完成后也

不会互相达成一致行动的合意或签署一致行动协议或类似安排的协议;五人之间

1-1-98

不采取一致行动,不通过协议、其他安排共同扩大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表决

权。”

综上,本次交易五名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八十

三条第(六)规定的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3、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上市公司股权比例较低,不会对上

市公司控制权及重大经营决策形成影响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序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1 陆文斌 80,888,751 36.43% 80,888,751 33.53%

2 王晓伟 20,959,578 9.44% 20,959,578 8.69%

3 王晓明 15,719,685 7.08% 15,719,685 6.52%

4 雷厉 15,562,749 7.01% 15,562,749 6.45%

5 杜广湘 - - 14,469,215 6.00%

6 杜玉甫 - - 2,366,149 0.98%

7 叶名 - - 1,941,049 0.80%

8 陈雄文 - - 254,149 0.11%

9 张文胜 - - 169,431 0.07%

10 其他 A 股股东 88,893,391 40.04% 88,893,391 36.85%

总计 222,024,154 100.00% 241,224,147 100.00%

不考虑询价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和张文胜

五名交易对方本次交易后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7.96%的股权,占比相对较小,较创

意信息实际控制人陆文斌持股比例差距较大,不会对上市公司控制权及重大经营

决策形成影响。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经对相关法律法规、本次交易对方共同投资形成

背景及后续安排等情况的核查,并对交易对方各自进行了访谈确认后认为:虽

然本次交易对方之间存在共同投资行为,但事实证据显示各交易对方之间不存

在一致行动关系,本次交易对方之间不存在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共同扩大其

1-1-99

所能够支配的上市公司股份表决权数量的行为或者事实,本次交易的五名交易

对方不构成一致行动人。

国枫律师核查后认为:虽然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存在《上市公司收购管理

办法》第八十三条第(六)款规定的情形,但同时存在“邦讯信息股东之间、

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相互独立行使相关股东权利、经营管理权利,且未出现互相

干涉决策之情形”的情形,因此,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杜广湘、叶名、陈雄文、

杜玉甫、张文胜之间不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六、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企业是否从事与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

务的情况

(一)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情况

公司名称 注册资本 主营业务 关联关系

杜广湘控股;杜广

广东邦鼎 湘任董事长;张文

未实际开展业务,目前为广州讯动网络

信息科技 5,000 万元 胜任总经理兼董

科技有限公司的持股公司。

有限公司 事;陈雄文、叶名、

杜玉甫任董事

广州讯动

光谱检测设备和服务的研发、生产和运 杜广湘间接控制;

网络科技 3,000 万元

营。 杜广湘任董事长

有限公司

(二)上述公司目前经营的具体业务情况

邦鼎科技并无实际经营业务,其主要资产即为对讯动网络的投资,实际发挥

持股公司的作用。

讯动网络主营红外光谱检测器,可为养殖、饲料、粮油、石油化工、纺织、

农资、医药、食品、环保等多行业提供检测服务。2014 年和 2015 年,讯动网络

未实现营业收入,主要产品处于研发推广阶段。讯动网络不存在与邦讯信息或交

易后上市公司形成竞争业务的情况:

1-1-100

1、讯动网络从事的业务与邦讯信息业务不同。讯动网络从事光谱检测设备

及相关检测服务,而邦讯信息主要从事基站动环监控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与项目

实施,各自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同。

2、讯动网络设立之初即定位于光谱检测领域,聘请行业专家、设立实验室、

引入战略股东进行研究开发和技术积累,逐渐形成自有技术和知识产权,取得多

项业务相关专利。因此,讯动网络技术来源于自有积累,与邦讯信息不存在技术

承继关系。

3、讯动网络目标客户为饲料企业、粮食企业、政府监管机构等;而邦讯信

息主要客户为电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新业务的目标客户光伏电站和高能耗企业

等,二者不存在客户或者目标客户重叠的情况,不存在潜在的竞争关系。

因此,上述两家公司目前不存在经营的业务与邦讯信息或上市公司相同或相

近的情况。

(三)交易对方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避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作为本次的交易对方,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和张文胜均出具了《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

“一、本人目前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与创意

信息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

二、自本人承诺签署后,本人将不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

响任何其他与创意信息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三、如创意信息认定本人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创意信息存在同业竞争,则在创

意信息提出异议后,本人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创意信息提出受让请求,

则本人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

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创意信息。

四、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创意信息经营的业务有竞争

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创意信息,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创意信

息。

1-1-101

五、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

准遵守上述承诺。

六、本人保证遵守创意信息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使股东权

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创意信息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股东地位谋求不

当利益,不损害创意信息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若违反上述承诺,本

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创意信息造成的全部损失承担

赔偿责任。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直至本人不再持有创意信息股份

且不再对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产生重大影响为止。”

根据上述承诺,本次交易完成后,邦鼎科技、讯动网络以及其他交易对方未

来可能投资或控制的企业将不从事与上市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

(四)相关人员是否违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竞业禁止的法定要求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

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根据前述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人的关联企业的有关情况以及本次交易对方出

具的情况说明,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人控制或任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企业不存在与重组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构成业务竞争的情形,本次重组的交易对

方,不存在违反竞业禁止法定要求的情形。

同时,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已做出声明和承诺:

“1、本人在担任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讯信息”)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不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第(五)款规定

的情形,即“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

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亦不存

在违反其他竞业禁止规定的情形;

1-1-102

2、本人在担任邦讯信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继续遵守《公司法》

及其他竞业禁止的相关规定,勤勉尽责,不作出损害邦讯信息及上市公司(四川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

3、本承诺函一经作出即生效并不可撤销。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邦

讯信息、上市公司经济损失的,本人将赔偿邦讯信息、上市公司因此受到全部损

失。”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经过对相关企业走访、对相关人员访谈以及对工

商信息、业务资料等文件进行核查后认为: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人控制或担任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构成竞争业务之

情形;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不存在违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竞业禁止法定要求

的情形。

国枫律师核查后认为:交易对方及其关联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企业不存在从事与交易完成后的上市公司构成竞争业务之情形;本次重组

的交易对方不存在违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竞业禁止法定要求的情形。

七、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受到处罚情况及诚

信情况

本次交易的各交易对方最近五年内未受过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

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也不存在未按期偿还大额债务、未履行

承诺、受过证监会行政监管措施或者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况。

八、交易对方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利

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所有交易对方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

均进行了自查并出具自查报告,承诺不存在泄露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信息以及

利用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

1-1-103

1-1-104

第四节 交易标的

一、邦讯信息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 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公司住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 1031 号 4 层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软件园高普路 1031 号 4 层

法定代表人 杜广湘

注册资本 5,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3 年 9 月 17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7534771611

动力环境监控系统、数字图像监控系统、能耗综合管理系统、通信

网络运维系统技术开发及系统建设、计算机软硬件开发,系统集成

及相关技术服务;生产、销售:监控设备、节能设备、传输设备、

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及传感器(以上不含电信增值业务等许可经营项目);通

信工程、网络工程、节能工程、安防工程的设计、安装、维护;通

信技术服务、节能服务;节能产品及技术的咨询、管理和服务;批

发和零售贸易(国家专营专供商品除外)。

二、邦讯信息的历史沿革

1、2003 年 9 月邦讯信息设立

2003 年 9 月杜广湘和张赤涛共同出资设立邦讯信息,注册资本 301.00 万元。

2003 年 9 月 15 日,广州市康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2003)康正验字第

1025 号《验资报告》审验,截至 2003 年 9 月 15 日,邦讯信息已收到杜广湘、

张赤涛缴纳的注册资本 301.00 万元,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2003 年 9 月 17 日,

邦讯信息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1012040608 的《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邦讯信息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杜广湘 180.60 60.00%

1-1-105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张赤涛 120.40 40.00%

合计 301.00 100.00%

2、2005 年 2 月第一次增资

2005 年 2 月 22 日,邦讯信息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至 1,000.00 万元,

增加的注册资本 6,99.00 万元由公司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资本公积、以及邦讯

信息对股东的应付股利转增。广东数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粤数会验字

【2005】3001 号《验资报告》对该次增资进行了审验。该次增资后邦讯信息的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杜广湘 600.00 60.00%

张赤涛 400.00 40.00%

合计 1,000.00 100.00%

3、2005 年 9 月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5 年 9 月 15 日,邦讯信息股东会决议同意张赤涛分别将 12.50 万元、18.75

万元、18.75 万元、17.09 万元和 45.71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张文胜、杜玉甫、陈

雄文、叶名和杜广湘。同日,前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权转让合同。该

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杜广湘 645.71 64.57%

张赤涛 287.20 28.72%

杜玉甫 18.75 1.88%

陈雄文 18.75 1.88%

叶名 17.09 1.71%

张文胜 12.50 1.25%

合计 1,000.00 100.00%

4、2007 年 3 月第二次增资

1-1-106

2007 年 3 月 19 日,邦讯信息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至 2,000.00 万元,

新增加的注册资本 1,000.00 万元由经审计的未分配利润转增。同日,广东数诚会

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粤数会验字【2007】3005 号《验资报告》对该次增资

进行了审验。该次增资后邦讯信息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杜广湘 1,291.42 64.57%

张赤涛 574.40 28.72%

杜玉甫 37.50 1.88%

陈雄文 37.50 1.88%

叶名 34.18 1.71%

张文胜 25.00 1.25%

合计 2,000.00 100.00%

5、2007 年 11 月第二次股权转让

2007 年 11 月 5 日,邦讯信息股东会决议同意张赤涛分别将 544.40 万元和

30.00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杜广湘和叶名。同日,前述转让方与受让方分别签署

了股权转让合同。该次股权转让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杜广湘 1,835.82 91.79%

叶名 64.18 3.21%

杜玉甫 37.50 1.88%

陈雄文 37.50 1.88%

张文胜 25.00 1.25%

合计 2,000.00 100.00%

2005 年 9 月,张赤涛分别将 12.5 万元、18.75 万元、18.75 万元、17.09 万元

和 45.71 万元的出资额转让给张文胜、杜玉甫、陈雄文、叶名和杜广湘。2007

年 11 月,张赤涛分别将 544.4 万元和 30 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杜广湘和叶名。前述

股权转让系因张赤涛在企业发展方向和经营理念上与其他股东出现分歧,无意继

续在邦讯信息所开展业务的领域继续经营,故转让其所持有的股权。上述邦讯信

1-1-107

息股权转让相关方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和张赤涛之间不存在

关联关系。

邦讯信息历次股权转让相关各方均已出具情况说明,确认股权转让中转让方

转让之股权和受让方取得之股权均为自身持有,不存在代持,不存在股权瑕疵或

纠纷。邦讯信息历史上退出的股东张赤涛确认:“张赤涛转让曾经持有的所有邦

讯信息股权的对价已经按约定获得支付,股权转让行为已经完成,不存在任何争

议,自上述股权转让后张赤涛不再以任何形式拥有任何邦讯信息的权益、未来也

不会通过任何形式主张邦讯信息的权益”。

经核查,国枫律师认为,根据邦讯信息相关股东提供的情况说明,邦讯信息

2005 年 9 月及 2007 年 11 月邦讯信息股权变动系因张赤涛的经营理念在邦讯信

息设立后的业务发展中,逐渐出现了与公司其他股东经营理念不一致的情形,张

赤涛无意继续在邦讯信息所开展业务的领域继续经营;根据邦讯信息提供的自然

人股东基本情况问卷、邦讯信息相关股东提供的情况说明,邦讯信息历次股权转

让中,邦讯信息股权受让方取得邦讯信息股权均为自身持有,不存在代持,不存

在股权瑕疵或纠纷。

经核查,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认为,邦讯信息历次股权转让中不存在股份

代持的情形,也不存在股权瑕疵或纠纷。

6、2012 年 5 月第三次增资

2012 年 3 月 29 日,邦讯信息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至 4,000.00 万元,

增加的 2,00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杜广湘以货币缴纳 831.00 万元,同时由公司未

分配利润转增 1,169 万元。2012 年 5 月 18 日,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

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出具中天恒验字(2012)0003 号《验资报告》对该次增资进

行了审验。该次增资后邦讯信息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杜广湘 2,861.84 71.55%

叶名 315.56 7.89%

杜玉甫 308.20 7.71%

1-1-108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陈雄文 293.20 7.33%

张文胜 221.20 5.53%

合计 4,000.00 100.00%

该次增资的背景为邦讯信息业务发展中的资金需求,以及参加客户招标时对

注册资本的要求,且当时邦讯信息有一定金额的未分配利润,故股东决定以部分

现金增资部分转增的形式增加注册资本。

7、2012 年 7 月减资

2012 年 7 月 30 日,邦讯信息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减至 2,831.00 万元,

减少的 1,169.00 万元注册资本返回 2012 年 5 月第三次增资前的未分配利润。2012

年 6 月 15 日,邦讯信息在《羊城晚报》刊登了《减资公告》。2012 年 7 月 31

日,北京中天恒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广东分公司出具中天恒验字(2012)

0007 号《验资报告》对该次减资进行了审验。该次减资后邦讯信息的股权结构

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杜广湘 2,666.82 94.20%

叶名 64.18 2.27%

杜玉甫 37.50 1.32%

陈雄文 37.50 1.32%

张文胜 25.00 0.88%

合计 2,831.00 100.00%

邦讯信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时,邦讯信息股东出于股东个人的税务考

虑随后又对邦讯信息进行了减资,并履行了减资的相关工商程序,仅保留了杜广

湘现金增资部分。该次减资还原了 2012 年 5 月转增的会计处理,各股东增加的

注册资本退回未分配利润,仍留存在邦讯信息,并未支付给股东。

根据广州天河区地方税务局出具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涉税保密信息告知

书》(编号:穗天地税涉密[2016]0140021 号):经查“广东地税新一代税收征

1-1-109

管信息系统”,在 2011 年 1 月至 2016 年 3 月,未发现邦讯信息存在税收违法行

为。根据广州市天河区国家税务局出具的《涉税征信情况》,未发现邦讯信息存

在税收违法违章行为。

根据本次交易对方出具的承诺文件,杜广湘、叶名、陈雄文、杜玉甫、张文

胜承诺:“如相关税务机关要求本人缴纳邦讯信息 2012 年未分配利润转增后又

减资时本人所涉及的个人所得税,本人保证按照相关机关的要求,及时、无条件、

全额承担相关税项,以及因此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并承担因此给邦讯信息造成全

部损失,确保该事项不会对邦讯信息产生任何影响”。

邦讯信息该次减资已经邦讯信息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减资公告程

序,并已办理完成相应的减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国枫律师认为,邦讯信息股东出于个人税务考虑随后又进行了减资,已履行

了减资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程序;根据相关税务部门出具的有关文件,邦讯信息

最近三年未因税收违法违规事项受到有关税务部门的行政处罚;邦讯信息股东出

具了相应的承诺,保证承担因上述个人税务事项产生的费用,及由此造成的邦讯

信息的全部损失,上述个人税务事项不构成本次重组的重大法律障碍。

8、2012 年 11 月第四次增资

2012 年 10 月 31 日,邦讯信息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至 4,000.00 万

元,新增的 1,169.00 万元注册资本由各股东按原持股比例以货币方式投入。2012

年 10 月 31 日,广州知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粤知【2012】3017 号《验资报告》

对该次增资进行了审验。该次增资后邦讯信息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杜广湘 3,768.03 94.20%

叶名 90.68 2.27%

杜玉甫 52.99 1.32%

陈雄文 52.99 1.32%

张文胜 35.32 0.88%

合计 4,000.00 100.00%

1-1-110

2012 年 7 月减资后,邦讯信息注册资本仍未能满足部分客户招标的要求,

同时也由于公司发展的自己需求,故股东决定以现金方式继续增资。

邦讯信息该次增减自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程序,符合法

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经核查工商资料、账务处理凭证、工商部门出具的

额证明文件后认为:邦讯信息 2012 年增减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

国枫律师核查后认为:根据邦讯信息提供的情况说明、邦讯信息工商资料

及验资报告,邦讯信息该次增资已经邦讯信息股东会审议通过,履行了相应的

验资程序,并已办理完成相应的工商变更手续,该次增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

9、2013 年 5 月第五次增资

2013 年 4 月 26 日,邦讯信息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增至 5,000.00 万元,

新增的 1,000.00 万元注册资本由杜广湘、叶名、杜玉甫、陈雄文、张文胜以共同

拥有的二项非专利技术缴纳。2013 年 4 月 26 日,北京万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

具《资产评估报告书》(万亚评报字[2013]175 号和 176 号),经评定估算,于

评估基准日 2013 年 3 月 31 日,该二项非专利技术的价值合计为 1,000 万元。2013

年 4 月 26 日,广州市邦汇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广邦汇验字【2013】0123 号《验资

报告》对该次增资进行了审验。该次增资后邦讯信息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杜广湘 4,710.13 94.20%

叶名 113.38 2.27%

杜玉甫 66.19 1.32%

陈雄文 66.19 1.32%

张文胜 44.12 0.88%

合计 5,000.00 100.00%

10、2015 年 12 月以货币出资置换原有无形资产出资

1-1-111

2015 年 12 月 11 日邦讯信息股东会决议同意,将注册资本中无形资产出资

1,000.00 万元变更为货币出资,原出资用无形资产由邦讯信息无偿继续使用。

2015 年 12 月 18 日,广州知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粤知验字【2015】3016 号《验

资报告》,截至 2015 年 12 月 11 日邦讯信息已收到股东缴纳的货币资金 1,000.00

万元。

11、2015 年 12 月第三次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11 日,邦讯信息股东会决议,同意杜广湘分别将邦讯信息出

资额 550.00 万元和 392.10 万元转让给杜玉甫和叶名,转让方和受让方签署了《股

东转让出资合同书》对转让进行了具体约定。该次股权转让后邦讯信息的股权结

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杜广湘 3,768.03 75.36%

杜玉甫 616.19 12.32%

叶名 505.48 10.11%

陈雄文 66.19 1.32%

张文胜 44.12 0.88%

合计 5,000.00 100.0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邦讯信息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邦讯信息历次股权

转让、增资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和批准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

存在违反限制或禁止性规定而转让的情形。

综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邦讯信息不存在出资瑕疵或影响其合法存续的

情况。

邦讯信息最近三年增减资和股权转让的作价依据及其合理性、股权变动相关

方的关联关系参见“九、其他事项 之 (一)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

制相关估值或评估情况”。

1-1-112

三、邦讯信息产权控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邦讯信息产权控制结构如下:

杜广湘 杜玉甫 叶名 陈雄文 张文胜

75.36% 12.32% 10.11% 1.32% 0.88%

邦讯信息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邦讯信息公司章程中不存在可能对本次交易产生影响

的内容;相关主体之间,不存在影响邦讯信息独立性的协议或其他安排。

根据本次交易合同,在业绩承诺期内,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管理层现有岗位

将不做主动调整。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要求对

标的公司进行管理,支持标的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保证标的公司管理层、核心

人员的稳定性,保证标的公司经营独立性以及运营的稳定性。

四、下属公司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邦讯信息不存在参控股子公司。

五、主要资产、负债状况及对外担保情况

(一)主要资产及权属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邦讯信息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050.35 1,781.50 3,768.15

1-1-113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 10,028.70 1,572.58 1,653.99

预付款项 88.29 315.51 159.01

其他应收款 281.96 269.13 604.27

存货 21,630.52 8,449.54 2,293.60

其他流动资产 461.11 393.98 0.47

流动资产合计 38,540.93 12,782.23 8,479.4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

0.00 300.00 620.00

固定资产 77.55 47.95 53.26

无形资产 0.00 0.00 841.67

长期待摊费用 47.08 59.05 23.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87 55.79 63.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3.50 462.78 1,602.67

资产总计 38,824.43 13,245.01 10,082.16

1、固定资产

邦讯信息固定资产主要由电子设备构成。

2、无形资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邦讯信息拥有的无形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1)商标

名称/图样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型 注册人 他项权利

2015/2/7

1 13437071 - 第9类 邦讯信息 无

2025/2/6

2015/1/28

2 13437113 - 第 35 类 邦讯信息 无

2025/1/27

2015/2/7

3 13437130 - 第 37 类 邦讯信息 无

2025/2/6

1-1-114

名称/图样 注册号 有效期限 类型 注册人 他项权利

2015/2/7

4 13437187 - 第 38 类 邦讯信息 无

2025/2/6

2015/4/7

5 13437207 - 第 42 类 邦讯信息 无

2025/4/6

2015/7/14

6 13437056 - 第9类 邦讯信息 无

2025/7/13

2015/7/14

7 13437147 - 第 37 类 邦讯信息 无

2025/7/13

2015/2/7

8 13437161 - 第 38 类 邦讯信息 无

2025/2/6

2015/4/7

9 13437221 - 第 42 类 邦讯信息 无

2025/4/6

2014/4/7

10 11536097 - 第9类 邦讯信息 无

2024/4/6

(2)计算机软件著作权

序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登记号 权利人 首次发表

号 方式 范围

RFID 资产管理系统 软著登字第 2015SR 原始 全部 2014 年 4

1 邦讯信息

[简称:RFID]V1.0 1085918 号 198832 取得 权利 月5日

邦讯动环监控数据处

软著登字第 2010SR 原始 全部 2010 年 1

2 理软件[简称:DCS] 邦讯信息

0258556 号 070283 取得 权利 月4日

V3.0

邦讯信息电池组防盗 软著登字第 2013SR 原始 全部 2012 年 3

3 邦讯信息

告警从机软件 V1.0 0569791 号 064029 取得 权利 月 30 日

邦讯信息电池组防盗 软著登字第 2013SR 原始 全部 2012 年 3

4 邦讯信息

告警主机软件 V1.0 0569789 号 064027 取得 权利 月 30 日

邦讯信息动环监控基

软著登字第 2010SR 原始 全部 2010 年 1

5 库配置软件[简称: 邦讯信息

0253264 号 064991 取得 权利 月4日

BCT]V3.0

邦讯信息动环监控数

软著登字第 2010SR 原始 全部 2010 年 1

6 据查询统计软件[简 邦讯信息

0253168 号 064895 取得 权利 月7日

称:RPT]V3.5

7 邦讯信息动环监控数 软著登字第 2010SR 原始 全部 邦讯信息 2010 年 1

1-1-115

序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登记号 权利人 首次发表

号 方式 范围

据告警通知软件[简 0253261 号 064988 取得 权利 月7日

称:ANT]V3.0

邦讯信息动环监控数

软著登字第 2010SR 原始 全部 2010 年 1

8 据交换软件[简称: 邦讯信息

0256559 号 068286 取得 权利 月7日

CDU]V3.0

邦讯信息动环监控系

软著登字第 2010SR 原始 全部 2010 年 1

9 统配置软件[简称: 邦讯信息

0256560 号 068287 取得 权利 月4日

SCT]V3.0

邦讯信息动环数据监

软著登字第 2010SR 原始 全部 2010 年 1

10 控软件[简称:DMT] 邦讯信息

0253263 号 064990 取得 权利 月5日

V3.0

邦讯信息动力环境监

控集中监控 CSC 软

软著登字第 2005SR 原始 全部 2005 年 8

11 件 V2.40[简称:CSC 邦讯信息

043853 号 12352 取得 权利 月 20 日

(Concentration

Supervision Center)]

邦讯信息动力环境监 软著登字第 2014SR 原始 全部 2014 年 2

12 邦讯信息

控软件 V4.0 0804403 号 135162 取得 权利 月 24 日

邦讯信息防盗监控系

软著登字第 2010SR 原始 全部 2010 年 7

13 统软件[简称:FDST] 邦讯信息

0257210 号 068937 取得 权利 月3日

V3.0

邦讯信息固定油机监 软著登字第 2013SR 原始 全部 2012 年 5

14 邦讯信息

控软件 0587562 号 081800 取得 权利 月 10 日

邦讯信息光伏电站远

软著登字第 2014SR 原始 全部 2014 年 3

15 程监控管理软件 邦讯信息

0779911 号 110667 取得 权利 月 27 日

V1.0

邦讯信息空调管理系

软著登字第 2010SR 原始 全部 2010 年 9

16 统软件[简称:KTST] 邦讯信息

0256325 号 068052 取得 权利 月 22 日

V3.0

邦讯信息门禁监控系

软著登字第 2010SR 原始 全部 2010 年 1

17 统软件[简称:GDT] 邦讯信息

0253169 号 064896 取得 权利 月3日

V3.0

邦讯信息能耗管理系

软著登字第 2010SR 原始 全部 2010 年 7

18 统[简称:ECMS] 邦讯信息

0241444 号 053171 取得 权利 月3日

V2.0

邦讯信息能效分析系

软著登字第 2013SR 原始 全部

19 统[简称:能效分析系 邦讯信息 未发表

0558478 号 052716 取得 权利

统]V1.0

邦讯信息配套管理系

统软件[简称:Kit 软著登字第 2011SR 原始 全部 2010 年 11

20 邦讯信息

Mangment System 0296618 号 032944 取得 权利 月3日

Terminal]V1.0

1-1-116

序 取得 权利

软件名称 证书编号 登记号 权利人 首次发表

号 方式 范围

邦讯信息企业能源管

软著登字第 2013SR 原始 全部 2013 年 7

21 理中心管理软件 邦讯信息

0640072 号 134310 取得 权利 月1日

V1.0

邦讯信息企业营销管 软著登字第 2013SR 原始 全部 2013 年 9

22 邦讯信息

理软件 V1.0 0644577 号 138815 取得 权利 月 20 日

邦讯信息通信机房基

软著登字第 2008SR 原始 全部 2008 年 6

23 站动力、图像、环境 邦讯信息

122298 号 35119 取得 权利 月 30 日

集中监控系统 V3.0

邦讯信息图像集中监

控 VCSC 软件

V1.0[简称:VCSC 软著登字第 2005SR 原始 全部 2005 年 8

24 邦讯信息

(Video 043854 号 12353 取得 权利 月1日

Concentration

Supervision Center)]

邦讯信息油机发电智 软著登字第 2009SR 原始 全部 2008 年 10

25 邦讯信息

能调度系统 V1.0 0147383 号 020384 取得 权利 月1日

邦讯信息政府能源管

理中心管理软件[简 软著登字第 2014SR 原始 全部 2014 年 2

26 邦讯信息

称:政府能源管理中 0785518 号 116274 取得 权利 月 28 日

心管理软件]V1.0

邦讯信息智能通风系

统集中监控 IVE 软件

V1.0[简称: 软著登字第 2005SR 原始 全部 2005 年 8

27 邦讯信息

IVE(Intelligent 043855 号 12354 取得 权利 月1日

Ventilation

Economizer)]

邦讯信息综合动力环 软著登字第 2013SR 原始 全部 2013 年 8

28 邦讯信息

境监控软件 V3.05.72 0665868 号 160106 取得 权利 月 30 日

邦讯智能协议解析软 软著登字第 2010SR 原始 全部 2010 年 1

29 邦讯信息

件[简称:PAS]V3.0 0253311 号 065038 取得 权利 月 12 日

邦讯 SiteView 手机监 软著登字第 2016SR 原始 全部 2014 年 11

30 邦讯信息

控终端 1184206 号 005589 取得 权利 月 30 日

(3)软件产品登记

软件名称 授权日期 证书编号 有效期 来源

邦讯信息动环监控数据告 2012 年 10 月

1 粤 DGY-2012-1118 五年 邦讯信息

警通知软件 v3.0 10 日

邦讯信息动环监控数据交 2012 年 10 月

2 粤 DGY-2012-1115 五年 邦讯信息

换软件 v3.0 10 日

3 邦讯信息动环监控系统配 2012 年 10 月 粤 DGY-2012-1117 五年 邦讯信息

1-1-117

软件名称 授权日期 证书编号 有效期 来源

置软件 v3.0 10 日

邦讯信息动环数据监控软 2012 年 10 月

4 粤 DGY-2012-1116 五年 邦讯信息

件 v3.0 10 日

邦讯信息企业能源管理中 2014 年 12 月

5 粤 DGY-2014-2159 五年 邦讯信息

心管理软件 V1.0 27 日

根据国务院 2015 年 3 月 13 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

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5]11 号),国务院决定取消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

路设计企业认定及产品的登记备案的行政审批。对于软件企业,国务院不再通过

发放证照的方式认定其软件产品,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该政

策实施后,软件产品是否进行了登记和备案并不影响其销售或者经营。

邦讯信息软件方面的核心技术已经通过取得相应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进行

了保护,形成了核心知识产权以及技术壁垒,有效保障了邦讯信息的生产经营和

技术优势。软件产品是否登记备案并不影响其获利能力或标的公司的经营。

(4)专利

序 专利 专利 有效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时间

号 权人 类型 期 方式 权利

邦讯 空调室外机防 实用 原始

1 200720054408.2 2007/7/20 十年 无

信息 盗装置 新型 取得

三相电供电设

邦讯 实用 原始

2 备和电缆防盗 200720054410.X 2007/7/20 十年 无

信息 新型 取得

装置

邦讯 一种有源射频 实用 原始

3 201020542789.0 2010/9/26 十年 无

信息 识别中继器 新型 取得

邦讯 一种有源 RFID 实用 原始

4 201020542800.3 2010/9/26 十年 无

信息 系统 新型 取得

邦讯 空调效能智能 实用 原始

5 201020591828.6 2010/11/4 十年 无

信息 分析系统 新型 取得

邦讯 一种电池组防 实用 原始

6 201120045040.X 2011/2/23 十年 无

信息 盗装置 新型 取得

邦讯 一种移动油机 实用 原始

7 201320652984.2 2013/10/22 十年 无

信息 监控系统 新型 取得

邦讯 一种单稳态电 实用 原始

8 201520709557.2 2015/9/14 十年 无

信息 路 新型 取得

邦讯 外观 原始

9 数据采集器 201030689697.0 2010/12/21 十年 无

信息 设计 取得

1-1-118

序 专利 专利 有效 取得 他项

专利名称 专利号 申请时间

号 权人 类型 期 方式 权利

邦讯 外观 原始

10 传感器 201030689689.6 2010/12/21 十年 无

信息 设计 取得

一种清洁能源

邦讯 补偿的公交站 实用 原始

11 201320225707.3 2013/4/27 十年 无

信息 智能供电电源 新型 取得

系统

一种太阳能、市 原始

邦讯 实用

12 电混合供电控 201320647196.4 2013/10/18 十年 取得 无

信息 新型

制装置

3、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邦讯信息不存在拥有特许经营权的情况。

4、许可他人使用或被他人许可使用资产情况

序 承租 面积

出租方 租赁标的 用途 租赁期限 租金

号 方 (m2)

2015.10.15-2016

.10.14 为

42,491.58 元/

月;

广州高新技 广州市天河 2015/10/15 2016.10.15-2017

邦讯

1 术产业集团 区高普路 办公 - .10.14 为 1,036.38

信息

有限公司 1031 号 4 层 2018/10/14 44,616.16 元/

月;

2017.10.15-2018

.10.14 为

6,844.38 元/月

(二)主要负债状况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6 月 30 日邦讯信息合并资产负债表的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99.63 62.56 0.00

1-1-119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付账款 15,304.75 2,741.64 712.55

预收款项 11,267.87 3,019.92 2,645.93

应付职工薪酬 52.85 285.44 93.24

应交税费 403.91 9.10 172.11

其他应付款 19.32 41.33 377.90

流动负债合计 28,348.33 6,159.99 4,001.73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70.00 70.00 60.00

长期借款 1,093.22

预计负债 168.1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31.32 70.00 60.00

负债合计 29,679.65 6,229.99 4,061.73

(三)借款、对外担保、或有负债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邦讯信息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借款方 借款余额 担保人、质押物

招商银行广州高新支行 299.63 杜广湘

担保人为杜广湘、张文胜、杜玉甫、陈雄文、叶

中国银行广州惠福西路支行 1,000.00

名担保;质押物为经评估后应收铁塔公司账款

杜广湘、张文胜、杜玉甫、陈熊文、叶名为上述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公司 1,093.22 借款提供保证。讯动网络和邦鼎信息为该笔借款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邦讯信息不存在对外担保或或有负债情况。

(四)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邦讯信息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司法强制执行等重

大争议或者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1-1-120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邦讯信息借款债权人鉴于双方借款协议的约定,已出

具《关于同意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股东变更的确认函》,同意本次重组交

易及相应的股东变更事项。

(五)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受行政处罚

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邦讯信息不存在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

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也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或者刑事处罚的情形。

(六)会计政策及相关会计处理

1、收入、成本的确认原则和计量方法

邦讯信息的营业收入主要包括监控系统销售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具体收入

确认政策如下:

(1)收入确认原则:营业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让

渡资产使用权收入,收入确认原则如下:

销售商品收入:邦讯信息在已将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购货

方、邦讯信息既没有保留通常与所有权相联系的继续管理权、也没有对已售出的

商品实施有效控制、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

业、相关的已发生或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的实现。

提供劳务收入:邦讯信息在劳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劳务相

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劳务的完成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时,确认劳务收入的

实现。

让渡资产收入:与交易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

计量时,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实现。

(2)收入确认具体政策:

监控系统销售收入

1-1-121

邦讯信息的监控系统产品,是指根据与客户签订合同的具体规定,为客户生

产的用于动态环境等监控系统产品。邦讯信息在监控系统产品已经生产完成交付

给客户,并安装调试正常运营,取得客户验收合格的报告,同时与合同相关的收

入价款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实现。

技术服务收入

邦讯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在服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其相关的

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服务已经提供并取得客户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或同类资产之间的差异及影响

邦讯信息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与同行业公司间不存在重大差异。

3、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邦讯信息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

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

4、合并报表范围、变化情况及原因

邦讯信息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2014 年包括广州讯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讯动网络”)。根据邦讯信息与广东邦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2015 年 4 月

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邦讯信息将广州讯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转让给广

东邦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故 2015 年度合并报表已按合并报表会计准则相关规

定将讯动网络年初至处置日的损益、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范围。

(1)讯动网络股权沿革

①2014 年 1 月讯动网络设立

2014 年 1 月邦讯信息出资设立讯动网络,注册资本 500 万元。2013 年 12

月 26 日,广州知仁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粤知验字[2013] 3073 号《验资报告》审验,

截至 2013 年 12 月 20 日,讯动网络已收到股东邦讯信息缴纳的注册资本 500 万

元,出资形式为货币出资。2014 年 1 月 9 日,讯动网络向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

局天河分局领取了注册号为 440106000876124 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讯动网

络设立时股权结构如下:

1-1-122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邦讯信息 500 100%

合计 500 100%

②2015 年 4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4 月 20 日,讯动网络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邦讯信息将其持有的讯

动网络 100%股权转让给广东邦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同日,邦讯信息与广东邦

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该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讯动网络的

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广东邦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500 100%

合计 500 100%

③2015 年 8 月增加注册资本

2015 年 8 月 18 日,讯动网络股东会决议,将公司注册资本由 500 万元增加

至 3000 万元。依据股东签署的章程修正案,所增加的 2500 万元注册资本由股东

广东邦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在 2035 年 8 月 18 日之前以货币的形式缴足。该次增

加注册资本后讯动网络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广东邦鼎信息科

3000 500 100%

技有限公司

合计 3000 500 100%

④2016 年 1 月股权转让

2015 年 12 月 19 日,讯动网络股东会决议,同意广东邦鼎信息科技有限公

司分别将讯动网络注册资本的 3%、2.5%、1%、0.75%和 2.5%转让给向轶、潘涛、

朱永、姚建垣和广州讯谱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16 年 1 月 10 日,转让

方和受让方分别签署了《股东转让出资合同书》。该次股权转让后讯动网络的股

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1-1-123

股东名称 注册资本(万元) 实缴出资额(万元) 占注册资本比例(%)

广东邦鼎信息科技有

2,707.50 451.25 90.25%

限公司

向轶 90.00 15.00 3.00%

潘涛 75.00 12.50 2.50%

朱永 30.00 5.00 1.00%

姚建垣 22.50 3.75 0.75%

广州讯谱投资合伙企

75.00 12.50 2.50%

业(有限合伙)

合计 3,000.00 500.00 100%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讯动网络的股权结构未再发生变化。

(2)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讯动网络 2014 年和 2015 年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财务指标 2015 年度/2015/12/31 2014 年度/2014/12/31

资产总计 112.66 251.23

负债合计 747.44 8.62

所有者权益 -634.78 242.62

营业收入 0.00 0.00

营业利润 -879.00 -257.38

利润总额 -878.20 -257.38

2014 年和 2015 年该公司主要发生研发相关费用,未实现营业收入。

(3)管理层任职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讯动网络的管理层任职情况如下: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杜广湘

董事 杜广湘、向轶、潘涛、朱永、姚建垣

监事 雷鸿莉

总经理 向轶

1-1-124

董事长、法定代表人 杜广湘

副总经理 许定舟

除杜广湘外,讯动网络管理层不存在与邦讯信息重叠的情况。

(4)主要产品和业务情况

讯动网络主营红外光谱检测器,可为养殖、饲料、粮油、石油化工、纺织、

农资、医药、食品、环保等多行业提供检测服务。2014 年和 2015 年,讯动网络

未实现营业收入,主要产品处于研发推广阶段。

讯动网络不存在经营与邦讯信息相同或相近业务的情况。同时,作为本次的

交易对方,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和张文胜均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的

承诺函》。

(5)本次资产剥离的原因

由于讯动网络的业务与邦讯信息有较大差异,且处于发展初期,项目投资风

险较大,股东出于战略规划考虑,故于 2015 年初将讯动网络从邦讯信息转让出

来独立发展。

(6)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因向关联企业广东邦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转让讯动网络

100%股权构成关联交易(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之

“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之“(一)交易标的报告期关联交易分析”

之“4、关联资产出售”)外,不存在与讯动网络发生关联交易的情况。未来,

由于邦讯信息与讯动网络各自独立发展,且业务差异较大,预计不会发生潜在关

联交易。同时,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7)讯动网络报告期业务开展情况及持续亏损的原因

讯动网络主营红外光谱检测器,可为养殖、饲料、粮油、纺织、农资、医药、

食品等多行业提供检测服务。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讯动网络未实

现营业收入,主要产品处于研发推广阶段。报告期内讯动网络的主要财务数据如

下:

1-1-125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财务指标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资产总计 292.62 112.66 251.23

负债合计 1,379.31 747.44 8.62

所有者权益 -1,086.69 -634.78 242.62

营业收入 0.00 0.00 0.00

营业利润 -604.57 -879.00 -257.38

利润总额 -598.16 -878.20 -257.38

报告期内该公司主要发生研发相关费用,未实现营业收入。

①业务开展情况

讯动网络成立于 2014 年 1 月,于 2014 年 3 月启动光谱检测项目调研,2014

年 7 月进入具体研发阶段,2015 年 4 月与暨南大学应用光谱研究室共同成立智

能检测联合研究中心,研究目标应用于在食品安全、环保监控、精细农业等领域。

目前该公司已完成产品样品,计划 2017 年开始全面的市场推广,目标客户群体

为饲料企业、粮食企业、政府监管机构等。

②持续亏损的原因

由于讯动网络正在研发的光谱快速快检产品技术门槛较高,从技术的研究到

产品的转化再到成熟产品的市场推广实现销售,整个过程需要投入较多的时间和

人力,同时研发支出又相对较大,是该公司至今尚未实现收入、持续亏损的原因。

经本独立财务顾问会同会计师对迅动网络财务情况的核查,2014-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讯动网络经营亏损主要有该期间发生的营业费用和管理费用构

成,具体情况如下: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费用 74.79 49.63 -

其中:工资薪酬及福利 57.13 46.43 -

其他 17.66 3.20 -

管理费用 529.44 829.17 263.41

1-1-126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其中:工资薪酬及福利 53.48 63.21 60.04

研发费 441.08 635.78 82.67

场地使用费 5.94 58.41 53.96

其他 28.94 71.77 66.74

利润总额 -598.16 -878.20 -257.38

2014-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讯动网络产生的营业费用主要为支付给从事市

场策划及销售推广活动的销售人员的薪酬及福利,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讯动

网络销售人员的人数为 7 人。

2014-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讯动网络产生的管理费用主要由支付给管理人

员的工资薪酬及福利、研发费和场地使用费等构成,其他项由差旅费、办公费及

折旧等零星费用构成。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讯动网络管理人员的人数为 6

人。

由于讯动网络正处于产品技术研发的企业初期发展阶段,研发活动支出金额

较大。2014-2015 年及 2016 年 1-6 月,讯动网络研发费用发生金额分别为 82.67

万元、635.78 万元和 441.08 万元,其中:研发人员薪酬及福利分别为 55.38 万元、

284.14 万元和 268.10 万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讯动网络共有研发人员 43 人;

研发活动直接投入费用分别为 25.40 万元、304.68 万元和 147.25 万元,主要由材

料费、加工服务费、租赁费等构成。

讯动网络主营产品为红外光谱检测器,可为养殖、饲料、粮油、石油化工、

纺织、农资、医药、食品、环保等多行业提供检测服务,讯动网络不存在经营与

邦讯信息相同或相近业务的情况,讯动网络自成立起即为独立的法人主体和独立

的会计核算主体,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等方面与邦讯信息完全分开,

独立运营。

(8)讯动网络剥离原则、相关会计处理合理性及准确性

2015 年 4 月,邦讯信息与实际控制人杜广湘控制的其他企业广东邦鼎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邦鼎科技”)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邦讯信

息持有的广州讯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讯动网络”)100%股权转让

1-1-127

给邦鼎科技。基于邦讯信息与邦鼎科技同受实际控制人杜广湘控制,邦讯信息对

本次处置讯动网络股权交易,按权益性交易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处理结果为减

少邦讯信息权益(资本公积)金额为 1,269,152.46 元。

(9)讯动网络剥离履行的决策程序

由于讯动网络的业务与邦讯信息有较大差异,且处于发展初期,项目投资风

险较大,邦讯信息出于战略规划考虑于 2015 年初将讯动网络转让给了邦鼎科技,

所履行的决策程序如下:

①2015 年 4 月 18 日,邦讯信息股东会决议,同意将其持有的讯动网络 100%

股权转让给邦鼎科技;

②2015 年 4 月 20 日,讯动网络股东会决议,同意股东邦讯信息将其持有的

讯动网络 100%股权转让给邦鼎科技。

③2015 年 4 月 20 日,邦讯信息与邦鼎科技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邦讯信息将其持有的讯动网络 100%股权以 243.42 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邦鼎科技。

转让价格为讯动网络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的净资产(经广州知仁会计

师事务所出具了《审计报告》粤知审字[2015]3003 号)。

2015 年 4 月 28 日,讯动网络就该次变更在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天河分局

办理了变更登记手续。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经对讯动网络业务及技术资料、财务状况进行了

核查,并对主要管理人员访谈确认后认为:1)讯动网络主营产品为红外光谱检

测器,不存在经营与邦讯信息相同或相近业务的情况,讯动网络自成立起即为

独立的法人主体和独立的会计核算主体,在业务、资产、财务、机构、人员等

方面与邦讯信息完全分开,独立运营。2)讯动网络报告期内处于技术和产品的

研发阶段,产品未投放市场形成销售收入,研发支出较大是形成亏损的主要原

因;3)讯动网络的剥离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相关会计处理合理、准确。

信永中和会计师认为:讯动网络报告期内处于技术和产品的研发阶段,产

品未投放市场形成销售收入,研发支出较大是形成亏损的主要原因;邦讯信息

1-1-128

处置讯动网络股权相关会计处理准确反映了相关交易的商业实质,同时减少了

处置讯动网络损益对邦讯信息公允价值的影响。

国枫律师认为:邦讯信息转让讯动网络履行了相关的决策程序。

5、其他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未发生其他资产转移剥离调整,重大会计政策、会计估

计不存在发生变更或将要变更的情况。

七、主营业务发展情况

(一)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的法律法规及政策

邦讯信息所属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主要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参见本重组

报告书之第九节之“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二)邦讯信息主要产品或服务及其变化情况

1、主要产品或服务

邦讯信息是一家专业的综合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提供商。邦讯信息通过向客

户提供系统集成、软件开发与项目实施服务等专业化信息系统综合服务,全面提

升客户信息化水平,为客户实现信息化智能管理,提升客户管理水平、优化流程、

提高效率、创造价值。邦讯信息已逐步从产品和系统提供商向综合信息化运维管

理服务提供商转型。

邦讯信息通过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广州市民营科技企业认证;获得了 CMMI 3 级资质证书;参

与制定“机房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技术标准;通过铁塔公司动环 FSU

入网检测。

目前,邦讯信息主要向通信运营商提供专业的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信息

化运维管理系统。同时,公司近年开始多元化发展,积极拓展光伏电站管理、能

耗管理、充电桩管理等业务。

1-1-129

(1)动环监控系统

即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是指针对各类基站/机房中的动力设备及环境变

量进行集中监控的数字信息管理系统。动环监控系统可以对分布的各个独立的动

力设备和基站/机房环境、安保监控对象进行遥测、遥信等采集,实时监视系统

和设备,安保的运行状态,记录和处理相关数据,及时侦测故障,并作必要的遥

控、遥调操作,适时通知人员处理;实现基站/机房的少人、无人值守,以及电

源、空调的集中监控维护管理,提高供电系统的可靠性和通信设备的安全性,为

机房的管理自动化、运行智能化和决策科学化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

动环监控系统是一套集硬件控制和软件处理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化智能监控

系统,其包括环境监控、开关电源监控、门禁管理、油机监控、油箱自动补偿、

蓄电池监控、能耗监控、空调监控、防盗监控、视频监控等众多监控模块。

硬件上,动环监控主机通过与基站/机房内各监控传感器的物理连接,实现

各项监控数据的实时采集和及时控制。

软件上,基站/机房内各项监控传感器实时采集的数据,会由动环监控主机

内嵌的数据处理模块进行数据处理后,传输至上层管理平台,再由上层管理平台

1-1-130

实现对各基站/机房的统一管理。通过数字化的分层管理,最终实现各基站/机房

的智能管理。

①通信基站/机房动环监控

邦讯信息致力于动环监控硬件设备的研究与设计、以及软件系统的开发与维

护。邦讯信息成功的开发出满足客户需求和技术规范要求的产品,在移动通信基

站/机房动力环境监控中得到广泛应用,是中国通信行业信息化运维管理的先行

者和重要供应商。

邦讯信息具有专业的研发团队,自主研究并设计出功能齐全、配置方便、运

行稳定、安全保密的动环监控主机。动环监控主机通过与基站/机房内各监控传

感器的连接,实现了对基站/机房内设备的统一管理,完成了对基站/机房无人值

守状态下的实时监控。

1-1-131

邦讯信息自主研发的动环监控主体解决了连接不同监控传感器时出现的接

口不统一、信号来源较多、信号易干扰等问题,通过了环境试验、电磁耐受和干

扰试验、接入性能等多项测试,实现了极简的人工配置操作,可实现动环监控设

备、传感器、智能设备编码等的快速配置。

基站/机房内各监控传感器与动环监控主机的连接,将向动环监控主机输入

大量监控数据。对海量数据的及时采集、提取及分析成为动环监控主机的核心功

能之一。邦讯信息利用多年行业经验及专业的技术水平,自主研发出能高速处理

多线程监控数据的核心电路模块。装载核心电路模块的动环监控主机可同时对不

同种类的监控数据进行数据挖掘、分析,并以客户要求的数据格式通过无线上传

至管理平台,并实现交互界面可视化管理。

1-1-132

邦讯信息目前主要的动环监控设备如下:

产品编号 图示 说明

DCD8030W 是邦讯信息针对铁塔公司智能动环监

控需求开发的最新一代监控主机,由若干监控模

块和其它辅助设备组成,包含数据采样、数据处

理、数据中继等功能,支持 IP 方式传输,支持

4G/3G 网络拨号通信,主要应用于核心机房,传

DCD8030W

输节点、通讯站点和拉远站等基站机房的遥测、

遥信、遥调、遥控信号,采集及传输。

DCD8030W 已于 2015 年 8 月顺利通过铁塔公司组

织的技术测试,各项性能指标均符合铁塔技术规

范要求。

DCD8030 是第一款融合 ZigBee 技术的无线采集

监控主机,支持模拟量、数字量采集及继电器输

DCD8030 出,支持第三方智能设备接入,支持下行 ZigBee

数据传输及组网,支持 IP 上行通讯方式,支持图

像接入。

DCD8021 一体化采集器是集数据采集、处理、存

储、通讯于一身的多功能监控设备,支持多通道

AI/DI 采集,支持接入第三方智能设备,支持继电

DCD8021

器控制,支持电口、光口等多种传输方式,可扩

展双门门禁模块,支持图像接入,广泛应用于机

房、通讯基站的动力和环境监控。

邦讯信息自成立以来,主要面向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电信等通信运营商

提供专业的基站/机房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获得了三大运营商的一致认同。

1-1-133

2014 年 7 月铁塔公司成立,负责统筹建设通信铁塔设施,三大运营商存量基站

的移交、新站的建设都集中到铁塔公司统一管理,其中包括基站/机房、电源、

空调配套设施和公共区域的室内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运营。邦讯信息凭借多

年行业经验、领先的市场地位、优质的产品质量以及服务水平成功中标,成为铁

塔公司的供应商。

邦讯信息的产品与服务也被应用于海外通信基础设施的信息化智能管理,作

为华为公司的动环监控系统供应商,邦讯信息的产品和服务已在塔吉克斯坦、乌

兹别克斯坦、土耳其、蒙古、菲律宾、科威特、匈牙利、波兰、埃及、印尼等多

个国家得到应用。

②通信站点运维管理系统

通信站点的运维管理系统是动环系统上层管理平台,是一个基站运维管理的

综合平台。该系统整合基站/机房上传的各项数据,对基站/机房维护数据进行统

一管理。通过此平台可实时掌握所监测的基站/机房各类设备、环境的参数;若

基站/机房告警,可立即联动派单系统,智能生成基站/机房维护工单,调拨油机

发电等维护团队;当基站/机房维护完成,会对维护团队的维护响应时间,维护

工作情况等做数据记录,有效支撑运维团队的工作执行、管理、考核。

(2)光伏电站管理系统

光伏电站的管理系统是指在光伏电站生命周期内,通过管控中心全天候的管

理,实现光伏电站的电站运行状态管理、实时数据监控、精细化诊断、故障告警、

运维人员培训、设备与备品备件管理、组件清洗、巡检管理、对标分析等功能,

提升光伏电站发电效率,降低运营成本,从而实现光伏电站效益的最大化。

1-1-134

邦讯信息通过自主研发的采集设备,完成实时采集和传输,以数据或报表形

式进行呈现,对光伏电站生命周期的光伏环境资源、运行状态、电压、电流、功

率、电量、经营效益、投资回报率等进行监测和评估。

(3)能耗管理系统

能耗管理系统主要用于解决钢铁、建材、有色、轻工、石油和化工等高耗能

行业企业的自动化程度低、缺少科学监测以及高耗能设备的运维管理等问题的综

合解决方案。对大量用电场所分层次、分重点的能耗采样统计、深度统计分析、

发现节能空间、评估节能方案效果,让用户随时掌握企业整体的用能信息,同时

也精确的了解企业末端设备的工作状况和用能信息。

能源管理中心平台通过在企业的能源总输入口安装能源消费监测设备,并将

数据周期性传输到能管中心的服务器,实现对企业能源消费情况动态监测。并实

现综合能源消费量分析、实时能耗分析、阶段性能耗分析等数据,并以图表形式

展示。

1-1-135

该系统以云平台服务方式,对高能耗企业提供用水、用电、用气等各类能耗

设备的实时监控、实现设备自动报警、能耗报表分析,支持企业线上交费、手机

端应用软件移动监测等功能。

(4)充电桩运营管理系统

随着资源与环境双重压力的持续增大,为缓解石油资源短缺的局面,降低汽

车燃油对环境的污染,电动汽车已成为为未来汽车工业发展的方向。而充电桩作

为电动汽车的动力保障,其需求量也将随着电动车的发展高速增长。面对这一潜

力巨大的市场,邦讯信息已布局充电桩运营管理系统。

充电桩因电力或场地因素,形成了数量大、分布范围广、无人值守、管理难

度大等特点,通过充电桩运营管理系统对众多分布各地的充电桩进行组网信息化

管理,可实现充电桩的数据实时监测、故障告警、运行状态查询、预约、使用、

计费、支付、数据打印、管理、维护和运营等功能。

2、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变化情况

自设立以来,邦讯信息主营业务突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和服务均未发生

重大变化。

(三)邦讯信息的业务流程

1-1-136

1、业务流程图

了解客户需求、

招标信息

立项

投标

是否 否 结束

中标

采购原材料、

外购设备

产品生产

项目实施

是否通

过验收

收款、结项

2、服务流程图

(1)立项签约流程

1-1-137

销售立项 草拟框架合同

否 否

总经理、 总经理、

运营部 法务部

审批 审批

是 是

登记立项信息 签署合同

招投标 生成订单

是否中 各部门

标 审批

否 是

结束

签署正式订单

(2)生产流程

1-1-138

分解底单需求

是否提

前备货

拟制采购合同

运营部

审核

签订采购合同

供应商发货

收货、验货

元器件入库盘

外购件入库

出库发往加工

设备加工

收货、验货

资产设备入库

支付货款

准备发货

1-1-139

(3)实施结算流程

发货安排 安装、施工

工程实施完成

运营部、

仓库审

核 未通过

进行

是 测试

通过

发货

客户出具合格

证书

未通过

客户收

货、验 项目运营

通过

客户支付尾款

客户出具验货

合格证书

项目结项

付款、开票 售后服务

(四)邦讯信息的运营模式

1、主要经营模式

(1)销售模式

由于邦讯信息主要客户为三大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因此销售模式主要是通过

公开招标的方式。三大运营商和铁塔公司总部会收集各省建设需求,进行集中批

1-1-140

量采购招标。中标厂家会被指定供货省份和数量,并与三大运营商或铁塔公司的

各省、地市分公司签署采购合同或订单。

除此之外,也存在省公司招标签署合同,地方分公司签署采购订单的情况。

(2)采购模式

邦讯信息采购的主要内容包括:电子元器件、配件成品及辅料。邦讯信息设

立专门部门进行集中采购,并对采购过程进行全程控制与管理。对于电子元器件

的采购,邦讯信息通过采购信息系统,结合订单用量及库存数量,较精准的计算

出采购需求量。再通过与供应商建立的供应链机制,将采购需求信息(数量和时

间)及时传递给供应商,由供应商根据邦讯信息的需求信息备货,并制定生产计

划和送货计划,以减少库存风险。对于配件成品及辅料的采购,邦讯信息根据需

求,对供应商下达订货指令,要求供应商在指定时间将指定的物料,和指定的数

量送到指定的地点,以减少库存和管理成本。

在供应商选择方面,邦讯信息主要根据市场行情及过去采购记录综合评价各

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和企业信誉,结合供应商资质、规模和性质等标准,建立起由

较多产品质量高、供货速度快、配套服务优良的知名企业构成的供应商体系,并

时时监控更新,以配合邦讯信息采购管理流程,努力使采购兼顾质量、价格和供

货周期等因素。

(3)生产模式

邦讯信息硬件产品主要实行“以销定产+合理备货”的生产模式。邦讯信息

会根据客户的要求,对技术规范和测试规范、端口数和硬件参数有特殊技术要求

的订单进行定制化设计和生产;对于同质化较高的项目结合合理市场预估来进行

生产备货。硬件主设备由邦讯信息采购原材料并通过合作加工厂完成生产;配件

成品、辅材通过外购获得。邦讯信息结合客户产品质量要求和自身外协厂商管理

要求,从严甄选具有合格生产资质和能力的外协加工厂商并保持长期战略合作关

系。邦讯信息在客户框架合同或订单下达后安排原材料、配件成品及辅材备货,

到货后根据客户合同及订单安排硬件主设备的生产计划,生产完成后将主设备与

配件、辅材包装后发货到客户指定地点。从原材料备货开始,邦讯信息严格按照

1-1-141

研发部设计图纸配置各项生产所需原材料,同时安排质控人员驻场监控整个生产

过程,以保证产品质量。

(4)服务模式

邦讯信息为客户提供的服务包括设备安装调试、后续维护及运维管理服务。

其中在安装调试阶段,邦讯信息设备需要初验、试运行及终验三个阶段的跟踪监

测以保证产品质量、性能符合客户要求;邦讯信息为客户提供一定期限的质保期

内的免费维护服务。除此之外,对于需要运维服务的客户,邦讯信息会单独签订

运维服务合同并收取运维费用。

为更快地响应客户需求,保证服务质量,邦讯信息采取的是技术支持人员直

接服务于终端客户的模式,由工程部安排技术督导对辖区客户直接负责。同时,

在总部方面,邦讯信息会定期对重要客户进行满意度调查回访,了解是否正确理

解并满足客户需求和期望,根据调查结果及时改进服务质量,并建立客户满意调

查档案,时刻关注客户要求,不断提高客户满意度。

2、盈利模式

邦讯信息以专业化产品及优质服务向客户提供动环监控系统、光伏电站管理

系统、能耗管理系统等系统的硬件设备及软件系统,为客户实现实时监控、数字

化管理、无人值守等功能,降低运营成本,提供管理效率。邦讯信息通过向客户

收取产品销售费、运维服务费等方式盈利。

3、结算模式

客户总部与邦讯信息签订框架协议,客户省(市、区)分公司以订单方式执

行具体采购并由客户分公司直接结算。硬件到货后,邦讯信息会进行安装调测,

待设备安装及调测完成后,公司应将系统移交给客户,并配合客户对系统进行联

网测试、测试合格后获得客户验收,客户会根据协议向公司支付一定比例货款;

待正常运营一段时间后,客户再支付尾款。邦讯信息与客户采取银行汇款结算,

同时根据客户的市场地位、业务规模以及以往合作经验,给予客户一定的信用期

限。

(五)邦讯信息核心技术情况

1-1-142

1、邦讯信息核心技术情况

有关邦讯信息核心技术情况参见本节之“(二)1、主要产品或服务”。

2、邦讯信息主要技术储备情况

邦讯信息在为客户提供数字化动环监控管理系统的同时,仍不断的更新产品

系统技术,并逐步从专业的产品和系统提供商向综合的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提供

商转型。

①智能无线动环监控方案

邦讯信息紧跟技术发展,采用物联网接入方式,利用 ZigBee 无线组网技术

实现智能无线动环监控系统的搭建。利用 ZigBee 无线组网技术可实现 128 个无

线接入点扩展,解决传统有线接入产生的接口较少、测点受限、布线不易及后期

扩展改造受限等问题。具有被监控对象接入总量不受硬件端口数量限制,无需布

线、施工、维护简单,任何节点或局部故障不影响整体网络运行稳定,能耗低、

电池供电设备更换周期长等众多优点。

②商业云监控

商业云监控主要面向店铺、仓储等中小客户的视频、环境、防火、防盗等个

性化监控需求,提供自选式组合,极简的安装配置和无线组网监控解决方案。支

持 7×24 小时全天候云监控服务,并对现场发生的异常状况及时发现,主动推送,

让用户随时随地远程通过手机掌握经营场所的现场状况,对现场发生的异常状况

第一时间了解并采取安全措施。

3、邦讯信息未来发展方向

(1)提升技术水平,扩大市场份额

邦讯信息在拓展业务的同时,不断研究创新、引领行业技术的变革。目前,

邦讯信息已将完成第三代无线动环监控系统的研究,对第二代无线动环监控系统

产品的升级优化,进一步降低产品功耗指标。同时,为了适应铁塔公司的技术规

范,邦讯信息已经研发出一整套动环系统新产品,参加了铁塔公司总部的技术测

试,在报名测试的厂家中,邦讯信息的新产品研发实力位居前列,存量基站份额

1-1-143

排名全国第四。铁塔公司根据测试情况对新建基站和存量基站改造的份额进行分

配,预计将带来可观的市场收入。

(2)拓展海外市场

目前海外通信运营商的动环监控应用仍普遍处于起步期,相对国内较为落

后。邦讯信息作为华为公司动环监控系统主要供应商,借助华为公司在海外的市

场拓展能力,凭借在国内积累的丰富产品研发和工程实施经验,灵活应对海外市

场的各种个性化需求,快速提供综合集成的一体化方案,派驻经验丰富的工程督

导在海外当地指导工程实施建设。目前已经在海外多个国家进行了试点安装及产

品推广,市场态势向好。

(3)其他市场发力

邦讯信息在动环监控系统市场份额稳步增长的同时,也逐渐将信息化智能管

理系统应用至其他领域,现已开展光伏电站管理系统、能耗管理系统、充电桩管

理系统业务。在如今光伏、节能、电动车行业利好政策频出,市场规模快速增长

的环境下,邦讯信息在上述行业的布局,将为未来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

(六)销售、采购情况

1、销售情况

(1)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全部营业收入均来自主营业务收入。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营业收入全部来自主营业务。报告期内,邦讯信息按

产品和服务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如下:

①按产品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1-1-144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基站动环监控系统 12,042.59 95.59% 4,205.07 78.28% 4,953.40 97.09%

基站运维管理系统 257.15 2.04% 1,102.56 20.53% 134.24 2.63%

能耗监控系统 298.13 2.37% 59.47 1.11% 11.93 0.23%

其他 0.00 0.00% 4.50 0.08% 2.25 0.04%

合计 12,597.87 100.00% 5,371.60 100.00% 5,101.82 100.00%

注:其他包括光伏电站运维管理系统、商业监控系统、充电桩。

邦讯信息主要向通信运营商提供专业的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信息化运维

管理系统。同时,公司近年开始多元化发展,积极拓展光伏电站管理、能耗管理、

充电桩管理等业务,但由于前述几项业务开展时间较短,多数处于试点阶段,报

告期内贡献收入较小。

②按业务类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监控系统销售 12,490.28 99.15% 4,396.57 81.85% 4,540.03 88.99%

技术服务 107.59 0.85% 975.03 18.15% 561.79 11.01%

主营业务收入 12,597.87 100.00% 5,371.60 100.00% 5,101.82 100.00%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经对邦讯信息客户构成、主要客户业务合同及订

单内容、订单执行情况、收入确认统计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上市公司经修订

后的《重组报告书》关于邦讯信息主要客户的披露内容准确;并已补充披露了

邦讯信息报告期内按照主要产品和业务类型的收入明细。

信永中和会计师核查后认为:根据我们在审计中关注到的邦讯信息主要客

户构成,业务合同及订单内容、订单执行情况,公司修订披露的邦讯信息主要

客户内容准确,同时补充披露的邦讯信息报告期内按照主要产品和业务类型列

时示的收入明细与实际相符。

(3)主要产品、服务价格变化情况

1-1-145

邦讯信息产品会根据客户的要求,对技术规范和测试规范、端口数和硬件参

数等方面的特殊技术要求进行定制化设计、配置和生产,产品个性化程度较高,

不同批次产品的配置和价格不具备可比性。

(4)对前五大客户的销售情况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客户 收入 占比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9,823.89 77.98%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2,762.41 21.93%

中山市未来能效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3.89 0.03%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80 0.02%

福建省泉州宏星装潢有限公司 0.88 0.01%

前五名合计 12,593.87 99.97%

总收入 12,597.87 100.00%

2015 年度

客户 收入 占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5,236.21 97.48%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117.08 2.18%

广州轻轻停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9.09 0.17%

深圳市英威腾能源管理有限公司 5.28 0.10%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2.30 0.04%

前五名合计 5,369.96 99.97%

总收入 5,371.60 100.00%

2014 年度

客户 收入 占比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4,893.20 95.91%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 157.42 3.09%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48.03 0.94%

广州中晶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3.17 0.06%

1-1-146

前五名合计 5,101.82 100.00%

总收入 5,101.82 100.00%

注: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销售客户合并计算销售额。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前五名客户收入占比均超过 99%,主要由电信运营商和铁

塔公司构成。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

方或持有邦讯信息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前五名客户不存在关联关系。

2、采购情况

(1)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营业成本全部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硬件成本 5,392.41 63.67% 1,226.69 44.10% 1,737.18 60.96%

外包费 2,210.17 26.10% 845.30 30.39% 527.98 18.53%

差旅费 251.00 2.96% 370.73 13.33% 285.64 10.02%

运保费 295.64 3.49% 90.98 3.27% 95.81 3.36%

工资 244.83 2.89% 100.87 3.63% 32.70 1.15%

其他 74.72 0.88% 146.76 5.28% 170.32 5.98%

合计 8,468.77 100.00% 2,781.32 100.00% 2,849.64 100.00%

邦讯信息主营业务的成本主要由硬件成本和外包施工费用构成。

(3)主要采购变动趋势

邦讯信息在向客户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过程中,根据客户的要求和标准采购和

配置不同的硬件,同时也采购外包施工劳务,该等产品和服务为非标准化,不具

有可比性。

(4)对前五大供应商的采购情况

1-1-147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不存在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各期向前五名供

应商合计的采购额和占当期采购总额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前五大供应商采购额 7,334.65 30.50% 2,545.28 34.77% 1,742.96 61.56%

采购总额 24,047.46 100.00% 7,320.59 100.00% 2,831.42 100.00%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主要关联方或持有邦

讯信息 5%以上股份的股东与前五名供应商不存在关联关系。

(七)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情况

邦讯信息不存在境外经营及拥有境外资产的情况。

(八)安全生产和环保情况

邦讯信息所在的行业不属于高危险行业、重污染行业,不存在安全生产、环

保相关问题。报告期内,邦讯信息未收到重大行政处罚。

(九)质量控制情况

1、质量控制标准

邦讯信息客户主要为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铁塔公司等全国大型

电信运营商,客户的在产业链中的较强的市场地位直接影响着行业的质量标准。

邦讯信息作为上述客户的供应商,严格按照客户制定的质量标准设计生产产品,

在满足客户质量要求的前提下,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完善服务内容。

1999 年,中国移动集团公司为规范各动环厂家软硬件系统的技术要求和互

联接口,组织制定了《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规范》系列标准,并在

2001 年发布(GF006-2001)。这个标准已在动环系统互联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

成为了事实上的标准。2013 年,《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规范》最新

1-1-148

年版规范中又对标准进行了更新。2015 年 1 月,铁塔公司发布了企业标准《基

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FSU)技术要求》,要求动环监控厂家必须按照《基站智能

动环监控单元(FSU)技术要求》重新设计软硬件产品,并参加铁塔总部组织的技

术测试。

邦讯信息从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需要出发,不断建立和完善公司内部质量管

理控制体系,严格按照《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规范》设计生产,并在

铁塔公司发布《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FSU)技术要求》后,第一时间调整产品

参数,重新设计软件产品,确保质量符合铁塔公司要求。成功通过铁塔 FSU 技

术规范测试并承接动环监控系统项目,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标准要求,超越

客户期望。

2、质量控制措施

邦讯信息将质量控制贯彻至项目的由始至终,根据客户的质量标准,建立系

统的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质量控制标准、质量跟踪标准等,确保在项目的售

前、实施及售后工作中,满足产品标准、满足客户需要。

在售前服务中,邦讯信息会为提供全面的动力环境监控领域专业的咨询服

务,为客户量身定制初期及中长期模块化规划,保障客户近期投资,长期收益。

专业的设计团队会为客户精心设计针对地区、行业的解决方案,从客户运营管理

的角度出发,倾心打造专业的、性价比最优的解决方案。在项目前期明确客户要

求,保证项目质量。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邦讯信息安排经验丰富的施工队伍进行安装调试,最终

提供给客户端对端的优质交付,同时提供完整的系统文档资料,确保项目实施过

程中的工程质量。除此之外,邦讯信息会根据系统或设备的运行需要,提供培训

计划、培训大纲、培训教材,组织不同层次的培训工作,满足员工及客户的不同

培训需求。

项目完成后,邦讯信息会定期对系统的可靠性、安全性、可管理性以及系统

性能等方面进行广泛、深入的检查。及时消除系统隐患,将用户风险降至最低。

并根据定期检测结果,提供硬件和软件的升级及优化服务,保障监控系统的长期

1-1-149

稳定运行。邦讯信息会指定经验丰富的售后工程师,通过 24 小时电话与客户实

现实时交流,为客户解决问题,提供各种技术指导,并建立用户档案,实施终身

跟踪服务,保证项目完成后的运行质量。

3、质量纠纷

邦讯信息在报告期内,未发生质量纠纷情况。

(十)主要产品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

有关邦讯信息主要产品服务生产技术所处的阶段参见本节之“(五)邦讯信

息核心技术情况”。

(十一)核心技术人员特点及变动情况

1、邦讯信息核心技术人员

邦讯信息的核心技术人员为董事长杜广湘、总经理杜玉甫、董事兼财务总监

叶名,在行业内均有多年技术和业务经验。三位核心技术人员均自邦讯信息设立

起即在邦讯信息服务,稳定的核心团队也为邦讯技术的历史发展以及未来的继续

成长提供了保障。本次交易协议约定,杜广湘、杜玉甫、叶名作为标的公司的核

心技术人员将遵守竞业禁止规定,有效保证上市公司利益,具体请参见本报告书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之“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之“(十三)核心人员竞业禁止要求”。

2、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邦讯信息报告期内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

七、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资产总额 38,824.43 13,245.01 10,082.16

1-1-150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总额 29,679.65 6,229.99 4,061.73

所有者权益合计 9,144.78 7,015.02 6,020.43

营业收入 12,597.87 5,371.60 5,101.82

营业利润 2,405.44 403.26 247.24

利润总额 2,498.80 791.27 497.77

净利润 2,129.77 706.59 430.63

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2,129.77 706.59 430.6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

2,050.41 719.08 431.10

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1,912.49 -3,678.60 905.61

净额

资产负债率 76.45% 47.04% 40.29%

毛利率 32.78% 48.22% 44.14%

八、非经常性损益的构成及原因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政府补助 93.36

其他利得 0.45 0.93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1.49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1.49

其他 -15.14

小计 93.36 -14.69 -0.56

减:企业所得税影响数 14.00 -2.20 -0.08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 79.35 -12.49 -0.47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小,对净利润影响也较小。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较为稳定,未来非经常性损益能否持续对其净利润影响也较

小。

1-1-151

此外,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

税[2011]100 号),软件产品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获得即征即退。邦讯

信息将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作为经常性损益处理,主要依据为邦讯信息的嵌入式

软件收入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为公司核心产品之一,预期公司在未来

较长时间期限内均能连续地获取该收益。

九、其他事项

(一)最近三年曾进行与交易、增资或改制相关估值或评估情况

评估或估 股权变动相关方

时间 事项 作价依据及合理性

值情况 的关联关系

1 元认购每元新增出资

2013 年 5 月 增资 - 原股东等比例增资

2015 年 12 月 股权转让 5,000 万元 以原始出资额作价转让 原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

标的公司 2013 年 5 月增资有原有股东等比例增资,标的公司股权结构未发

生变化,以 1 元认购每元新增出资额。

2015 年 12 月股权转让发生在标的公司股东之间,系标的公司股东之间根据

历史贡献和协商对彼此股权比例进行调整,以 1 元/元出资额作价。

综上,标的公司最近三年的交易均发生在原有股东之间,以对应的注册资本

作价具有合理性。本次交易标的公司股权已经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评估

机构进行评估,本次交易价格以评估价值为依据确定,交易价格与标的资产历史

交易价格的差异可以得到合理解释。

(二)本次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转移情况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债权债务转移问题,标的公司对其现有的债权债务

在本次交易完成后依然以其自身的名义享有或承担。

(三)本次转让已取得公司股东同意、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转让前置条件

1-1-152

邦讯信息已召开股东会,同意上市公司向全体股东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

方式购买其所持有的邦讯信息 100%股权;全体股东放弃在本次股权转让时享有

的优先购买权。

1-1-153

第五节 发行股份情况

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邦讯信息全体

股东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本次向交易

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定价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的交易均价为市场参考价,上市公司向交易对方发行股票

价格不低于市场参考价的 90%。

市场参考价: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 决议

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总额 / 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总量。

据此计算,创意信息本次向交易对方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市场参考价的 90%

为 45.55 元/股,经交易双方友好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46.88 元/股,不低于市

场参考价的 90%。

1-1-154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如上市公司出现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发行价格亦将作相应调整。2016 年 5 月 25 日,创意信息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除权后,发行价格相应调整为 31.25 元/股。

(四)市场参考价的选择依据及合理性分析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主要是在充分考虑近期 A 股市场及所处板块波动、

公司股票估值水平,并对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进行综合判

断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经协商确定。

1、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的确定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不得低于市场参

考价的 90%;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20 个

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因此,本次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市场参考价为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日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定。

2、本次发行股份价格的确定合理的反映了公司股票真实价值

本次公司发行股份的价格主要是在充分考虑近期 A 股市场及所处板块波动、

公司股票估值水平,并对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及估值水平进行综合判

断的基础上与交易对方经协商确定。公司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

告日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120 个交易日均价如下: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均价(元) 均价的 90%(元)

20 个交易日 74.06 66.65

60 个交易日 57.54 51.78

120 个交易日 50.62 45.55

本次交易公司选取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均价作为参考价的原

因是:

①公司股票停牌前后 A 股市场及公司所处行业板块波动较大,创业板指数

及软件信息技术板块指数存在较大幅度波动。在目前整个市场和行业板块大幅波

1-1-155

动的背景下,使用更长交易期间的交易均价更能合理的反映公司股票的真实价

值;

②公司股票停牌后 A 股市场和行业板块均出现了较大幅下跌,120 日均价更

靠近公司股票在当前市场环境下真实水平,作为参考价格更为合理,同时也有利

于促成交易的成功;

③参考价的选择是交易各方经协商的结果,并且符合《重组办法》的相关规

定。

3、发行价格调整方案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

可以明确,在中国证监会核准前,上市公司的股票价格相比最初确定的发行价格

发生重大变化的,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

整。

前款规定的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应当明确、具体、可操作,详细说明是否相应

调整拟购买资产的定价、发行股份数量及其理由,在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时充分

披露,并按照规定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后,董事会按照已经设

定的方案调整发行价格的,上市公司无需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向中国证

监会重新提出申请。”

为应对因整体资本市场原因造成上市公司股价大幅波动对本次交易可能产

生的不利影响,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拟引入发行价格调整方案如下:

(1)价格调整方案对象

价格调整方案的调整对象为本次交易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交易标

的价格不进行调整。

(2)价格调整方案生效条件

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价格调整方案。

(3)可调价期间

1-1-156

上市公司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至本次交易获得证监会

核准前。

(4)触发条件

可调价期间内,创业板指数(399006.SZ)收盘点数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点数(即 2,735.4850 点)跌幅超过 40%。

或者,可调价期间内,创意信息(300366)收盘股价在任一交易日前的连续

三十个交易日中有至少二十个交易日较创意信息因本次交易首次停牌日前一交

易日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股价(77.70 元/股,2015 年度分派除权后相应调

整为 51.80 元/股)跌幅超过 46%。

(5)调价基准日

可调价期间内,满足“触发条件”的任意一个交易日。

(6)发行价格调整机制

当调价基准日出现后,上市公司有权在调价基准日出现后 2 个月内召开董事

会审议决定是否按照本价格调整方案对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

若本次发行价格调整方案的生效条件满足且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决定对发

行价格进行调整,则本次交易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整,调整后发行价格不低于

调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创意股票交易均价的 90%。

公司董事会可以按照已经设定的调整方案对发行价格进行一次调整。

(7)发行股份数量调整

标的资产价格不进行调整,发行股份数量根据调整后的发行价格相应进行调

整。

(五)发行数量

1-1-157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邦讯信息 100%股权作价 800,000,000.00 元,其中现金对

价 200,000,131.84 元,股份对价 599,999,868.16 元,发行价格为 31.25 元/股,根

据上述交易对价及发行价格计算的发行数量为 19,199,993 股,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股份对价(元) 股份对价(股) 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

1 杜广湘 452,162,991.20 14,469,215 6.00%

2 杜玉甫 73,942,183.20 2,366,149 0.98%

3 叶名 60,657,797.60 1,941,049 0.80%

4 陈雄文 7,942,175.20 254,149 0.11%

5 张文胜 5,294,720.96 169,431 0.07%

19,199,993

合计 599,999,868.16 7.96%

注:公司向标的公司原股东非公开发行新股数量按照如下方式计算:向该名对象非公开

发行新股数量=股票对价/发行价格,剩余不足以认购一股新股的部分,将无偿赠与上市

公司。

本次发行的数量将以中国证监会最终核准的股数为准。

若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创意信息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变动事项,则本次发行价格及发行数量

将相应进行调整。

(六)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七)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邦讯信息全体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

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而作为业

绩补偿义务人,仍需要按照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相应解锁,解锁期间及解锁

比例如下:

(1)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6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

1-1-158

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即解锁,下同)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

如下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持有的全部创意信息股份数量(以下

简称“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6 年

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6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

(2)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

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2016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

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

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上述 2016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

股份数根据《标的资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额。

(3)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

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2017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

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8 年

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上述 2017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

股份数根据《标的资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额。

1-1-159

交易对方剩余未解锁的股份应在乙方履行完毕对上市公司的全部业绩补偿、

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后方可流通。

最终锁定期以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审核认可的锁定时间为准。

交易对方处于锁定期内的上述股份不得赠予或转让;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

的部分股份可以设置质押,但质押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持有全部股份的 50%。

交易对方作为补偿义务人在锁定期内质押股份的,需经上市公司同意。

(八)本次发行前后主要财务数据比较

根据上市公司 2015 年审计报告及经信永中和审阅的 2015 年备考合并财务报

表,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主要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度/2015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交易前 交易后(备考) 增长幅度

总资产 169,253.05 256,788.49 51.72%

净资产 132,945.66 193,940.23 45.8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所有者权益 132,074.38 193,068.95 46.18%

营业收入 62,073.26 67,444.86 8.65%

营业成本 43,550.61 46,331.93 6.39%

营业利润 10,709.74 11,113.00 3.77%

利润总额 10,910.08 11,701.34 7.2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05.85 10,512.43 7.21%

每股收益 0.84 0.81 -3.26%

注:本次交易前 2015 年度的每股收益按上市公司年末的实际总股本计算,本次交易后

2015 年度的每股收益按本次交易完成后的模拟总股本计算(包含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不

含募集配套资金发行的股份)。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资产规模、净资产规模、收入规模、利润总额、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均明显增加。每股收益由于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尚未

完全释放略有下降。标的公司预计未来业绩较历史业绩有较大幅增长,2016 年、

1-1-160

2017 年和 2018 年,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350 万元、7,000

万和 9,100 万元,如果业绩承诺能够实现,未来上市公司受益将得到增厚。

(九)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

根据前述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数量,不考虑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影

响,本次发行前后上市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序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36.43%

1 陆文斌 80,888,751 80,888,751 33.53%

2 王晓伟 20,959,578 9.44% 20,959,578 8.69%

3 王晓明 15,719,685 7.08% 15,719,685 6.52%

4 雷厉 15,562,749 7.01% 15,562,749 6.45%

5 杜广湘 - - 14,469,215 6.00%

6 杜玉甫 - - 2,366,149 0.98%

7 叶名 - - 1,941,049 0.80%

8 陈雄文 - - 254,149 0.11%

9 张文胜 - - 169,431 0.07%

36.85%

10 其他 A 股股东 88,893,391 40.04% 88,893,391

222,024,154 241,224,147

总计 100.00% 100.00%

本次交易前,陆文斌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6.43%的股份,为上市公司的

实际控制人。不考虑发行价格调整及募集配套资金,本次交易完成后,陆文斌先

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3.53%的股份,仍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不

会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十)过渡期间损益归属

1-1-161

自本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标的资产完成

交割日期间,如标的资产产生盈利,则盈利归上市公司享有,如标的资产发生亏

损,则交易对方以现金方式将过渡期损失向上市公司进行全额补足。

关于标的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完成交割日期间的损益,由上市公司

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在标的资产完成交割后进行审

计确认,以距离标的资产交割日最近的月底作为审计基准日,交易对方应在当年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损益安排支付义务。相关支付的款项应汇

入上市公司届时以书面方式指定的银行账户。若交易对方未能按时向上市公司全

额支付前述款项的,每延迟一天,应向上市公司支付相当于未支付金额 1‰的违

约金。

(十一)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上市公司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由

上市公司新老股东共享。

二、募集配套资金

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五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

资金 80,000.00 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

用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本

次资产交易价格的 100%。

(一)发行种类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为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

(二)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

1-1-162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方式为非公开发行,发行对象为不超过五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

(三)发行股份的价格及定价原则

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本次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将按

照以下方式之一通过询价方式确定:

(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

之九十的;

最终发行价格将在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由上市公司董事会根据

股东大会的授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依据发行对象

申购报价的情况,与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协商确定。

若上市公司股票在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期首日至发行日期间有派

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则依据相关规定对本次发行

价格作相应除权除息处理,发行数量也将根据本次发行价格的情况进行相应调

整。

(四)发行股份的数量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拟同时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0,000.00 万元,发行价

格将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的相应规定以询价方式确定,进而确定募集配套资

金的股份发行数量。

(五)上市地点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六)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

1-1-163

根据《创业板发行办法》的相应规定,配套募集资金认购方股份锁定期安排

如下:

(1)最终发行价格不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发行

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可上市交易;

(2)最终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

百分之九十的,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所涉发行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十二个月

内不得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完成后,由于上市公司送红股、转增股本等原因增持的公司股份,

亦应遵守上述约定。待股份锁定期届满后,本次发行的股份将依据中国证监会和

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深交所交易。

(七)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价、

“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

机构费用。公司在本次交易中进行配套融资主要是基于公司财务现状、未来业务

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考虑而制定。

序号 项目 拟投入募集资金(万元)

1 支付现金对价 20,000

2 “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 25,000

3 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35,000

合计 80,000

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不以配套融资的成功实施为前提,最终配

套融资发行成功与否不影响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行为的实施。

若本次募集配套资金未被中国证监会核准或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失败或募集

配套资金不足,则公司将考虑采取债务融资等其他形式筹措资金。

1-1-164

1、支付现金对价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向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发行股份及

支付现金购买其所持有的邦讯信息全部股权。其中,现金支付的交易金额为

20,000 万元,具体如下:

序号 交易对方 现金对价(元)

1 杜广湘 150,721,040.80

2 杜玉甫 24,647,416.80

3 叶名 20,219,290.40

4 陈雄文 2,647,424.80

5 张文胜 1,764,959.04

合计 200,000,131.84

如果本次现金对价全部通过上市公司自有资金支付,将对公司未来日常经营

和投资活动产生一定的资金压力;如果全部通过银行借款支付,公司资产负债率

将显著提高,增加上市公司负债水平和偿债压力,增加利息支出,降低上市公司

税后利润。因此需要通过募集配套资金来支付部分现金对价。

2、“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总投资 25,706.24 万元,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25,000.00 万元,以建设创

意信息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并基于该平台开发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云服

务应用、个性化流量应用和商业 Wi-Fi 应用。

①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

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旨在通过对大数据的计算、分析和应用,面向业务

解决问题;同时运用云计算的技术实现和基础架构能力,实现数据分析、资源可

动态调配。创意信息“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是一个适合不同行业和用户的

从数据采集到数据储存、分析、处理,再到数据应用的综合性平台,其通过“硬

件+软件+服务”的集成,为行业用户、服务商、数据管理者、消费者提供基于

1-1-165

云计算的系列数据服务。通过平台的建立,进而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充新的应用和

数据增值服务,将帮助公司打开数据运营业务空间,实现战略布局的关键提升。

②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的业务应用

经过前期充分的市场调研,结合创意信息自身优势,本项目基于大数据的运

营云平台的业务应用将优先开发基于物联网的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云服务应

用、个性化流量应用和商业 Wi-Fi 应用三大应用服务产品。其中“中小企业在线

能耗监测云服务应用”将由邦讯信息实施。

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云服务应用。随着工业 4.0 以及“互联网+”等概念和

政策的出台,单一的设备、人员本地化服务以及粗放的本地监控,已很难满足客

户复杂的业务需求。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云服务应用将基于物联网技术面向行

业客户提供设备运行情况和能耗数据的在线采集,并利用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

台对相关数据进行综合分析和汇总,最终形成行业设备管理和维护的最佳节能方

案,优化资源配置。

个性化流量应用。为满足用户业务行为的个性化和使用数据业务的碎片化需

求,创意信息“个性化流量”应运而生。个性化流量应用是基于云端数据分析的

流量消费服务系统,负责对运营商流量的交易、流转、兑换、结转,根据不同的

应用场景,通过流量 7 个维度属性(大小、时间、内容、位置、质量、流向、流

速)的不同配置组合,面向个人、家庭、企业及互联网流量销售合作伙伴提供不

同类型的流量产品。“个性化流量”与运营商一起共同挖掘用户的增量流量消费,

是通信运营商按月(或季度、年)、按次计费固定模式的重要补充。

商业 Wi-Fi 应用。该系统采用“市场运作、企业投资、社会参与”的建设模

式,在公共场所、行政服务区域、交通枢纽、重点旅游景区、大型文化体育休闲

场所及各大商圈建设商业 Wi-Fi 热点并进行运营及管理。项目通过 Wi-Fi 热点的

布置,获取拥有场景信息和消费信息的高价值数据,为公司大数据业务提供海量

数据支撑的同时,通过对数据的分析和挖掘为商业客户提供精准的广告运营、场

景运营及大数据分析服务。

(2)项目建设内容、投资及进度安排

1-1-166

本项目总投资 25,706.24 万元,其中工程费用 212.80 万元,软硬件购置及安

装费投资 10,739.56 万元,项目开发费 9,635.91 万元,推广费用 4,416.36 万元,

基本预留费 647.61 万元,具体投资金额如下:

投资额度(万元)

投资内容 投资比例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合计

工程费用 106.40 63.84 42.56 212.80 0.83%

建设投资费

用 软硬件设备购

6,227.71 3,725.18 840.67 10,793.56 41.99%

置及安装费

基本预留费 373.66 223.51 50.44 647.61 2.52%

项目开发费 5,085.95 3,466.30 892.65 9,635.91 37.48%

项目推广费用 1,595.83 2,214.32 606.21 4,416.36 17.18%

项目投资合计 13,389.55 9,693.15 2,432.53 25,706.24 100.00%

本项目为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根据基于大数据的运

营云平台及 3 个应用系统具体拆分投资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软硬件购置及安装费 基本

工程 项目开 项目推

细分项目名称 预留 合计

费用 前端 后台 发费 广费

基于大数据的运

1,594.02 95.64 3,379.00 5,068.66

营云平台

中小企业在线能

耗监测云服务应 81.00 987.00 64.08 1,270.00 365.00 2,767.08

个性化流量应用 4,310.00 330.10 278.41 3,000.00 2,163.00 10,081.51

商业 Wi-Fi 应用 212.80 3,245.34 246.10 209.49 1,986.91 1,888.36 7,789.00

合计 212.80 7,636.34 3,157.22 647.61 9,635.91 4,416.36 25,706.24

(3)项目实施主体及实施周期

实施周期

细分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T+1 T+2 T+3

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 创意信息 √ √ √

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云服务

邦讯信息 √ √

应用

1-1-167

实施周期

细分项目名称 实施主体

T+1 T+2 T+3

个性化流量应用 创意信息 √ √

商业 Wi-Fi 应用 创意信息 √ √ √

(4)投资估算

①工程费用

本项目仅商业 Wi-Fi 应用涉及工程费用,即:

1、商业 Wi-Fi 系统

序 施工点 单 位 造 价 投资总值

项目名称 备注

号 位(个) (元/个) (万元)

一 工程费用 10000 212.80

室内 AP 安装及配套辅材,含综合布

室内 AP 工程

1 9800 400.00 156.80 线,电缆布放,设备安装调测及配

建设

套人工

室外 AP 安装及配套辅材,含路面开

室外 AP 工程 槽,管道布放,综合布线,电缆布

2 200 2800.00 56.00

建设 放,杆体立放,防雷施工,设备安

装调测及配套人工

工程费用合计 212.80

②项目设备概况及选型

设备购置费包含设备出厂价、运杂费和安装费。设备现行价格根据供货商报

价材料,并结合企业实地调查和网上询价作了相应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1.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

序 台 单价(万 总价(万

分类 设备名称 型号 备注

号 数 元) 元)

1 出口路由器 2 15.00 30.00

3 应用防火墙 2 30.00 60.00 下一代防火墙

4 核心交换机 2 40.00 80.00

基础

5 汇聚交换机 4 5.00 20.00 48 口千兆交换机

平台

6 接入交换机 10 6.00 60.00 48 口万兆交换机

硬件 网络

7 接入交换机 10 2.00 20.00 48 口千兆交换机

架构

8 负载均衡 2 40.00 80.00

设备

36 口 56GB 交换机能

9 Infiniband 交换机 2 45.00 90.00

10 Infiniband HCA 卡 17 0.50 8.50

1-1-168

11 infiniband 线缆 34 0.08 2.72

12 PCI-E SSD 存储卡 17 1.20 20.40

分三年投入,逐年递

13 IDC 及带宽费用 1 730.00

个性

TROY-PVE 超融合

14 7 24.30 170.10 自研产品 化流

云平台一体化设备

TROY-PVE 超融合 商业

15 7 22.30 156.10 自研产品

云平台一体化设备 WIFI

TROY-PVE 超融合 大数

16 10 20.80 208.00 自研产品

云平台一体化设备 据

TROY-TDATA 高

数据

17 性能数据库一体化 2 35.00 70.00 自研产品

设备

TROY-DBA 数据

平台

18 保护恢复一体化设 2 32.00 64.00 自研产品

备份

19 数据缓存服务器 2 11.00 22.00 X86 服务器

20 负载均衡 2 11.00 22.00 X86 服务器

21 WEB 业务 2 22.00 44.00 X86 服务器

22 采集业务 4 11.00 44.00 X86 服务器

Android 接口服务

23 2 11.00 22.00 X86 服务器 中小

企业

24 IOS 接口服务器 2 11.00 22.00 X86 服务器

在线

25 数据分析业务 4 11.00 44.00 X86 服务器

能耗

26 磁盘存储盘柜 43 14.19 610.00

监测

27 防火墙 2 10.00 20.00

云服

28 交换机 2 12.50 25.00

务应

29 终端 PC 3 0.45 1.35

30 开发用电脑 37 0.60 22.20

31 mac 电脑 5 1.35 6.75

32 测试用手机 7 0.60 4.20 ios

33 测试用手机 15 0.25 3.75 安卓

34 平板电脑 5 0.25 1.25

35 服务器系统 14 2.00 28.00 中小

36 数据库 1 20.00 20.00 企业

37 双机热备软件 9 2.50 22.50 在线

能耗

软件 监测

38 负载均衡软件 1 2.00 2.00 云服

务应

39 防病毒软件 17 1.20 20.40 基础

1-1-169

SDN Controller 软 平台

40 1 30.00 30.00

Linux 研发套件高

41 4 6.30 25.20 商业

级版

WIFI

42 SQL 数据库 6 10.80 64.80

个性

个性化流量交易分

43 1 160.00 160.00 化流

析软件

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设备购 31

3157.22

置及安装费小计 1

2. 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云服务应用

序 台 单价(万 总价(万

分类 设备名称 型号 备注

号 数 元) 元)

24 电表、流量计等能耗

1 前端采集传感器 0.30 72.00

硬件 0 计量传感器

2 前端传输设备 60 0.15 9.00 前端数据汇聚及传输

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云服务应 30

81.00

用设备购置及安装费小计 0

3.个性化流量应用

序 台 单价(万 总价(万

分类 设备名称 型号 备注

号 数 元) 元)

1 交换机 20 3.00 60.00 运营

2 业务产品通用平台 20 8.00 160.00 商侧

3 运营支撑系统 20 5.00 100.00 部署

4 综合智能网 20 120.00 2400.00 的整

低端 IP/FC SAN 套个

5 20 2.00 40.00 性化

磁阵

6 安装调试费 20 20.00 400.00 流量

硬件

产品

7 运保费 20 2.00 40.00 实施

平台

运营商侧代理端设

8 20 8.00 160.00

运营商接口调测与

9 20 15.00 300.00

现场实施

流量交易平台管理 委托

14 1 200.00 200.00

软件 软件 研发

15 ITOP 平台软件 1 450.00 450.00 费用

个性化流量应用设备购置及安装 18

4310.00

费小计 2

4.商业 Wi-Fi 应用

序 台 单价(万 总价(万

分类 设备名称 型号

号 数 元) 元)

1-1-170

54 24 口千兆 POE 三层交换机

1 交换机(用户侧) 0.80 432.80

1

出 口 路 由 器 , 4G Flash

18 Memory,4 口 GE 光口,2 口

2 路由器(用户侧) 1.14 206.34

1 千兆电口,带防火墙和流控功

无线室内 AP,支持 802.11ac,

90

3 室内 AP 0.23 2070.00 含外置天线,支持 2.4G 和

00

5.8G 双频

硬件

无线室外 AP,支持 802.11n,

20 含外置天线,支持 2.4G 和

4 室外 AP 0.58 115.40

0 5.8G 双频,含安装组件和防

雷组件

无线设备控制器,自带 2 口千

5 无线控制器 8 39.60 316.80 兆光口,2 口千兆电口,含

10000 个设备许可证书

80 定位探针(含探头,供电单元,

7 物理定位探针 0.13 104.00

0 安装套件)

商业 Wi-Fi 应用设备购置及安装

3245.34

费小计

③项目开发费用

本项目建设期内用于技术研发及产业化的团队人员薪酬计入本项目开发费

用,具体情况如下:

1.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

序 人 项目开发费(万元)

科目名称

号 数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总投资额(万元)

1 项目经理 1 30.00 30.00 15.00 75.00

2 架构设计师 2 52.00 52.00 26.00 130.00

3 高级开发人员 6 192.00 192.00 96.00 480.00

4 中级开发人员 8 200.00 200.00 100.00 500.00

5 初级开发人员 8 144.00 144.00 72.00 360.00

6 UI/UE 1 20.00 20.00 10.00 50.00

7 测试人员 3 60.00 60.00 30.00 150.00

8 项目经理 1 20.80 20.80 10.40 52.00

9 实施/维护工程师 5 100.00 100.00 50.00 250.00

10 产品经理 2 60.00 60.00 30.00 150.00

11 服务虚拟化研发工程师 3 72.00 72.00 36.00 180.00

12 存储虚拟化研发工程师 3 90.00 90.00 45.00 225.00

13 数据库一体机研发工程师 3 90.00 90.00 45.00 225.00

14 备份一体机研发工程师 3 90.00 90.00 45.00 225.00

1-1-171

15 测试工程师 2 40.80 40.80 20.40 102.00

16 维护工程师 5 90.00 90.00 45.00 225.00

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开发费小

1351.60 1351.60 675.80 3379.00

2. 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云服务应用

项目开发费(万元)

序 人 总投资

科目名称 备注

号 数 第一年 第二年 额(万

元)

1 产品经理 3 88.00 112.00 200.00

2 高级研发人员 13 192.00 240.00 432.00

3 中级研发人员 17 184.00 200.00 384.00

4 初级研发人员 8 30.00 56.00 86.00

5 测试人员 9 40.00 128.00 168.00

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云服务应用

534.00 736.00 1270.00

开发费小计

3.个性化流量应用

项目开发费(万元)

序 人 总投资

科目名称 备注

号 数 第一年 第二年 额(万

元)

1 项目经理 2 100.00 50.00 150.00

2 高级研发人员 10 400.00 200.00 600.00

3 中级研发人员 15 600.00 300.00 900.00

4 初级研发人员 20 600.00 300.00 900.00

5 测试人员 15 300.00 150.00 450.00

个性化流量应用开发费小计 2000.00 1000.00 3000.00

4.商业 Wi-Fi 应用

序 人 项目开发费(万元)

科目名称

号 数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总额(万元)

1 项目经理 2 25.00 25.00 25.00 215.00

2 架构设计师 3 42.40 30.00 30.00 153.41

3 研发人员 34 1034.88 295.68 147.84 1478.40

4 测试人员 4 98.07 28.02 14.01 140.10

商业 Wi-Fi 应用开发费小计 752.85 241.90 1200.35 378.70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总额(万元)

项目开发费投资合计 5085.95 3466.30 892.65 9635.91

④项目推广费用

本项目推广费用参考市场价格进行计算,具体情况如下:

1. 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云服务应用

1-1-172

推广费用(万元)

序号 科目名称 备注

第一年 第二年 总额(万元)

1 销售费用 50.00 60.00 110.00 参与专业协会、招待、交流

2 会议费用 5.00 6.00 11.00 行业小型的交流

2 宣传、展会等 50.00 50.00 100.00 地推、宣传广告、大型展会

3 差旅费 60.00 70.00 130.00 华北、华中、华南市场开拓

4 专家咨询费 8.00 6.00 14.00 行业专家研讨

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

云服务应用推广费用小 173.00 192.00 365.00

2.个性化流量应用

推广费用(万元)

序号 科目名称 备注

第一年 第二年 总额(万元)

1 运营团队 300.00 500.00 800.00 含驻地客服人员

2 平台维护团队 150.00 253.00 403.00 含驻地维护人员

3 业务费用 350.00 610.00 960.00

个性化流量应用推广费

800.00 1363.00 2163.00

用小计

3.商业 Wi-Fi 应用

推广费用(万元)

序号 科目名称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总额(万元)

1 运营费用 235.53 249.32 239.21 724.06

2 广告费用 230.00 247.00 220.00 697.00

3 活动费用 157.30 163.00 147.00 467.30

商业 Wi-Fi 应用推广费

622.83 659.32 606.21 1888.36

用小计

第一年 第二年 第三年 总投资额(万元)

项目推广费用合计 1595.83 2214.32 606.21 4416.36

(5)项目投资效益分析

本项目建设期 3 年,运营期 5 年,达产年销售收入 18,570.00 万元,达产年

利润总额 6,996.17 万元,具体财务指标如下: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 指标数据 备注

1 营业收入 万元 18,570.00 达产年

2 净利润 万元 5,946.74 同上

3 毛利率 % 66.20% 同上

4 净利率 % 32.02% 同上

5 投资利润率 % 27.22% 同上

1-1-173

6 内部收益率 % 26.92% 税前

7 净现值 万元 11,169.48 税前,I=12%

8 投资回收期 年 4.86 含建设期

9 内部收益率 % 24.09% 税后

10 净现值 万元 8,653.01 税后,I=12%

11 投资回收期 年 4.98 含建设期

12 盈亏平衡点 % 41.53%

(6)主管部门批复

本项目已经取得了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的《项目备案通知

书》(备案号:川投资备[51010916041801]0065 号)及成都高新区城市管理和环

境保护局的《环境影响登记表的批复》(成高环字[2016]170 号)。

(7)本项目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以及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之间的关系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数据网络系统集成开发和技术服务两大类,侧重数据系

统的实现和维护,随着 2010 年发改委云计算专项基金的成立,大数据及云计算

产业开始高速发展,大数据及云计算已成为 IT 产业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创意

信息在 2010 年开始涉足云计算领域,为行业用户提供以云计算为架构的网络系

统解决方案,同时与电子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校在大数据方面展开深度合作,2013

年公司成功与贵州移动开展“大数据 MBO 三域联通”项目,积累了丰富的大数

据云平台和应用的开发经验。近年来,上市公司大数据及云计算领域项目逐年增

多,亟需整合资源建立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以便统筹管理及新应用开发,

基于此,本次项目应运而生。

此外,本项目在建设“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的同时将部分投资用于本

次交易的标的公司邦讯信息,开发“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云服务应用”作为平

台的数据应用之一,是实践本次交易完成后的业务整合与发挥协同效应的第一

步。

1-1-174

数据实现和维护 数据采集、存储、分析 数据应用

数据网络系统集成 中小企业在线能

开发与技术服务 耗监测云服务应

数据网络系统技术 基于大数据的运

个性化流量应用

营云平台

服务

云计算及大数据系

统开发与技术服务 商业 Wi-Fi 应用

并行业务

公司现有业务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3、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上市公司计划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的配套资金 35,000.00 万元用于补充

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1)募集配套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①资产负债率不明显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且货币资金保有量显著

低于同行业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合并口径资产负债率 21.45%,与所属的 I65 软

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均值 23.04%基本持平。但货币资金保有量占总资产以及

营业收入的比例显著低于同行业。

2015/12/31 资产负债率 货币资金/总资产 货币资金/营业收入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 23.04% 28.96% 56.33%

创意信息 21.45% 8.14% 22.19%

与业务和经营模式相近的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虽然创意信息资产负债率与

后者无显著差异,现金保有量相对资产规模和业务规模明显为低。

②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的业务发展需要补充营运资金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应收账款 46,559.08 万元,流动资金的占

用量较大。子公司格蒂电力和标的公司邦讯信息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依据各

自《评估报告》,预计未来几年营运资金的增加额需求量大。

1-1-175

(2)补充流动资金金额测算依据

上市公司本次补充流动资金计划使用于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其中,补充上

市公司的流动资金主要用于创意信息母公司及子公司格蒂电力。因此,本次补充

流动资金金额的测算也分别以前述三个主体进行:创意信息母公司的资金需求按

其历史及预测的流动资金占用量测算,格蒂电力和邦讯信息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各

自所涉重组交易的《评估报告》中营运资金投入需求额确定。

①创意信息母公司:以最近三年(2013-2015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

9.08%,预测未来三年创意信息母公司营业收入;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各项经营

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和未来收入预测来测算未来经

营性流动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未来每年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当年流

动资产占用量,每年流动资产占用量较上一年的增量为当年补充流动资金需求。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数据 未来三年预测数

创意信息母公司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33,288.04 36,310.63 39,607.67 43,204.09

应收票据 3,659.90 3,992.22 4,354.72 4,750.13

应收账款 24,794.83 27,046.23 29,502.06 32,180.88

预付账款 4,782.07 5,216.29 5,689.93 6,206.58

存货 4,409.23 4,809.59 5,246.30 5,722.67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37,646.03 41,064.33 44,793.01 48,860.27

应付票据 0.00 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10,422.74 11,369.13 12,401.46 13,527.53

预收账款 594.14 648.09 706.94 771.13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11,016.88 12,017.23 13,108.40 14,298.66

流动资金占用额 26,629.14 29,047.10 31,684.61 34,561.60

流动资金占用增量 2,417.96 2,637.51 2,877.00

如上所示创意信息母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合计 7,932.46 万元。

②格蒂电力:根据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5)

第 3350 号),格蒂电力 2016 年至 2018 年营运资金投入额分别为:5,087.66 万

元、6,467.33 万元和 6,018.38 万元,三年流动资金缺口合计 17,573.37 万元。

1-1-176

③邦讯信息:根据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

1078 号),邦讯信息 2016 年至 2018 年营运资金投入额分别为:4,943.65 万元、

2,694.51 万元和 1,874.88 万元,三年流动资金缺口合计 9,513.05 万元。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三年上市公司流动资金缺口合计 35,018.88 万

元。此外,本次交易的中介机构费用上市公司尚须支付约 3,000 万元,合计需求

38,018.88 万元。本次上市公司计划使用配套募集资金 35,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动

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小于测算的流动资金缺口。

(3)上市公司、邦讯信息的营运资金需求测算依据及合理性,是否考虑邦

讯信息拟实现的净利润和经营现金流入的影响。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共计 3.5 亿元,其测算依据及其合理性具体说明并分析如下:

上市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测算依据

创意信息 2015 年实施了重大资产重组,于 2015 年 11 月 30 日完成了全资收

购格蒂电力的交易,自此格蒂电力成为其全资子公司。创意信息按以下两种方法

对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未来三年营运资金需求进行了测算。

方法 1:单独测算创意信息母公司和子公司格蒂电力的营运资金需求,即:

根据最近三年收入增长速度及营运资金占用情况预测创意信息母公司的营运资

金需求;直接采用重组《资产评估报告》预测的营运资金占用增量数据作为子公

司格蒂电力的营运资金需求。

①创意信息母公司:以最近三年(2013-2015 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

9.08%,预测未来三年创意信息母公司营业收入;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各项经营

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和未来收入预测来测算未来经

营性流动资产和负债的规模;未来每年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当年流

动资产占用量,每年流动资产占用量较上一年的增量为当年补充流动资金需求。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创意信息母公司 历史数据 未来三年预测数

1-1-177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33,288.04 36,310.63 39,607.67 43,204.09

应收票据 3,659.90 3,992.22 4,354.72 4,750.13

应收账款 24,794.83 27,046.23 29,502.06 32,180.88

预付账款 4,782.07 5,216.29 5,689.93 6,206.58

存货 4,409.23 4,809.59 5,246.30 5,722.67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37,646.03 41,064.33 44,793.01 48,860.27

应付票据 0.00 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10,422.74 11,369.13 12,401.46 13,527.53

预收账款 594.14 648.09 706.94 771.13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11,016.88 12,017.23 13,108.40 14,298.66

流动资金占用额 26,629.14 29,047.10 31,684.61 34,561.60

流动资金占用增量 - 2,417.96 2,637.51 2,877.00

如上所示创意信息母公司未来三年流动资金缺口合计 7,932.46 万元。

②格蒂电力子公司:根据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

字(2015)第 3350 号),格蒂电力 2016 年至 2018 年营运资金投入额分别为:

5,087.66 万元、6,467.33 万元和 6,018.38 万元,三年流动资金缺口合计 17,573.37

万元。

根据该方法测算结果,上市公司未来三年的营运资金需求合计为 25,505.83

万元。

方法 2:整体测算创意信息收购格蒂电力交易完成后作为一个整体的营运资

金需求,即:根据备考合并的最近三年收入增长速度及营运资金占用情况预测上

市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

(1)参考上市公司近三年的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未来三年上市公司营业收

入。由于上市公司 2015 年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合并报表范围相比以前年度增加

了格蒂电力,为了剔除重组交易对上市公司收入增长率的影响、更加客观的反映

上市公司业务规模的内生增长,本次测算在参考创意信息备考合并格蒂电力后

(即假设 2013 年 1 月 1 日起格蒂电力即在上市公司合并范围)最近三年的营业

1-1-178

收入年复合增长率 23.95%的基础上,谨慎选择 20%作为营业收入增长率预测未

来三年上市公司营业收入。

收入增长率 收入增长率 收入增长率

项目 2013 年 2014 年 2015 年

-最近两年 -最近三年 -用于测算

上市公司备考收入 46,554.21 53,077.40 71,525.94

创意信息母公司 27,976.74 27,882.72 33,288.04 36.05% 23.95% 20.00%

格蒂电力 18,577.47 25,194.68 38,237.90

(2)以 2015 年 12 月 31 日各项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占营业收

入的比例,和未来收入预测来测算未来经营性流动资产和负债的规模。

(3)未来每年经营性流动资产-经营性流动负债=当年流动资产占用量,每

年流动资产占用量较上一年的增量为当年补充流动资金需求。

具体测算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 预测

项目

2015 年 占收入比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71,525.94 - 85,831.13 102,997.35 123,596.82

应收票据 8,896.97 12.44% 10,676.37 12,811.64 15,373.97

应收账款 46,559.08 65.09% 55,870.89 67,045.07 80,454.08

预付账款 11,385.37 15.92% 13,662.45 16,394.94 19,673.92

存货 5,720.88 8.00% 6,865.06 8,238.07 9,885.69

经营性流动资产合计 72,562.30 101.45% 87,074.76 104,489.72 125,387.66

应付票据 21.30 0.03% 25.56 30.67 36.81

应付账款 15,409.61 21.54% 18,491.53 22,189.84 26,627.80

预收账款 1,003.25 1.40% 1,203.90 1,444.69 1,733.62

经营性流动负债合计 16,434.16 22.98% 19,721.00 23,665.19 28,398.23

流动资金占用额 56,128.14 78.47% 67,353.77 80,824.52 96,989.43

流动资金占用增量 - - 11,225.63 13,470.75 16,164.90

补充流动资金需求 - - 40,861.29

根据该方法测算结果,上市公司未来三年的营运资金需求合计为 40,861.29

万元。

1-1-179

邦讯信息营运资金需求测算依据

邦讯信息营运资金的需求测算依据为:流动资金占用(经营性应收减去经营

性应付的净额)增量在未来三年的总和。鉴于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中

企华评报字(2016)1078 号)对邦讯信息未来三年经营和资产规模、经营性应

收和应付的规模进行了预测,进而测算了未来营运资本变动,故《重组报告书》

直接引用了该测算结果,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历史 预测

项目

2015 年 占收入比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营业收入 5,371.60 - 39,331.89 49,274.40 57,342.15

应收票据 0.00 0.00% 0.00 0.00 0.00

应收账款 1,572.58 29.28% 11,751.48 14,808.08 17,479.04

预付账款 315.51 5.87% 1,564.62 1,959.31 2,268.15

其他应收款 269.13 5.01% 269.13 269.13 269.13

存货 8,449.54 157.30% 23,043.13 28,855.85 33,404.38

经营性现金 1,781.50 33.17% 2,703.53 3,382.04 3,921.46

流动资产合计 12,388.25 230.63% 39,331.89 49,274.40 57,342.15

应付票据 0.00 0.00% 0.00 0.00 0.00

应付账款 2,741.64 51.04% 7,157.38 8,962.86 10,375.67

预收账款 3,019.92 56.22% 20,470.32 25,794.72 30,447.36

应付职工薪酬 285.44 5.31% 188.70 232.41 265.40

应缴税金 9.10 0.17% 239.69 314.10 408.52

其他应付款 41.33 0.77% 41.33 41.33 41.33

流动负债合计 6,097.43 113.51% 28,097.42 35,345.42 41,538.28

营运资金 6,290.82 117.11% 11,234.47 13,928.98 15,803.87

流动资金占用增量 - - 4,943.65 2,694.51 1,874.88

补充流动资金需求 - - 9,513.04

根据该测算结果,邦讯信息未来三年的营运资金需求合计为 9,513.04 万元。

是否考虑邦讯信息拟实现的净利润和经营现金流入的影响

1-1-180

采用邦讯信息未来三年流动资金占用增量之和作为营运资金需求测算依据,

而未对相应预测期内的留存收益进行扣除(即邦讯信息拟实现的净利润和经营现

金流入的影响),主要基于以下考虑:

1、本次交易评估以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规

模、业务范围以及独立经营下的业务发展计划为基础进行的评估,评估报告预测

的邦讯信息未来三年流动资金占用增量之和为原有业务范围及原有发展计划之

内的营运资金需求。本次交易双方均立足于电信行业,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数

据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多年的技术积累可为邦讯信息动环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

数据分析和数据安全等业务环节提供全面支持,邦讯信息将借此实施更为积极的

业务拓展策略并实现更快、更广的业务发展,以充分体现本次交易的协同效应。

在此背景下,邦讯信息预测期内的净利润分红之后剩余的留存收益计划用于本次

交易完成后与上市公司之间的业务资源整合,并借助上市公司在客户资源、服务

能力、技术水平、市场影响力等方面的资源优势在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方面加大

投入,以期加快实现由产品系统提供商向综合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提供商的战略

转变,并加速在光伏、节能、电动车等其他行业的战略布局。

2、本次评估基于邦讯信息在评估基准日的业务发展条件,在现有业务规模

的基础上对未来业务发展增长速度进行谨慎预测后,完成了对未来五年营业收入

的预测及评估。根据该预测结果,邦讯信息 2016 年至 2020 年动环监控系统销售

约 60 万套,根据华研中商研究院发布的市场研究报告 2016-2020 年国内改造及

新建基站数量约 1,000 万个,对应动环监控系统需求量约为 1,000 万套,评估预

测的邦讯信息未来五年的业务规模约占整体市场份额的 6%,相比公司现有市场

份额评估预测较为谨慎。截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邦讯信息已通过公开招标和电

商平台累计获得铁塔公司订单金额约占该公司 FSU 总交易额的 14%。在本次重

组交易完成后,邦讯信息可借助上市公司在资金和服务等方面的保障,抓住铁塔

公司大规模基站建设机遇,实现动环业务更快发展,获取相比评估基准日预测结

果更大的市场份额,确立并巩固已有市场优势。因此,利用邦讯信息收益预测期

内的留存收益在评估预测的基础上追加资金投入,有益于邦讯信息实现更快的业

务增长,以实现本次重组交易之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之交易目的。

1-1-181

上述邦讯信息对留存收益的支出需求具体请参见下述“二”之“3、未来支

出安排”相关内容。

(四)营运资金需求测算的合理性说明

前述上市公司营运资金需求测算中,方法 1 对子公司格蒂电力营运资金需求

的测算直接采用了评估预测数据,测算依据较为明确,但评估预测数据是基于格

蒂电力评估基准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业务发展预期以及独立经营为条件作出

的预测,未考虑并购整合的影响以及重组交易完成后格蒂电力 2015 年实际业务

发展与评估预测的差异情况。2015 年格蒂电力在完成当年度业绩承诺的基础上,

实际营业收入增幅超过原评估预测数据,方法 2 测算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更能够

合理体现重组交易完成以后考虑整合需求和协同效应的基础上上市公司营运资

金的实际需求。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通过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的金额为 3.5 亿元,其构成如下:

(1)补充上市公司营运资金 25,000 万元。前述方法 2 上市公司营运资金需

求测算结果为 40,861.29 万元,基于运用募集资金的合理谨慎的考虑,最终参考

方法 1 测算结果确定运用本次募集资本补充营运资金金额为 25,000 万元,约占

方法 2 需求测算结果的 61.18%,折算差额超过 1.5 亿元。

(2)补充邦讯信息营运资金 7,000 万元。基于运用募集资金的合理谨慎的

考虑,在评估预测营运资金需求 9,513.04 万元的基础上打折确定运用本次募集资

本补充邦讯信息营运资金金额为 7,000 万元,折算比例为 73.58%,折算差额超过

1,500 万元。此外,本次重组交易双方具有较为明显协同效应,邦讯信息计划在

重组交易完成后加大资金投入以期获取较评估预测更大的市场份额并加快战略

布局,相关资金需求由留存收益优先满足。

(3)本次交易中介机构费用的合理估计 3,000 万元。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及邦讯信息营运资金需求测算依据充分、测算结果明确,

上述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项目金额是在营运

资金需求测算结果的基础上谨慎折算后确定的,具有合理性。

1-1-182

(4)结合上述情形及上市公司、邦讯信息的现有货币资金用途、未来支出

安排、授信额度和融资渠道等,补充披露募集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现有货币资金用途

1、上市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3,771.05 万元,其构成

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余额 占比

库存现金 8.05 0.06%

银行存款 13,400.05 97.31%

其他货币资金 362.95 2.64%

合计 13,771.05 100.00%

其中:

①受限的货币资金余额 1,146.30 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12-31 余额 占全部货币资金

保函保证金 115.00 0.84%

汇票保证金 21.30 0.15%

借款保证金 10.00 0.07%

受限的长期借款 1,000.00 7.26%

合计 1,146.30 8.32%

②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2,920.43 万元,公司将按计划的投资于募投项目。

③其余货币资金余额 9,704.32 万元,为公司日常经营现金保有量。

公司日常经营现金保有量是保证公司正常运营、应付资金周转波动性需求所

必须保有的合理现金余额。上市公司主要客户为电信运营商、大型企事业单位、

政府部门、国家电网及其下属公司,客户通常实行预算管理制度和集中采购制度,

一般在上半年审批当年的年度预算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在年中或者下半年安排

采购招标,验收则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四季度。受此业务特点的影响,公司硬件

1-1-183

采购和施工服务垫款金额较大且垫款期限较长,近年来,随着业务规模的持续扩

大,公司短期流动资金出现了较为紧张的情况,尤其是年度中间订单获取比较集

中导致采购支付比较集中的月份,公司日常经营现金保有量较易出现不足的情

况,进而产生财务风险。创意信息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现金保有量相对资产

规模和业务规模明显为低,具体对比如下:

2015/12/31 货币资金/总资产 货币资金/营业收入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 28.96% 56.33%

创意信息 8.14% 22.19%

根据 2016 年第一季度报告,上市公司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为

20,454.05 万元,经营活动净流出金额为 7,432.16 万元,货币资金余额相比 2015

年 12 月 31 日显著降低,体现了公司上述资金周转需求周期性波动的特点,公司

流动资金周转较为紧张。

2、邦讯信息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6 月 30 日,邦讯信息货币资金余额为分别为

1,781.50 万元及 6,050.35 万元,其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库存现金 0.57 44.38

银行存款 5,964.84 1,657.84

其他货币资金 84.93 79.28

合计 6,050.35 1,781.50

其中:其他货币资金为保函保证金,为受限制货币资金;库存现金及银行存

货为公司日常经营现金保有量,邦讯信息也存在显著的资金周转周期性波动的特

点,流动资金需求较为紧张。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属资金密集型与技术密集型业务,占用的资金总量及资金

流量较大。受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因素影响,上市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主要

集中在下半年尤其是第四季度,而月度间研发投入、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的支出

则均衡发生,因此上市公司年末货币资金金额较大,而一季度、上半年甚至三季

1-1-184

度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较低。上市公司业务的季节性特性决定了上市公司需要

保持一定数量的货币资金以满足日常经营管理需要。从经营活动现金流量来看,

上市公司资金状况较为紧张。

铁塔公司与邦讯信息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签署了采购金额 1.66 亿元的《中

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目动环监控设备 FSU 及相关服务采

购框架协议》,随着该框架协议下采购订单的集中下达邦讯信息流动资金需求出

现显著紧张的情况,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日常经营现金保有量仅为

1,702.22 万元,为完成前述订单的按期交付保证公司的日常运营,本公司曾于

2016 年 2 月 4 日向股东杜广湘、杜玉甫、叶名合计借款 4,498.25 万元,借款时

间超过 4 个月。

随着前期部分已交付订单的集中回款,邦讯信息日常经营现金保有量有所提

升,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余额为 5,965.41 万元,流动性风险得到暂时性缓解,

但相比已有订单的未来采购支出需求,流动资金需求仍较为紧张。在前述框架协

议之外,铁塔公司与邦讯信息于 2015 年 12 月 28 日又签署了《中国铁塔股份有

限公司 2015 年基站动环监控设备 FSU 产品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采购支

出需求显著增加。截至本反馈回复出具日,邦讯信息正在履行和即将履行的在手

订单合计金额为 3.07 亿元,相比公司现有日常经营现金保有量,邦讯信息后续

设备及服务采购资金需求仍较为紧张。

3、未来支出安排

(1)未来 1 个季度的硬件及服务采购支出、人工成本支出及税费支出为上

市公司未来首要支出安排。根据上市公司公告的 2016 年 1 季度报告,上市公司

截至 2016 年 1 季度末流动负债余额为 4.14 亿元,其中 2.19 亿元为应付账款,上

市公司一季度经营活动现金流出金额为 2.05 亿元。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需支付现金对价 2 亿元,支付中介机构费

用约为 3,000 万元。

(3)本次交易完成后,“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实

施需发生资本性支出 2.5 亿元。

1-1-185

(4)截至本反馈回复日,邦讯信息在手订单金额为 3.07 亿元,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应付账款余额为 1.53 亿元,支付该部分应付账款以及为完成前述

在手订单继续发生的硬件及服务采购支出构成邦讯信息的首要支出安排。根据在

手订单金额、毛利率水平、存货余额及应付账款余额合理估算,现有在手订单尚

需直接成本支出约为 1 亿元。

(5)本次重组交易双方具有较为明显协同效应,邦讯信息拟在重组交易完

成后加大资金投入以期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并加快战略布局,计划以当年实现的

留存收益优先进行以下投入:①充实资金实力,扩充技术服务人员队伍,加大市

场开拓力度,抓住铁塔大规模基站建设机遇,实现动环业务更快发展,以获取更

大的市场份额,确立市场优势;②在满足个性化需求的服务能力、加大派驻海外

市场人员的力量等方面加大拓展海外市场的投入力度;③加大研发投入,升级现

有产品及技术,加快实现由产品和系统提供商向综合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提供商

的战略转变;④加大产品研发及市场推广投入,推进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应用至

其他领域,加速在光伏、节能、电动车等行业的战略布局。

授信额度和融资渠道

1、上市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创意信息获得的有效授信额度及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获得授信 截止到 2015 年 12

授信额度 授信银行 限制条款

号 主体 月 31 日借款金额

1 创意信息 3,000.00 兴业银行成都分行 1,000.00 -

借款用途限于

上海农商银行张江

2 格蒂电力 500.00 410.00 采购原料和支

科技支行

付员工工资

中国银行上海市浦

3 格蒂电力 1,200.00 700.00 -

东分行

1-1-186

序 获得授信 截止到 2015 年 12

授信额度 授信银行 限制条款

号 主体 月 31 日借款金额

授信用于支付

劳务外包费及

采购原材料

等,提款金额

不超过所提供

销售合同金额

中国银行上海市浦

4 格蒂电力 2,000.00 500.00 的 40%;授信

东分行

额度先行启动

1200 万元,剩

余 800 万元需

根据根据他行

授信等情况重

新审核。

保理合同,融

5 格蒂电力 1,000.00 交行上海临港支行 1,000.00 资比例不超过

70%

6 西安格蒂 1,000.00 交行陕西省分行 1,000.00 -

7 西安格蒂 500.00 北京银行陕西分行 500.00 -

上海格蒂

8 10.00 交行上海临港支行 10.00 -

能源科技

北京银行金沙江路

9 格蒂电力 1,000.00 1,000.00 -

支行

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信息技术服务,属轻资产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房屋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合计金额仅为 3,574.84 万元,可用于银行

借款的抵押物较为有限(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创意信息母公司房产和土地均

已用于银行授信抵押),受此限制所能获得的银行授信额度较小。因此,上市公

司银行借款主要依赖信用借款和保证借款,上市公司 2015 年年报披露信息显示

公司银行借款主要由公司股东陆文斌、王晓伟、王晓明、雷厉、黎静提供外部担

保,此外还引入了外部担保公司西安创新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上海创业接力融资

担保有限公司为部分银行借款提供了外部担保。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创意

信息银行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为 23.74%,较同行业上市公司 17.36%显著为高,

显示创意信息在经营性负债的基础上已经较同行业上市公司更多的使用了银行

负债。如上表所示,创意信息合并范围内的主体已经使用了所获得银行授信额度

的大部分,且由于部分授信设置了限制条件而难以自由取得全额借款,上市公司

可进一步获得的银行借款金额较为有限。

1-1-187

2、邦讯信息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邦讯信息获得的有效授信额度及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获得授信 截止到 2016 年 6

授信额度 授信单位 限制条款

号 主体 月 30 日借款金额

实际敞口 300 万,

招商银行广州高新

1 邦讯信息 1,000.00 299.63 且仅限代付供应

支行

商货款。

单笔提款金额不

中国银行广州惠福 得超过采购合同

2 邦讯信息 1,000.00 1,000.00

西路支行 金额扣减预收款

后的 80%

远东国际租赁有限

3 邦讯信息 1,300.00 1,093.22 -

公司

邦讯信息作为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提供商,与上市公司一样同为轻资产公

司,截至目前,公司无任何可作为借款抵押物的房产及土地,上述借款主要由公

司股东杜广湘、张文胜、杜玉甫、陈熊文、叶名提供保证,且部分借款由应收账

款质押。如上所示,邦讯信息已较为充分的利用了已有有效的授信额度,且融资

渠道及融资能力较为有限。

综上所述,上市公司及邦讯信息,现有可用抵押物及银行授信额度十分有限,

选择募集配套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具有必要性。

(5)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预测的现金流是否包括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收

益,以及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对邦讯信息利润实现情况进行考核时是否单

独考虑募集资金的影响

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预测的现金流是否包括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本次评估以标的公司评估基准日(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资产规模、业

务范围以及独立经营下的业务发展计划为基础进行的评估,未来的现金流预测是

以标的资产独立经营为前提进行测算得出的,未考虑重组交易本身及交易完成后

配套募集资金投入对标的资产未来预测现金流的影响。

1-1-188

基于上述情况,募集配套资金对标的公司进行投入不会对标的公司评估值产

生影响。募集配套资金对标的公司进行项目投入目的在于将在邦讯信息能耗管理

业务中的“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云服务”业务嵌入上市公司“基于大数据的运

营云平台”,实现平台在能耗管理领域的应用;募集配套资金对标的公司进行补

充流动资金有益于降低标的公司财务风险、增强资金实力,实现动环业务更快发

展,以获取更大的市场份额。综上,募集配套资金对标的公司进行投入旨在有效

提高本次重组的整合绩效,充分发挥协同效应,创造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在评估

基准日公允价值之上的附加价值。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对邦讯信息利润实现情况进行考核时是否单

独考虑募集资金的影响

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对邦讯信息利润实现情况进行考核时未单独考虑

募集资金的影响。

根据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及其应用项目”的建

设规划,项目组建设期为 3 年(T+1~T+3),运营期为 5 年(T+4~T+8)。本次

交易业绩承诺期为 2016~2018 年,基于对本次交易进展及募投项目实施的合理预

测,前述业绩承诺期应处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期内。

根据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建设期内主要以投入为主,从建设期第二

年起会逐步实现收入,但不足以覆盖成本支出,效益测算显示项目建设期内累计

不产生净利润,本项目的预测效益主要产生于 3 年建设期之后的 5 年运营期内。

基于上述情况,上市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对邦讯信息利润实现情况进行考核

时未单独考虑募集资金的影响,将不会对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考核情况产生实质

性影响,不会损害到上市公司及其股东权益。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经对上市公司、邦讯信息营运资金需求测算过程

及依据、现有货币资金用途、未来支出安排、授信额度和融资渠道等方面的核

查,以及对评估假设条件、评估预测方法、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收益预测、本次

交易承诺业绩考核条款设置等方面的核查,后认为:上市公司、邦讯信息的营

运资金需求测算依据充分,利用募集资金补充营运资金金额具备合理性、必要

1-1-189

性;在确定营运资金需求时已考虑了邦讯信息拟实现的净利润和经营现金流入

的影响;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预测的现金流未包括募集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由于募集资金投入对邦讯信息在业绩承诺期内的利润影响较小,对利润实现情

况进行考核时不单独考虑募集资金的影响。

会计师意见:上市公司、邦讯公司营运资金测算所依据的历史财务数据,

与经本所审计公司已经披露的数据相符。

评估师意见:1)邦讯信息的营运资金需求测算合理,已考虑邦讯信息拟实

现的净利润和经营现金流入的影响。2)收益法评估预测的现金流未考虑募集资

金对评估值的影响。

(八)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必要性

1、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状况

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募集资金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4 年 1 月 3 日《关于核准四川创意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批复》“证监许可【2014】

26 号”文件的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不超过 1,670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中公司股东可公开发售股份不超过 1,000 万股。

截止 2014 年 1 月 21 日,公司实际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428.75

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其中公司公开发行新股数量为 715.00 万股,公司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的数量为 713.75 万股;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1,428.75 万股,

发行价格人民币 18.11 元,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58,746,625.00 元,其中新

股发行募集资金为人民币 129,486,500.00 元,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为

人民币 129,260,125.00 元。扣除公司应承担的发行等费用后,发行新股募集资金

净额为 104,471,429.18 元。公司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所得资金不归公司所有。

以上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由信永中和于 2014 年 1 月 21 日出具的

XYZH/2013CDA2053《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1-1-190

该次募集资金用于“电信级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支撑基地及技术服务区域

扩展项目”,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该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10,447.1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减除手续费 244.58

二、募集资金使用 9,895.08

其中:1.利用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2,300.27

2.利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1,500.00

3.募集资金到位后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6,094.81

三、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 796.64

四、募集资金专户实际余额 796.64

注:2014 年 11 月 18 日,201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部分内容及使用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相关议案,调整了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总投资,“电信级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支撑基地及技术服务区域扩展项目”

原预算为 10,415.50 万元,调整后的预算为 8,250.50 万元,调整后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

收入共计 2,300.27 万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利息收入共计 2,300.27 万

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15 年 6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 2,000

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不超过 12 个月,到期后公司将及时归还至募集

资金专户。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有利

于公司降低财务成本,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6 年 3 月 29 日,已将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 5,000,000.00 元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止 2016 年 3 月 31 日,尚未归还的募集资

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为 15,000,000.00 元。

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募投项目“电信级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支撑基地

及技术服务区域扩展项目建设”累计投入 6,094.81 万元,完成投资进度 73.87%

根据目前的建设进度,项目预计能在 2016 年 6 月 30 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项

目进度预计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项目建设周期相符。

综上,截至 2016 年 3 月 31 日,创意信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的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②发行股份购买格蒂电力重组交易募集的配套资金

1-1-191

根据公司 2015 年 6 月 26 日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作出的决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向雷厉等

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15】2473 号)核准,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10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33,716,103 股,其中,募集

配套资金的发行股份数量为 9,165,543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244,719,998.1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 16,953,485.6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27,766,512.50 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信永中和出具 XYZH/2015BJA70145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制度。

该次募集配套资金用于重组交易支付现金对价及中介机构费用等相关交易

费用,截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金额

募集资金 2015 年 12 月 10 日期初净额 22,776.65

加: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 1.02

减:本年度投入募集项目资金 22,285.01

募集资金专户 2015 年 12 月 30 日实际余额 492.66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5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本次非公

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

资金 492.66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5 年第五次临

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节余募集资金 492.66 万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

金。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使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专项

意见,一致同意公司使用剩余募集资金及剩余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492.66 万元永

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综上,截至 2015 年 12 月 30 日,创意信息发行股份购买格蒂电力重组交易

募集的配套资金已经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2、上市公司、标的资产报告期期末货币资金金额及用途

(1)上市公司期末货币资金金额及用途

1-1-192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3,771.05 万元,其中保

函保证金 362.95 万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合计 2,920.43 万元,其余主要用于公

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支付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和投资“基于

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合计需要资金约 4.8 亿元,大大超出上

市公司现有的货币资金。

(2)标的公司期末货币资金金额及用途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为 1,781.50 万元,全部用

于日常经营。

3、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等财务状况与同行业的比较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 21.45%,与所属的 I65 软件和信

息技术服务业的均值 23.04%基本持平。

2015/12/31 资产负债率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平均 23.04 %

创意信息 21.45%

若上市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银行借款用以支付本次交易的现金对价、中介机

构费用、和“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势必大幅提高

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使其显著高于可比上市公司水平,加大上市公司的偿债

风险。

4、募集配套资金金额、用途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本次交易中,本公司除需向交易对方支付现金对价 20,000 万元以外,还需

同时募集约 3,000 万元用于支付交易涉及的中介费用、募集约 25,000 万元用于“基

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以及 32,000 万元用于补充流

动资金,上述金额无法通过公司自有资金进行全额支付。基于本次交易方案和公

司财务状况的综合考虑,拟通过募集配套资金解决。因此,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金

额、用途与上市公司及标的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相匹配。

1-1-193

5、募集配套资金有利于提高本次交易的整合绩效、发挥协同效应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邦讯信

息 100%股权,交易对价合计 80,000 万元,其中现金对价合计 20,000 万元。为了

更好地提高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借助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支持公司更好更快地

发展,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

有利于保障本次重组的顺利实施。

此外,本次上市公司计划使用配套资金约 2.5 亿元用于“基于大数据的运营

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该项目在的实现上市公司发展战略的同时,有

机地将邦讯信息的能耗管理业务中的“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云服务应用”业务

嵌入平台,实现平台在能耗管理领域的应用,较有效提高本次重组的整合绩效,

发挥协同效应。

(九)发行失败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1、本次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为前提条件,但募集配套

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实施

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其

中,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发行股份募

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2、本次购买资产支付方式大部分为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对交

易对价支付的影响较小

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邦讯信

息 100%股权,交易对价合计 80,000 万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约 60,000 万元,现

金对价月 20,000 万元。现金对价比例相对较小,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对交易

对价支付的影响也较小。

3、公司可通过其他方式筹集资金作为补救措施

1-1-194

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本公司将以自

有资金和使用银行借款等方式解决支付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所需资金,

同时适当延后投资项目的建设。

但采取债务融资方式会增加上市公司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现金流出压力,

提高资产负债率,同时会加大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的负担,对公司盈利能力产生一

定影响。因此,从财务稳健性考虑,为降低债务融资成本对公司净利润的影响,

提高资金来源的稳定性,以股权融资方式注入资金,对上市公司的发展更为有利。

(十)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管理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投向变更及管理

与监督等进行了具体而明确的规定。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本次募集

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尽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专

户存储三方协议,依照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规范使

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使

用相关工作,确保募投项目实施进度。

(十一)募集配套资金对标的资产评估的影响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评估采取收益法作为评估结果,预测现金流中不包含募

集配套资金投入带来的收益。

(十二)上市公司滚存未分配利润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完成后,为兼顾新老股东的利益,上市公司发行

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股份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各自持股比例享有。

(十三)本次询价发行的可行性分析

本次询价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定价方式为:(1)发行价格不低于发

行期首日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2)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二十

1-1-195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或者发行价格低于发行期首日前一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但不低于百分之九十。

1、上述定价方式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

规的规定。

2、上述定价方式确定的发行底价最大限度的减少了与上市公司股价走势的

偏离,发行价接近届时市场价,很大程度上降低了出现发行价格倒挂的可能性,

有利于发行成功。

3、上市公司复牌以来二级市场股价呈下行趋势,如若本次采用锁价发行,

近期股价已经低于锁价底价,采取锁价发行的可行性低。

55.00

50.00

45.00

40.00

35.00

30.00

25.00

2016-05-16

2016-05-22

2016-05-28

2016-06-03

2016-06-06

2016-06-12

2016-06-18

2016-06-24

2016-06-30

2016-07-06

2016-07-12

2016-07-18

2016-07-24

2016-07-27

2016-05-13

2016-05-19

2016-05-25

2016-05-31

2016-06-09

2016-06-15

2016-06-21

2016-06-27

2016-07-03

2016-07-09

2016-07-15

创意信息(300366.SZ,除权后) 2016-07-21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均价的90%(除权后)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一个交易日均价的90%(除权后)

4、上市公司停牌期间大盘和行业板块经历了较大幅度的下跌,创业板指

(399006.SZ)和软件信息技术板块(883169.WI)的跌幅分别为 21.82%和 30.09%。

上市公司股票复牌后二级市场价格走势在充分反映了大盘及行业板块因素后趋

于稳定。上市公司业务的良好发展、本次重组对上市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正面影

响、协同效应的发挥以及募投项目的预期效益,将提振投资者信心,有利于本次

发行。

5、由于股票市场的波动和投资者的预期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发行仍存在无

法足额募集资金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上市公司已经在《重组报告书》中做了针

对性的风险提示。

(十四)募集资金失败的影响以及补救措施

1-1-196

鉴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存在无法足额募集甚至发行失败的风险,

上市公司考虑了该情况的影响以及补救措施:

1、本次交易方案由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两部分构成。

其中,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为前提条件,但发行股份

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并不影响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实施。

2、根据本次交易方案,上市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邦

讯信息 100%股权,交易对价合计 80,000 万元,其中发行股份支付约 60,000 万元,

现金对价月 20,000 万元。现金对价比例相对较小,募集配套资金成功与否对交

易对价支付的影响也较小。

3、如果募集配套资金出现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上市公司

将以自有资金和使用借款等方式解决支付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所需资

金,同时适当延后投资项目的建设。由于目前上市公司自有资金及可用授信额度

不足以解决支付交易现金对价、中介机构费用所需资金,如果出现募集配套资金

未能实施或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上市公司将可能需要付出更高资金成本获

得所需资金。

4、为应对可能出现的市场和行业板块出现了大幅下跌从而使上市公司股价

较大幅度低于本次交易的发行价的情形,本次交易设置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发行

价格的调整方案,增加了在极端情况下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交易的可行性,同时也

就加强了以此为前提的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的可行性。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经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配套资金的具体方

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相关法律法规、证券市场行情、募集资金失败的

补救措施等方面的核查及分析后认为:本次交易拟通过询价方式募集配套资金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合考虑了市场行情、上市公司以及本次重组的情

况,具有可行性;同时,上市公司已经充分提示了募集资金失败的风险,且已

对募集资金失败情况下的补救措施做了相应安排。

1-1-197

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

一、标的资产评估情况

(一)评估概况

1、评估结果

邦讯信息评估基准日总资产账面价值为 13,245.01 万元,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6,229.99 万元,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7,015.02 万元。中企华分别采取资产基础法和

收益法对邦讯信息 100%股权进行评估,并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最终评估结

论。根据中企华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1078 号),采用收益法评估,邦讯

信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80,074.64 万元,增值额为 73,059.63 万元,增值率为

1041.47%。

2、评估增值的主要原因

标的公司所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为典型的轻资产行业,未来发展除了

依据营运资金、固定资产等有形资产外,其管理团队、技术实力和品牌知名度等

账面未记录的无形资产更是企业核心价值的体现,而该部分无形资产价值并未在

公司账面资产中体现。评估结论旨在体现企业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不光是要包含

账面记录的资产负债价值,更要能反映其账面未记录的可确指与不可确指的无形

资产价值,本次收益法结果能涵盖上述无形资产的价值,故收益法结论客观、全

面的反映了标的公司股东全部权益的市场价值。

3、不同评估方法结果的差异及原因

收益法评估后的邦讯信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80,074.64 万元,资产基础法

评估后的邦讯信息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12,921.19 万元,两者相差 67,153.45 万元,

差异率为 519.72%。

1-1-198

资产基础法与收益法的评估路径不同。资产基础法评估是以被评估单位资产

负债表为基础对企业价值进行评定估算;收益法评估主要从企业未来经营活动所

产生的净现金流角度反映企业价值;因此二者出现差异是正常的。

4、最终确定评估结果的理由

邦讯信息经过多年的发展,积累了一定的项目开发、经营管理、营销技巧等

经验,拥有管理、营销、专业技术等人力资源,行业竞争力逐步加强。特别在

2015 年底取得了中国铁塔公司较大份额的动环监控系统采购合同,邦讯信息在

保持其技术先进性前提下,未来收入规模将较历史年度呈多倍的增长,在此情况

下,资产基础法无法充分反映邦讯信息的市场价值,采用收益法对目标公司进行

价值评估,公司的价值等于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估值基于邦讯信息的业务规模

及利润增长情况和现金流金额大小,可以更全面、合理地反映邦讯信息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

根据上述分析,本次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即:邦讯信息的股东全

部权益价值评估结果为 80,074.64 万元。

(二)重要的评估假设

本评估报告分析估算采用的假设条件如下:

1、一般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持续经营;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所处国家和地区的政治、经济和社会环

境无重大变化;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无重

大变化;

(4)假设和被评估单位相关的利率、汇率、赋税基准及税率、政策性征收

费用等评估基准日后不发生重大变化;

1-1-199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管理层是负责的、稳定的,且有能力

担当其职务;

(6)假设被评估单位完全遵守所有相关的法律法规;

(7)假设评估基准日后无不可抗力对被评估单位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2、特殊假设

(1)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和编写本评估报告时所

采用的会计政策在重要方面保持一致;

(2)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在现有管理方式和管理水平的基础上,

经营范围、方式与目前保持一致;

(3)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现金流入为平均流入,现金流出为平

均流出;

(4)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场竞争态势;

(5)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

平;

(6)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能持续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并享受

企业所得税率 15%的政策优惠。

评估报告评估结论在上述假设条件下在评估基准日时成立,当上述假设条件

发生较大变化时,签字注册资产评估师及评估机构将不承担由于假设条件改变而

推导出不同评估结论的责任。

(三)选用的评估方法和重要评估参数以及相关依据

1、资产基础法

邦 讯 信 息评 估 基 准日 总 资 产账 面 价 值为 13,245.01 万 元 ,评 估 价 值 为

19,151.18 万元,增值额为 5,906.17 万元,增值率为 44.59%;总负债账面价值为

6,229.99 万元,评估价值为 6,229.99 万元,增值额为 0.00 万元,增值率为 0.00%;

1-1-200

净资产账面价值为 7,015.02 万元,净资产评估价值为 12,921.19 万元,增值额为

5,906.17 万元,增值率为 84.19 %。资产基础法评估结果汇总表如下:

单位:万元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增减值 增值率%

项目

D=C/A×100

A B C=B-A

%

一、流动资产 1 12,782.23 16,547.78 3,765.55 29.46

二、非流动资产 2 462.78 2,603.40 2,140.62 462.56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 3

投资性房地产 4

固定资产 5 47.95 94.94 46.99 98.01

在建工程 6

无形资产 7 2,072.48 2,072.48

其中:土地使用权 8

其他非流动资产 9 414.83 435.98 21.14 5.10

资产总计 10 13,245.01 19,151.18 5,906.17 44.59

三、流动负债 11 6,159.99 6,159.99 0.00 0.00

四、非流动负债 12 70.00 70.00 0.00 0.00

负债总计 13 6,229.99 6,229.99 0.00 0.00

净资产 14 7,015.02 12,921.19 5,906.17 84.19

2、收益法

(1)基本模型

本评估报告选用现金流量折现法中的企业自由现金流折现模型。企业自由现

金流折现模型的描述具体如下: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①企业整体价值

企业整体价值是指股东全部权益价值和付息债务价值之和。根据被评估单位

的资产配置和使用情况,企业整体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1-1-201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A、经营性资产价值

经营性资产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相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金

流量预测所涉及的资产与负债。经营性资产价值的计算公式如下:

n

Fi Fn 1

P

i 1 (1 r) (r g) (1 r) n

i

其中:

P:评估基准日的企业经营性资产价值;

Fi:评估基准日后第 i 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Fn+1:永续期第一年预期的企业自由现金流量;

r:折现率(此处为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

n:预测期;

i:预测期第 i 年;

g:永续期增长率。

其中,企业自由现金流量计算公式如下:

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息前税后净利润+折旧与摊销-资本性支出-营运资金增

加额

其中,折现率(加权平均资本成本,WACC)计算公式如下:

E D

WACC K e K d (1 t)

ED ED

其中:

ke:权益资本成本;

kd:付息债务资本成本;

E: 权益的市场价值;

1-1-202

D: 付息债务的市场价值;

t: 所得税率。

其中,权益资本成本采用资本资产定价模型(CAPM)计算。计算公式如下:

K e rf MRP β L rc

其中:

rf:无风险收益率;

MRP:市场风险溢价;

β L: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rc: 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

B、溢余资产价值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溢余资产单独分析和评估。

C、非经营性资产、负债价值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

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单独分析和评估。

②付息债务价值

付息债务是指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需要支付利息的负债。付息债务以核实

后的账面值作为评估值。

(2)收益期和预测期的确定

由于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经营正常,没有对影响企业继续经营的核心资产

的使用年限进行限定和对企业生产经营期限、投资者所有权期限等进行限定,或

者上述限定可以解除,并可以通过延续方式永续使用。故本评估报告假设被评估

单位评估基准日后永续经营,相应的收益期为无限期。

1-1-203

由于企业近期的收益可以相对合理地预测,而远期收益预测的合理性相对较

差,按照通常惯例,评估人员将企业的收益期划分为预测期和预测期后两个阶段。

评估人员经过综合分析,预计被评估单位于 2020 年达到稳定经营状态,故

预测期截止到 2020 年底。

(3)收益指标

根据评估项目评估对象的具体情况,通过下式预测确定委估权益预期收益

Ri:

预期收益 Ri =预期企业自由现金流量=收入-成本费用-税收+折旧与摊

销+利息费用×(1-企业所得税率)-资本性支出-净营运资金变动

根据对历史经营业绩的分析,对未来年度的 Ri 通过逐年预测企业的收入、

成本、费用等项目进行详细预测。

预测净利润时,不考虑各种不可预见的非经常性收支(如营业外收支、补贴

等),因企业对外投资另行评估,故预测净利润时也不考虑投资收益。采用以下

经简化的净利润计算公式对预期净利润进行预测:

预期净利润=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

务费用-所得税

(4)折现率

①无风险收益率的确定

国债收益率通常被认为是无风险的,因为持有该债权到期不能兑付的风险很

小,可以忽略不计。根据 WIND 资讯系统所披露的信息,十年期中债国债在评

估基准日的到期年收益率为 2.8212%,本评估报告以 2.8212%作为无风险收益率。

②权益系统风险系数的确定

被评估单位的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如下:

β L 1 1 t D E β U

1-1-204

式中:

β L 有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β U 无财务杠杆的权益的系统风险系数;

t 被评估企业的所得税税率;

D/E 被评估企业的目标资本结构。

根据被评估单位的业务特点,评估人员通过 WIND 资讯系统查询了 5 家沪

深 A 股可比上市公司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 β L 值(起始交易日期:2012 年 12 月

31 日;截止交易日期:2015 年 12 月 31 日;计算周期:周;收益率计算方法:

普通收益率;标的指数:上证综合指数),然后根据可比上市公司的所得税率、

资本结构换算成 β U 值,并取其平均值 1.0483 作为被评估单位的 β U 值,具体数据

见下表:

序号 股票代码 公司简称 βL 值 βu 值

1 600289 亿阳信通 1.1268 1.1107

2 002093 国脉科技 1.2221 1.1618

3 300098 高新兴 0.8688 0.8606

4 300050 世纪鼎利 1.1450 1.1395

5 300312 邦讯技术 0.9960 0.9688

βu 平均值 1.0483

取可比上市公司资本结构的平均值 2.47%作为被评估单位的目标资本结构。

被评估单位评估基准日执行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系统风险系数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

权益系统风险系数。

β L 1 1 t D E β U

=(1+(1-15%)×2.47%)×1.0483

1-1-205

=1.0703

③市场风险溢价的确定

由于国内证券市场是一个新兴而且相对封闭的市场。历史数据较短,并且在

市场建立的前几年中投机气氛较浓,市场波动幅度很大;因此,直接通过历史数

据得出的股权风险溢价不具有可信度;而在成熟市场中,由于有较长的历史数据,

市场总体的股权风险溢价可以直接通过分析历史数据得到;因此国际上新兴市场

的风险溢价通常也可以采用成熟市场的风险溢价进行调整确定,根据我公司研究

结果,评估市场风险溢价 MRP 取 7.08%。

市场风险溢价=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国家风险补偿额

式中:成熟股票市场的基本补偿额取 1928-2015 年美国股票与国债的算术平

均收益差 6.18%;国家风险补偿额取 0.90%。

则:MRP=6.18%+0.90%=7.08%

④企业特定风险调整系数的确定

由于测算风险系数时选取的为上市公司,相应的证券或资本在资本市场上可

流通,而纳入本次评估范围的资产为非上市资产,与同类上市公司比,该类资产

的权益风险要大于可比上市公司的权益风险。结合企业的规模、行业地位、经营

能力、抗风险能力等因素,本次对权益个别风险溢价取值为 2%。

⑤预测期折现率的确定

A、计算权益资本成本

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权益资本成本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权益

资本成本。

K e R f β MRP R c

=2.8212%+1.0703×7.08%+2%=12.40%

B、计算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1-1-206

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付息债务的平均年利率为 5.66%(评估基准日 1 年内

短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30%),将上述确定的参数代入加权平均资本成本计算公

式,计算得出被评估单位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

K d 1 t

E D

WACC K e

DE DE

=12.40%×97.59%+5.66%×(1-15%)×2.41%=12.22%

⑥预测期后折现率的确定

预测期后的折现率与预测期相同,即预测期后折现率为 12.22%。

⑦合理性分析

国内通信业受三大运营商、铁塔公司垄断,本次评估选取的可比公司都属“通

信--通信设备--通信配套服务”,即选取的可比公司业务特点、经营风险基本接

近,可比公司风险中已涵盖被评估单位业务、经营风险。

评估基准日前,被评估单位已取得铁塔公司约 16%份额的订单,未来业绩将

较历史年度发生大幅增长,该增长预测是以已签订合同为基础的,风险相对较小。

同时综合考虑被评估资产的流动性、业务规模,最终确定个别风险溢价取 2%。

与近期 A 股市场可比交易的折现率相比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 代码 标的资产 收益法评估使用折现率

1 亨通光电 600487.SH 电信国脉 12.75%

2 鑫龙电器 002298.SZ 中电兴发 12.09%

3 金新农 002548.SZ 盈华讯方 12.39%

4 东方网力 300367.SZ 嘉崎智能 12.44%-12.61%

5 浙大网新 600797.SH 网新电气 13.07%

6 浙大网新 600797.SH 网新恩普 12.49%

本次交易 12.22%

如上所示,本次交易收益法评估选取的折现率与 A 股市场可比交易相比处

于合理水平。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对邦讯信息自身业务特点、未来业绩变化情况、面

临的经营风险及可比交易情况进行核查及对比分析后认为:1)邦讯信息收益法

1-1-207

评估中折现率相关参数选取的依据充分考虑了邦讯信息自身业务特点及未来业

绩变化情况、面临的经营风险,具有合理性;2)与可比交易相比邦讯信息收益

法评估选取的折现率处于合理水平。

中企华评估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评估中折现率相关参数选取合理。

(5)自由现金流量中各项参数的估算及股权价值的评估测算过程

单位:万元

科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永续

营业收入 37,908.00 47,768.00 56,384.00 63,849.00 67,114.00 67,114.00

营业成本 28,629.52 35,851.43 41,502.66 46,298.62 48,114.79 48,114.79

营业税金和附加 350.09 464.74 536.23 549.88 553.03 553.03

营业费用 662.11 912.60 1,071.37 1,332.81 1,582.92 1,582.92

管理费用 2,071.30 2,446.88 2,704.62 3,003.53 3,103.41 3,103.41

财务费用 9.33 11.76 13.88 15.72 16.52 16.52

营业利润 6,185.65 8,080.59 10,555.23 12,648.44 13,743.33 13,743.33

利润总额 6,185.65 8,080.59 10,555.23 12,648.44 13,743.33 13,743.33

所得税费用 842.07 1,101.50 1,455.35 1,749.89 1,909.17 1,909.17

净利润 5,343.58 6,979.10 9,099.89 10,898.56 11,834.17 11,834.17

息前税后营业利润 5,343.58 6,979.10 9,099.89 10,898.56 11,834.17 11,834.17

+ 折旧及摊销 122.04 204.42 226.62 263.85 205.46 205.46

- 资本支出 560.00 160.00 160.00 210.00 160.00 205.46

- 营运资本变动 4,943.65 2,694.51 1,874.88 1,565.36 497.11

自由现金流量 -38.04 4,329.01 7,291.62 9,387.05 11,382.52 11,834.17

折现率 12.22% 12.22% 12.22% 12.22% 12.22% 12.22%

折现期(年) 0.50 1.50 2.50 3.50 4.50 5.50

折现系数 0.94 0.84 0.75 0.67 0.60 4.87

自由现金流现值 -35.90 3,641.52 5,465.74 6,270.22 6,775.20 57,643.50

营业价值 79,760.27

①营业收入

2014 年 7 月中国铁塔公司成立,负责统筹建设通信铁塔设施,经营范围包

括:铁塔建设、维护、运营;基站机房、电源、空调配套设施和公共区域的室内

分布系统的建设、维护、运营及基站设备的维护。由此,动环监控系统从原运营

商通信设施的“配套系统”变成铁塔公司运营管理的“核心系统”。

2015 年 1 月,铁塔公司发布了企业标准《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FSU)技术

要求》,提出了集约化网络维护、集约化网管架构的建设思路,改变了《中国移

1-1-208

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规范》的区域(LSC)、省(CSC)两级中心架构,采

用全国统一平台、统一版本、一级建设,和统一 B 接口协议规范。各动环监控

厂家的采集监控单元(FSU)通过统一的 B 接口规范,一点接入铁塔总部的集中

网管中心,集团、省、地市和现场维护人员四级分权分域使用,实现全网运营维

护需求。为适应铁塔公司颁布的新型动环监控系统架构和接口规范,必须对运营

商移交铁塔的 152 万存量站动环监控系统进行新建和改造。这 152 万个存量站中,

原来没有动环需要新建的有 30 万个基站,原来运营商已建动环需要进行改造的

约 122 万个基站。相关机构预测,2016-2020 年国内新建基站数量分别为 120 万、

120 万、150 万、200 万、260 万。截止评估基准日,邦讯信息已取得 1.65 亿元

的动环监控系统建设合同。

未来五年,邦讯信息在现有研发项目基础上,逐步开发海外基站运维、光伏

电站运维、直流充电桩、能耗管理、商业云等业务市场,完成从专业的产品和系

统提供商向综合的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提供商转型。面向铁塔公司及海内外运营

商、光伏电站大企业客户,逐步成为运维服务的综合服务提供商;面向中小企业

客户,成为能耗云、商业云监控两大跨行业的云平台服务运营商。参考相关行业

的市场规模及被评估单位目前市场地位,未来收入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类别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动环监控系统 35,337.00 42,286.00 46,368.00 48,907.00 49,195.00

运维管理系统 1,293.00 2,257.00 4,006.00 5,119.00 5,941.00

能耗云 912.00 1,816.00 3,175.00 5,246.00 5,973.00

充电桩 291.00 881.00 1,328.00 1,940.00 2,426.00

商业云监控 75.00 528.00 1,507.00 2,637.00 3,579.00

合计 37,908.00 47,768.00 56,384.00 63,849.00 67,114.00

②营业成本

营业成本包括产品的硬件成本、外包劳务成本、职工薪酬、运保费等,本次

评估在参考历史年度产品毛利的基础上,分析确定未来经营产品各项成本,未来

年度营业成本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1-1-209

类别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运保费 479.50 980.69 1,178.35 1,174.72 1,161.60

外包费 5,329.19 8,592.74 9,520.48 14,929.85 17,487.59

硬件成本 20,996.29 24,176.47 28,405.25 27,499.62 26,547.14

职工薪酬 789.57 963.07 1,146.27 1,316.89 1,403.17

其他制造费用 1,034.97 1,138.46 1,252.31 1,377.54 1,515.29

合计 28,629.52 35,851.43 41,502.66 46,298.62 48,114.79

③营业税金及附加

被评估单位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主要为城建税、教育

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

被评估单位未来适用的增值税率为 17%,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

附加分别为增值税的 7%、3%、2%。未来年度营业税金及附加的预测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税种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城建税 204.22 271.10 312.80 320.76 322.60

教育费附加 87.52 116.18 134.06 137.47 138.26

地方教育费附加 58.35 77.46 89.37 91.65 92.17

合计 350.09 464.74 536.23 549.88 553.03

④营业费用

营业费用主要包括营销人员工资薪酬、差旅费、技术协作费、推广费、办公

费、折旧费等,参考历史年度数据及业务发展因素,对未来各年营业费用进行预

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工资 78.62 134.97 166.83 229.11 294.98

福利费 0.25 0.43 0.53 0.73 0.94

招聘及培训费用 23.18 39.78 49.17 67.53 86.95

社保费 10.64 18.27 22.58 31.02 39.93

住房公积金 6.22 10.68 13.20 18.12 23.33

1-1-210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差旅费 70.45 120.94 149.48 205.29 264.31

折旧费 4.33 11.14 14.20 20.11 18.62

技术协作费 228.66 240.10 252.10 264.70 277.94

通讯费 3.05 3.21 3.37 3.54 3.71

办公费 44.24 75.94 93.87 128.91 165.97

场地使用费 0.10 0.11 0.11 0.12 0.12

运保费 5.72 6.00 6.30 6.62 6.95

业务招待费 32.34 55.52 68.62 94.24 121.33

推广费 130.57 164.54 194.22 219.93 231.17

市内交通费 2.34 4.02 4.97 6.83 8.80

其他 21.39 26.95 31.81 36.02 37.87

合计 662.11 912.60 1,071.37 1,332.81 1,582.92

⑤管理费用

管理费用主要包括工资、员工五险一金、办公费、差旅费、税费支出、技术

咨询费、业务招待费、场地使用费、折旧费、研究开发费等。参考历史年度数据,

对未来各年管理费用进行预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工资 414.51 426.95 439.75 452.95 466.53

福利费 16.58 17.40 18.27 19.19 20.15

招聘及培训费 23.62 24.80 26.04 27.34 28.71

社保费 24.73 25.96 27.26 28.63 30.06

住房公积金 13.89 14.59 15.32 16.09 16.89

折旧费 39.80 48.44 37.23 37.65 30.48

研究开发费 162.05 210.67 273.87 356.03 373.83

研发人员工资 981.65 1,263.88 1,431.97 1,609.02 1,657.29

业务招待费 15.25 16.01 16.81 17.65 18.54

场地使用费 134.24 140.95 148.00 155.40 163.17

差旅费 28.27 29.69 31.17 32.73 34.37

办公费 63.45 66.62 69.95 73.45 77.12

汽车费用 51.54 54.12 56.83 59.67 62.65

1-1-211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税金 5.00 5.25 5.51 5.78 6.07

技术咨询服务费 39.82 41.82 43.91 46.10 48.41

邮电通讯费 24.57 25.80 27.09 28.44 29.87

交通费 4.23 4.45 4.67 4.90 5.15

其他 28.08 29.48 30.96 32.51 34.13

合计 2,071.30 2,446.88 2,704.62 3,003.53 3,103.41

⑥财务费用

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利息收入、手续费和利息支出等。因本次评估预测股东

全部权益价值按被评估单位整体价值扣减评估基准日有息负债考虑,有息负债的

成本已在计算折现率过程中考虑,故对财务费用仅预测手续费支出。

⑦营业外收支

营业外收入主要为政府补贴收入。由于营业外收支发生的不确定性较大,故

本次评估不对营业外收支进行预测。

⑧所得税的预测

被评估单位企业为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率 15%。预计企业未来持续能

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企业所得税税率取 15%。同时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50%的研发费用。

⑨折旧与摊销的预测

对于折旧与摊销的预测,按照企业现行折旧摊销年限和残值率,采用平均年

限法进行估算。对于预测期新增、更新资产,参考存续资产的折旧、摊销年限和

残值率计算确定每年的折旧、摊销额。

⑩资本性支出的预测

资本性支出分为维持原有规模资本性支出与扩大生产规模资本性支出,分别

对其预测并相加后得到资本性支出总的预测额。本次项目的资本性支出主要形成

固定资产,并进行相应的折旧。

○11 营运资金增加额的预测

1-1-212

明确的预测期内净营运资金变动的预测:基准日营运资金=调整后流动资产-

调整后流动负债。

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的主要调整事项如下:

扣除非经营性往来款:非经营性往来款是指往来款中与正常经营无关的往来

款项。

评估基准日后期间及未来年度的营运资金,通过测算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科

目历史的周转次数,来预测未来的流动资产和流动负债,从而测算未来的营运资

金。

营运资金追加额=当期所需营运资金-期初营运资金

永续期净营运资金变动的预测:永续期被评估单位的经营规模已经达到了稳

定的水平,不需要再追加营运资金,故永续期净营运资金变动预测额为零。

未来年度营运资金追加预测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营运资金 11,234.47 13,928.98 15,803.87 17,369.23 17,866.34

营运资金追加额 4,943.65 2,694.51 1,874.88 1,565.36 497.11

○12 折现率

折现率的估算依据和过程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一、

标的资产评估情况”之“(三)选用的评估方法和重要评估参数以及相关依据”

之“2、收益法”之“(4)折现率”。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核查了评估预测具体参数的预测依据,并结合对标

的公司进行的尽职调查情况进行了分析后认为:本次交易标的收益法评估预测

具体参数的假设符合资产评估惯例,预测依据合理,与被评估对象现有业务发

展情况及未来发展前景不存在明显矛盾。

中企华评估师核查后认为:收益法评估各项参数选择合理。

1-1-213

非经营性资产、负债是指与被评估单位生产经营无关的,评估基准日后企业

自由现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与负债。被评估单位的非经营性资产、负债包括

与企业经营无关的理财产品、递延所得税资产等。本次评估采用成本法进行评估。

非经营性资产评估值 376.93 万元。

溢余资产是指评估基准日超过企业生产经营所需,评估基准日后企业自由现

金流量预测不涉及的资产。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无溢余资产。

企业整体价值=经营性资产价值+非经营性资产价值+溢余资产价值

=79,760.27 +376.93=80,137.20 万元

邦讯信息的付息债务为短期借款,核实后账面价值为 62.56 万元。故邦讯信

息的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企业整体价值-付息债务价值

=80,137.20 -62.56=80,074.64 万元

(6)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净利率预测依据及

合理性

①评估预测的邦讯信息未来财务指标

邦讯信息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净利率预测数据

与报告期实际数据对比情况如下:

报告期 预测期

项目 2016 年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1-6 月

369.05%

收入增长率 - 5.29% 605.71% 26.01% 18.04% 13.24% 5.11%

(年化)

毛利率 44.14% 48.22% 32.78% 24.48% 24.95% 26.39% 27.49% 28.31%

期间费用率 34.75% 40.32% 9.54% 7.24% 7.06% 6.72% 6.82% 7.01%

净利率 13.49% 15.55% 16.90% 14.10% 14.61% 16.14% 17.07% 17.63%

注:上述 2014 年、2015 年数据为剔除了迅动网络的影响采用了母公司数据。

②预测依据及合理性

收入增长率

1-1-214

由于邦讯信息 2015 年底获得《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

项目动环监控设备 FSU 采购项目》16%份额的订单,导致 2016 年度收入大幅增

长。在后续年度,鉴于邦讯信息的竞争优势、所处行业的特点、主要客户的采购

模式及特点,预测邦讯信息仍将保持较高市场份额。同时,未来预期随下游行业

和市场的发展和需求的增加,业务规模将有所扩展。根据华研中商研究院发布的

市场研究报告 2016 年-2020 年国内改造及新建基站数量约 1,000 万个,与基站量

一致,则动环监控系统需求量约为 1,000 万套,邦讯信息收入预测 2016 年至 2020

年动环监控系统销售约 60 万套,占整体市场份额 6%,与现阶段取得的约为 14%

的中国铁塔公司市场份额比较,预测较为谨慎。

毛利率

与邦讯信息同行业(通信--通信设备--通信配套服务)上市公司销售毛利率

水平在 19%-88%之间,具体如下: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销售毛利率%(2015 年报)

002093.SZ 国脉科技 57.61

002115.SZ 三维通信 30.75

002231.SZ 奥维通信 25.18

002316.SZ 键桥通讯 19.53

002396.SZ 星网锐捷 45.69

002417.SZ 三元达 21.19

002544.SZ 杰赛科技 19.44

300017.SZ 网宿科技 44.76

300025.SZ 华星创业 28.64

300050.SZ 世纪鼎利 46.87

300081.SZ 恒信移动 34.87

300098.SZ 高新兴 28.20

300299.SZ 富春通信 50.69

300310.SZ 宜通世纪 21.66

300312.SZ 邦讯技术 48.54

600076.SH 康欣新材 40.88

600289.SH 亿阳信通 60.11

600485.SH 信威集团 87.97

1-1-215

本次预测邦讯信息未来年度毛利率在 23-28%之间,邦讯信息预测毛利率在

同行业中属较低水平,预测较为谨慎。

未来预测邦讯信息动环监控产品和其他产品的毛利率情况如下:

类型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动环监控系统 22.41% 22.74% 22.20% 21.20% 20.50%

其他产品 39.25% 33.52% 40.47% 44.40% 46.66%

综合毛利率 24.48% 24.95% 26.39% 27.49% 28.31%

与同为铁塔公司入围供应商的高新兴(300098.SZ)相比(其与邦信信息同

类业务基站-机房运维信息化管理平台业务毛利率 45.55%,邦讯信息预测毛利率

合理、谨慎。

(1)动环监控产品

由于标准化程度提高及行业市场进一步成熟等原因,铁塔公司动环监控系统

订单的利润水平较以往可能会出现下降,故预测未来毛利率较历史年度为低。以

实际订单的毛利率水平为基础对未来年度的毛利率进行了预测,其中:2017 年

毛利率由于 2016 年部分新签订单单价较 2015 年订单为高而预计有小幅上升,

2018 年以后,鉴于邦讯信息所处行业特点及客户集中度较高、议价能力较强等

因素,同时出于谨慎考虑,预测其后产品售价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毛利率逐

年略有降低。

(2)其他产品

根据 2015 年的实际毛利率水平及已有订单情况预测了 2016 年的其他产品毛

利率水平;其他新产品在投产初期预计毛利相对较低,随着产品性能的稳定,产

量的增长,毛利率逐年增长,据此预测了 2017-2012 年的其他产品毛利率水平,

预测 2020 年的毛利率水平为 46.66%,仍略低于 2015 年被评估单位实际毛利率

水平;上述预测总体较为谨慎合理。

期间费用率

本次根据邦讯信息未来业务规模、业务模式、行业和客户特征、结合历史数

据对期间费用进行了预测:薪酬类费用依据匹配未来业务的原则预测了管理、销

1-1-216

售、研发等各类人员的规模,同时结合历史情况和未来预期合理预测未来单位人

力资源成本的增加;其他与人员规模相关的费用,如差旅费、办公费等假设按人

员规模同比例增长;折旧/摊销类费用依据现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情况以及未

来的投入计划,结合邦讯信息折旧摊销政策进行预测;推广费、税金等与营业收

入成较强比例关系的费用,按收入同比例增长;其他费用假设每年以一定增长率

逐年递增。

期间费用包括变动费用、固定费用。本次评估预计期间费用逐年增长,但与

收入相比,未来预测期间费用占收入比有所降低,具体原因如下:

(1)变动费用

变动费用主要包括销售人员工资、推广费、研发人员工资等。由于被评估单

位客户集中度较高,2016-2020 五年预测期内,主要客户铁塔公司的销售收入约

占预测总收入的比例约为 78%,鉴于邦讯信息同铁塔公司现有业务合作基础以及

铁塔公司供应商招标方式平台化,预测销售人员队伍未来没有大幅增长的需要,

销售费用总体增长应合理低于收入的增长幅度。在此前提下以及预测 2020 年营

业收入为 2015 年营业收入的 12.5 倍的情况下,评估预测 2020 年营业人员工资

约为 2015 年的 4.5 倍,推广费用约为 2015 年的 12.5 倍,营销人员工资支出仍假

设了合理增幅,推广费用预测增幅仍与收入增幅相当,预测相对谨慎。另外,本

次收益法评估所预计的全部产品均已有相应的研发团队,且已有少量销售,因此

基于现有的研发团队能够保证产品的研发工作,评估预测出于对未来市场竞争、

可能产生的不确定性因素考虑,仍合理考虑了被评估单位增加研发团队、上线新

产品的合理需求,预计 2020 年研发人员是 2015 年的 2 倍。

(2)固定费用

固定费用主要包括折旧摊销费用等,预测未来年度约有 3%-5%的合理增长。

邦讯信息所从事的业务性质决定了其轻资产公司的性质,折旧摊销等固定费用总

体金额较低且小幅增长的预测符合业务特点,具有合理性。

1-1-217

综上所述,期间费用率是在对各组成费用单独预测后作出的评估预测,该预

测考虑了邦讯信息业务发展基础、业务发展速度和客户构成特点,主要受客户集

中度较高的影响,期间费用率增速较低,预测总体具有合理性。

净利率

根据被评估单位具体的经营情况,对收入、成本、费用进行预测后,确定未

来净利率在 14%-18%之间。2016 年 1-6 月,邦讯信息实际销售净利率为 16.90%,

未来五年预测期内的预测销售净利率平均水平约为 16.17%,预测净利率水平与

实际水平相当。

与邦讯信息所处地域及所处行业相同且均为铁塔公司中标单位的高新兴

(300098.SZ)2015 年度销售净利率为 13.04%,考虑到其与邦信信息同类业务基

站-机房运维信息化管理平台业务毛利率水平(毛利率 45.55%,收入占比 7.48%)

显著高于其他业务毛利率水平(毛利率 26.80%,收入占比 92.52%),合理估计

其基站-机房运维信息化管理平台业务的销售净利率应显著高于 13.04%。

综上所述,本次预测的被评估单位未来年度净利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同类业

务 2015 年度实现的净利率水平相比,以及与邦讯信息 2016 年上半年实际实现的

净利率水平相比,预测较为谨慎合理。

(7)邦讯信息未来年度的收入预测与其产品或服务供给能力、资本性支出

是否匹配,是否充分考虑了市场竞争和不确定因素

鉴于邦讯信息的生产模式,硬件生产主要通过委外厂商完成,安装施工等技

术服务主要由公司自有技术督导人员带领较多外包施工队来实施,邦讯信息自有

员工主要负责产品设计开发、技术督导等职能,持有的设备等固定资产不多,因

此邦讯信息产品和服务供给能力与资本性支出不构成严格比例关系。同时由于委

外厂商与施工队供给充足,邦讯信息未来年度较高收入不会对其产品或服务供给

能力造成重大挑战。邦讯信息未来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资本性支出主要为新增人

员的办公设备(电脑设备),整体预计未来五年人员增长约 380 人,2020 年达

530 人,资本性支出预计约 1,250 万元,五年内人均 2.36 万元资本性支出,其资

本性支出预测可支撑收入的增长。

1-1-218

根据邦讯信息未来年度收入预测,2020 年收入约为 2015 年收入的 12.5 倍,

而成本预测:2020 年产品硬件成本为 2015 年的 21.6 倍,2020 年外包成本为 2015

年的 20.7 倍,2020 年服务人员工资为 2015 年 13.9 倍,即成本预测能充分支撑

未来收入的增长。

综上所述,被评估单位的未来年度收入、成本、期间费用、资本性支出等预

测都较为谨慎,为未来市场竞争及经营发生不确定因素留出了空间。另一方面,

考虑到邦讯信息具备该行业核心竞争优势,较大的市场份额,且目前趋势向好,

没有影响公司业绩发生转变的事宜。因此,对被评估单位的评估已充分考虑了市

场竞争和不确定因素。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结合对行业发展趋势、市场竞争状况等方面的尽职

调查结果并对评估预测参数的依据进行了核查及分析后认为:1)邦讯信息未来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净利率预测具有合理性;2)邦讯

信息未来年度的收入预测与其产品或服务供给能力、资本性支出匹配,充分考

虑了市场竞争和不确定因素。

中企华评估师核查后认为:

1、邦讯信息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毛利率、期间费用率、净利率预测

具有合理性;

2、邦讯信息未来年度的收入预测与其产品或服务供给能力、资本性支出匹

配,充分考虑了市场竞争和不确定因素。

(四)评估特殊处理、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事项

本次评估不存在评估特殊处理、或对评估结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五)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的重要变化事项及其对评估或估值

结果的影响

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未发生对评估或估值结果有重要影响的变

化事项。

1-1-219

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一)对资产评估机构或估值机构的独立性、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或

估值方法与目的的相关性发表意见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机构的独立性、

评估假设前提的合理性、评估方法与评估目的的相关性以及评估定价的公允性发

表意见如下: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资产评估机构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

有限责任公司具有证券、期货相关资产评估业务资格,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

与本公司、交易对方及邦讯信息之间除正常的业务往来关系以外,不存在其他关

联关系,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2、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及其评估人员所设定的评估假设前提

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规定执行、遵循了市场通用的惯例或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

实际情况,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本次评估的目的是确定标的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为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提供价值参考依据。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采用了资产基础

法和收益法两种评估方法分别对标的资产价值进行了评估,并最终选择了收益法

的评估值作为本次评估结果。本次资产评估工作按照国家有关法规与行业规范的

要求,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原则,按照公认的资产评估方法,实施了

必要的评估程序,对标的资产在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进行了评估,所选用的评

估方法合理,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

4、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

易价格,交易标的评估定价公允。

(二)评估的合理性分析

1-1-220

对邦讯信息 100%股权的评估充分考虑了标的公司所处有利的行业环境、突

出的竞争优势和未来发展前景,相对估值低于上市公司自身市盈率及同行业上市

公司市盈率。

标的公司所处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在细分领域均

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将大幅度提升、可

持续发展能力将大大增强。标的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表现较好,同时基于未来行

业的发展以及标的公司竞争优势在市场份额上的进一步体现,标的公司业务规模

及盈利水平在未来将有显著进步。根据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盈利预测补偿

协议,标的公司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净利润承诺不低于 5,350 万、7,000

万元和 9,100 万元。

上市公司董事会结合标的资产报告期及未来财务预测的相关情况,包括各产

品产销量、销售价格、毛利率、净利润,同时结合所处行业地位、行业发展趋势、

竞争格局等对评估结果及其依据进行了分析,认为评估结果及其依据具备合理

性,其中标的资产未来预测产销量及营业收入较报告期有大幅提升,主要原因系

下游行业发展、竞争格局变化所致,预测较大增幅能够得到市场状况及新的竞争

形势的支持。

(三)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重大合作

协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

上市公司董事会分析后认为,本次交易标的在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

环境不会发生重大不利变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行业和技术的发展较快,存在

一定不确定性,但总体发展趋势良好;标的公司不存在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等方

面的问题。此外,标的公司为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企业所得税按优惠税率

计缴。信息技术服务业为国家鼓励发展的行业,邦讯信息在行业内保持了持续的

研发投入,具有较好的竞争力,近年来持续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

综上,董事会认为,交易标的后续经营过程中政策、宏观环境、技术、行业、

重大合作协议、经营许可、技术许可、税收优惠等方面的变化趋势不会对本次交

易标的的评估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1-1-221

(四)对评估结果的敏感性分析

综合考虑各标的资产的业务模式特点和报告期内财务指标变动的影响程度,

董事会认为营业收入、毛利率和折现率的变动对估值有较大影响,该等指标对估

值结果的影响测算分析如下:

指标/

营业收入 毛利率 折现率

指标变动幅度

-2% -11.53% -11.24% 22.99%

-1% -5.76% -5.62% 10.44%

0% - - -

1% 5.76% 5.62% -8.82%

2% 11.53% 11.24% -16.37%

如上所示,评估结果对标的资产未来营业收入、毛利率、折现率变动的敏感

性较大。

(五)分析说明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是否存在显著可量化的协同

效应,若有,说明对未来上市公司业绩的影响;交易定价中是否考虑了上述协

同效应

交易标的与上市公司现有业务存在之间的协同效应参见“第一节 本次交易

概况 之 一、(二)本次交易的目的”。虽然通过本次交易上市公司与邦讯信息

可以实现显著的协同效应,但由于双方在技术和市场上的协作尚未开展,协同效

应较难以量化。故而本次交易定价中未考虑上述协同效应。

(六)结合交易标的的市场可比交易价格、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或者

市净率等指标,分析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1、本次交易作价与可比同行业上市公司的相对估值水平相比较低

本次交易标的邦讯信息的主营业务为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属于证监会行业

分类中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中证指数公布的

1-1-222

该行业分类最新市盈率 122.54 倍,市净率 11.12。其中,邦讯信息与可比上市公

司的相对估值情况对比如下:

市盈率 市净率

I65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22.54 11.12

邦讯信息 113.22 11.40

可见,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标的资产的市盈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平均

市盈率。本次重组交易对方承诺标的公司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经审计的

净利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350 万元、7,000 万元和 9,100 万元,较 2015 年净利润大幅增长,对应的动态

市盈率较低。标的资产的市净率高于可比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因为:①标

的资产的办公场所系租赁方式取得,日常经营中需要保留的净资产较低;②标的

资产作为非上市公司,相比上市公司而言未经公开募集资金充实净资产,从而净

资产相对较低。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相对估值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处于合

理水平,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较为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

2、本次交易作价与市场可比交易的交易定价的对比情况

本次交易的相对估值水平与 2015 年 A 股市场系统集成类标的资产的相对估

值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序号 上市公司 代码 标的资产 静态市盈率 动态市盈率 市净率

1 亨通光电 600487.SH 电信国脉 15.71 12.27 8.34

2 鑫龙电器 002298.SZ 中电兴发 20.40 15.00 4.93

3 金新农 002548.SZ 盈华讯方 33.47 16.00 20.38

4 东方网力 300367.SZ 嘉崎智能 14.61 11.56 5.04

5 浙大网新 600797.SH 网新电气 13.81 15.00 6.86

6 浙大网新 600797.SH 网新恩普 41.18 13.80 5.26

平均值 23.20 13.94 8.47

本次交易 113.22 14.95 11.40

1-1-223

注:1、数据来源为上市公司的公告材料,部分方案已公告预案尚未实施完毕;2、静态

市盈率=收购价/(上一会计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收购股权比例);3、动态

市盈率=收购价/(业绩承诺期第一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收购股权比例)4、市

净率=收购价/(评估基准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收购股权比例);

如上所示,本次交易标的相对估值与 A 股市场可比交易相对估值相比,动

态市盈率相当、静态市盈率和市净率较高,其原因如下:

(1)本次交易标的预测未来盈利增长较快,且交易对方在业绩承诺期间所

承诺的净利润增速也较高,是动态市盈率略高于可比交易的原因。

动态 业绩承诺(万元) 年复合

上市公司 代码 标的资产

市盈率 T T+1 T+2 增长率

亨通光电 600487.SH 电信国脉 12.27 8,000.00 9,600.00 11,500.00 20%

鑫龙电器 002298.SZ 中电兴发 15.00 11,500.00 13,800.00 - 20%

金新农 002548.SZ 盈华讯方 16.00 4,100.00 5,000.00 6,000.00 21%

东方网力 300367.SZ 嘉崎智能 11.56 1,730.00 2,200.00 2,833.00 28%

浙大网新 600797.SH 网新电气 15.00 2,000.00 2,600.00 3,380.00 30%

浙大网新 600797.SH 网新恩普 13.80 3,300.00 4,290.00 5,577.00 30%

平均值 13.94 25%

本次交易标的 14.95 5,350.00 7,100.00 9,000.00 30%

如上所示,本次交易标的承诺的未来净利润年复合增值率为 30%,高于可比

交易平均 25%的增速。本次交易标的较高估值得到了承诺的较高业绩增长速度的

有力支撑,定价具有合理性。

(2)本次交易标的预测未来盈利较报告期内有显著提升,以未来收益为基

础的估值相对与较小的历史业绩形成了高估值倍数,是静态市盈率高于可比交易

的原因。

静态 最后一个历史年 承诺期第一年净

上市公司 代码 标的资产 增幅

市盈率 度净利润(万元) 利润(万元)

亨通光电 600487.SH 电信国脉 15.71 6,096.80 8,000.00 31%

上风高科 000967.SZ 宇星科技 20.40 8,454.82 11,500.00 36%

鑫龙电器 002298.SZ 中电兴发 33.47 1,959.82 4,100.00 109%

金新农 002548.SZ 盈华讯方 14.61 1,368.56 1,730.00 26%

东方网力 300367.SZ 嘉崎智能 13.81 2,272.20 2,000.00 -12%

1-1-224

静态 最后一个历史年 承诺期第一年净

上市公司 代码 标的资产 增幅

市盈率 度净利润(万元) 利润(万元)

浙大网新 600797.SH 网新电气 41.18 1,250.82 3,300.00 164%

平均值 23.20 59%

本次交易标的 113.22 706.59 5,350.00 657%

如上所示,本次交易标的未来业绩预测与历史业绩相比的增幅显著高于可比

交易。由于本次交易及上述可比交易均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交易作价依据,而收

益法评估是基于未来预测收益的评估方法,因此,本次交易标的未来业绩预测与

历史业绩相比较大的增幅是本次交易标的静态市盈率较高的原因。

2015 年末,标的公司所处行业格局及标的公司本身业务规模发生了较大变

化。铁塔公司开始全面负责统筹建设通信铁塔设施,三大运营商存量基站的移交、

新站的建设都集中到铁塔公司统一管理。相应地基站动环监控设备市场格局也发

生了变化,客户更加集中的同时也使得具备技术、质量、经验和服务优势的供应

商获得更高的市场份额。邦讯信息通过集中招标和铁塔公司在线商务平台获得的

订单以及市场份额较 2014-2015 年有了大幅度的提升,因此,基于未来市场状况

和份额做出的业绩预测也较历史业绩有了大幅增长。所以,本次交易静态市盈率

高于可比交易具有合理性。

(3)本次交易标的及上述可比交易均市净率以收益法评估值作为交易作价

依据,而收益法评估是基于未来预测收益的评估方法,与标的资产的账面值没有

必然联系。各公司以及自身的业务特点和经营模式决定资产配置和净资产保有

量,造成了样本中市净率分布较为分散。标的资产市净率与可比交易相比偏高,

主要原因是:其经营模式属于轻资产,生产中不需要大额的固定资产,而且经营

场地来自租赁,对净资产保有量的要求不高;同时 2015 年末未分配利润也不高

所致。

综上,本次交易标的相对估值与可比交易相对估值相比处于合理水平,差异

可以得到合理解释,本次交易作价公允。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经对邦讯信息主要产品、技术水平、客户基础、所

属行业市场前景、实际业务开展情况等方面核查及分析后认为:明确及较快的

1-1-225

业务增长前景是本次交易标的取得较高估值水平的原因,本次交易标的相对估

值与可比交易相对估值相比处于合理水平,本次交易作价公允。

评估师中企华核查后认为:本次交易标的相对估值与可比交易相对估值相

比处于合理水平,差异可以得到合理解释,本次交易作价公允。

(七)评估基准日至重组报告书披露日交易标的发生的重要变化事项

评估基准日至本报告书披露日之间,交易标的未发生重要变化事项。

(八)对股份发行定价合理性所作的分析

1、本次发行价对应的市盈率和市净率分析

发行价(元) 46.88

2015 年基本/摊薄每股收益(元/股) 0.84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1,320,743,757.64

2015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股) 148,016,103

每股净资产(元/股) 8.92

发行市盈率 55.99

发行市净率 5.25

上市公司董事会对比了本次公司发行股份的发行市盈率与近期实施的上市

公司增发市盈率,具体情况如下:

2015 年以来实施的上市公司增发的发行市盈率中位数 43.13

其中:以资产认购的发行市盈率中位数 44.00

2015 年以来实施的创业板上市公司增发的发行市盈率中位数 43.87

其中:以资产认购的发行市盈率中位数 44.00

创意信息本次发行市盈率 55.99

注:发行市盈率=发行价÷最新年报披露的每股收益;数据来源 iFind,包括了 2015 年 1

月 1 日至 2016 年 4 月 20 日间实施的 A 股上市公司增发 1023 例(其中以资产认购 343

例),其中创业板 251 例(其中以资产认购 105 例)。

1-1-226

如上所示,本次上市公司发行市盈率与近期 A 股市场/创业板上市公司发行

新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市盈率相比处于合理水平,相对较高有利于保护

上市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2、本次发行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的影响

本次发行中,认购对方将以标的资产认购上市公司发行之新股,标的资产业

务发展态势良好。同时,交易对方承诺未来三年标的资产实现净利润不低于 5,350

万元、7,000 万元和 9,100 万元,如果标的资产实现上述承诺净利润,将有助于

提升上市公司的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持续发展能力。

三、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本次交易评估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1、评估机构独立。公司已聘请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邦讯信

息进行评估,公司聘请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评估师与本次交易所涉及的相关当事

方除业务关系外,无其他关联关系,亦不存在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冲突,具有充

分独立性。

2、评估假设前提合理。本次评估的假设前提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并遵循了市场通用惯例与准则,符合评估对象的实际情况,未发现与评估假设前

提相悖的事实存在,评估假设前提具有合理性。

3、交易定价公允。本次交易评估方法选用恰当,评估结论合理,评估方法

与评估目的相关性一致;本次交易定价是以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

具的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确定,交易定价具有公允性,且履行必要的关联

交易内部决策程序,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的情形。

1-1-227

第七节 本次交易合同及相关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节内容引自《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与杜广湘、杜玉甫、叶名、

陈雄文、张文胜之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和《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

份有限公司与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之标的资产业绩承诺补偿

协议》,协议全文及本节引用的协议条款请参见备查之协议。

一、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

创意信息(甲方)与杜广湘(乙方之一)、杜玉甫(乙方之二)、叶名(乙

方之三)、陈雄文(乙方之四)、张文胜(乙方之五)(五人合称“乙方”)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签订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次交易

本协议双方同意,甲方以向乙方发行新股购买其所持邦讯信息 3,750 万元出

资额(即邦讯信息 75%股权);同时,甲方以现金方式购买乙方所持邦讯信息

1,250 万元出资额(即邦讯信息 25%股权)。具体发行股份数量与现金对价如下:

序 用于交易的 占邦讯信息注册 获得的现金对 获得的股份对价

股东姓名

号 出资额(元) 资本比例(%) 价(元) (股)

1 杜广湘 37,680,252 75.3605 150,721,040.80 9,645,115

2 杜玉甫 6,161,850 12.3237 24,647,416.80 1,577,265

3 叶名 5,054,818 10.1096 20,219,290.40 1,293,895

4 陈雄文 661,850 1.3237 2,647,424.80 169,415

5 张文胜 441,230 0.8825 1,764,959.04 112,942

双方一致确认,自标的资产交割日起,甲方作为邦讯信息唯一股东持有邦讯

信息 100%股权,并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承担股东责任。

(二)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及定价依据

1-1-228

评估机构对邦讯信息评估后出具《评估报告》(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078

号)认定,截至评估基准日邦讯信息的评估值为 80,074.64 万元。

双方对上述评估值予以确认,并同意以评估值作为标的资产交易价格的定价

依据。双方一致同意,根据上述邦讯信息 100%股权的评估值,经双方协商,同

意邦讯信息 100%股权的价值按照 80,000 万元计算,乙方合计所持邦讯信息 100%

股权对应的交易价格为 80,000 万元。乙方拟转让邦讯信息股权的作价情况如下:

序 拟转让所持邦讯信 拟转让的股权占邦讯信息

股东姓名 交易作价(元)

号 息出资额(元) 注册资本的比例(%)

1 杜广湘 37,680,252 75.3605 602,884,032

2 杜玉甫 6,161,850 12.3237 98,589,600

3 叶名 5,054,818 10.1096 80,877,088

4 陈雄文 661,850 1.3237 10,589,600

5 张文胜 441,230 0.8825 7,059,680

(三)甲方购买标的资产的对价支付

甲方本次交易中购买标的资产的对价支付分为:采用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

购买乙方所合计持有邦讯信息 3,750 万元出资额(即邦讯信息 75%股权);采用

现金的方式购买乙方合计持有邦讯信息 1,250 万元出资额(即邦讯信息 25%股

权)。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中乙方合计持有的邦讯信息 3,750 万元出资额(即邦讯

信息 75%股权)由甲方采用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方式向乙方购买。双方一致确认并

同意本次交易中甲方非公开发行新股如下事项:

(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本次向邦讯信息全体股东发行股票的种类为

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 元。

(2)发行方式:非公开发行股票。

(3)定价依据:甲方本次新股发行价格为 46.88 元/股。发行价格 不低于甲

方关于本次交易的首次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额/董

事会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甲方股票交易总量×90%。

1-1-229

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至发行完成日期内,若甲方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则对发行价格再次作如下

相应调整:

假设调整前发行价格为 P0,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数为 N,每股派息为 D,

调整后发行价格为 P1(调整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实行四舍五入),

则:

派息:P1=P0-D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除权、除息同时进行:P1=(P0-D)÷(1+N)

(4)发行数量:甲方本次向乙方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按照如下方式计算:

甲方本次向乙方非公开发行新股的数量=本次标的资产交易价格×75%÷发行

价格,即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12,798,632 股。甲方最终发行新股数量以及向

乙方发行数量,以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发行数量为准;

(5)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对象为邦讯信息全体股东,即乙方。

(6)认购方式:乙方以所持邦讯信息 3,750 万元出资额(即邦讯信息)75%

股权)认购本次发行的股份。

(7)锁定期安排:邦讯信息全体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上市

公司的股份,自本次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

期届满后,而乙方作为业绩补偿义务人,仍需要按照本协议第九条业绩承诺的完

成情况进行相应解锁,解锁期间及解锁比例如下:

a、乙方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6

年度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6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

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即解锁,下同)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

如下公式计算:

1-1-230

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持有的全部创意信息股份数量(以下

简称“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6 年

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6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

b、乙方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7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

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2016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

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

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上述 2016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

股份数根据《标的资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额。

c、乙方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8

年度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

审核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2017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

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8 年

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上述 2017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

股份数根据《标的资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额。

乙方剩余未解锁的股份应在乙方履行完毕对甲方的全部业绩补偿、资产减值

测试补偿后方可流通。

最终锁定期以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审核认可的锁定时间为准。

1-1-231

本协议双方同意,乙方处于锁定期内的上述股份不得赠予或转让;乙方持有

甲方的部分股份可以设置质押,但质押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持有全部股份的

50%。乙方作为补偿义务人在锁定期内质押股份的,需经甲方同意。

(8)发行股票拟上市地点:深交所。

(9)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自议案经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有效。如果甲方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核准文件,

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本次发行完成日。

以上方案尚需甲方股东大会批准。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中乙方合计持有的邦讯信息 1,250 万元出资额(即邦讯

信息 25%股权)由甲方采用现金的方式向乙方购买。

(1)双方同意,乙方将其所持邦讯信息 1,250 万元出资额(即邦讯信息 25%

股权),以 200,000,131.84 元的价格转让给甲方。

(2)双方同意,在标的资产交割后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前

款约定的转让款。

(四)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割

双方同意,自甲方收到中国证监会同意甲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方案的核准文

件后 3 个月内,乙方应及时配合甲方办理邦讯信息企业性质变更为法人独资有限

责任公司、修改邦讯信息的公司章程、办理标的资产转让给甲方的一切必要事项,

并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交易对方持有的标的资产过户至甲方名下之日为重组交

割日,标的资产的风险、收益、负担自重组交割日(含当日)起转移至甲方。

(五)过渡期间损益安排

双方同意,自本协议所确定的标的资产审计(评估)基准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至标的资产完成交割日期间,如标的资产产生盈利,则盈利归上市公司

享有,如标的资产发生亏损,则乙方以现金方式将过渡期损失向甲方进行全额补

足。

1-1-232

本协议双方同意,关于标的资产自审计(评估)基准日至完成交割日期间的

损益,由甲方聘请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在标的资产完成

交割后进行审计确认,以距离标的资产交割日最近的月底作为审计基准日,由乙

方应在当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十五日内按 6.1 条要求完成损益安排支付义

务。相关支付的款项应汇入甲方届时以书面方式指定的银行账户。若乙方未能按

时向甲方全额支付前述款项的,每延迟一天,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未支付金

额 1‰的违约金。

甲方在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交易完成后,由甲方

新老股东共享。对于标的公司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前滚存未分配利润在本次交易完

成后,由甲方享有。

(七)人员安置及债权债务安排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公司及其子公司员工人员安置问题,上述人员的劳动关

系不变;标的公司员工如需至甲方工作应重新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相关法律、公司章程及相关协议的规定,如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转

让需要取得相关债权人的同意,则乙方应保证在本次交易前取得相关债权人的同

意。如标的资产的债权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债务的, 乙方应负责和保证及

时提供担保或提前清偿相关债务。

标的资产交割日后,根据邦讯信息实际财务状况,如涉及债务问题,甲方有

权根据需要及相关协议的约定,就标的资产涉及的债权要求相关债务人履行义

务,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配合甲方实现债权的任何行动。

(八)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乙方承诺:以邦讯信息 2015 年度净利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为基数,2016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5,350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7,000 万元,2018 年净利润不低于 9,100 万元。若邦讯信息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各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上述当年净利润预测数的,

1-1-233

则乙方应按约定向甲方进行补偿。邦讯信息盈利预测补偿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

签署协议予以约定。

(九)业绩奖励条款及员工激励安排

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完成年度净利润业绩指标,且

标的公司达到本协议第 11.1 条约定的当期应收账款回收标准,则本协议双方同

意,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利润数高于承诺净利润数的,

可以对标的公司管理层进行奖励,奖励公式具体如下: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利润数-当年度甲方合并报表涉及的标的公

司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的 50%)-乙方承诺的当年度实现的利润数] ×(25%至

50%)。

具体奖励方式届时由邦讯信息经营班子提出、邦讯信息届时唯一股东甲方批

准执行。

为了确保标的公司管理层以及核心团队的稳定,本协议双方同意,标的公司

可适时实施员工激励计划,具体方式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并由标的公司董

事会提出、标的公司届时唯一股东甲方批准。

(十)应收账款回收承诺

乙方保证采取积极措施减少标的公司应收账款金额,保证在业绩承诺期内按

照标的公司以往经营惯例以及行业特性做好应收账款回收工作,并承诺按照以下

标准回收应收账款:

(1)标的公司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

在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 90%以上。如果逾期未能收回,则乙方应

在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 2017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

前实际已收回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额 90%的差额承担

坏账损失补偿并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乙方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

例承担)。

1-1-234

如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被收回,则按照应收账款

(经审计)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乙方;如在 2020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乙方上述补偿款项不

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理。

(2)标的公司 2016 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 2018 年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 90%以上,乙方应当尽力与债务人沟通,采取磋商、

诉讼等手段促使债务人归还,如果逾期未能全部收回,则乙方应在 2018 年年度

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 2018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

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额 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

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乙方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被收回,则按照应收账款

(经审计)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乙方;如在 2021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乙方上述补偿款项不

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理。

(3)标的公司 2017 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 2019 年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 90%以上,乙方应当尽力与债务人沟通,采取磋商、

诉讼等手段促使债务人归还,如果逾期未能全部收回,则乙方应在 2019 年年度

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 2019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

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额 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

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乙方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被收回,则按

照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乙方;如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乙方上述补偿款项不

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理。

(4)标的公司 2018 年度发生的应收账款(扣除坏账计提金额)应在 2020 年

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收回 90%以上,乙方应当尽力与债务人沟通,采取磋商、

诉讼等手段促使债务人归还,如果逾期未能全部收回,则乙方应在 2020 年年度

审计报告出具之日起 30 日内,按照 2020 年年度审计报告出具日前实际已收回本

1-1-235

款所述的应收账款与本款所述的应收账款总额 90%的差额承担坏账损失补偿并

以现金方式支付给标的公司(乙方按照原持有标的公司的股权比例承担)。

如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被收回,则按

照应收账款的收回情况,标的公司将等额补偿款返还给乙方;如在 2023 年 12

月 31 日前,上述逾期的应收账款(经审计)未被收回,则乙方上述补偿款项不

再返还,标的公司依法对上述补偿款项进行会计处理。

(十一)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安排

当补偿期届满,甲方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乙方向甲方承诺:若补偿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补偿期内乙方已补偿股

份数额×新股发行价格+乙方已补偿现金数额,则乙方应另行向甲方进行补偿。

补偿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为在本次交易中的交易价格减去补偿期届满时标

的资产评估值并排除补偿期限内的股东增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对标的资产

评估值的影响数。标的资产减值补偿具体事宜,由双方另行签署协议予以约定。

(十二)董事会、监事会及管理层安排

在业绩承诺期内,甲方对标的公司管理层现有岗位将不做主动调整。本次交

易完成后,甲方按照上市公司法人治理规范要求对标的公司进行管理,支持标的

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保证标的公司管理层、核心人员的稳定性,保证标的公司

经营独立性以及运营的稳定性。

在标的资产完成交割后,标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将重新改选,其中董事会

人数为 7 名,甲方委派董事 4 名,乙方委派董事 3 名;监事会人数为 3 名,甲方

将委派监事 1 名,乙方委派监事 2 名。

本次交易完成后,甲方董事会应进行调整,乙方将委派 1 名董事进入甲方董

事会。

(十三)核心人员竞业禁止要求

1-1-236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公司相关核心人员杜广湘、杜玉甫、叶名将遵守以下

竞业禁止规定:

(1)应在资产交割日前与标的公司签订不少于 5 年期限的劳动合同;

(2)应在资产交割日前与标的公司签订竞业禁止协议,其在标的公司服务

期间及离开标的公司后 2 年内不得直接或间接通过其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其他经

营主体或以自然人名义从事与标的公司、甲方相同或竞争的业务;

(3)在与的标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甲方及

其控股子公司之外的、与标的公司构成同业竞争关系的公司或企业中担任任何职

务。

以上人员在最低任职期限内离职的,如相关人员已根据本协议第十条的约定

取得业绩承诺超额奖励或获得员工激励股份的,相关人员应于离职后 10 日内将

取得的奖励及激励股份按照相关人员未完成服务期限占总服务合同期限的比例

予以退还或注销;如相关人员未取得超额奖励或员工激励股份的,则相关人员丧

失获得奖励或股权激励的资格或权利。

以上人员满足最低任职期限后离职,在离职后的竞业禁止期内,邦讯信息按

照相关人员离职前一年度的劳动合同工资标准(为税前工资,不含奖金)给予相

关人员竞业禁止补偿,补偿款由邦讯信息以按月发放的形式向相关人员支付。 在

邦讯信息按照上述约定按时足额支付竞业禁止补偿款的前提下,以上人员离职后

如在竞业禁止期内违反竞业禁止义务的,除应将其已获得的竞业禁止补偿款返还

给邦讯信息外,还应按竞业禁止补偿款的 2 倍×未履行完毕竞业禁止期年数(不

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向邦讯信息支付赔偿款。

本协议有关方承诺如下:

(1)乙方一作为标的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保证本协议约定的核心人员杜广

湘、杜玉甫、叶名任职的稳定性,保证核心人员按照 14.1、14.2 的约定签署劳动

合同和竞业禁止合同。承诺如核心人员违反最低任职期限,乙方一将按照以下标

准以现金方式向邦讯信息支付赔偿款:赔偿款=违反最低任职的核心人员离职前

1-1-237

一个完整年度其在邦讯信息领取的税后全部薪酬收入(不含奖金)的 2 倍×未履行

完毕任职年数(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

(2)乙方二作为标的公司核心人员之一,承诺如其本人违反 14.1 约定的最

低任职期限,乙方二按照以下标准以现金方式向邦讯信息支付赔偿款:赔偿款=

乙方二离职前一个完整年度其在邦讯信息领取的税后全部薪酬收入(不含奖金)

的 2 倍×未履行完毕任职年数(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

(3)乙方三作为标的公司核心人员之一,承诺如其本人违反 14.1 约定的最

低任职期限,乙方三按照以下标准以现金方式向邦讯信息支付赔偿款:赔偿款=

乙方三离职前一个完整年度其在邦讯信息领取的税后全部薪酬收入(不含奖金)

的 2 倍×未履行完毕任职年数(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

(4)乙方四作为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承诺如其本人违反 14.1 约定

的最低任职期限,乙方四按照以下标准以现金方式向邦讯信息支付赔偿款:赔偿

款=乙方四离职前一个完整年度其在邦讯信息领取的税后全部薪酬收入(不含奖

金)的 2 倍×未履行完毕任职年数(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

(5)乙方五作为标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之一,承诺如其本人违反 14.1 约定

的最低任职期限,乙方五按照以下标准以现金方式向邦讯信息支付赔偿款:赔偿

款=乙方五离职前一个完整年度其在邦讯信息领取的税后全部薪酬收入(不含奖

金)的 2 倍×未履行完毕任职年数(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

(十四)税费承担

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商谈、签署及执行本协议而

产生的费用、发行费用、登记费用、信息披露费用、中介机构费、差旅费等)根

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本协议约定由协议双方各自承担。

因本次交易而发生的相关税收,依据我国及相关国家有关税收征管的法律、

法规的规定,由纳税义务人自行承担。

(十五)违约责任

1-1-238

本协议双方均应严格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任何一方无故提出

终止协议或不依协议履行义务或承诺、陈述的事项不真实,给对方造成损失的,

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由于一方的过失、过错造成本协议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

或被政府有关部门认定为无效的,由实施损害行为一方承担违约责任。

如果本协议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则将共同推进本次交易。因一方原因导致本

次交易失败或本协议无法执行,违约方须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给对

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本协议项下已明确约定违约或赔偿责任的,双方按照相关约定执行。

(十六)本协议的成立及生效

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乙方各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本协议第一条、第八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

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自本协议签署后即生效。

除上述签署即生效条款外,本协议其他条款待下述事项全部成就后生效:

(1)本次交易的正式协议中所涉之“数额”、“价款”最终确定,并经交

易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公司

章程审议批准包括本次交易在内的重大资产重组方案;本次交易经邦讯信息股东

会通过;

(3)本次交易获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十七)协议的变更和解除

本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以书面形式变更、补充或解除。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必须经双方共同签订书面协议方可生效。生效的修改协

议应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39

经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协议解除时,双方根据本协议取得的对方资产、承担

的负债应予回转对方;除法律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再向对方或第三

方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二、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创意信息(甲方)与杜广湘(乙方之一)、杜玉甫(乙方之二)、叶名(乙

方之三)、陈雄文(乙方之四)、张文胜(乙方之五)(五人合称“乙方”)于

2016 年 4 月 28 日签订的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乙方关于补偿期内标的资产净利润预测及补偿承诺

乙方补偿期为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交割实施完毕后的三年,包括实施完成当

年。若本次交易于 2016 年实施完成,则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若本次交易于 2017 年实施完成,则利润补偿期间为 2017 年、2018 年、2019

年。

乙方向甲方承诺:以邦讯信息 2015 年度净利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同)为基数,乙方补偿期内的净利润预测具体

如下:2016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5,350 万元,2017 年度净利润不低于 7,000 万元,

2018 年净利润不低于 9,100 万元。

若邦讯信息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各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低于上

述当年净利润预测数的,则乙方应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进行补偿。

若本次交易于 2017 年实施完成,乙方向甲方承诺 2019 年度净利润情况及补

偿方式,将由甲乙双方另行补充约定。

双方同意,本次交易经甲方股东大会批准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标的资产完

成过户手续之日,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日。如本次交易实施完毕的时间延后,则

前述净利润预测补偿的承诺年度将根据监管部门的要求予以相应调整。

(二)邦讯信息实际净利润数的确认

1-1-240

双方同意,由甲方聘请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

对邦讯信息补偿期内各年度利润情况逐年进行专项审计并出具专项审计报告。邦

讯信息补偿期内各年度实际净利润数,以当年度的专项审计报告中审计数额为

准。

甲方应在其相应年度报告中披露邦讯信息实际净利润数与净利润预测数的

差异情况。

(三)乙方补偿金额/股份数额的计算及补偿方式

双方同意,若邦讯信息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各年度的实际净利润数

低于当年净利润预测数,则乙方应先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

的股份按本次出让股权比例进行补偿;若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以补

偿的,乙方应以其最近一期可解除限售的股份按本次出让股权比例进行补偿,以

此类推。乙方补偿期内当期应补偿甲方的股份数额按下述公式计算:

当年应补偿股份数量=(标的公司截至当年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

司截至当年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

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的每股发

行价格)-已补偿股份数量。

乙方承诺在履行上述义务期间内,如甲方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约定补偿股份的价值发生变化的,乙方同意在保证补

偿股份价值不低于本次交易时相应股份交易价值的原则下,对补偿股份的数量进

行相应的调整。

若出现乙方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数量不足补偿的情况,乙方将以现金折

股方式进行补偿。需现金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当年应补偿现金金额=(标的公司截至当期期末承诺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

司截至当期期末实际净利润累计数)÷标的公司在利润补偿期间内各年的承诺净

利润数总和×标的公司 100%股权交易价格-(乙方已补偿股份数×本次重大资

产重组发行股份的每股发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量。

1-1-241

根据本协议第 4.1 款的规定,乙方当期应补偿的全部股份将由甲方无偿回购

并予以注销。乙方以股份方式补偿甲方的,甲方应在其当期年度报告公告日起十

个工作日内完成乙方当期应补偿股份数额的计算,然后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召开股份回购注销事宜的甲方股东大会、办

理股份回购及注销手续等相关事项。如该等股份的回购事宜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或者未获得所需批准(如有)的,乙方应在甲方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或确

定不能获得所需批准后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将相当于应补偿股份总数的股份赠送给甲方股东大会股权登

记日或者甲方董事会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按照其持有的

股份数量占股权登记日的甲方股本数量(扣除应补偿股份数量后)的比例享有补

偿股份。

双方同意并确认,若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须承担净利润预测补偿责任的,乙

方的现金补偿款应在甲方当期年度报告公告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甲方指

定的银行账户。

双方同意并确认,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进行补偿金额以标的资产的交

易价格为限。

(四)乙方对标的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及计算公式、补偿方式

双方同意,在补偿期届满时,甲方应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并由甲方聘请

的具有执行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乙方对标的资产减值补偿的承诺:

若补偿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值额>补偿期内乙方已补偿股份数额×新股发

行价格+已补偿现金数额,则乙方应向甲方进行补偿。补偿期届满时标的资产减

值额(以下简称“标的资产减值额”)为本次交易中标的资产交易价格减去补偿

期届满时标的资产评估值并排除补偿期限内的股东增资、接受赠予以及利润分配

对标的资产评估值的影响数。

1-1-242

乙方分别应先以其本次交易取得的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进行补偿;

若限售期届满且尚未出售的股份不足以补偿的,乙方应以其最近一期可解除限售

的股份进行补偿,以此类推。乙方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份数额按下述公式计算:

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标的资产减值额-补偿期内乙方已补偿股份数额×

新股发行价格-补偿期内乙方已补偿现金数额)÷新股发行价格

按照前述公式计算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时出现非整数股份情况的,按照四舍

五入原则处理。如果补偿期限内甲方因转增或送股方式进行分配而导致乙方持有

的甲方股份数发生变化的,则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调整为:按上款公式计算出的

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1+转增或送股比例)。

乙方减值补偿的全部股份将由甲方无偿回购并予以注销,并按照本协议第

4.4 款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承诺在履行上述义务期内,如甲方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

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导致约定补偿股份的价值发生变化的,乙方同意在保证补偿

股份价值不低于本次交易时相应股份交易价值的原则下,对补偿股份的数量进行

相应的调整。

各方同意,若乙方进行减值股份补偿后仍不足以补偿的,未予补偿的差额部

分由乙方另行以现金形式向甲方进行补偿。乙方标的资产减值现金补偿的金额按

下述公式计算:

标的资产减值现金补偿金额=(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减值股份补偿已补偿

股份数额)×新股发行价格。上述公式中,“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为按本协议

第 5.3 款规定的公式计算出的减值补偿的股份数额。

各方同意并确认,若乙方根据本协议约定须就标的资产减值承担现金补偿责

任的,乙方应在相关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出具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按上述约

定向甲方支付标的资产减值现金补偿款。

(五)违约责任

1-1-243

本协议一经生效,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之义务、责任或承诺的,

即视为该方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赔

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进行的合理费用支

出)。

乙方未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相关现金补偿款的,每延迟支付一日,乙方

应按未支付补偿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六)协议生效、解除和终止

本协议自甲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及乙方各方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自

《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协议》生效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为《发行股份及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发行股份及现金

购买资产协议》解除或终止的,本协议亦自行解除或终止。

1-1-244

第八节 本次交易的合规性分析

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和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相

关规定,并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规定,具

体如下:

一、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

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本次交易标的为邦讯信息 100%股权。邦讯信息专业为通信运营商提供动力

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信息化运维管理解决方案,向客户提供软件开发与实施服务、

信息化系统技术及咨询服务、系统集成服务等专业化信息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根

据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邦讯信息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我国把信息技术服务业列为鼓励发展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连续颁布了鼓励

扶持该产业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信息技术服务业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

策环境。相关政策参见本重组报告书之“第九节 董事会就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

影响的讨论与分析”。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

2、本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邦讯信息所属行业不属于高污染行业,所经营的业务不涉及立项、环评等报

批事宜,不涉及环境保护问题,不存在违反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规的情形。 本

次交易符合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1-1-245

3、本次交易符合土地管理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之日,邦讯信息不拥有土地使用权,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

国家土地方面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的情形。

4、本次交易不存在违反反垄断法规规定的情形

创意信息、邦讯信息所属的行业参与者较多,属于充分竞争的行业,创意信

息、邦讯信息在其所属行业中均并未获得垄断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

断法》的规定,创意信息本次购买邦讯信息 100%股权的行为,不构成行业垄断

行为。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事项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

等法律法规,亦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完成后,创意信息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本次交易前,创意信息总股本 222,024,154 股,社会公众股比例高于 25%,

符合上市条件。本次交易中,创意信息需向交易对方合计发行不超过 19,199,993

股公司股票。发行完成后,上述交易对方持有创意信息股份的比例均将低于 10%,

本次交易所发行的股份均为社会公众股。因此,本次交易完成后,创意信息的社

会公众股比例将高于 25%,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

在本次交易中,公司聘请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中企华对标的资产进行估值,

并依据评估结果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中企华和经办评估师与创意信息、邦讯信息、

交易对方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现实的及预期的利益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

性,其出具的评估报告符合客观、公正、独立、科学的原则。

依据中企华出具的《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邦

讯信息 100%股权的评估值为 80,074.64 万元,交易双方据此协商确定交易价格为

80,000 万元。

1-1-246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第三届

董事会 201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日)前 1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90%。在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本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对本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价格作相应的调整。本次交易股份发行定价符合《重组管理

办法》第四十五条要求。

本次资产收购交易过程中,公司董事会提出方案后,独立董事对此发表明确

意见,聘请了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律师和独立财务顾

问等中介机构出具相关报告,并按程序报送有关监管部门审批。交易过程中严格

履行了法律程序。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涉及的资产依照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

《评估报告》显示的资产评估价值作为定价依据,本次交易资产定价公允;非公

开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交易严格履行了必

要的法律程序,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本次交易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

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邦讯信息 100%股权。交易对方杜广湘等股东合计持

有邦讯信息 100%的股权。邦讯信息股东对所持股份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及

处分权,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

让、限制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

限制。

本次交易事项的标的资产为股权,不涉及债权、债务的处置或变更。

因此,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

1-1-247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邦讯信息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收入和盈利能力

将大幅增加,服务范围进一步拓展,并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与邦讯信息双方的协

同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因此,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

续经营能力增强,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

营业务的情形。

(六)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

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交易前,陆文斌先生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36.43%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本次交易完成后,创意信息的控制权及实际控制人不发生变更。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及

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

的标的资产为完整经营性资产,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或业务往来。

收购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将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控股股

东及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七)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本次交易前,创意信息已建立了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本次交易完成后,上

市公司仍将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将依据《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执行相关的议事规则或工作细则,保持健全、有效的法

人治理结构。

1-1-248

二、本次交易不适用《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说明

本次交易前后,自然人陆文斌均为创意信息的实际控制人,创意信息的实际

控制权未发生变动。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所规范的

“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形,不适用第十三条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规定

(一)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和增强

持续盈利能力

创意信息 2015 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和利润总额分别为 62,073.26 万元、

10,709.74 万元、10,910.08 万元。假设创意信息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收购

并将邦讯信息纳入其合并报表范围,创意信息 2015 年度的营业收入、营业利润、

利润总额将是 67,444.86 万元、11,113.00 万元、11,701.34 万元,分别增长 8.65%、

3.77%、7.25%。

上市公司通过本次交易收购邦讯信息完成后,来自电信运营商客户的收入将

大幅增加,下游客户进一步拓展,并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与邦讯信息双方的协同

效应,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

(二)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避免同业竞争,增强独立

1、本次交易不会产生同业竞争

本次交易完成后,创意信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陆文斌先生,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创意信息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不经营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1-1-249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与上市公司不存

在同业竞争。为避免与创意信息产生同业竞争,交易对方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

竞争的承诺函》,有关承诺函参见重组报告书第十一节相关内容。

本次交易对方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出具了《避免同业竞

争的承诺函》。

2、本次交易不会增加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上市公司与关联方间不存在关联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不会增

加上市公司与关联方间的关联交易。

3、增强独立性

本次交易前创意信息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

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仍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出具了保持上市公司独立性的承诺。

综上,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减少关联交易和避免同业竞争,有利于上市

公司继续保持独立性。

(三)上市公司最近一年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

报告

信永中和对创意信息 2015 年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上市公司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因涉嫌犯罪正被司法机关

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

创意信息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陆文斌、王晓伟、王晓明、罗险峰、周

学军、雷厉、辜明安、戴元顺、邹燕、古洪彬。

创意信息未接到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涉嫌违法违规正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通知。经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书面确认,

1-1-250

上述人员也均未获悉本人有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正

被证监会立案调查的事宜。

(五)本次发行股份所购买的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并能在约

定期限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创意信息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的标的资产为邦讯信息 100%股权。

经核查邦讯信息的工商登记资料,杜广湘等 5 名股东合计持有邦讯信息 100%的

股权。

相关交易对方均已作出承诺,对所持股份具有合法、完整的所有权及处分权,

不存在权属纠纷,不存在信托、委托持股或者类似安排,不存在禁止转让、限制

转让的承诺或安排,亦不存在质押、冻结、查封、财产保全或其他权利限制。

综上所述,该等股权权属清晰,其转让不存在法律障碍,并能在约定期限内

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

(六)上市公司为促进行业整合、转型升级,在其控制权不发生变更的情

况下,可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控制的关联人之外的特定对象发行

股份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前,创意信息的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业务客户已覆盖电信运营

商、银行、电力等行业。邦讯信息是一家专业的综合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提供商,

主要向电信运营商提供动环监控系统。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来自电信运营

商客户的收入将大幅增加,并进一步发挥上市公司与邦讯信息双方的协同效应,

有利于促进主营业务的快速发展。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

1-1-251

四、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其适用意

见、相关解答要求的说明

《重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适用意见规定: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

的,可以同时募集部分配套资金。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同时募集的部分配

套资金,所配套资金比例不超过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 100%的,一并由并购重组

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超过 100%的,一并由发行审核委员会予以审核。

创意信息本次收购邦讯信息 10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80,000 万元,以发行股

份方式支付 59,999.99 万元,以现金形式支付 20,000.01 万元。本次拟募集配套资

金的数额不超过 80,000 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

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募集配套资

金的数额占本次拟购买资产交易价格比例未超过 100%。因此,本次交易符合《重

组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及适用意见的规定。

五、董事会已经就本次交易是否符合《规定》第四条做出审

慎判断

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公告

[2008]14 号)第四条规定,上市公司拟实施重大资产重组的,董事会应当就本次

交易是否符合下列规定作出审慎判断,并记载于董事会决议记录中。创意信息董

事会认为:

1、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购入资产不涉及立项、环保、用地、规划、建设施

工等有关报批事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有关报批事项的,已在《四川创意信

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报告书(草

案)》中详细披露已向有关主管部门报批的进展情况和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并

对可能无法获得批准的风险作出特别提示。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标的公司邦讯信息为依法设立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

任公司,其注册资本均已全部缴足,不存在出资不实或者影响其合法存续的情况。

1-1-252

交易对方合法拥有标的资产完整的所有权,标的资产之上没有设置抵押、质

押、留置等任何担保权益,也不存在任何可能导致标的资产被有关司法机关或行

政机关查封、冻结、征用或限制转让的未决或潜在的诉讼、仲裁以及任何其他行

政或司法程序。

3、本次重大资产重组购入资产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的完整性(包括取

得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有利于上市公

司在人员、采购、生产、销售、知识产权等方面保持独立。

4、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有利于完善公司的产业链,实现协同效应;有利于上

市公司改善财务状况、增强持续盈利能力,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抗风险能力,有

利于上市公司增强独立性。

六、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

条、第十条规定的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形

创意信息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的以下

内容:

(一)最近二年盈利,净利润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者为计算依据;

(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经营成果真实。内部控制制度健全且被有效执行,

能够合理保证公司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以及营运的效率与效

果;

(三)最近二年按照上市公司章程的规定实施现金分红;

(四)最近三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

意见的审计报告;

(五)上市公司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的人员、资产、财务分开,机构、

业务独立,能够自主经营管理。上市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提供担

保或者资金被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

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1-1-253

此外,创意信息不存在《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条规

定的如下情形:

(一)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履行向投资者作出的公开承诺;

(三)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且情节

严重,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或者因违反证券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

会的行政处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

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四)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最近十二个月内因违反证券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者受到刑事处罚;

(五)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存在违反《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的行为,或者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

罚、最近十二个月内受到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

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

(六)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

七、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符合《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

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规定“上市公司募集资

金使用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前次募集资金基本使用完毕,且使用进度和效果与披露情况基本一致;

2、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3、除金融类企业外,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

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

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1-1-254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

或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市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已基本使用完毕,且已按照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披露了前次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和效果,符合《创业板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一项的规定。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用途为:支付现金对价、“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

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实施后,不会与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产生同业竞争或者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符合《创

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一条第二项、第三项和第四项的规定。

1-1-255

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与分析

创意信息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财务报告经信永中和审计并出具了标准

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一)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结构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771.05 8.14% 14,462.47 28.84% 8,453.31 27.20%

应收票据 8,896.97 5.26% 6,676.42 13.31% 2,668.65 8.59%

应收账款 46,559.08 27.51% 16,952.84 33.80% 13,775.14 44.32%

预付款项 11,385.37 6.73% 3,505.09 6.99% 1,580.22 5.08%

其他应收款 6,097.68 3.60% 390.72 0.78% 473.98 1.53%

存货 5,720.88 3.38% 3,157.09 6.29% 876.95 2.82%

其他流动资产 110.15 0.07% 287.46 0.57%

流动资产合计 92,541.19 54.68% 45,432.11 90.59% 27,828.25 89.54%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

444.66 0.26% 444.66 0.89% 444.66 1.43%

资产

长期应收款 574.27 0.34% 668.51 1.33%

长期股权投资 539.64 0.32%

固定资产 2,191.74 1.29% 1,515.75 3.02% 1,758.03 5.66%

在建工程 3,322.85 1.96% 1,170.69 2.33%

无形资产 9,027.33 5.33% 663.81 1.32% 801.72 2.58%

1-1-256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商誉 59,860.81 35.37%

长期待摊费用 10.03 0.01% 27.53 0.05% 60.70 0.20%

递延所得税资

740.52 0.44% 229.66 0.46% 186.89 0.60%

非流动资产合计 76,711.86 45.32% 4,720.61 9.41% 3,252.00 10.46%

资产总计 169,253.05 100.00% 50,152.71 100.00% 31,080.25 100.00%

2、负债结构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620.00 20.99%

应付票据 21.30 0.06% 3,360.69 21.29% 866.78 8.14%

应付账款 15,409.61 42.44% 9,187.98 58.22% 7,918.21 74.38%

预收款项 1,003.25 2.76% 761.83 4.83% 93.50 0.88%

应付职工薪酬 661.59 1.82% 8.98 0.06% 7.29 0.07%

应交税费 1,512.37 4.17% 2,053.81 13.01% 1,380.49 12.97%

应付利息 11.82 0.03%

应付股利 1,156.23 3.18%

其他应付款 6,253.44 17.22% 76.44 0.48% 86.96 0.82%

流动负债合计 33,649.61 92.68% 15,449.73 97.89% 10,353.23 97.2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0.00 2.75%

递延收益 711.00 1.96% 322.00 2.04% 292.00 2.74%

递延所得税负

946.78 2.61% 10.48 0.07%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57.78 7.32% 332.48 2.11% 292.00 2.74%

负 债 合 计 36,307.39 100.00% 15,782.21 100.00% 10,645.23 100.00%

1-1-257

3、所有者权益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股本 14,801.61 11.13% 5,715.00 16.63% 5,000.00 24.47%

资本公积 91,529.77 68.85% 10,575.23 30.77% 843.09 4.13%

盈余公积 3,840.26 2.89% 3,535.49 10.29% 3,132.54 15.33%

未分配利润 21,902.74 16.47% 14,544.78 42.32% 11,459.39 56.08%

归属于母公司股

132,074.38 99.34% 34,370.50 100.00% 20,435.02 100.00%

东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871.28 0.66%

股东权益合计 132,945.66 100.00% 34,370.50 100.00% 20,435.02 100.00%

2015 年末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表主要科目较 2014 年末均有较大增加,主要原

因系上市公司 2015 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了格蒂电力,将后者新近纳

入合并报表范围所致。

4、偿债能力与营运能力分析

(1)偿债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财务指标

/2015/12/31 /2014/12/31 /2013/12/31

流动比率 2.75 2.94 2.69

速动比率 2.58 2.74 2.60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13.03% 31.56% 34.40%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11,486.18 5,411.65 5,558.07

利息保障倍数 - - 494.48

2013 年至 2015 年末,创意信息流动比例和速动比率基本保持稳定。2015

年末母公司资产负债率大幅下降主要系 2015 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格蒂电

力而新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和所有者权益的大幅增加所致。

1-1-258

(2)营运能力分析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83 1.72 2.32

存货周转率(次) 9.81 9.44 15.51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

2013-2015 年创意信息应收账款周转率和存货周转率基本保持稳定

(二)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经营成果讨论分析

公司利润简表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营业收入 62,073.26 27,882.72 27,976.74

营业成本 43,550.61 19,034.22 18,891.06

营业利润 10,709.74 4,418.51 4,950.12

利润总额 10,910.08 4,701.25 4,967.38

净利润 9,746.33 4,059.84 4,274.13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9,805.85 4,059.84 4,274.13

2015 年上市公司利润表主要科目较 2014 年均有较大增加,主要原因系上市

公司 2015 年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了格蒂电力,将后者新近纳入合并报

表范围所致。

(三)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现金流量分析

2013 年、2014 年、2015 年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4,855.03 -3,292.32 1,245.86

1-1-259

项目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2013 年度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5,779.53 -1,374.35 -479.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9,772.76 9,875.64 -1,792.4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861.81 5,208.97 -1,025.69

2015 年创意信息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系为取得子公司格蒂电力支

付的价款形成,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增加系 2015 年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

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形成。

二、交易标的行业特点和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一)交易标的行业情况

1、交易标的所属行业

根据中国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邦讯信息所处行业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

2、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管理环境

(1)行业主管部门与监管体制

标的公司所在行业主管部门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各地通

信管理局。工信部的主要职责是拟订信息产业的发展规划与政策;组织起草信息

化法律法规草案和规章;拟订并组织实施软件、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

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推动软件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推进软件服务

外包等。各地通信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行业管理的

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管理信息服务业务市场,规范市场经营行为,维

护市场的公平竞争。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我国把信息产业列为鼓励发展的战略性产业,近年来连续颁布了鼓励扶持该

产业发展的一系列优惠政策,为信息产业持续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政策环境。相关

政策包括:

1-1-260

时间 发布主体 名称 主要内容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 宽带、融合、泛在、安全的下一代国家

于印发贯彻落实《国 信息基础设施基本建成,全面提升对“互

务院关于积极推进 联网+”的支撑能力。到 2018 年,建成一

2015 年 12 月 工信部 “互联网+”行动的指 批全光纤网络城市,4G 网络全面覆盖城

导意见》行动计划 市和乡村,80%以上的行政村实现光纤

(2015-2018 年)的 到村,直辖市、省会主要城市宽带用户

通知》 平均接入速率达到 30Mbps。

提高信息技术服务水平。重点扶持信息

系统咨询、规划设计、集成实施、运行

工信部、 《信息产业发展规 维护、技术支持、数据处理等信息技术

2013 年 5 月

发改委 划》 服务业,进一步满足政府部门、电信、

金融、能源等重点机构和重要领域信息

化发展需要。

2015 年基础电信企业业务收入超过 1.1

万亿元。信息基础设施累计投资规模超

过 2 万亿元,带动通信设备制造企业进

一步发展,实现智能终端产业全面升级。

发展重点包括加快信息网络演进升级、

《通信业“十二五”发

2012 年 5 月 工信部 统筹信息网络整体布局、全面深化信息

展规划》

服务应用、培育壮大新兴服务业态、深

化信息通信普遍服务、推进三网融合全

面展开、加快物联网产业化进程、提升

安全应急保障能力、推进信息网络绿色

发展、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提出在“十二五”时期,我国软件和信息

工信部软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

技术服务业要努力完成促进软件和信息

2012 年 2 月 件服务业 务业“十二五”发展规

技术服务业做大做强、提高对经济社会

司 划》

发展的支撑服务能力这两大历史任务。

充分发挥现有信息网络基础设施的作

用,大力发展网络信息服务和三网融合

业务,着力推进网络技术和业务创新,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 培育基于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

国务院办

2011 年 12 月 加快发展高技术服务 等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的信息服务。

公厅

业的指导意见》 加强软件工具开发和知识库建设,提高

信息系统咨询设计、集成实施、运营维

护、测试评估和信息安全服务水平,面

向行业应用提供系统解决方案。

发改委、 将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工程监

科技部、 理服务,信息系统设计服务、集成实施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

工信部、 服务等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云计算服务;

2011 年 6 月 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商务部、 数据恢复和灾备服务;三网融合应用服

指南(2011 年度)》

知识产权 务;基于宽带网络的信息增值服务等服

局 务行业确定为当前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产

1-1-261

业化重点领域。

《当前优先发展的高

将软件、信息系统集成服务列入当前优

2010 年 7 月 科技部 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先发展的高技术产业化重点领域。

指南》(征求意见稿)

明确中央政府将采取多项扶持政策推动

三网融合,促进多媒体广播电视、IPTV、

《推进三网融合总体 手机电视、数字电视宽带上网等业务的

2010 年 1 月 国务院

方案》 应用与发展,带动适应三网融合业务要

求的软件、双向电视、多媒体终端等技

术产品的协调发展。

3、所属行业市场概况与发展趋势

本次资产收购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邦讯信息 100%股权。邦讯信息主要为客户

提供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建设服务,目前,主要向通信运营商提供专业的动力环

境集中监控系统、信息化运维管理系统。并逐渐开展光伏电站管理、能耗管理、

充电桩管理等业务。

(1)动环监控系统

动环监控系统主要客户为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和铁塔公司等电信

运营商客户。

通信基站是电信运营商为终端用户提供通信服务的基础,各大运营商每年均

投入大量资金进行通信基站的扩建、升级及维护。随着我国通信事业的快速发展,

通信网的规模不断扩大,通信基站的数量越来越多,存在着大量无人值守的通信

基站,如移动基站、接入网、光缆中继站等,各类综合通信楼也要逐步实现少人、

无人值守。面对数量众多、站址分散的通信基站,单纯依靠传统的人工轮巡维护

方式已经无法满足高质量维护的需求。在这一背景下,利用动环监控系统等信息

化管理系统对通信基站进行管理,成为提高维护效率的必要方法。

1)中国移动通信基站的发展状况

我国移动通信网络的技术已经走过了第一代模拟技术(1G)、第二代数字

技术(2G)和第三代宽带数字技术(3G),目前正处在第四代移动通信技术(4G)

高速普及并正在研究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的阶段。

1-1-262

与 2G、3G 网络相比,4G 网络的频率更高,信号带宽得到很大提升,传

输速度亦随之加快。

①2G、3G 到 4G 的发展促使通信基站密度增加

目前,我国移动通信基站的布局为 2G、3G、4G 基站共存,向 4G 基站快速

过渡发展。根据工信部《2015 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2015 年,

我国现有基站数 466.8 万个,其中 2G 基站 146.1 万个,3G 基站 143.6 万个,4G

基站 177.1 万个。上述数据显示我国 4G 基站占比为 37.9%,未超过基站总量一

半。在 4G 对 2G、3G 的替代性作用下,2015 年 2G 移动电话用户减少 1.83 亿户,

是上年净减数的 1.5 倍,3G 用户开始出现负增长,4G 移动电话用户新增 2.89 亿

户,总数达 3.86 亿户,在移动电话用户中的渗透率达到 29.6%。未来几年,2G、

3G 基站占比将进一步减少,逐步转向全面的 4G 布局发展,随着 4G 网络的深

度普及,单个基站的网络覆盖面积将随频率的升高而减小,现有的基站密度已无

法满足基本网络覆盖需求,因此必须通过增加通信基站的建设密度来保证网络的

良好覆盖。

②数据流量增长促使通信基站规模增加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升级,用户逐渐升级终端设备以支持 3G、4G 网络

并获取更快的传输速度。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5 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

2015 年我国新增 4G 移动电话用户 28,894.1 万户,总数达 38,622.5 万户。

同时,人均移动联网终端设备持有量也持续增加,2015 年全国移动电话用

户普及率达 95.5 部/百人,比 2014 年提高 1 部/百人,其中全国共有 10 省市的移

动电话普及率超过 100 部/百人。而近年来平板电脑、车载移动设备、可穿戴设

备等其他可移动联网终端设备快速普及,部分用户将拥有一种以上的移动联网终

端设备以满足多样化需求。

基于以上原因,2015 年我国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消费达 41.87 亿 GB,同比

增长 103%,增幅较 2014 年提高 40 个百分点。月户均移动互联网接入流量达到

389.3MB,同比增长 89.9%。手机上网流量达到 37.59 亿 GB,同比增长 109.9%,

1-1-263

在移动互联网总流量中的比重达到 89.8%,成为推动移动互联网流量高速增长的

主要因素。

由于移动网络的不断升级且传输数据量的不断增大,以现有的传输设备容量

已不足以满足如此大量的数据需求,单个通信基站可同时服务的用户数量亦将随

数据流量的增长而下降,因此移动运营商必须通过通信基站数量的增加来满足终

端用户的需求。

③铁塔公司实行标准化管理

2014 年 7 月 11 日,三大运营商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和中国电信共同签署了

《发起人协议》,出资设立了中国通信设施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4 年 09

月 11 日正式更名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铁塔公司的成立有利于减少电

信行业内铁塔以及相关基础设施的重复建设,提高行业投资效率,进一步提高电

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水平,缓解企业选址难的问题,增强企业集约型发展的内生

动力,从机制上进一步促进节约资源和环境保护。

随着铁塔公司的成立及全面运营的开启,我国铁塔及相关移动通信附属设施

建设进入到集约化、专业化、高效化的新阶段。从 2015 年 1 月起,我国三大通

信运营企业停止新建铁塔等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并将 150 万座存量铁塔资产交割

给新成立的铁塔公司,移动通信基础设施新建工作及存量维护工作都由铁塔公司

统筹负责。

以此同时,铁塔公司针对包括通信基站在内的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各个细分领

域都制定了统一的标准,因此在近年内需对运营商移交铁塔的 150 万存量基站进

行翻新和改造,以适应铁塔公司颁布的新标准。

2)动环监控系统发展情况及趋势

随着我国通信事业的快速发展,通信网的规模不断扩大,通信基站的数量不

断增加,通信基站的信息化智能管理也随之发展。动环监控系统作为通信基站的

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可指针对各类机房中的动力设备及环境变量进行集中监控

的数字信息管理,为机房的管理自动化、运行智能化和决策科学化提供有力的技

术支持。

1-1-264

中国移动在 1999 年为规范各动环厂家软硬件系统的技术要求和互联接口,

组织制定了《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规范》系列标准,并在 2001 年发

布。这个标准的出台,为通信基站的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的发展指明的方向,目

前已在系统互联中得到了广泛的应用,成为了事实上的标准,在实际应用中不断

修订和完善。

2014 年 7 月铁塔公司成立,负责统筹建设包括通信基站在内的移动通信基

础设施,由此,动环监控系统从原运营商通信设施的“配套系统”变成铁塔公司

运营管理的“核心系统”。2015 年 1 月,铁塔公司发布了企业标准《基站智能

动环监控单元(FSU)技术要求》,提出了集约化网络维护、集约化网管架构的建

设思路,改变了《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规范》的区域、省两级中心架

构,采用全国统一平台、统一版本、一级建设,和统一接口协议规范。各动环监

控厂家的采集监控单元通过统一的接口规范,一点接入铁塔总部的集中网管中

心,铁塔公司、省、地市和现场维护人员四级分权分域使用,实现全网运营维护

需求。另一方面,动环监控厂家必须按照铁塔公司发布的《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

元(FSU)技术要求》重新设计软硬件产品,并参加铁塔公司总部组织的技术测试。

铁塔公司标准的出台,标致着动环监控系统步入标准化、成熟化的发展阶段。

在动环监控系统标准趋于稳定,技术趋于成熟的同时,移动基站数量的增长,

为动环监控系统提供了广阔的市场空间。2015 年,全国新增移动通信基站 127.1

万个,是上年净增数的 1.3 倍,总数达 466.8 万个。其中 4G 基站新增 92.2 万个,

总数达到 177.1 万个。

1-1-265

数据来源:工信部统计数据

随着 4G 在全球开始规模化商用,以及 4G 网络的逐渐成熟,5G 标准已经开

始规划并预计 2020 年实现商用,届时,将在 2018 年开始大规模基站与网络建设,

预计到 2020 年基站数量可达 1,316.8 万个。基站数量的快速增长,给动环监控系

统厂商带来巨大商机。

数据来源:华研中商研究院预测

(2)光伏电站管理系统

1-1-266

据国家统计局统计,2014 年末全国发电装机容量 136,019 万千瓦,比上年末

增长 8.7%,其中,太阳能发电装机容量 2,652 万千瓦,增长 67.0%,增长速度远

大于全国发电机容量增速及其他各类发电机撞击容量增速。

2015 年,被称为光伏发电行业的爆发年。国家能源政策扶持,以及“一带

一路”的战略部署,为光伏发电带来广阔的发展空间。预计“十三五”末期累计

装机可以达到 2 亿千瓦。“十三五”期间中国每年新增光伏装机总量将超过 2000

万千瓦,光伏运维系统投资按平均单价 0.1-0.2 元/瓦计算,预计十三五期间光伏

电站运维管理系统总投资为 20-40 亿元每年。

(3)能耗管理系统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节能服务产业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为贯彻落实《“十

二五”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和《万家企业节能低碳行动方案》的有关要求,

2013 年,国家发改委印发《关于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试点工作的通

知》,部署开展能耗在线监测试点工作。以全国的试点城市东莞为例,2017 年

将实现 800 家耗能企业完成能源管理系统建设并与东莞市能源在线系统对接。随

着“十三五”的到来,国家对耗能企业的管理体制进一步完善加强,能耗管理服

务的市场规模预计将加快发展。

另外,通信运营商作为电费大户,自 2012 年以来就将能耗管理系统的建设

作为工作重点。铁塔公司接收 150 万存量基站后,也在关注能耗管理情况。预计

完成存量基站动环监控系统建设后,铁塔公司将在 2016 年下半年启动能耗管理

系统投资建设,总规模近 50 亿元。

(4)充电桩管理系统

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正处于快速发展的阶段,根据汽车协会统计数据,2014

年新能源汽车共生产 78,499 辆,销售 74,763 辆,比上年分别增长 3.5 倍和 3.2

倍。目前,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呈现爆发式增长,市场上在售的新能源汽车品牌和

车型不断增多,现有的充电设施规模无法满足未来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需求,充电

桩数量的不足,已成为制约新能源汽车行业发展的主要瓶颈。随着新能源汽车的

1-1-267

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以充电桩建设为中心的电动汽车服务市场势必会出现快速增

长。

2015 年 11 月 18 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

(2015-2020 年)》,提出到 2020 年,全国将新增集中式充换电站 1.2 万座,分

散式充电桩 480 万个,以满足全国 500 万辆新能源汽车充电需求。据此估算充电

桩市场规模达 1300 亿元。

4、行业竞争状况

(1)行业竞争格局及市场化程度

邦讯信息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目前主营业务集中于电信运营

商的动环监控系统。目前行业间的竞争比较激烈。国际、国内专业厂商相继增加

投资,相互间在技术、产品、价格、服务及客户关系上进行全方位的竞争,市场

份额的争夺激烈。

目前从事动环监控系统建设管理业务的企业较多,大约有 100 多家企业。其

中,大部分企业经营规模较小。该行业的企业主要分为三个类型:

①通信能源企业,如艾默生,该类企业主要面向通信能源市场的同时,提供

相应的动环监控系统建设管理业务;

②通信设备制造商,如中兴通讯,该类企业在向运营商提供通信主设备和配

套电源设备的同时,可以提供相关监控运维设备。

③专业厂商,如邦讯信息和高新兴等,该类企业专业从事动环监控系统建设

管理业务。

动环监控系统最初是由通信设备和能源供应厂商配套提供。因此,最初前两

类企业在该市场中占有比较大的市场优势。但是近年来,随着运营商成本控制和

集中采购招标模式的开展,特别是动环监控系统建设管理业务向综合式、集中式

方向发展,专业化、精细化的供应商逐渐获得运营商的青睐。因此,专业厂商正

利用自身的专业技术解决方案和价格优势不断扩大相应的市场份额,该行业的市

1-1-268

场竞争程度不断提高。而随着 2015 年铁塔公司的成立及其建设需求的影响,市

场格局则会趋向于集中化。

(2)行业内的主要企业

①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高新兴成立于 1997 年,以动环监控系统立业;经过十多年基于动环监控系

统业务的发展,于 2010 年在深圳创业板上市。上市之后,开始谋划转型,进军

安防行业;虽然近几年主营业务侧重在平安城市、智慧交通及物联网领域,但就

动环监控系统领域,在全国范围内仍旧保持较大的市场占有份额。

②深圳中兴力维技术有限公司

中兴力维前身为中兴通讯监控产品线,1995 年开始为通信网络健康运营提

供保障服务,2005 年正式独立运营。中兴力维拥有三大主营业务,即:动力环

境监控、视频监控和服务业务。在数据和视频采集、处理与运用方面具有多年技

术积累,拥有业界领先的全系列摄像机、传感器、视频编解码器、动力环境监控

单元、管理软件等产品,动力环境监控产品和服务市场占有率连续多年位居国内

前列。

③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艾默生网络能源是艾默生(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EMR)所属业务品

牌,为数据中心关键基础设施、通信网络、医疗和工业设施提供保护和优化。在

动环监控系统领域,具备一定的品牌优势,保持一定的市场占有率。

(3)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动环监控系统建设管理主要面向的是通信基站和机房。因此对于动环监控系

统建设管理业务的市场需求直接来源于运营商对于通信网络建设和维护的投资

需求。

行业的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情况参见“所属行业市场概况与发展趋势”

(4)行业利润水平的变动趋势及变动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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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中,动环监控系统建设管理行业的利润水平保持在较高水准,行业利

润水平较高的原因主要在于该行业属于信息产业,行业发展需要较大的技术研发

投入,并且目前市场需求不断扩大,行业尚处于成长期。同时,运维综合管理产

品不是一个单独分立的产品,而是由软件和硬件共同组成的一套完整的系统解决

方案。该系统销售给运营商时,售价中不仅仅是产品硬件价格,还包含了系统软

件、系统安装和配套服务等的价格。

自 2013 年起,运营商大量采用省公司集采招标形式,尤其是 2015 年铁塔公

司在全国范围内集采招标,对基础动环监控及配套传感器、施工调测费用的整体

价格影响较大,造成动环监控产品的利润水平逐步下降。

5、影响行业发展的有利和不利因素

(1)有利因素

①国家产业政策的扶持

我国把信息产业列为鼓励发展的战略性产业,并为信息服务产业发展营造了

优良的政策环境,出台了一系列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具体参见本重组报告书本

节之“2、标的公司所属行业管理环境”。

②4G 牌照发放,大量基站投资新建

2015 年 2 月 27 日 FDD 牌照的发放,使得中国电信和中国联通获得 4G 制

式牌照,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全面迈进 4G 时代。4G 牌照的发放,意味着 4G 网络、

终端、业务进入正式商用的阶段。

随之而来的便是 4G 基站的建设。2015 年,我国 4G 投资已达到 900 多亿元,

全国新增移动通信 4G 基站新增 92.2 万个。同时,铁塔公司成立之后形成的共建

共享也将助力减少覆盖盲区。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2015 年 5 月 16 日印发的《关于

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到 2017 年底,4G 网

络将全面覆盖城市和农村。

③铁塔公司成立促进国内行业竞争格局变化,规模优势带来成本降低

1-1-270

铁塔公司成立后,为动环监控制定了统一的、规范的标准。严格的技术测试

标准限制了厂家数量,促进了行业竞争格局的变化,提高了行业企业门槛,使得

技术成熟、产品质量较高、实施能力较强的企业获得更大的竞争优势及市场份额;

除此之外,统一的标准,使企业在设计和生产是能够发挥规模优势,进一步降低

生产成本。新标准的发布,使近年内需对运营商移交铁塔的 150 万存量基站进行

翻新和改造,以适应铁塔公司颁布的新标准,来了上百万站点规模的动环建设需

求。

④信息智能化管理系统在其他行业应用广阔

对移动通信基站的信息智能化管理需求推动了动环监控系统的成长与成熟。

而除移动通信基站外,节能、光伏、充电桩等领域也逐渐朝信息化智能管理方向

发展。随着我国对节能服务产业扶持力度的不断加大,以及光伏发电、充电桩等

领域的快速增长,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在节能、光伏、充电桩等领域将会迎来爆

发式发展。

(2)不利因素

客户议价能力较强

现阶段动环监控系统行业下游企业主要为铁塔公司、通信行业三大运营商,

其产业集中度高,设备全国集中采购,造成动环监控系统行业厂商议价能力较弱。

6、进入行业的主要壁垒

(1)技术壁垒

电信、能源等行业对国家发展有较大影响,如发生异常可能对国民经济、人

民生活等造成严重损失。为该类行业信息技术服务的供应商的技术要求尤为严

格。专业化的数据采集技术、数据分析技术、数据处理及通信技术等高端信息化

服务对电信、能源等行业信息化智能管理服务商所具备的技术、资质有较高要求。

因此,不具备较技术水平的服务商较难涉足电信、能源等行业信息化智能管理领

域。

1-1-271

目前为电信、能源等行业提供信息化智能管理的服务商综合了工业级数据采

集技术、数据通信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等多个领域技术,现有行业厂家普遍具

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及自身技术优势,新进入者想要在短时间达到现有行业技术

水平存在很高的技术难度。

(2)品牌及资质壁垒

电信等行业客户对基站等通信基础设施运营的安全性、稳定性,监控的实时

性、准确定有着较高的要求,客户在选择服务时非常重视品牌形象及企业资质。

一方面,随着铁塔公司的成立及电信基础设施标准的制定,对信息化智能管理系

统及与其相关硬件的选型有统一要求,铁塔公司会对一些产品进行认证、评审、

鉴定,以确保其符合行业应用要求。铁塔公司会根据标准及评审情况,制定供应

商名单,并且定期进行筛选。另一方面,客户在进行招标时对技术服务商的专业

资质有较高要求。资质优良的企业一旦被客户认可,就更易获得相关应用领域的

市场准入,并为巩固既有市场、开拓新市场带来便利。

(3)人才壁垒

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具有较强的专业性,需根据客户的监控环境及运维要求

提供定制的专业化服务。服务商需熟悉客户的管理思路、并根据客户的个性化要

求,制定管理方案、订制管理平台。

在监控现场实施过程中,基站被监控场景和设备情况复杂,可能碰到大量智

能设备需要通过协议解析进行对接调试,需要大量的协议解析知识库经验积累才

能在客户要求的交付周期内完成项目实施。

高素质技术服务人才需要深厚的信息技术知识及丰富的实务工作经验,只有

通过长期积累,才能建设符合客户要求的优秀人才队伍。

(4)资金壁垒

电信、能源行业企业信息化智能管理平台建设的项目往往规模较大,付款周

期较长,因此需要投入较大规模资金进行企业的运营。同时,行业集中度越来越

高,较大的企业基于现有生产规模,已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合作伙伴体系,具有

较高的采购成本优势,新进入者在成本方面难以与之抗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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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行业特点

(1)技术水平与技术特点

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属于知识密集型行业,其中,动环监控系统涉及到工业

级数据采集技术、数据通信技术、计算机软件技术等技术领域,其技术基础体现

为硬件综合控制技术、通信技术、应用软件技术和网络技术的综合运用。该行业

企业需在深入理解客户的监控管理需求上,将企业监控管理过程中的各种信息整

合在一起,通过统一的软硬件平台,实现高效管理决策和应用。

硬件上,系统通过布放在基站现场的监控采集单元和各类传感器,如水浸、

红外、烟感、门磁、蓄电池电流传感器,及智能设备,如开关电源、空调、电表、

摄像头等电子元件或设备收集数据信息。软件上,系统可实现智能门禁、智能防

盗、资产管理、大面积停电保障及油机调度、基站巡检管理系统和空调控制、能

耗管理系统等多个业务模块实现监控功能的接入。最后,通过各种传输把数据上

传到集中监控中心的后台,经由可视化界面进行展示。

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的技术特点主要体现在:

①具有较强的扩展性

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实施监控的基础是对监控环境情况的数据采集及环境

的实时控制,这一功能的实现依赖于环境监测传感器和环境控制智能设备的接

入。因此,监控系统需具有较强的扩展性,以实现各种厂商各类设备的接入。

②具有较强的实时性

对基站等基础设备的智能监控,是为了在机房的无人值守前提下,对机房的

实时情况进行了解和控制。因此,信息化智能系统需具有较强的实时性,以保证

监控中心能实时掌握基站的情况,对报警情况知悉并进行远程控制。

③传输的畅通性及多样性

通信基站具有分布范围广、分布密度不均匀等特点,大量基站建于较偏远的

地区。因此,为了保证对基站的情况进行实时了解以及实时控制,需建立畅通的

传输网络以保证信号质量。除此之外,采用多种传输方案也可有效实现这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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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行业的周期性特征

电信行业的发展与宏观经济的发展呈弱相关。对电信运营商和通信服务商影

响不大因此,电信行业信息智能化系统建设的投资受经济周期波动影响较小。

(3)行业的区域性特征

移动基站的建设受经济、人口等因素的影响,电信行业信息智能化系统建设

各个地区有较大差异:经济较发达地区投资额较大,经济较落后的地区投资额相

对较小。

(4)行业的季节性特征

受客户预决算管理制度的影响,客户通常集中在上年末或每年初制订年度资

本性支出计划,并在年中进行选型和采购,项目回款时间一般在三四季度。而月

度间研发投入、人员工资及其他费用的支出则较为均衡,导致邦讯信息利润和经

营活动现金流量呈现明显的季节性特征。

8、上下游行业的关联性及对行业的影响

邦讯信息所处行业的上游行业主要包括电子元器件和半导体、材料行业,下

游行业主要为电信运营商、能源行业企业。

(1)与上游行业的关联性

上游行业中的硬件产品市场竞争比较激烈,产品供应较为充分,因此行业的

发展不会受上游硬件供应商的限制。近年来,随着国内电子元器件行业高速发展,

市场竞争日趋激烈,邦讯信息在采购相关零部件时具有较高的议价能力。上游行

业的竞争有利于本行业进一步控制成本,促进企业发展。

(2)与下游行业的关联性

邦讯信息下游客户主要为电信运营商大型企业,如铁塔公司、中国移动等。

客户管理体制等因素导致客户在开展信息化建设时,一般由集团公司或省公司统

一招标,单个客户的采购金额较大,使得客户在产业链中处于较为强势地位。由

于电信等行业关系到国计民生,对安全性、稳定性要求高,客户对信息技术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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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要求很高。以上两因素促使信息化解决方案提供商必须

不断加大在新产品开发和技术创新方面的投入,以更好的满足下游客户的需求。

(二)行业地位与核心竞争力

1、行业地位

邦讯信息设立之初主要为电信运营商客户动环监控系统及运维管理服务业

务。依托在电信行业积累的技术及经验优势,邦讯信息的业务已逐步向光伏管理

系统、能耗管理系统、充电桩管理系统等领域等方向拓展。由于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规模较大,下游客户众多,细分行业较为分散,各技术服务商市场占有率

较低。从动环监控系统份额来看,目前行业内没有形成具备绝对领导地位的龙头

企业。

目前从事动环监控系统建设管理业务的企业较多,大约有 100 多家企业。

其中,大部分企业经营规模较小。关于市场竞争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参见“行业

竞争状况”。

2、核心竞争力

(1)自主研发能力

邦讯信息在设备与环境监控硬件及软件平台方面,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已获得多项实用新型专利、外观专利、软件著作权;

另有多项发明专利处于实审及申报阶段。邦讯信息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形成了

多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解决方案、软件产品。优秀的自主研发能力是向客

户提供优质服务的长期保证。

(2)产品质量优势

邦讯信息通过了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广州市民营科技企业认证;获得了 CMMI3 级资质证书;参

与制定“机房基站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技术标准;通过铁塔集团动环 FSU

入网检测;产品通过了国内外多家权威机构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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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丰富的项目经验

邦讯信息经过多年的项目积累,具有丰富的综合设备环境监控系统实施与维

护经验,具备上百万测点信息实时监控管理和上千种智能设备的协议解析和数据

采集对接经验积累,针对各种场景,建立了标准化知识库和实施指导体系。邦讯

信息从客户管理需求出发,不断提升面向客户、面向产品的支撑能力,培养了一

批技术过硬、业务能力强的优秀运维团队,通过持续为行业客户提供的大量服务

实践,以优越的服务态度与服务质量,在行业内树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赢得了

行业客户的高度认可。

(4)人才优势

邦讯信息具有专业化的人才队伍,熟悉客户的管理思路及需求,根据客户的

个性化要求、监控环境及运维要求提供定制的专业化服务。在监控现场实施过程

中,邦讯信息会派经验丰富的人员进行现场督导,面对复杂的监控环境和大量的

设备,现场督导的工作人员需具有丰富知识库经验积累才能在客户要求的交付周

期内完成项目实施。公司高素质技术服务人才为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提供了保

障。

3、标的公司在铁塔公司基站动环监控系统采购的份额、已取得的合同金额

和期限的情况

(1)标的公司在铁塔公司基站动环监控系统采购的份额、已取得的合同金

额和期限

2015 年 8 月及以前,铁塔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动环监控设备,邦讯

信息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全国份额 16%,位列第三,合同金额为 16,616.50 万

元。2015 年 8 月,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正式全面

投入运营,铁塔公司采取“总部认证、省分遴选、地市订购”的模式,通过电子

商务方式进行线上采购。截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日,邦讯信息已通过该平台获得

订单金额 21,863.21 万元,累计获得铁塔公司订单 37,244.82 万元,根据公开招标

数据及平台交易信息统计,邦讯信息获得订单金额占铁塔公司 FSU 总交易额的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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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目动环监控设

备 FSU 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铁塔公司与邦讯信息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

签署该协议,根据协议约定,铁塔公司向邦讯信息采购金额合计 16,616.50 万元。

供货及服务期限至约定的供货份额完成或双方重新签署协议为止,具体供货以协

议下的订单为准。

②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基站动环监控

设备 FSU 产品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铁塔公司与邦讯信息与 2015 年 12

月 28 日签署该协议,根据协议,邦讯信息符合铁塔公司制定的供应商准入标准,

允许邦讯信息在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销售基站动环监控设备,采购数量与金额以具

体下达订单为准,协议期限至双方重新签署框架协议或铁塔公司重新进行供应商

认证之时止。

(2)铁塔公司采购模式说明

①公开招标模式

2015 年 8 月及以前,铁塔公司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动环监控设备。2015

年 6 月 17 日,铁塔公司公开招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

项目动环监控设备 FSU 采购项目》,采购规模为 30 万套动环监控设备,招标公

告要求投标产品应按照铁塔公司要求进行产品检测,以通过产品测试作为资格后

审条件之一。根据《中国铁塔 2015 年第一批基站新型智能动环监控单元(FSU)

产品入网检测实施细则》,动环监控产品检测属于铁塔公司运营物资采购全流程

的总部集中认证环节,检测单位为中国泰尔实验室,送检产品采取盲样送检方式。

根据 2015 年 8 月 12 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目动

环监控设备 FSU 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铁塔公司一共选择了 10 家供应商并分

别指定各家供应商的份额。邦讯信息是十家中标供应商之一,中标份额 16%,位

居全国第三。

②线上采购模式

2015 年 8 月,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正式全面

投入运营,铁塔公司采取“总部认证、省分遴选、地市订购”的模式,通过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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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方式进行线上采购。铁塔公司总部或分公司通过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向供

应商下达采购订单,供应商根据双方签署的框架协议要求向铁塔公司提供货物与

服务。

总部认证:铁塔公司总部商务合作部负责供应商认证准入工作,根据铁塔公

司制定发布的产品技术标准及规范,集中认证确定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

省分遴选:铁塔公司省级分公司负责供应商遴选工作,在铁塔公司总部认证

通过的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和本省供应商限定数量范围内通过遴选形成本省供

应商名单。

地市订购:铁塔公司地市级分公司负责订单采购工作,确定产品采购订单,

在商务平台录入。

由于铁塔公司线上采购模式的总部认证环节需根据铁塔公司指定发布的产

品技术标准及规范集中认证准入,动环监控设备厂家必须通过铁塔公司指定的第

三方权威机构的技术检测。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通过认证准入可线上接收订单的

动环监控设备厂家共有 13 家。铁塔公司严格的技术测试标准限制了供应商数量,

提高了市场进入门槛,使得技术成熟、产品质量较高、实施能力较强的企业获得

更大的竞争优势及市场份额。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邦讯信息已通过该平台获得订

单金额 15,526.36 万元,根据铁塔公司在线商务平台交易信息统计,邦讯信息获

得订单金额占该平台 FSU 总交易额的 19.26%。

综上,无论在铁塔公司何种采购模式下,标的公司均取得了较高的份额。

(3)铁塔公司合同及订单的主要内容

公开招标合同及订单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6 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目动环监

控设备 FSU 采购项目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招标公告》”),采购内容为 30

万套动环监控设备。根据《招标公告》,所有中标厂家按照综合打分的排名顺序,

根据《中标份额分配表》进行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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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 年 8 月,铁塔公司公布中标结果,共 10 家供应商中标,邦讯信息综合

打分排名第三,根据《中标份额分配表》,获得 30 万套动环监控设备中的 16%,

即 48,000 套。邦讯信息据此与铁塔公司签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动环

监控建设项目动环监控设备 FSU 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存量

协议》)。

《存量协议》中,除协议声明、定义等格式性条款外,对协议标的、价格、

付款方式、交货要求、包装运输方式、验货标准、安装测试要求、保修赔偿责任、

备品备件、追加订单和违约责任等交易细节进行了约定。此外,铁塔公司会根据

各省市实际施工需求生成订单,邦讯信息根据订单信息进行发货及安装调试等工

作,每笔订单包括订单编号、站点数量、设备到货地址、到货时间、各设备数量、

单价、总价、及该订单金额合计等信息。《存量协议》主要条款内容如下:

1、协议标的

协议标的物用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目动环监控

设备 FSU 采购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材料、备件、零部件、软件及其知识

产权或使用权、培训、技术资料和提供工程服务、安装调测、售后服务及保修服

务。

双方约定以签字盖章的方式对采购订单的法律效应进行确认并由邦讯信息

传回铁塔公司。确认订单一经传回,即对邦讯信息具有约束力。

2、项目执行要求

(1)交货

邦讯信息应按照订单载明的日期将当期采购订单下的协议设备交货至铁塔

公司指定地点,邦讯信息承担协议标的物运输至指定地点的运输及保险费。在协

议设备运抵交货地点后,根据邦讯信息提交的发货证明双方共同对协议设备、材

料、软件和技术文件进行核对和查验,双方根据核对和查验结果共同签署到货证

明。

(2)安装、调试和初验

1-1-279

协议设备经安装、调试并稳定运行后,邦讯信息申请双方共同进行进行初验

测试。若初验测试达到约定的全部参数和指标要求及符合铁塔公司确认的测试方

案和相关技术规范,铁塔公司代表将于协议设备初验测试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签

发《初验合格证书》。若初验未能合格,邦讯信息应负责在 15 个工作日内解决

问题、承担所需费用并向铁塔公司申请再次进行初验测试。

(3)试运行、终验及维保

试运行期为自《初验合格证书》签发之日起的 6 个月。终验测试应在试运行

期界满之后的 10 日内进行。若测试达到相关指数和指标要求,铁塔公司代表将

于协议设备终验测试合格后 5 个工作日内签发《终验合格证书》。

协议设备的保修期为自签发《终验合格证书》之日起的 3 年,在保修期内邦

讯信息向铁塔公司按协议约定提供免费服务。

3、价格及付款

《存量协议》中约定协议设备和服务单价,以及该价格包含的具体事项,包

括:设备费用、软件费用、工程服务费用、维保服务费用、运输包装费用、税费

等。

邦讯信息与铁塔公司采取电汇方式进行结算。邦讯信息按照协议及订单全部

交付协议设备后,铁塔公司在收到邦讯信息提供的经双方确认的采购订单、双方

共同签署的验货证明、铁塔公司发出的付款通知书、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单据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铁塔公司向邦讯信息支付当期采购总价的 80%的交货付款;协

议设备终验通过,铁塔公司收到终验证书、铁塔公司发出的付款通知书、增值税

专用发票等单据后的 15 个工作日内,铁塔公司向邦讯信息支付当期采购总价的

20%的终验付款。

4、追加订单及扩容

双方可以以《存量协议》为依据,追加或减少采购设备及服务(不超过协议

总额的 10%)。

5、合同期限及开工时间

1-1-280

由于《存量协议》为铁塔公司与邦讯信息签订的框架协议,具体执行由各省

市级分公司执行。因此,《存量协议》中未对合同期限及开工时间进行明确约定。

各基站的具体开工时间以单次订单中约定的时间为准。

6、违约责任

《存量协议》中约定铁塔公司就每份订单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协议设备未能

及时到货情况、初验未能通过情况、终验未能通过情况、保修期内缺陷瑕疵情况、

设备重大故障情况等不同情况下的违约责任进行约定,根据不同的情况,邦讯信

息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包括:被扣除部分或者全部履约保证金、被取消后续供货

份额、支付违约金及赔偿铁塔公司损失。

商务平台合同及订单的主要内容

2015 年 8 月,铁塔公司在线商务平台正式全面投入运营,各类运营物资和

运营服务采取“总部认证、省分遴选、地市订购、统一结算、公开监督”的模式,

通过电子商务方式进行线上采购。邦讯信息作为铁塔公司的供应商,就在线商务

平台采购模式,于 2015 年 12 月与铁塔公司签订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基站动环监控设备(FSU)产品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以下简称《平台

协议》)。其中,该协议中主要条款内容与《存量协议》基本相同,部分差异条

款情况说明如下:

1、项目执行要求

协议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并运行稳定 20 个工作日后,邦讯信息申请双方共

同进行进行初验测试。(《平台协议》相比《存量协议》增加了“运行稳定 20

个工作日后”进行初验的要求。)

2、价格及结算

在线商务平台采用报价机制,买方定期在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上发布报价通

知,卖方按照通知的要求和时间对协议设备在线进行报价或调整报价。

邦讯信息按照订单约定交付全部订单产品且采购方通过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对相应订单完成交货验收确认后,则相应订单纳入交货付款范围。在到货验收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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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相应订单中所涉及的设备款,在工程验收后支付订单中所涉及的安装调测服

务费。

3、合同期

《平台协议》为铁塔公司与邦讯信息签订的框架协议,属于动环监控设备采

购业务的准入合同,因此未约定合同期限。

(4)邦讯信息是否存在违约或合同终止的风险,本次交易是否存在导致客

户流失的风险及应对措施

违约或终止合同风险

根据邦讯信息与铁塔集团签署的《存量协议》及《平台协议》中的相关约定,

铁塔公司会每份订单情况进行考核,对协议设备未能及时到货情况、初验未能通

过情况、终验未能通过情况、保修期内缺陷瑕疵情况、设备重大故障情况等情况

的违约责任进行了约定,区别不同的违约情况,邦讯信息可能承担的违约责任包

括:被扣除部分或者全部履约保证金、被取消后续供货份额、支付违约金及赔偿

铁塔公司损失。。

邦讯信息主要实行“以销定产+合理备货”的生产模式。邦讯信息会根据客

户的要求,对技术规范和测试规范、端口数和硬件参数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订单进

行定制化设计和生产;对于同质化较高的项目结合合理市场预估来进行生产备

货。邦讯信息的生产模式能较好的满足铁塔公司供货需求,降低未能及时发货的

风险。

产品质量上,邦讯信息从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需要出发,不断建立和完善公

司内部质量管理控制体系,严格按照《中国移动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规范》设

计生产,并在铁塔公司发布《基站智能动环监控单元(FSU)技术要求》后,第一

时间调整产品参数,重新设计软件产品,确保质量符合铁塔公司要求。成功通过

铁塔 FSU 技术规范测试并承接动环监控系统项目,确保产品和服务质量满足标

准要求,较好的控制因产品质量产生的违约风险。

综上所述,邦讯信息自身的生产经营模式及质量管理标准能及时的、高质量

的为铁塔公司提供动环监控产品,有效的控制违约或终止合同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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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不会造成客户流失风险

邦讯信息是一家专业的综合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提供商,目前主要向电信行

业客户提供专业的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信息化运维管理系统。上市公司作为

专业的电信级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商,业务与技术与电信运营商业务联系最为

紧密,数据网络系统集成开发、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均最先服务于电信行业客

户。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将实现技术及服务的强强联合,深入挖掘电信行业客户

需求,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可有效的稳定客户资源,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市

场份额。

根据《存量协议》及《平台协议》中条款的相关约定,邦讯信息股权结构、

公司治理等公司基本情况的改变,不会导致违约或协议失效。

综上所述,本次交易可有效增强邦讯信息的技术服务能力,有利于稳定客户

资源,不会造成客户流失风险。

(5)上述公开招标和平台采购项目的进展情况、各年度确认的利润及占比、

结算时点及结算金额情况等

截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铁塔公司公开招标和平台采购项目的进展情况、各

年度确认的利润及占比、结算时点及结算金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框架协议 已获得订 验收/确认收入金额

已确认 结算时点和金

框架协议 约定金额 签订时间 单金额 2016 年

2015 年 占比 额

(含税) (含税) 1-6 月

通过初验验收取

得初验报告时确

公开招标 16,616.50 2015/10/21 15,381.61 - 8,335.92 63.41%

认收入,累计已

确认收入

9,823.89 万元,

开放式框 对应实现毛利

架协议, 3,328.33 万元,

在线平台 2015/12/28 21,863.21 - 1,487.97 7.96%

未约定总 铁塔公司根据合

金额 同约定分别于签

1-1-283

收、初验和终验

时点支付款项,

合计 - - 37,244.82 - 9,823.89 30.86% 截至 6 月 30 日铁

塔公司累计回款

11,662.97 万元。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经对合同及订单的主要内容、执行合同的主要风

险及邦讯信息的应对措施、公开招标和平台采购项目的执行情况等方面的核查

及分析后认为:上市公司已在《重组报告书》补充披露了与铁塔公司合同的主

要内容;邦讯信息的生产经营模式及质量管理能够有效控制违约或终止合同风

险;本次交易不会造成客户流失风险;邦讯信息与铁塔公司项目实施进展良好,

邦讯信息订单获取、发货、验收确认收入、款项结算情况正常。

国枫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交易可有效的稳定客户资源,增强邦讯信息的

盈利能力,不会造成客户流失风险。

信永中和会计师核查后认为:(1)公司补充披露的合同订单的主要内容与

实际合同相符。(2)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铁塔公司公开招标和平台采购项目

的进展、各年度确认的利润及占比、结算时点及结算金额的补充披露与实际执

行情况相符且在实际执行中无异常情况。

(6)铁塔公司目前的供应商标准及与旧标准的差异情况

1、铁塔公司目前的供应商标准

铁塔公司开发建设的铁塔在线商务平台于 2015 年 8 月全面投入运营,目前

铁塔公司通过在线商务平台对常规建设项目与运行维护所需要的主要物资和服

务进行采购。铁塔、板房、机柜、蓄电池、开关电源、油机、空调、交流配电箱、

电力电缆、动环监控设备(FSU)、通信与位置服务模块、多系统接入平台(POI)、

无源器件、漏缆、室分天线、馈线、光缆、光纤分布系统等运营物资,设计、监

理、质量检测等运营服务,已纳入平台采购范围。

根据铁塔公司发布的《铁塔在线商务平台运营物资与运营服务采购暂行办

法》,铁塔公司目前采用“集中管控、分层实施、集体决策、分工负责、集中结

算、分站入账、全程公开”的创新模式,进行集约高效、规范透明的互联网+采

购。对供应商标准分为铁塔公司总部、省级分公司、地市级分公司三层标准:

1-1-284

(1)首先,铁塔总部商务合作部负责供应商认证准入工作,对供应商及其

产品情况总体审核把关。确定价格、产品、服务的评价内容及评价标准,确定本

地使用情况、本地服务能力的评价内容。根据公司制定发布的产品技术标准及规

范,集中认证确定公司准入供应商名单。审核供应商的资质许可证照、经营财务

状况、产品性能质量、服务能力水平等情况,签订框架协议,组织准入供应商在

线提交产品报价。发布准入供应商相关信息和价格、产品、服务三项要素的评价

情况;确定各省、地市级分公司供应商限定数量范围。

(2)铁塔省级分公司负责供应商遴选工作,在总部认证通过的公司准入供

应商名单和本省供应商限定数量范围内通过评分的方式形成本省供应商名单。省

级分公司商务合作部门组织运营发展部、建设维护部、技术支撑中心相关人员成

立遴选小组,拟订本省供应商遴选方案,内容包括本地使用情况和本地服务能力

的评价标准、本省拟选择供应商数量。遴选小组成员在商务平台对公司准入供应

商名单内本省可供货供应商的本地使用情况、本地服务能力两项本地因素评分;

商务平台自动汇总价格、产品、服务三项要素和本地使用情况、本地服务能力两

项因素的评分情况,根据综合得分排名和本省选择供应商数量确定本省供应商名

单。

本地使用情况考评因素 本地服务能力考评因素

1 供应商在本省近三年市场份额情况 1 供应商在本省服务机构、人员情况

2 产品质量、性能、运行情况 2 供应商在本省设备、车辆情况

3 工程质量、工期、验收情况 3 及时供货能力

4 施工安全、产品安全情况 4 售后服务快速响应能力

5 工程配合及协助选址情况 5 备品备件保障能力

(3)地市级分公司负责供应商选定与订单采购工作。成立选定小组,在本

省供应商名单和本地市供应商限定数量范围内,通过“集体协商、独立打分、分

别汇总、择优选定、系统留痕、结果公开”的方式,综合考虑本省供应商名单内

供应商的价格、产品、服务、本地使用情况、本地服务能力、本地市及本省的后

评估、财务支付配合情况、供货、质量、支撑响应等因素,在线打分确定本地市

/区域供应商,商务合作岗依据选定的供应商,在平台发起产品采购订单。

2、铁塔公司目前供应商标准与旧标准的差异

1-1-285

供应商的历史服务记录在采购中重要性提高

从采购方式来看,铁塔公司目前的动环监控产品采购通过线上商务平台进

行,线上商务平台对供应商在铁塔公司各省、地市分公司的交易记录及评价情况

存储统计,依据预定规则自动进行评分,成为以后省分公司遴选、地市分公司下

订单前选择供应商的评价依据。

原运营商主要通过线下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动环监控产品,不具有线上采购对

供应商及其产品长期、持续的综合评价记录。

这样一来,前期占据较高市场份额、具有更长服务经验的供应商更容易获得

后续订单。

供应商标准更统一、更具持续性

从采购流程管理来看,目前铁塔对动环监控产品供应商标准采用总部、省、

地市三级采购流程:总部认证环节对供应商的资质许可证照、经营财务状况、产

品性能质量、服务能力水平、技术测试、价格等情况审核把关;省公司对总部认

证通过的供应商进行遴选时,以价格、产品、服务、本地使用情况、本地服务能

力五项因素构建的综合加权计算结果作为供应商评价依据;地市分公司综合考虑

供应商在本地市的使用情况和服务能力,在本省供应商名单和本地市供应商限定

数量范围内确定项目采购订单。

相比之下,原运营商主要由省公司组织招标来选择动环监控产品供应商,再

与地市分公司签署采购订单,每次招标行为相对独立,招标中要求的供应商评分

办法仅适用于一次性的项目招标采购。

如此对比,铁塔公告的采购模式及对供应商的考评标准更加统一、更具有持

续性,对其供应商来说,未来业务的不确定性也相对较小。

(7)十大供应商情况及目前的中标份额,邦讯信息与其他供应商竞争对手

相比的核心竞争优势及其可持续性

1、中标份额情况

1-1-286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目动环监控设备 FSU 采购

项目》公示中标的十大供应商及中标份额情况如下:

排名 中标公司 中标份额

1 江苏亚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430500.OC) 18.00%

2 深圳中兴力维技术有限公司 17.00%

3 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16.00%

4 艾默生网络能源有限公司 10.00%

5 深圳市海能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9.00%

6 广东易事特电源股份有限公司(300376.SZ) 8.00%

7 西安赛尔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7.00%

8 高新兴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00098.SZ) 6.00%

9 中达电通股份有限公司 5.00%

10 华为技术有限公司 4.00%

2、邦讯信息与其他供应商竞争对手相比的核心竞争优势及其可持续性

(1)专注动环监控业务,技术优势突出

邦讯信息专注以动环监控系统为核心业务,而其他供应商多数业务范围更

广,涉及领域更多。邦讯信息集中资源,在动环监控业务汇聚了专业的软件、硬

件研发人才团队,沉淀了丰富的研发和实际应用经验。在设备与环境监控硬件及

软件平台方面,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获得多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同时,更

加专注的业务和服务经验也培养了响应市场、快速研发的项目能力。

2015 年 9 月,邦讯公司发布了国内第一款基于 zigbee 技术的无线动环监控

系统产品,业内领先。2015 年 12 月 24 日,铁塔发布了 FSU 规范,2016 年 5 月

20 日,邦讯公司已经完成了该项新产品的研发和内部测试,待铁塔公司下一步

统一安排第三方检测机构集中测试。

(2)丰富的项目经验和良好的服务能力

邦讯信息在通信动环监控项目方面积累了丰富的实施经验,具有快速建立本

地化服务机构和实施队伍、快速响应客户和解决问题的能力。邦讯信息在每个地

市级铁塔公司均配置 2-3 人的实施人员,7×24 小时响应客户反馈,在各 FSU 供

应商中,邦讯信息的本地服务能力得到了客户的满意和认可。凭借本地化的服务

1-1-287

能力,邦讯信息在铁塔省级、地市级公司获得持续不断的订单。例如,2015 年

10 月邦讯信息与铁塔公司总部签署的框架合同分配了四个省份的框架建设数量

给邦讯信息。在框架数量内的订单执行完毕后,这四个省份的铁塔公司对邦讯信

息的项目实施和本地服务能力非常满意,并在线上商务平台上继续给邦讯公司新

增下达订单。

同时,铁塔公司在线商务平台正式投入运营以来,广州邦讯公司已经在平台

上已经通过 10 个铁塔省级分公司的遴选,市场区域不断扩大。

(3)邦讯信息竞争优势的可持续性

①邦讯信息自身将维护现有的技术和服务优势

邦讯信息动环监控系统方面,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已获得多项专利和软

件著作权。邦讯信息通过专利和著作权对自己的知识产权形成了有效保护,同时

通过持续的研发创新,稳固和进一步强化技术优势。

邦讯信息的项目经验和服务能力将随着业务的持续进行得到进一步加强,邦

讯信息也将继续管控项目服务质量,确保在服务质量上优势。

②铁塔公司统一采购动环监控系统后,第一批供应商将具有先发优势

铁塔公司开始统筹全国移动通信基站的建设和管理后,动环监控系统市场状

况也发生了变化,客户的集中度进一步提高,服务好现有客户是行业内供应商获

取未来持续业务最重要手段。第一批进入铁塔公司采购体系的供应商具备以优质

的产品和服务获得客户肯定、进而获得后续业务机会的优势地位。铁塔公司在省

级和地市级采购中,重点考核供应商近年市场份额、产品质量、工程质量、运行

情况等历史服务情况,就决定了第一批入围的供应商具备显著的先发优势,由其

是对前期市场份额较大供应商来说更是如此。

③实际上邦讯信息在后续服务中仍保有较高市场份额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目动环监控设备 FSU 采购

项目》之后,铁塔公司全面采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http://www.tower.com.cn)

通过电子商务方式进行线上采购,邦讯信息以其技术、服务优势以及优秀的历史

1-1-288

服务记录,持续获得了较高的市场份额。截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邦讯信息已累

计获得铁塔公司订单金额 37,244.82 万元,根据公开招标数据及平台交易信息统

计,邦讯信息获得订单金额约占铁塔公司 FSU 总交易额的 14%。

(8)邦讯信息收益法评估中来自铁塔公司的收入金额及占比

邦讯信息收益法评估中来自铁塔公司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预测年度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收入预测合计 37,908.00 47,768.00 56,384.00 63,849.00 67,114.00

铁塔公司业务 27,332.00 42,286.00 46,368.00 48,907.00 49,195.00

占比 72.10% 88.52% 82.24% 76.60% 73.30%

(9)客户集中度高对邦讯信息未来经营业务的影响

邦讯信息客户集中度高是由行业特点所决定,国内电信行业属于垄断行业,

作为该行业的供应商,必然存在客户集中度高的情况。

1、行业特点决定客户集中度高

邦讯信息作为电信基站动环监控系统提供商,必然面对客户集中度高的经营

风险。在特定的行业环境下,供应商通过必须通过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获得在客户

采购中的份额,从而取得市场份额。对应的,当大客户的经营、需求、采购发生

重大变化时,邦讯信息的经营也将不可避免地遭遇重大变化。上市公司在《重组

报告书》中针对前述情况做了“标的资产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提示。

2、邦讯信息未来年度中标的可行性与可持续性

2015 年 8 月《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目动环监控设

备 FSU 采购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动环监控设备,邦讯信息被确定为十

家中标人之一,中标全国份额 16%,位列第三。其后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http://www.tower.com.cn)正式全面投入运营,铁塔公司采取“总部认证、省

分遴选、地市订购”的模式,对于动环监控产品等常规物资和服务通过电子商务

方式进行线上采购,未再进行招标。第一批中标的十家供应商成为首批通过该平

台认证的基站动环监控设备产品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未来在铁塔公司不对其采

1-1-289

购模式做重大修改的情况下,动环监控设备的采购将依照目前在线商务平台的采

购流程和标准(详情参见本题回复之“一、铁塔公司目前的供应商标准”)执行。

第一批进入铁塔公司采购体系的供应商具备以优质的产品和服务获得客户

肯定、进而获得后续业务机会的优势地位。铁塔公司在省级和地市级采购中,将

在总部认证的供应商范围内重点考核其近年市场份额、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支

撑响应运行情况等历史服务情况,就决定了第一批入围的供应商具备显著的先发

优势,由其是对前期市场份额较大供应商来说更是如此。截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邦讯信息已累计获得铁塔公司订单金额 37,244.82 万元,根据公开招标数据

及平台交易信息统计,邦讯信息获得订单金额约占铁塔公司 FSU 总交易额的

14%,仍保持了较高是市场份额,一定程度上印证了其市场份额的可持续性。

未来,邦讯信息将严格执行铁塔公司的标准、遵守双方协议、提供优质的产

品和服务,来维持和提升在客户采购中的份额。

3、与铁塔公司的协议约定、合作期限

邦讯信息与铁塔公司签署的框架协议约定,卖方(邦讯信息,下同)符合买

方(铁塔公司,下同)制定的标准,买方允许卖方作为准入供应商身份进入基站

动环监控设备(FSU)产品在铁塔在线商务平台的销售。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在

铁塔在线商务平台提交供应商及产品的相关信息,经买方审核后在平台发布生

效。买方和/或采购方(买方或买方的分公司,下同)在平台可选购卖方提供的

产品,编制采购订单。

协议约定卖方作为买方的设备及服务供应商,在如下期限之内按照协议约定

的条件出售设备和服务:

(1)买方与卖方就设备及相关服务在此签订框架协议之日;

(2)或,买方再次发出供应商认证结果通知书之日;

(3)或,买方向卖方发出停止供货通知书之日。

因此,除非铁塔公司重新认证邦讯信息且邦讯信息出现不合格、或双方重新

签署新的框架协议、或铁塔公司通知停止供货,该框架协议将被持续执行。邦讯

1-1-290

信息将以该框架协议约定的标准和条件向铁塔公司持续提供产品和服务,以自身

的竞争优势争取获得更多的订单。

4、下游行业及主要客户发展势头良好

通信基站是电信运营商为终端用户提供通信服务的基础,各大运营商/铁塔

公司每年均投入大量资金进行通信基站的扩建、升级及维护。随着我国通信事业

的快速发展,通信网的规模不断扩大,通信基站的数量越来越多,对基站动环监

控设备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不论是新建基站的装备、存量基站的改造、以及各

类基站的持续维护。

此外,由于电信属于公用事业,电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均为大型国有企业,

其发展战略和规划、以及投资计划比较明确,投资计划较大且较为稳定,对其供

应商的需求的不确定性也较小。其采购计划和供应商一经确定,通常情况下发生

重大变化的可能性也相对较小。

因此,虽然邦讯信息客户集中度高,但由于下游行业及主要客户的特点,未

来经营的不确定性相对较小。

5、维护好主要客户的情况下业务不确定性较小

客户集中度高在增加邦讯信息经营风险的同时,也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客户拓

展、维护的费用和未来经营的不确定性。在邦讯信息严格执行大客户的技术标准、

遵守合同各项约定、保持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前提下,可以合理预期总体业务的波

动性较小。

6、其他应对措施

应对措施方面,一方面,邦讯信息通过严格执行客户的技术标准、遵守合同

各项约定、保持产品和服务质量,维持并争取提高份额;另一方面,邦讯信息积

极拓展海外基站业务和其他业务,力争分散经营风险。此外,交易完成后,邦讯

信息将积极发挥与上市公司创意信息的业务协同效应,利用母公司创意信息在行

业经验、技术积累和客户资源方面的优势,积极提升技术服务水平和客户服务能

力。

1-1-291

(9)收益法评估已经充分考虑了客户集中度高的因素

评估师在评估时首先分析行业特点、邦讯信息自身状况,根据行业及企业特

点合理确定评估假设、折现率,在此基础上确定评估值,具体如下:

1、行业特点

国内通信属于垄断行业,作为该行业的供应商,必然存在客户集中度高的特

点,从风险可比的角度考虑,折现率测算中所选择的可比公司都属“通信--通信

设备--通信配套服务”行业,集中度高的特点在折现率中已予以考虑。

2、邦讯信息技术优势

评估中,评估师充分考虑了邦讯信息在行业竞争中所处的地位、未来趋势、

获得的市场份额及未来趋势邦讯信息市场份额。由于邦讯信息具备该行业核心竞

争优势,较大的市场份额,且目前趋势向好,没有影响公司业绩发生转变的事宜。

评估师在报告中合理假设:评估基准日后被评估单位的产品或服务保持目前的市

场竞争态势;被评估单位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先进性保持目前的水平。在此假设前

提下,预计邦讯信息未来将持续取得良好收益,进而测算确定评估值。

评估师认为对邦讯信息的评估已充分考虑了客户集中度高的情况。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查阅了运营商及铁塔公司发布的相关采购管理规

定、招标流程及招标文件、邦讯信息竞争对手公司研究报告等公开资料、邦讯

信息与铁塔公司协议内容、并结合对邦讯信息未来年度中标的可行性与可持续

性进行了分析及核查后认为:1)邦讯信息中标铁塔公司份额较高,实际获取来

自铁塔公司的订单充足,与竞争对手相比邦讯信息具备一定竞争优势,未来维

持优势及份额具有可行性;2)邦讯信息客户集中度较高系行业特点造成,虽然

未来业绩预测中铁塔公司占比较高,但经营风险总体可控,本次资产评估已充

分考虑了客户集中度高的情况。

中企华评估师核查后认为:

1、邦讯信息中标铁塔公司份额较高,且在中标项目之外来自铁塔公司的后

续订单充足,仍保持较高份额;

1-1-292

2、邦讯信息具备行业核心竞争优势,未来维持优势及份额具有可行性;

3、邦讯信息客户集中度较高系行业特点造成,虽然未来业绩预测中铁塔公

司占比较高,但经营风险总体可控,本次资产评估已充分考虑了客户集中度高

的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认为:邦讯信息中标铁塔公司的合同份额较高,以致获取

来自铁塔公司的订单充足;在与竞争对手相比邦讯信息具备一定竞争优势,未

来维持优势及份额具有可行性;邦讯信息客户集中度较高系行业特点造成,经

营中可能存在一定的风险,但总体可控。

(三)标的公司财务状况分析

1、资产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050.35 15.58% 1,781.50 13.45% 3,768.15 37.37%

应收账款 10,028.70 25.83% 1,572.58 11.87% 1,653.99 16.41%

预付款项 88.29 0.23% 315.51 2.38% 159.01 1.58%

其他应收款 281.96 0.73% 269.13 2.03% 604.27 5.99%

存货 21,630.52 55.71% 8,449.54 63.79% 2,293.60 22.75%

其他流动资产 461.11 1.19% 393.98 2.97% 0.47 0.00%

流动资产合计 38,540.93 99.27% 12,782.23 96.51% 8,479.49 84.1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0.00% 300.00 2.27% 620.00 6.15%

固定资产 77.55 0.20% 47.95 0.36% 53.26 0.53%

无形资产 0.00 0.00% 0.00 0.00% 841.67 8.35%

长期待摊费用 47.08 0.12% 59.05 0.45% 23.85 0.24%

1-1-293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87 0.41% 55.79 0.42% 63.89 0.63%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3.50 0.73% 462.78 3.49% 1,602.67 15.90%

资产总计 38,824.43 100.00% 13,245.01 100.00% 10,082.16 100.00%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邦讯信息流动资产占比分别为

84.10%、 96.51%和 99.27%,是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邦讯信息的资产总额分别为 10,082.16

万元、13,245.01 万元和 38,824.43 万元。报告期内资产规模的增加主要系业务规

模提升过程中应收账款和存货的增加所致。

(1)应收账款

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邦讯信息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

为 1,995.71 万元、1,844.17 万元和 10,825.46 万元,其账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账龄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余额 占比

1 年以内 9,610.02 88.77% 1,263.83 68.53% 1,222.24 61.24%

1-2 年 833.44 7.70% 368.90 20.00% 431.48 21.62%

2-3 年 170.56 1.58% 31.87 1.73% 28.50 1.43%

3-4 年 31.87 0.29% 27.50 1.49% 169.16 8.48%

4-5 年 27.50 0.25% 7.73 0.42%

5 年以上 152.06 1.40% 144.33 7.83% 144.33 7.23%

合计 10,825.46 100.00% 1,844.17 100.00% 1,995.71 100.00%

如上所示,邦讯信息应收账款余额中大部分为 1 年以下账龄的款项,可见应

收账款主要是由于当年收入结转应收账款形成的。此外邦讯信息有一定比例的应

收账款账龄在 1-2 年之间,主要系业务执行中运营商一般与邦讯信息约定产品验

收合格后需经较长时间的试运行才付清尾款以及保修期过后才返还质保金。2 年

以上账龄的应收账款占比极小。

1-1-294

2015 年 10 月邦讯信息与铁塔公司签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

监控建设项目动环监控设备 FSU 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供获得该协议下订单金额(含税)15,381.61 万元,取得验收但尚未回款

形成对铁塔公司的应收账款余额 8,361.48 万元。由于该批订单属于铁塔公司统一

采购动环监控设备后的第一批订单,且该批订单未使用电子商务平台,各阶段业

务流程耗时略长,回款也有所滞后,因此形成了较高的应收账款。其后,中国铁

塔在线商务平台启用后的订单业务流程和回款也更加及时。

邦讯信息对应收账款确定了较为充分合理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并计提了相

应的坏账准备,报告期内的具体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应收账款余额 10,825.46 1,844.17 1,995.71

坏账准备 796.76 271.59 341.72

计提比例 7.36% 14.73% 17.1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 10,028.70 1,572.58 1,653.99

上述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充分地反映和揭示了可能发生的应收账款无法收回

风险,与资产实际状况相符。

2016 年 2 月邦讯信息向中国银行广州惠福西路支行贷款 1,000.00 万元,在

股东杜广湘、张文胜、杜玉甫、陈雄文、叶名提供担保的同时,邦讯信息提供应

收账款质押担保,质押物为与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目动

环监控设备 FSU 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项下的应收账款,该笔应收账款评估

作价 1.656 亿元。

(2)存货

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邦讯信息存货较 2014 年末有较大增加,主要系

因:2015 年 8 月邦讯信息中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

目动环监控设备 FSU 采购项目”后市场份额和业务规模较 2014 年有较大幅度增

长,期末尚未收到验收凭证,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从而形成较大的发出商品所

致。

1-1-295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存货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发出商品 12,220.39 56.50% 6,037.71 71.46% 1,975.51 86.13%

库存商品 3,545.66 16.39% 300.90 3.56% 0.00 0.00%

委托加工物资 2,403.00 11.11% 994.01 11.76% 127.46 5.56%

在产品 3,461.47 16.00% 1,116.92 13.22% 190.62 8.31%

合计 21,630.52 100.00% 8,449.54 100.00% 2,293.60 100.00%

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发出商品中分别有 4,631.55 万元和 11,220.74 万

元为铁塔公司项目未验收之发出商品。

①铁塔公司项目中标情况

根据 2015 年 8 月 12 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目动

环监控设备 FSU 采购项目中标通知书》,邦讯信息被确定为中标人,中标份额

16%,合同金额预估 16,616.50 万元。邦讯信息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

与铁塔公司各省(市、区)分公司以订单方式执行具体供货。

②项目实施情况

根据招标结果,2015 年 10 月 21 日,邦讯信息与铁塔公司签署了《中国铁

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目动环监控设备 FSU 及相关服务采购框

架协议》,对供货的内容、标准、价格、地区分配等进行了约定,供货及服务期

限至约定的供货份额完成或双方重新签署协议为止,具体供货以协议下的订单为

准。

2015 年 10 月底起,铁塔公司各分公司依据《框架协议》陆续向邦讯信息下

达订单,邦讯信息也按照约定的发货时间发货。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邦讯

信息向铁塔公司发出商品金额 4,631.55 万元,对应订单金额 12,577.27 万元,其

中部分订单由于分批发货,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只完成了部分发货。

其后,铁塔公司在线商务平台投入使用,2015 年 12 月 28 日,邦讯信息和

铁塔公司签订《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基站动环监控设备 FSU 产品及相

1-1-296

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根据协议,邦讯信息符合铁塔公司制定的供应商准入标

准,允许邦讯信息在铁塔在线商务平台销售基站动环监控设备,采购数量与金额

以具体下达订单为准,协议期限至双方重新签署框架协议或铁塔公司重新进行供

应商认证之时止。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两份框架协议下邦讯信息向铁塔公司

发出商品金额 11,220.74 万元。

③邦讯信息的业务流程和收入确认政策

邦讯信息在监控系统产品已经生产完成交付给客户,并安装调试正常运营,

取得客户验收合格的报告,同时与合同相关的收入价款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

凭据时,确认收入实现。

根据销售合同,邦讯信息存货发出后,至确认收入前,一般仍需经过:

(1)到货检验:邦讯信息交货后客户随即进行到货检验,检验内容为数量

是否与合同一致、包装是否完整等,并共同签署到货检验结果;

(2)开箱检验:到货检验完成一段时间内,买卖双方共同对货物进行开箱

检验,根据装箱单检验货物数量是否短缺、是否损毁、产品外观、规格、型号是

否与合同规定不符,如出现前述情况卖方应补足、修理或者更换货物,检验完成

后双方签署验货合格证书;

(3)等待客户基站准备工作完成后发出安装通知,客户在计划的安装工作

开始前一段时间提前通知邦讯信息,并提供安装的技术文件;

(4)邦讯信息进行安装施工、设备和系统的调试以及测试;

(5)设备安装及系统测试完成后,邦讯信息将系统移交给客户,双方进行

移交测试,测试结果由双方代表签字确认,并签署移交测试验收证书;

(6)移交测试完成后,邦讯信息还应配合客户进行联网测试,确保监控系

统达到客户的技术要求和指标,合格后双方签署验收合格证,邦讯信息达到收入

确认标准。

可见,邦讯信息从发货至确认收入中间所需步骤较多、时间较长,根据历史

上与运营商的业务经验,该过程一般需要 6 个月左右。由于邦讯信息中标铁塔公

1-1-297

司项目时间在 2015 年 8 月,具体订单在 10 月份之后才陆续下达,截至 2015 年

末,铁塔公司订单均未达到收入确认标准,造成了期末发出商品和存货金额较高。

④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铁塔公司订单完成进展情况

截至重组报告书签署日,《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目

动环监控设备 FSU 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基站动环监控设备 FSU 产品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进展情况良好,截至

重组报告书签署日,邦讯信息已获得两份框架协议下的订单金额合计 33,717.03

万元,其中完成验收确认收入金额 9,823.89 万元,占比 29.14%。余下订单依下

达时间和发货时间的不同,目前处于备货、到货、安装施工、调试等不同的执行

阶段。

(3)无形资产

2015 年末,邦讯信息的无形资产从 2014 年末的 841.67 万元减少为零。邦讯

信息股东会 2015 年 12 月 11 日决议,一致同意将注册资本中原无形资产出资

1,000 万变更为实收货币出资,原出资用无形资产仍由邦讯信息无偿使用,无形

资产累计摊销计入资本公积。

(4)资产减值

报告期内,除按照会计政策计提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外,邦讯信

息其他主要资产不存在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减值计提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坏账损失 519.12 -63.10 -20.11

合计 519.12 -63.10 -20.11

2014-2015 年邦讯信息坏账损失为负,主要是由于收回应收账款,冲回坏账

准备所致。2016 年 1-6 月,由于业务规模提升带来的应收账款增长,针对新增应

收款计提的坏账准备 519.12 万元。

(5)商誉

1-1-298

报告期内各期末,邦讯信息不存在商誉。

2、负债状况分析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负债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99.63 4.38% 62.56 1.00%

应付账款 15,304.75 51.57% 2,741.64 44.01% 712.55 17.54%

预收款项 11,267.87 37.96% 3,019.92 48.47% 2,645.93 65.14%

应付职工薪酬 52.85 0.18% 285.44 4.58% 93.24 2.30%

应交税费 403.91 1.36% 9.10 0.15% 172.11 4.24%

其他应付款 19.32 0.07% 41.33 0.66% 377.90 9.30%

流动负债合计 28,348.33 95.51% 6,159.99 98.88% 4,001.73 98.52%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70.00 0.24% 70.00 1.12% 60.00 1.48%

长期借款 1,093.22 3.68%

预计负债 168.10 0.57%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31.32 4.49% 70.00 1.12% 60.00 1.48%

负债合计 29,679.65 100.00% 6,229.99 100.00% 4,061.73 100.00%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负债主要由流动负债构成。其中应付账款与预收款项

是流动负债的主要组成部分,2014 年末、2015 年末和 2016 年 6 月末,分别占总

负债的 82.69%、92.48%和 89.53%。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负债有所增加,主要系 2015 年末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带

来的销售和采购规模提高,从而带来预收账款和应付账款的大额增加所致。

2015 年 10 月邦讯信息中标铁塔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设备采购项目,2015

年 12 月成为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合格供应商,根据平台框架协议,在邦讯信

1-1-299

息交货后铁塔公司即支付货款,交货离验收确认收入仍有一定时间间隔,故形成

了较大金额的预收款。

3、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1)偿债指标变动趋势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财务指标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12/31 2014/12/31

流动比率 1.04 2.08 2.12

速动比率 0.46 0.70 1.55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 76.45% 47.04% 39.23%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 2,566.09 806.21 610.03

利息保障倍数 57.72 不适用 不适用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2.49 -3,678.60 905.61

(万元)

注: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息税折旧

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费用+折旧+摊销;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费用)/

利息费用。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邦讯信息报

告期内经历了业务规模的较大增长,应付账款和预收账款的增长导致流动负债的

增长超过了流动资产,而流动资产中存货又是增长较快的项目。报告期内邦讯信

息母公司资产负债率有所增加,主要系业务规模增长下经营性应付和长短期借款

的增长所致。

2014-2015 年邦讯信息利息收入大于利息支出,利息费用为负,2016 年随着

借款的增加利息费用也有所增加。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的增加主要是营业利润增

长带来的相应增加。

2015 年邦讯信息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大幅度为负,主要是由于

2015 年末业务迎来快速增长,邦讯信息为应对增量订单大规模采购而导致的经

营活动现金流出增加所致。

(2)营运指标变动分析

1-1-300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营运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1.99 2.80 2.56

存货周转率(次) 0.56 0.52 1.24

注: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平均应收账款余额;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平均存货余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提高,系收入增速超过应收账款增速

的结果。存货周转率有明显下降,主要系 2015 年以来业务规模快速增长带来的

备货与发出商品增加所致。

4、最近一期末持有的财务性投资

2016 年 6 月末,邦讯信息未持有财务性投资。

(四)标的公司盈利能力分析

1、营业收入分析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营业收入全部来自主营业务。报告期内,邦讯信息按

产品或服务类别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如下:

单位:万元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监控系统销售 12,490.28 99.15% 4,396.57 81.85% 4,540.03 88.99%

技术服务 107.59 0.85% 975.03 18.15% 561.79 11.01%

主营业务收入 12,597.87 100.00% 5,371.60 100.00% 5,101.82 100.00%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主营业务收入实现了大幅增长,,主要是由于获得铁塔公

司较大的采购份额而形成了收入的大幅增长。

邦讯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产品保修期后的维保服务和客户单独购买的安

装、配置、调试服务等,具有一定偶发性,故在报告期内收入占比出现一定波动。

邦讯信息报告期前五大客户收入确认时点、依据及合理性

1-1-301

邦讯信息主要为客户提供信息化智能管理系统建设服务,目前,主要向通信

运营商提供专业的动力动态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产品、信息化运维管理系统。动环

监控系统主要客户为铁塔公司和电信运营商客户。

邦讯信息报告期内收入主要由监控系统销售收入和技术服务收入构成,邦讯

信息销售监控系统产品,是指根据与客户签订合同的具体规定,为客户生产的用

于动态环境等监控系统产品。邦讯信息在监控系统产品已经生产完成交付给客

户,并安装调试正常运营,取得客户验收合格的报告,同时与合同相关的收入价

款已经取得或取得了收款的凭据时,确认收入实现;邦讯信息技术服务收入在服

务总收入和总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其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邦讯信息,

公司服务已经提供并取得客户验收报告时,确认收入的实现。邦讯信息对前五大

客户收入确认时点、依据与其总体收入确认依据一致。

报告期邦讯信息收入确认的准确性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相关科目勾稽关系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798.39 6,949.42 7,706.71

销售收入 12,597.87 5,371.60 5,101.82

加:增值税销项税额 2,933.86 1,017.01 912.81

应收账款变动额(期初-期末) -8,981.29 151.55 1,540.12

预收账款变动额(期末-期初) 8,247.95 409.26 151.95

合计 14,798.39 6,949.42 7,706.71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与相关科目勾稽关系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241.25 7,817.34 3,667.13

营业成本 8,468.77 2,781.32 2,849.64

减:成本中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264.94 100.87 32.70

加:增值税进项税额 2,860.53 943.60 434.98

应付账款变动额(期初-期末) -12,776.87 -2,119.15 345.41

1-1-302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预付账款变动额(期末-期初) -227.22 156.50 53.98

存货变动额(期末-期初) 13,180.98 6,155.94 15.83

合计 11,241.25 7,817.34 3,667.13

3、净利润与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的勾稽关系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净利润 2,129.77 706.59 430.63

加:资产减值准备 519.12 -63.10 -20.11

固定资产折旧 11.27 14.22 11.00

无形资产摊销 - - 100.00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1.96 15.39 7.95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 - - 1.49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填列)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收益以"-"填列) -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填列) 52.27 0.24 0.05

投资损失(收益以"-"填列) -13.55 -112.68 -69.85

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103.08 8.10 0.89

递延所得税负债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13,180.98 -6,155.94 -1,560.50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填列) -8,633.65 324.89 818.26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填列) 21,119.36 1,583.70 1,185.80

其他 -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2.49 -3,678.60 905.61

邦讯信息的主要客户为运营商和铁塔公司,运营商和铁塔公司总部会收集各

省建设需求,进行集中批量采购招标。中标厂家会被指定供货省份和数量,并与

三大运营商或铁塔公司的各省、地市分公司签署采购合同或订单。邦讯信息接受

订单后需经发货、客户验货、到货签收、开具发票、客户付款审批等程序方能收

到第一笔货款,随后仍需完成安装、调试、测试、移交、联网测试、直至完成验

收方能收回后续款项。

1-1-303

公司监控系统产品主要实行“以销定产+合理备货”的生产模式。公司会根

据客户的要求,对技术规范和测试规范、端口数和硬件参数有特殊技术要求的订

单进行定制化设计和生产;对于同质化较高的项目结合合理市场预估来进行生产

备货。2015 年 8 月邦讯信息中标铁塔公司预估合同金额 1.66 亿元的监控系统销

售合同以及后续合同订单后,按照相应销售合同和订单的实施进度的要求进行备

货和发货。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经对销售合同、订单、送货及签收凭据、验收报告等

销售收款流程相关文件及凭据进行核查后认为:邦讯信息在发出商品安装调试

完成(或者提供服务完成)、项目验收合格并取得对方确认时确认收入;具体

确认时点为取得初验合格报告时确认收入,收入确认时点和确认依据符合会计

准则关于收入确认的要求。

信永中和会计师核查后认为:邦讯信息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与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和邦讯信息的业务流程以及一贯的信用政策相

符。邦讯信息报告期收入确认符合会计准则的要求,同时和公司业务特点和现

金流情况也是一致的。

2、利润来源及影响盈利能力持续性和稳定性的因素分析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利润来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2,597.87 5,371.60 5,101.82

营业成本 8,468.77 2,781.32 2,849.64

毛利 4,129.10 2,590.28 2,252.18

营业利润 2,405.44 403.26 247.24

营业外收入 93.36 403.14 252.03

营业外支出 0.00 15.14 1.49

利润总额 2,498.80 791.27 497.77

净利润 2,129.77 706.59 430.63

1-1-304

如上所示,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利润来源主要为营业利润。2014-2015 年

营业外收入也有一定影响,分别贡献了 252.03 万元和 403.14 万元,主要为软件

退税构成。随着邦讯信息成功中标铁塔公司采购并获得较大份额,未来邦讯信息

主营业务的盈利能力将显著增强,营业外收支的影响将十分有限。

可能影响邦讯信息盈利能力连续性和稳定性的主要因素包括:

(1)邦讯信息的产品和服务质量能否保持并提高,维护好目前既有客户并

扩大在客户采购中的份额,带来业务规模和收入的增长;

(2)市场和主要客户,特别是运营商、铁塔公司的需求是否能够保持稳定

或持续增长;

(3)向能耗管理、商业监控、充电桩等领域的拓展能否取得预期效果;

(4)所处行业及其产业政策是否会发生预期外的重大变化。

3、利润表项目变化分析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利润表主要科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2,597.87 5,371.60 5,101.82

营业成本 8,468.77 2,781.32 2,849.64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65 68.38 58.97

销售费用 445.45 473.70 270.71

管理费用 710.41 1,833.33 1,770.59

财务费用 45.59 -12.61 -5.36

资产减值损失 519.12 -63.10 -20.11

投资收益 13.55 112.68 69.85

营业利润 2,405.44 403.26 247.24

营业外收入 93.36 403.14 252.03

营业外支出 0.00 15.14 1.49

利润总额 2,498.80 791.27 497.77

1-1-305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所得税费用 369.04 84.68 67.14

净利润 2,129.77 706.59 430.63

(1)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分析详见前文“1、营业收入分析”。

(2)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营业成本随着收入规模的增加而增加,有关成本构成参见

重组报告书第四节之“七、(六)2、采购情况”。

(3)销售费用

2015 年邦讯信息销售费用呈现较大幅度的增长,主要系 2015 年末中标铁塔

公司采购项目,合同签订规模大幅增加带来相应的销售费用增加。此外,2015

年铁塔公司开始全面负责统筹建设通信铁塔设施,邦讯信息也相应地从原来的为

三大运营商提供产品和服务转而以铁塔公司为主要目标客户,故拓展新客户、新

业务过程中发生的业务费用也较 2014 年为多。2016 年随着铁塔公司订单的确认

收入,质保期的预计维修费用计提增加了销售费用。

(4)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管理费用主要包括研发费和职工薪酬,随着业务规模的

扩大,管理费用有所增加。

(5)财务费用

2014-2015 年邦讯信息的财务费用为负,主要由利息收入构成。2016 年随着

借款的增加,利息支出有所增加。

(6)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资产减值损失均由坏账损失形成,2014 年和 2015 年资

产减值损失为负,主要系应收账款收回,冲回相关坏账损失所致。

(7)投资收益

1-1-306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投资收益为购买理财产品的收益,金额较小,对利润的

影响不大。

(8)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软件退税等政府补助。2015 年销售收

入中软件产品占比较大,故对应的退税收入较高。报告期内邦讯信息营业外收入

对利润总额有一定影响。

①营业外收入的具体构成明细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软件退税等政府补助。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政府补助 93.36 402.69 251.10

其中:软件退税收入 402.69 251.10

其他利得 0.45 0.93

营业外收入合计 93.36 403.14 252.03

②标的公司报告期内营业外收入及其对净利润的影响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收入 12,597.87 5,371.60 5,101.82

营业利润 2,405.44 403.26 247.24

营业外收入 93.36 403.14 252.03

营业外支出 0.00 15.14 1.49

利润总额 2,498.80 791.27 497.77

净利润 2,129.77 706.59 430.63

营业外收入占利润总额 3.74% 50.95% 50.63%

营业外收入占净利润 4.38% 57.05% 58.53%

③标的公司营业外收入的可持续性

1-1-307

报告期内标的公司的营业外收入主要为软件退税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

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软件产品增

值税实际税负超过 3%的部分获得即征即退。

邦讯信息作为一家专业的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提供商,其软件是产品和服务

的重要组成部分。邦讯信息嵌入式的软件在其主要动环监控产品中发挥着核心作

用,软件收入与公司日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为公司核心产品之一。在国家软件

退税政策不发生变化的情况下,预期公司在未来较长时间期限内均能连续地获取

该收益,软件退税收入具有可持续性。因此,邦讯信息也将软件产品增值税退税

作为经常性损益处理。

4、毛利率分析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综合毛利率及分服务类型毛利率如下: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项目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毛利率 收入占比

监控系统销售 32.69% 99.15% 39.38% 81.85% 39.20% 88.99%

技术服务 43.30% 0.85% 88.10% 18.15% 84.08% 11.01%

主营业务合计 32.78% 100.00% 48.22% 100.00% 44.14% 100.00%

2014-2015 年,邦讯信息监控系统销售的毛利率基本保持稳定。2015 年综合

毛利率较 2014 年升高了 4.08%,主要系毛利率较高的技术服务在主营业务中的

占比有所升高。2016 年,由于市场主要客户由运营商转变为铁塔公司,其采购

标准统一,产品标准化提高,同时市场集中度高也提升了客户的议价能力,邦讯

信息销售毛利率受到了一定程度的压缩。

5、非经常性损益、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的影响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非经常性损益、投资收益以及少数股东损益金额较小,未

对经营成果形成重大影响。

(五)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的可行性

1-1-308

1、标的公司项目周期对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根据行业的采购模式,三大运营商和铁塔公司会在招标时,确定一个时间段

内动环监控设备的总采购金额,由总部或各省级分公司与供应商签订框架协议,

执行时由各地市公司根据实际建设情况确定订单并执行。项目招投标和框架协议

覆盖的服务期限/采购总量或金额一般较大,获得一个重要项目一般可以为标的

公司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带来较多且稳定的订单,为标的公司的后续盈利提供保

障。

同时,由于铁塔公司将统一统筹全国移动基站的建设及动环监控设备的采

购,统一了行业技术标准,重新划分了市场格局。作为铁塔公司动环监控设备首

次招标采购的中标者和份额较高者,以及作为铁塔公司在线商务平台动环监控设

备首批准入供应商和实际采购份额较高的供应商,标的公司在未来市场竞争中占

据了有利地位,为其持续盈利能力提供有利因素。

2、市场容量、行业平均增长速度对邦讯信息持续盈利能力的影响

邦讯信息主营业务及主要收入来源为动环监控系统,主要客户为三大运营商

及铁塔公司,动环监控系统主要应用于通信基站/机房的信息化智能管理,因此,

基站的发展情况,直接决定了邦讯信息动环监控系统的发展。

目前,我国移动通信基站的布局为 2G、3G、4G 基站共存,向 4G 基站快速

过渡发展。根据工信部《2015 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2015 年,

我国现有基站数 466.8 万个,其中 2G 基站 146.1 万个,3G 基站 143.6 万个,4G

基站 177.1 万个。上述数据显示我国 4G 基站占比为 37.9%,未超过基站总量一

半。在 4G 对 2G、3G 的替代性作用下,2015 年 2G 移动电话用户减少 1.83 亿户,

是上年净减数的 1.5 倍,3G 用户开始出现负增长,4G 移动电话用户新增 2.89 亿

户,总数达 3.86 亿户,在移动电话用户中的渗透率达到 29.6%。未来几年,2G、

3G 基站占比将进一步减少,逐步转向全面的 4G 布局发展,随着 4G 网络的深

度普及,单个基站的网络覆盖面积将随频率的升高而减小,现有的基站密度已无

法满足基本网络覆盖需求,因此必须通过增加通信基站的建设密度来保证网络的

良好覆盖。

1-1-309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升级,用户逐渐升级终端设备以支持 3G、4G 网络

并获取更快的传输速度。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5 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

2015 年我国新增 4G 移动电话用户 28,894.1 万户,总数达 38,622.5 万户。由于移

动网络的不断升级且传输数据量的不断增大,以现有的传输设备容量已不足以满

足如此大量的数据需求,单个通信基站可同时服务的用户数量亦将随数据流量的

增长而下降,因此移动运营商必须通过通信基站数量的增加来满足终端用户的需

求。2015 年,全国新增移动通信基站 127.1 万个,是上年净增数的 1.3 倍,总数

达 466.8 万个。其中 4G 基站新增 92.2 万个,总数达到 177.1 万个。

数据来源:工信部统计数据

随着 4G 在全球开始规模化商用,以及 4G 网络的逐渐成熟,5G 标准已经开

始规划并预计 2020 年实现商用,届时,将在 2018 年开始大规模基站与网络建设,

预计到 2020 年基站数量可达 1,316.8 万个。

1-1-310

数据来源:华研中商研究院预测

基站数量的快速增长将会带来动环监控系统行业的快速增长,根据华研中商

研究院预测,2016 年至 2020 年,国内通信基站的数量将保持 20%以上的高增长。

综上所述,我国的基站建设市场容量巨大,并将进入一个长期的快速的增长

的过程,而动环监控系统也会随之得到稳定发展。基于以上原因,邦讯信息动环

监控系统的收入预测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六)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业绩成长性、承诺业绩的可实现性和

交易作价的公允性

标的资产预测未来业绩较报告期有较大幅度增长,并承诺 2016 年、2017 年

和 2018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分别不低于 5,350 万元、7,000 万元和 9,100 万元。

标的公司未来持续盈利能力、业绩成长性是由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市场容量与

发展趋势、市场竞争格局和标的公司的市场地位、市场份额等决定的,具体参见

本节之“(一)交易标的的行业情况”和“(二)行业地位与核心竞争力”

此外,截至报告书签署日,邦讯信息经营情况良好,来自铁塔公司的在手订

单总额 3.21 亿元,占全年预测总收入 3.53 亿元的 90.96%。其中,正在执行中的

1-1-311

订单进展情况良好,部分已经完成发货,正处于安装、调试、测试、验收阶段,

预计完成后续业绩承诺的可能性较高。

标的资产作价的公允性建立在对未来业绩的合理预测之基础上,具体参见报

告书“第六节 交易标的评估情况”之“二、董事会对本次交易评估事项的意见”

之“(六)结合交易标的的市场可比交易价格、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市盈率或者市

净率等指标,分析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认为:

1、标的资产所处行业发展良好,市场容量广阔,为标的公司预测业绩的成

长提供了条件;

2、本次交易标的资产凭借自身竞争优势在行业竞争中处于较有利地位,市

场份额较高,为实现预测业绩提供了保障;

3、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承诺业绩得到了行业发展、下游市场容量、竞争格

局、标的公司市场地位和份额的支持,其中 2016 年的业绩承诺得到了在手订单

和执行中项目的支持,具有可实现性;

4、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相对估值水平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及可比交易相比处

于合理水平,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定价较为合理,符合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

益。

(七)邦讯信息业绩补偿安排及经营风险的匹配关系

邦讯信息自 2015 年 8 月成为铁塔公司供应商,预测未来年度营业收入将较

报告期有较大增长。业绩承诺人承诺邦讯信息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净利

润分别不低于 5,350 万元、7,000 万元和 9,100 万元,大幅高于报告期水平。邦讯

信息主要的经营风险以及业绩补偿安排与其匹配情况如下:

1、2015 年末入围铁塔供应商带来的业务规模急剧提升

邦讯信息自 2003 年设立以来,长期服务于电信运营商,为其提供动环监控

系统。2015 年及以前,由于电信运营商各自规划和建设基站,相应地也各自进

1-1-312

行基站设备的采购,其中就包括了动环监控设备。这就造成了原有基站动环监控

市场较为分散,单个供应商市场份额不高,业务规模较小的格局。随着 2015 年

铁塔公司开始全面统筹全国基站的建设和管理,邦讯信息所处行业也发生了较大

变化。由于客户更加集中、技术标准和采购流程的标准化,有利于优势供应商获

得并维持更高的市场份额,必然带来其业务规模的较大提升。

邦讯信息 2015 年中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目动

环监控设备 FSU 采购项目》全国 16%的份额,并在随后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投入使用后仍保持了约 14%的份额,业务规模较之前呈现多倍增长。邦讯信息依

据行业发展、市场格局、在手合同等合理预测了未来的业务规模、收入和盈利情

况。

单位:万元

2014 年 2015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8 年 2019 年 2020 年

营业收入 5,101.82 5,371.60 37,908.00 47,768.00 56,384.00 63,849.00 67,114.00

净利润 430.63 706.59 5,343.58 6,979.10 9,099.89 10,898.56 11,834.17

业绩承诺 - - 5,350.00 7,000.00 9,100.00 - -

邦讯信息业绩预测及承诺较报告期有了较大幅增长,但与相关的经营风险是

相匹配的,主要是基于:

(1)邦讯信息与铁塔公司的业务是其以往长期服务运营商业务的有效延续,

是建立在其技术、经验、服务、团队等方面优势积累的基础上的业务发展和扩张。

规模的提升得到了各主要经营要素的支撑,具备坚实的基础。不存在依靠全新业

务扩大经营规模导致的重大不确定性和经营风险。

(2)邦讯信息的生产经营模式以研发、设计和技术服务为核心,硬件生产、

安装施工等技术含量相对较低的环节主要采取委外形式。因此,邦讯信息需要持

有的固定资产和人员也不多,只要保持研发和技术上的优势,未来业务规模的大

幅增长不会对其产品或服务供给能力造成重大挑战,产能不足的风险较小。

(3)业务规模提升带来的营运资金追加投入和必要的资本性支出也是邦讯

信息面临经营风险之一。本次交易完成后,进入上市公司将有效提升邦讯信息的

融资能力,更好的应对业务规模增长导致的周转压力和资金压力。

1-1-313

因此,邦讯信息的业绩预测和承诺与其业务规模增长带来的经营风险相匹

配。

2、客户集中度高

邦讯信息客户集中度高是由行业特点所决定,下游电信行业仅有运营商和铁

塔公司少数客户,必然存在客户集中度高带来的经营风险。在此情况下,邦讯信

息预测未来收入和盈利仍有较高增长主要基于:

(1)下游行业及主要客户发展势头良好。通信基站是电信运营商为终端用

户提供通信服务的基础,各大运营商/铁塔公司每年均投入大量资金进行通信基

站的扩建、升级及维护。随着我国通信事业的快速发展,通信网的规模不断扩大,

通信基站的数量越来越多,对基站动环监控设备的需求也将持续增长,不论是新

建基站的装备、存量基站的改造、以及各类基站的持续维护。此外,由于电信属

于公用事业,电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均为大型国有企业,其发展战略和规划、以

及投资计划比较明确,投资计划较大且较为稳定,对其供应商的需求也较大较稳

定。

(2)鉴于邦讯信息在行业内具有较显著的竞争优势,且实际业务中持续获

得主要客户的订单量和份额较大,可以预期未来邦讯信息保持在主要客户采购中

较高的份额。

因此,邦讯信息的业绩预测和承诺与其客户集中的经营风险相匹配。

3、市场竞争

目前,邦讯信息在市场竞争中占据较有利地位,市场份额较高。未来,随着

竞争的加剧,存在市场份额被侵蚀的风险。

为了匹配经营风险,本次业绩预测邦讯信息谨慎预测了未来实现的销量和市

场份额。预计在 2016 年-2020 年国内改造及新建基站数量约为 1,000 万,而本次

邦讯信息未来五年预测动环监控系统销售约 60 万套,与国内总体市场容量相比

仍较小,占比约为 6%,与现阶段取得的 14%-16%的市场份额相比显著为低。基

于此进行的收入和盈利预测也充分反映了市场竞争加剧的经营风险。

1-1-314

综上,本次交易邦讯信息业绩补偿安排及经营风险相匹配。同时,上市公司

在《重组报告书》“重大风险提示”中“九、标的资产经营风险”进行了风险提

示。

(八)邦讯信息 2016-2018 年业绩承诺金额的可实现性、及保障本次交易

业绩补偿实施的具体措施及对相关方追偿的约束措施

邦讯信息 2016-2018 年业绩承诺金额的可实现性

1、截止目前的经营业绩、业务发展趋势、新增合同或客户情况

根据信永中和出具的审计报告,邦讯信息 2016 年 1-6 月实现净利润 2,129.77

万元,占全年业绩承诺的 39.81%,业务发展趋势良好,实现全年业绩承诺的可

能性较大。

截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邦讯信息在《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

控建设项目动环监控设备 FSU 及相关服务采购框架协议》下的 15,381.61 万元订

单之外,又后续获得铁塔公司基站动环监控系统采购订单金额 21,863.21 万元,

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在手订单

累计已获得订单金额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项目 对应未来可确认收入

(含税) 日已确认收入占比

金额

铁塔公司公开招标 15,381.61 63.41% 4,810.76

铁塔公司在线平台 21,863.21 7.96% 17,198.53

合计 37,244.82 30.86% 22,009.29

此外,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邦讯信息尚有从中国移动等其他客户获取的在

手订单金额为 4,905.98,对应未来可确认收入 4,193.15 万元。

因此,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邦讯信息在手订单对应未来可确认收入合计金

额为 26,202.44 万元。

2、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

1-1-315

(1)邦讯信息 2016 年度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 12,597.87 万元,实现净利润

2,129.77 万元,占全年承诺业绩的比例为 39.81%(以上数据经审计);

(2)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邦讯信息在手订单对应未来可确认收入合计金

额为 26,202.44 万元,预计该部分订单已能够覆盖 2016 年余下业绩承诺及 2017

年部分业绩承诺。

(3)截至目前,邦讯信息业务发展态势良好,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且所

属行业发展空间广阔,鉴于其客户构成特点及所采用的采购模式,后续年度业绩

承诺的可实现性也较大。具体分析如下:

①市场容量和行业增长速度较大

邦讯信息主营业务及主要收入来源为动环监控系统,主要客户为中国移动、

中国联通及铁塔公司,基站的发展情况,直接决定了邦讯信息动环监控系统的发

展。

目前,我国移动通信基站的布局为 2G、3G、4G 基站共存,向 4G 基站快速

过渡发展。根据工信部《2015 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的统计数据,2015 年,

我国现有基站数 466.8 万个,其中 2G 基站 146.1 万个,3G 基站 143.6 万个,4G

基站 177.1 万个。上述数据显示我国 4G 基站占比为 37.9%,未超过基站总量一

半。在 4G 对 2G、3G 的替代性作用下,2015 年 2G 移动电话用户减少 1.83 亿户,

是上年净减数的 1.5 倍,3G 用户开始出现负增长,4G 移动电话用户新增 2.89 亿

户,总数达 3.86 亿户,在移动电话用户中的渗透率达到 29.6%。未来几年,2G、

3G 基站占比将进一步减少,逐步转向全面的 4G 布局发展,随着 4G 网络的深

度普及,单个基站的网络覆盖面积将随频率的升高而减小,现有的基站密度已无

法满足基本网络覆盖需求,因此必须通过增加通信基站的建设密度来保证网络的

良好覆盖。

随着移动通信技术的不断升级,用户逐渐升级终端设备以支持 3G、4G 网络

并获取更快的传输速度。根据工信部发布的《2015 年通信运营业统计公报》,

2015 年我国新增 4G 移动电话用户 28,894.1 万户,总数达 38,622.5 万户。由于移

动网络的不断升级且传输数据量的不断增大,以现有的传输设备容量已不足以满

1-1-316

足如此大量的数据需求,单个通信基站可同时服务的用户数量亦将随数据流量的

增长而下降,因此移动运营商必须通过通信基站数量的增加来满足终端用户的需

求。2015 年,全国新增移动通信基站 127.1 万个,是上年净增数的 1.3 倍,总数

达 466.8 万个。其中 4G 基站新增 92.2 万个,总数达到 177.1 万个。

随着 4G 在全球开始规模化商用,以及 4G 网络的逐渐成熟,5G 标准已经开

始规划并预计 2020 年实现商用,届时,将在 2018 年开始大规模基站与网络建设,

预计到 2020 年基站数量可达 1,316.8 万个。

基站数量的快速增长将会带来动环监控系统行业的快速增长,根据华研中商

研究院预测,2016 年至 2020 年,国内通信基站的数量将保持 20%以上的高增长。

我国的基站建设市场容量巨大,并将进入一个长期的快速的增长的过程,而

动环监控系统也会随之得到稳定发展。基于以上原因,邦讯信息动环监控系统的

收入预测具有较强的合理性及可行性。

②邦讯信息在市场竞争中占据较有利地位,市场份额较高且具备一定可持续

邦讯信息在中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存量站动环监控建设项目动环监控

设备 FSU 采购项目》16%份额之后,铁塔公司全面采用中国铁塔在线商务平台

(http://www.tower.com.cn)通过电子商务方式进行线上采购,邦讯信息以其技

术、服务优势以及优秀的历史服务记录,持续获得了较高的市场份额。截至 2016

年 7 月 25 日,邦讯信息已累计获得铁塔公司订单金额 33,717.03 万元,根据公开

招标数据及平台交易信息统计,邦讯信息获得订单金额占铁塔公司 FSU 总交易

额的 14%。

鉴于邦讯信息竞争优势的可持续性,以及主要客户采购标准和模式将进一步

向优势供应商倾斜,未来邦讯信息保持较高市场份额的可能性较大。

综上,邦讯信息 2016-2018 年度业绩承诺的可实现性较高。

保障本次交易业绩补偿实施的具体措施及对相关方追偿的约束措施

1-1-317

1、本次交易协议对业绩补偿实施的保障措施以及对业绩承诺义务人的约束

措施

(1)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获得的股份需要按照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解锁

邦讯信息全体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

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

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相应标的资产的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

交易对方以拥有不足十二个月的相应标的资产所换得的股份,自交易对方取得该

类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而作为业绩

补偿义务人,仍需要按照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相应解锁,解锁期间及解锁比

例如下:

①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十二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相应 2016 年度

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6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

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即解锁,下同)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

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本次发行完成后乙方持有的全部创意信息股份数量(以下

简称“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6 年

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确认的 2016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6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

②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二十四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7 年度

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7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

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2016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

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1-1-318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7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7 年

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上述 2016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

股份数为根据《标的资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额。

③自本次发行股份上市日起三十六个月届满且标的公司完成其至 2018 年度

的业绩承诺,在注册会计师出具 2018 年度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

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转让或交易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按如下公式计算:

可解锁股份数量=(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分之一-2017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

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8

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

其中,(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 2018 年度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2018 年

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大于 1 时按 1 计算;上述 2017 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

股份数为根据《标的资产业绩补偿协议》约定,应由乙方向甲方补偿的股份数额。

(2)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剩余未解锁的股份应在其履行完毕对上市公司的

全部业绩补偿、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后方可流通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交易对方剩余未解锁的股份应在其履行完毕对上市公司

的全部业绩补偿、资产减值测试补偿后方可流通。

(3)对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获得股份的质押限制

交易对方处于锁定期内的上述股份不得赠予或转让;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司

的部分股份可以设置质押,但质押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持有全部股份的 50%。

交易对方作为补偿义务人在锁定期内质押股份的,需经上市公司同意。

2、约定了违约责任

根据《业绩承诺与补偿协议》,违约方应依协议约定和法律规定向守约方承

担违约责任,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发生的所有损失(包括为避免损失而进

行的合理费用支出)。

3、约定了现金补偿的违约金

1-1-319

若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未按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支付相关现金补偿款的,每

延迟支付一日,乙方应按未支付补偿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业绩承诺方在邦讯信息所处行业从业多年,具有一定的资金实力来保障上述

现金补偿义务的履行。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经对邦讯信息签署的框架协议、所获取的合同或订

单、以往及现有项目的执行情况、行业地外、行业特点及行业发展趋势等方面

进行核查和分析后认为:1)本次业绩补偿安排与邦讯信息的经营风险相匹配;

2)邦讯信息 2016-2018 年业绩承诺得到了已实现业绩、在手合同和业务发展

趋势的支撑,具有可实现性;3)本次交易业绩补偿实施的具体措施及对相关方

追偿的约束措施切实可行。

中企华评估师核查后认为:根据邦讯信息截止目前的经营业绩、业务发展

趋势、新增合同或客户情况,2016-2018 年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信永中和会计师核查后认为:上述公司补充披露相关信息所依据的历史财

务数据与经本所审计的相符。根据邦讯信息 2016 年上半年的经营业绩增长趋势、

新增合同或客户情况,2016 年业绩承诺具有可实现性。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影响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盈利能力驱动因素及持续经营能力的影响

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服务于电信行业客户,业务与技术与电信运营商

业务联系最为紧密,公司目前的数据网络系统集成开发、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

均最先服务于电信行业客户。而邦讯信息作为一家专业的综合信息化运维管理服

务提供商,目前主要向电信行业客户提供专业的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信息化

运维管理系统。本次交易完成之后,上市公司业务规模显著提升,深入挖掘电信

行业客户需求,提升综合服务能力,可有效的稳定客户资源,增强盈利能力,提

升市场份额。

1-1-320

创意信息一直专注于数据网络系统行业发展,在数据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领

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及技术积累;邦讯信息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

信息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是国内动环监控系统及运维管理系统的先行者;本次交

易完成之后,将实现技术及服务的强强联合,具有现实的协同效应。

本次交易完成后,标的资产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并纳入上市公司合

并报表范围,从而使上市公司资产、负债、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均有所增长,将

进一步提升上市公司的整体盈利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根据交易对

方对的业绩承诺,邦讯信息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350

万元、7,000 万元和 9,100 万元。如果标的公司能够实现业绩承诺,上市公司的

盈利能力将得到增强。

2、本次交易完成后资产结构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上市公司

2015 年末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交易前)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交易后)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3,771.05 8.14% 15,552.55 6.06%

应收票据 8,896.97 5.26% 8,896.97 3.46%

应收账款 46,559.08 27.51% 48,131.65 18.74%

预付款项 11,385.37 6.73% 11,700.88 4.56%

其他应收款 6,097.68 3.60% 6,366.81 2.48%

存货 5,720.88 3.38% 14,170.42 5.52%

其他流动资产 110.15 0.07% 504.13 0.20%

流动资产合计 92,541.19 54.68% 105,323.42 41.02%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444.66 0.26% 744.66 0.29%

长期应收款 574.27 0.34% 574.27 0.22%

1-1-321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交易前)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交易后)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长期股权投资 539.64 0.32% 539.64 0.21%

固定资产 2,191.74 1.29% 2,239.69 0.87%

在建工程 3,322.85 1.96% 3,322.85 1.29%

无形资产 9,027.33 5.33% 11,099.81 4.32%

商誉 59,860.81 35.37% 132,078.77 51.43%

长期待摊费用 10.03 0.01% 69.08 0.03%

递延所得税资产 740.52 0.44% 796.30 0.31%

非流动资产合计 76,711.86 45.32% 151,465.08 58.98%

资产总计 169,253.05 100.00% 256,788.49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资产总额为 256,788.49 万元,较本次交易完成前

增 51.72%,主要是本次交易增加流动资产、无形资产、商誉所致。本次交易完

成后,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例由交易完成前的 54.68%降低为 41.02%,主要原因

是非流动资产中无形资产、商誉的增加。

根据创意信息 2016 年 5 月 30 日召开的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

议,创意信息拟向杜广湘等邦讯信息的五名原股东发行 1,279.86 万股(除权调整

后为 1,919.9993 万股),并支付现金 20,000.01 万元购买其合计持有的邦讯信息

100%股权。本次发行股份并支付现金收购股权的对价为 80,000.00 万元。申报备

考报表假设该交易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即合并日),将邦讯信息纳入 2015

年度合并报表。

2015 年 1 月 1 日邦讯信息账面净资产 6,020.43 万元,在考虑了北京中企华

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企华评报字(2016)第 1078 号】评估报告的评

估结果(以下简称评估报告),所识别出的无形资产价值 2,072.48 万元及其相应

递延所得税负债 310.87 万元后,创意信息取得邦讯信息 100%股权对应可辩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为 7,782.04 万元。因创意信息收购邦讯信息属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

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创意信息在编制备考邦讯信息公司合并会计报表时,

将拟支付的合并成本 80,000.00 万元大于合并中取得邦讯信息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份额 7,782.04 万元的差额 72,217.96 万元,在备考合并报表中确认为商誉。

1-1-322

上述根据评估所识别的可辨认无形资产公允价值 2,072.48 万元,在收购完成

后将根据预计受益进行分摊,初步测算每年应摊销金额为 260 万元。创意信息收

购确认的商誉,根据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虽然不摊销但要求管理层在未来至少

每个会计年度末进行一次减值测试,若减值测试结果显示商誉发生减值,将会对

创意信息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另外,创意信息在编制备考财务报表时,对邦讯信息存货的评估增值

3,765.55 万元未作为可辨认资产公允价值进行调整,主要是该部分存货是为 2015

年 9 月中标的铁塔项目的备货,在备考报告期铁塔项目收入未实现,并据邦讯信

息管理层的合理预计,在创意信息实际完成对邦讯信息的收购时,该部分备货会

随着铁塔项目投入而消耗转至损益,故未考虑对 2015 年备考财务报表的影响。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铁塔项目中与评估增值的存货对应的项目已部分完成,

根据邦讯信息合同订单执行情况,剩余部分存货不会对上市公司收购日后归属于

上市公司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信永中和会计师核查后认为,创意信息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告时,以评

估结果为基准对拟取得的邦讯信息可辨认净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后,以拟

支付对价 80,000.00 万元大于调整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 7,782.04 万元的部分

72,217.96 万元确认为商誉,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该部分可辨认净资产公

允价值在预计受益期每年应分摊金额为 269 万元,对创意信息未来年度业绩影

响不重大;本次收购确认的商誉对创意未来的影响,主要取决于邦讯信息未来

期间的经营业绩完成情况,故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核查后认为:创意信息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告时,

以评估结果为基准对拟取得的邦讯信息可辨认净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调整后,

以拟支付对价大于调整后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为商誉,符合相关

会计准则的规定。对上市公司未来经营业绩的影响主要来自可辨认净资产公允

价值在预计受益期每年应分摊金额和所确认商誉未来可能的减值。

3、本次交易完成后负债结构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上市公司

2015 年末负债情况如下:

1-1-323

单位:万元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交易前) 2015 年 12 月 31 日(交易后)

项目

金额 占比 金额 占比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7,620.00 20.99% 7,682.56 12.22%

应付票据 21.30 0.06% 21.30 0.03%

应付账款 15,409.61 42.44% 18,151.25 28.88%

预收款项 1,003.25 2.76% 4,023.17 6.40%

应付职工薪酬 661.59 1.82% 947.03 1.51%

应交税费 1,512.37 4.17% 1,521.47 2.42%

应付利息 11.82 0.03% 11.82 0.02%

应付股利 1,156.23 3.18% 1,156.23 1.84%

其他应付款 6,253.44 17.22% 26,294.78 41.84%

流动负债合计 33,649.61 92.68% 59,809.61 95.17%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0.00 2.75% 1,000.00 1.59%

递延收益 711.00 1.96% 781.00 1.24%

递延所得税负债 946.78 2.61% 1,257.65 2.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2,657.78 7.32% 3,038.65 4.83%

负 债 合 计 36,307.39 100.00% 62,848.26 100.00%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总额为 62,848.26 万元,较本次交易完成前

增加 73.10%。本次交易完成后,主要增加的是标的公司的流动负债以及假设支

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形成的其他应付款,上市公司总体负债结构仍以流动负债为

主。

4、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偿债能力分析

根据备考合并财务报表,假设本次交易于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上市公司

2015 年末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财务指标 2015 年度/2015/12/31

1-1-324

交易前 交易后

流动比率 2.75 1.76

速动比率 2.58 1.52

资产负债率(合并) 21.45% 24.47%

由于此次募集配套资金拟以询价方式进行,发行价格和数量存在不确定性,

上市公司在编制备考合并财务报表时,假设上市公司因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而

形成对应的其他应付款,导致交易后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一定程度的降低,

资产负债率有所升高。

综上,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负债结构合理,财务安全性良好。

(二)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前景影响

1、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的整合对上市公司未来发展的影

本次交易完成后,邦讯信息将成为上市公司的子公司,上市公司将从业务、

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角度加强对邦讯信息的协同、整合。

资产和财务方面,邦讯信息的财务管理将被纳入上市公司统一财务管理体

系,以防范邦讯信息的运营、财务风险。上市公司一直专注于数据网络系统行业

发展,在数据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领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及技术积累;邦讯信息自

成立以来就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信息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是国内动环监控系

统及运维管理系统的先行者;本次交易完成之后,将实现技术及服务的强强联合。

本次交易完成之后,上市公司将具备动环监控系统及运维管理系统服务能力,有

效的为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提高公司的整体盈利水平和价值。

机构与人员方面,标的公司原有股东可以经法定程序向上市公司提名董事,

参与上市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上市公司将选派相关人员担任邦讯信息董事会成

员,以把握和指导邦讯信息的经营计划和业务方向。同时,上市公司将保持邦讯

信息现有业务团队的稳定,并在人才招募、培训等方面给予经验和技术支持。

1-1-325

2、未来发展计划

本次收购完成后,邦讯信息将保持独立经营,上市公司与邦讯信息将根据业

务发展情况,加强合作方式,促进双方的发展。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募集配套资

金一部分将用于“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及其应用项目”建设,其中邦讯信息

的“中小企业在线能耗监测云服务应用”将与上市公司大数据运营平台结合,实

现快速发展,并利用上市公司的管理、人员、资金等优势,为邦讯信息的发展提

供支持;同时,上市公司可以利用邦讯信息在动环监控领域的市场地位,提升在

电信服务商的市场影响力。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

1、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防范和填补回报安排

(1)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①本次交易前后 2015 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化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 2015 年基本每股收益为 0.84 元/股。根据信永中和出

具的备考审阅报告,假设本次交易在 2015 年 1 月 1 日完成,本次交易完成后,

2015 年备考合并财务报告的基本每股收益为 0.81 元/股,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

司 2015 年每股收益将会被摊薄。虽然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

但由于标的资产 2015 年业绩尚未完全释放,2015 年的备考合并每股收益被摊薄。

②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股收益的趋势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

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

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 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

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2015〕31 号)等相关规定,

上市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9 号——净资产收益率

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当年每股收益相对上年度每

股收益的趋势进行了测算和分析,具体如下:

主要假设

1-1-326

①本次交易在 2016 年 9 月实施完成;

②2016 年,假设上市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承担有业绩承诺的主体均能实现

相应的承诺净利润,其余主体经营情况与 2015 年基本持平;

测算及分析

①根据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发行数量以及标的资产 2016 年的承诺净利

润,如果该承诺能够实现,且不考虑本次募集配套资金的影响,上市公司每股收

益不会被摊薄;

②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未能实现 2016 年承诺净利润且未达标幅度较大,本

次交易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

③考虑到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取询价方式,届时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不确

定性较大,同时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预期效益需要一定时间,本次交易可

能因为募集配套资金进一步导致上市公司每股收益被摊薄。

综上,虽然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但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

即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

(2)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①标的公司业务与上市公司存在显著的协同效应

上市公司作为专业的电信级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商,业务与技术与电信运

营商业务联系最为紧密,数据网络系统集成开发、数据网络系统技术服务均最先

服务于电信行业客户。上市公司自成立以来,电信运营商的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

收入比例较高,因此深入挖掘电信行业客户需求,提升公司综合服务能力,可有

效的稳定客户资源,增强盈利能力,提升市场份额。

邦讯信息是一家专业的综合信息化运维管理服务提供商,目前主要向电信行

业客户提供专业的动力环境集中监控系统、信息化运维管理系统。本次交易完成

之后,上市公司将具备动环监控系统及运维管理系统服务能力,有效的为电信行

业客户提供更全面的服务。

1-1-327

上市公司一直专注于数据网络系统行业发展,在数据网络和数据安全技术领

域具有丰富的经验及技术积累;邦讯信息自成立以来就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专业化

信息系统综合解决方案,是国内动环监控系统及运维管理系统的先行者;本次交

易完成之后,将实现技术及服务的强强联合,具有现实的协同效应。

目前,上市公司服务内容从以数据网络为主逐步延伸到业务支撑平台系统,

现已具备需求分析平台、评估规划设计平台、调试检测平台、服务管理平台等四

大核心技术平台,而邦讯信息运维管理系统的加入,将丰富上市公司系统平台种

类,填补运维管理系统的空缺。上市公司在数据网络和数据安全领域多年的技术

积累可为邦讯信息动环监控系统的数据传输、数据分析和数据安全等数据处理技

术提供保障。上市公司与邦讯信息均立足于电信行业,现已逐步将业务拓展复制

至电力等其他行业,本次并购完成之后,两家公司将相辅相成,拓展其他行业客

户时相互依托,实现多行业并进的发展模式。

②标的公司虽然报告期内净利润相对较小,但预期未来增长较快,未来较

高的净利润将填补因本次重组发行股份造成每股收益摊薄

2014 年和 2015 年,标的公司分别实现净利润 430.63 万元和 706.59 万元。

2015 年下半年,邦讯信息中标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基站动环监控设备采购项

目后,预期未来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将较报告期有显著提升。本次重组的交易对

方承诺,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邦讯信息的净利润将分别不低于 5,350 万元、

7,000 万元和 9,100 万元。如果前述业绩承诺能够实现,将显著提高上市公司的

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以利润贡献补回本次交易发行股份造成的每股收益

摊薄。

(3)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

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重组的同时上市公司将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用于支付现金对

价、“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

中介机构费用。

1-1-328

其中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将在上市公司现有业务的基础上,为行业用户、服

务商、数据管理者、消费者提供基于云计算的系列数据服务。通过平台的建立,

进而在此基础上不断扩充新的应用和数据增值服务,将帮助公司打开数据运营业

务空间,实现上市公司的战略布局。

创意信息在 2010 年开始涉足云计算领域,为行业用户提供以云计算为架构

的网络系统解决方案,同时与电子科技大学等科研院校在大数据方面展开深度合

作,2013 年公司成功与贵州移动开展“大数据 MBO 三域联通”项目,积累了丰

富的大数据云平台和应用的开发经验。近年来,上市公司大数据及云计算领域项

目逐年增多,亟需整合资源建立基于大数据的运营云平台,以便统筹管理及新应

用开发,基于此,本次项目应运而生。

上市公司通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积累、试点项目的经验以及对行业和市场的

充分调研,已经在人员、技术、市场方面为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做好了储备。

(4)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或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上市公司总股本规模较发行前将出现一定增长。

本次重组的标的资产邦讯信息预期将为公司带来较高收益,有助于提高公司每股

收益。但未来若邦讯信息经营效益不及预期,则可能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产生负

面影响。上市公司拟采取以下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或在被摊薄的情形下填补

回报:

①加快完成对标的资产的整合,争取尽早实现邦讯信息的预期效益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加快对标的资产的整合,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对邦讯

信息在经营管理、业务拓展、融资等方面提供支持,不断提升邦讯信息的销售规

模和盈利能力。

②增强上市公司自身经营能力,提高竞争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凭借管理层丰富的行业经验,不断发挥公司竞

争优势,增强公司市场竞争力。同时,本次收购完成后,借助与邦讯信息在研发、

市场等方面的协同效应,进一步促进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的增长。

1-1-329

③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运用,确保募集资金规范和有效使用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到账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2 号—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等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加强募集资金使用

的管理。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对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保障募集资金按顺序用

于规定的用途,配合保荐机构等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

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上市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实现预期效益,进一步增强

上市公司盈利能力,增加股东回报。

④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

目前上市公司已制定了完善、健全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管理体系,保证了公

司各项经营活动的正常有序进行,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提高经营和管理水平,严格

控制各项成本费用支出,加强成本管理,优化预算管理流程,强化执行监督,全

面有效地提升公司经营效率。

⑤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采

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

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

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

情况相挂钩。

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1-1-330

⑥上市公司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

不侵占公司利益的承诺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陆文斌承诺: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

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如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及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

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提醒投资者,公司制定的上述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

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

赔偿责任。

2、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未来资本性支出的影响

本次资产收购总金额为 80,000.00 万元,其中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支付对

价为 59,999.99 万元,其余需使用现金支付对价 20,000.01 万元。本次交易计划募

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80,000 万元,用于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基于大数据的运营

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如果配套

融资募集成功,将可以满足本次交易所需资金的需求。

3、本次交易职工安置方案及执行情况

本次交易公司收购的资产为邦讯信息 100%股权,不涉及职工安置方案事宜。

4、本次交易成本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重组将支付中介机构费用,上述费用预计在 2016 年支付完毕,其

中支付给招商证券的配套融资承销费将从公司发行的股票的溢价发行收入中扣

除,独立财务顾问费及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

费用,应当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预计该等中介机构费用对 2016 年合计现金

流出影响较小,对公司现金流不构成重大影响。

5、业绩奖励条款设置的原因、依据及合理性、相关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

可能造成的影响

本次交易协议约定,若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能完成年度净利润业绩指

标,且标的公司达到约定的当期应收账款回收标准,则对标的公司在业绩承诺期

1-1-331

内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利润数高于承诺净利润数的,可以对标的公司管理层进行奖

励,奖励公式具体如下:

奖励金额=[(当年度实现的实际利润数-当年度甲方合并报表涉及的标的公

司无形资产摊销金额的 50%)-乙方承诺的当年度实现的利润数] ×(25%至

50%)。

具体奖励方式届时由邦讯信息经营班子提出、邦讯信息届时唯一股东创意信

息批准执行。

(1)设置业绩奖励设置原因

业绩奖励实现的前提是标的公司利润承诺期间累计的实际净利润数超过交

易对方承诺的累计净利润数。交易双方认为标的公司的业绩预测具有较高的可实

现性,基于此设置超额业绩奖励条款,以激励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保持标的

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稳定,并充分调动其积极性,创造超预期的业绩,从而促进

上市公司及其投资者的利益。

(2)设置业绩奖励的依据及其合理性

交易双方综合考虑利润补偿承诺、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的激励效果、上

市公司及其股东利益等因素,经平等协商确定了业绩奖励安排,并通过《购买资

产协议》设置了相应的条款,履行了相关审议程序。

业绩奖励是以标的公司实现业绩承诺为前提,经交易双方充分考虑本次交易

完成后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对超额业绩的贡献及激励效果、上市公司及其股东

利益等因素,基于公平交易原则反复协商后确定的结果。通过设置超额业绩奖励

条款,使得标的公司管理团队与上市公司的利益高度一致,促使其完成承诺净利

润额,并实现超额业绩。如若达到预定的激励效果,实现超过承诺净利润的业绩,

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均能分享该超额收益,有利于业绩承诺的实现

以及未来上市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具有合理性。

(3)相关会计处理及对上市公司可能造成的影响

1-1-332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的相关规定,职工薪酬界定为“企

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因

此,凡是企业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给予或付出的各种形式的对价,均构成职工

薪酬。本次超额业绩奖励是针对标的公司在任的经营管理团队并且要求标的公司

实现超额业绩,其实际性质是上市公司对标的公司经营管理团队向标的公司提供

的劳务服务而支付的激励报酬,从而适用职工薪酬准则。

其会计处理方法是:上市公司于业绩承诺期间内每年达到超额业绩奖励条件

时按约定公式计提应付职工薪酬,计入上市公司对应年度的管理费用。

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安排是以实现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为前提,因此,该安排有

利于激励标的公司的经营管理团队,促使其创造超过累计承诺净利润的经营业

绩。同时,实现超额业绩后,需要支付超额业绩奖励的比例为超额利润的 25%

到 50%之间,仍以上市公司为主要受益对象。因此,本次超额业绩奖励安排不会

对上市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同业竞争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创意信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陆文斌先生,控股

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创意信息与控股股东及实际控

制人不经营相同或类似的业务。

为避免与创意信息产生同业竞争,交易对方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

张文胜出具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函》。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交易对方杜广湘将成为上市公司 5%以上股东,为减少和

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

方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

(六)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本结构及控制权的影响

1-1-333

不考虑发行价格调整及配套募集资金,本次交易对公司股本结构及控制权的

影响情况如下:

序 本次交易前 本次交易后

股东名称

号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36.43% 33.53%

1 陆文斌 80,888,751 80,888,751

2 王晓伟 20,959,578 9.44% 20,959,578 8.48%

3 王晓明 15,719,685 7.08% 15,719,685 6.36%

4 雷厉 15,562,749 7.01% 15,562,749 6.30%

5 杜广湘 - - 14,469,215 7.63%

6 杜玉甫 - - 2,366,149 1.25%

7 叶名 - - 1,941,049 1.02%

8 陈雄文 - - 254,149 0.13%

9 张文胜 - - 169,431 0.09%

36.85%

10 其他 A 股股东 88,893,391 40.04% 88,893,391

总计 222,024,154 100.00% 241,224,147 100.00%

1-1-334

第十节 财务会计信息

一、标的公司财务报告

信永中和对邦讯信息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的财务报表及附注进

行了审计,并出具了“XYZH/2016CDA20694 号”审计报告,信永中和认为:邦

讯信息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邦讯

信息公司 2014 年 12 月 31 日、2015 年 12 月 31 日、2016 年 6 月 30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4 年度、2015 年度、2016 年 1-6 月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

成果和现金流量。

邦讯信息经审计的 2014 年、2015 年和 2016 年 1-6 月财务报表如下: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6,050.35 1,781.50 3,768.15

应收账款 10,028.70 1,572.58 1,653.99

预付款项 88.29 315.51 159.01

其他应收款 281.96 269.13 604.27

存货 21,630.52 8,449.54 2,293.60

其他流动资产 461.11 393.98 0.47

流动资产合计 38,540.93 12,782.23 8,479.49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0.00 300.00 620.00

固定资产 77.55 47.95 53.26

无形资产 0.00 0.00 841.67

长期待摊费用 47.08 59.05 23.85

递延所得税资产 158.87 55.79 63.89

非流动资产合计 283.50 462.78 1,602.67

资产总计 38,824.43 13,245.01 10,082.16

1-1-335

项目 2016 年 6 月 30 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 1,299.63 62.56 0.00

应付账款 15,304.75 2,741.64 712.55

预收款项 11,267.87 3,019.92 2,645.93

应付职工薪酬 52.85 285.44 93.24

应交税费 403.91 9.10 172.11

其他应付款 19.32 41.33 377.90

流动负债合计 28,348.33 6,159.99 4,001.73

非流动负债:

递延收益 70.00 70.00 60.00

长期借款 1,093.22

预计负债 168.1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331.32 70.00 60.00

负债合计 29,679.65 6,229.99 4,061.7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5,000.00 5,000.00 5,000.00

资本公积 31.42 31.42 0.00

盈余公积 865.32 652.35 568.80

未分配利润 3,248.04 1,331.25 451.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

9,144.78 7,015.02 6,020.43

权益合计

少数股东权益 0.00 0.00 0.00

股东权益合计 9,144.78 7,015.02 6,020.4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38,824.43 13,245.01 10,082.16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12,597.87 5,371.60 5,101.82

其中:营业收入 12,597.87 5,371.60 5,101.82

二、营业总成本 10,205.97 5,081.02 4,924.43

其中:营业成本 8,468.77 2,781.32 2,849.64

1-1-336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营业税金及附加 16.65 68.38 58.97

销售费用 445.45 473.70 270.71

管理费用 710.41 1,833.33 1,770.59

财务费用 45.59 -12.61 -5.36

资产减值损失 519.12 -63.10 -20.11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

0.00 0.00 0.00

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13.55 112.68 69.8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

0.00 0.00 0.00

的投资收益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0.00 0.00 0.00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2,405.44 403.26 247.24

加:营业外收入 93.36 403.14 252.03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00 0.00 0.00

减:营业外支出 0.00 15.14 1.49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0.00 0.00 1.49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2,498.80 791.27 497.77

减:所得税费用 369.04 84.68 67.14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2,129.77 706.59 430.6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29.77 706.59 430.63

少数股东损益 0.00 0.00 0.00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14,798.39 6,949.42 7,706.71

收到的税费返还 0.00 402.69 251.10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174.68 852.04 692.25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14,973.07 8,204.16 8,650.05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11,241.25 7,817.34 3,667.13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1,106.45 1,374.17 1,245.00

支付的各项税费 246.99 935.72 586.50

1-1-337

项目 2016 年 1-6 月 2015 年度 2014 年度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465.89 1,755.53 2,245.8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13,060.58 11,882.76 7,744.4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912.49 -3,678.60 905.61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300.00 41,361.33 36,93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3.55 112.68 69.85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

0.00 210.05 0.00

现金净额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13.55 41,684.06 36,999.85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

40.87 36.50 64.41

资产支付的现金

投资支付的现金 0.00 41,041.33 37,05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0.87 41,077.83 37,114.4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72.67 606.23 -114.5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0.00 1,000.00 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

0.00 0.00 0.00

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所收到的现金 2,537.07 62.56 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498.25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7,035.33 1,062.56 0.00

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 206.78 0.00 1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所支付的

52.27 0.24 0.05

现金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

0.00 0.00 0.00

利、利润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4,698.25 0.00 0.00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957.30 0.24 10.05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078.03 1,062.32 -10.05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4,263.19 -2,010.05 781.00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1,702.22 3,712.27 2,931.27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5,965.42 1,702.22 3,712.27

1-1-338

二、上市公司备考财务报告

在假设创意信息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在 2015 年 1 月 1

日已经完成,2015 年 1 月 1 日创意信息已经持有邦讯信息 100%股权的基础上,

创意信息编制了备考合并财务报表。信永中和对创意信息编制的备考财务报表进

行了审阅,出具了 XYZH/2016CDA20274 备考审阅报告。

(一)备考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 15,552.55 18,230.63

应收票据 8,896.97 6,676.42

应收账款 48,131.65 18,606.83

预付款项 11,700.88 3,664.10

其他应收款 6,366.81 995.00

存货 14,170.42 5,450.69

其他流动资产 504.13 287.93

流动资产合计 105,323.42 53,911.60

非流动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744.66 1,064.66

长期应收款 574.27 668.51

长期股权投资 539.64 0.00

固定资产 2,239.69 1,569.01

在建工程 3,322.85 1,170.69

无形资产 11,099.81 1,505.48

商誉 132,078.77 0.00

长期待摊费用 69.08 51.38

递延所得税资产 796.30 293.55

非流动资产合计 151,465.08 6,323.28

资产总计 256,788.49 60,234.88

流动负债:

1-1-339

项目 2015 年 12 月 31 日 2014 年 12 月 31 日

短期借款 7,682.56 0.00

应付票据 21.30 3,360.69

应付账款 18,151.25 9,900.53

预收款项 4,023.17 3,407.77

应付职工薪酬 947.03 102.22

应交税费 1,521.47 2,225.92

应付利息 11.82 0.00

应付股利 1,156.23 0.00

其他应付款 26,294.78 454.34

流动负债合计 59,809.61 19,451.46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 1,000.00 0.00

递延收益 781.00 382.00

递延所得税负债 1,257.65 10.48

非流动负债合计 3,038.65 392.48

负债合计 62,848.26 19,843.94

所有者权益:

股本 16,081.47 5,715.00

资本公积 150,537.89 16,595.66

盈余公积 3,840.26 3,535.49

未分配利润 22,609.32 14,544.7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193,068.95 40,390.94

少数股东权益 871.28 0.00

股东权益合计 193,940.23 40,390.94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56,788.49 60,234.88

(二)备考合并利润表

单位:万元

项目 2015 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 67,444.86

其中:营业收入 67,444.86

二、营业总成本 56,640.54

1-1-340

项目 2015 年度

其中:营业成本 46,331.93

营业税金及附加 258.77

销售费用 1,856.80

管理费用 7,249.14

财务费用 -9.49

资产减值损失 953.39

加: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308.68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64.64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11,113.00

加:营业外收入 606.37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0.61

减:营业外支出 18.02

其中: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 2.83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11,701.34

减:所得税费用 1,248.43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10,452.9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512.43

少数股东损益 -59.52

1-1-341

第十一节 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

一、本次交易对同业竞争的影响

(一)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同业竞争情

本次交易完成后,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本公司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企业目前没有以任何形式从事与上市公司主营

业务构成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关系的业务或活动,本次交易不会导致上市

公司与控股股东间新增同业竞争。

(二)避免同业竞争的措施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避

免与上市公司间发生同业竞争出具了相关承诺。

2、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杜广湘、杜玉甫、叶名、陈雄文、张文胜出具了避

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一、本人/本公司目前不存在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

何与创意信息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经济实体、机构和经济组织的情形。

二、自本人/本公司承诺签署后,本人/本公司将不会通过投资关系或其他安

排控制或重大影响任何其他与创意信息从事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

三、如创意信息认定本人/本公司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创意信息存在同业竞争,

则在创意信息提出异议后,本人/本公司将及时转让或终止上述业务。如创意信

息提出受让请求,则本人/本公司应无条件按经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中介机构评估

后的公允价格将上述业务和资产优先转让给创意信息。

1-1-342

四、本人/本公司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创意信息经营的业

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本公司将立即通知创意信息,并尽力将该商

业机会让予创意信息。

五、本人/本公司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

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六、本人/本公司保证遵守创意信息章程的规定,与其他股东一样平等地行

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保障创意信息独立经营、自主决策。不利用股东地

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创意信息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对本人/本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若违反上述

承诺,本人/本公司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由此给创意信息造

成的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承诺持续有效且不可变更或撤销,直至本人/本

公司不再持有创意信息股份且不再对广州邦讯信息系统有限公司产生重大影响

为止。”

二、本次交易对关联交易的影响

(一)交易标的报告期关联交易分析

1、关联担保

单位:万元

担保方 被担保方 借款方 担保金额 期限

招商银行广州

杜广湘 邦讯信息 1,000.00 2015/11/24 至 2017/1/22

高新支行

杜广湘、张文胜、

中国银行广州

杜玉甫、陈雄文、 邦讯信息 1,000.00 2016/2/6 至 2017/2/5

惠福西路支行

叶名

杜广湘、张文胜、

杜玉甫、陈雄文、 远东国际租赁

邦讯信息 1,300.00 2016/2/25 至 2018/2/25

叶名、邦鼎科技、 有限公司

讯动网络

1-1-343

2、关联资金往来

报告期各期末,邦讯信息应收关联方往来款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 2016/6/30 2015/12/31 2014/12/31

杜广湘 - 181.56 204.48

杜玉甫 - 18.87 76.85

叶名 - 0.39 204.76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其他应收款余额已经为零。邦讯信息 2016 年 2

月 4 日与股东杜广湘、杜玉甫、叶名签订借款协议,向上述三位股东各借款合计

4,498.25 万元,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该借款已全部还清。

3、关联租赁

期间 出租方名称 承租方名称 租赁资产情况 金额(万元)

广东邦鼎信息

2015 年度 邦讯信息 办公室 11.17

科技有限公司

广东邦鼎信息

2016 年 1-6 月 邦讯信息 办公室 38.01

科技有限公司

4、关联资产出售

2015 年 4 月,邦讯信息与实际控制人杜广湘控制的其他企业广东邦鼎信息

科技有限公司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约定将邦讯信息持有的广州讯动网络科技

有限公司 100%股权以 243.42 万元转让给广东邦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该公司 2014 年度审计报告(粤知审字[2015]3003 号),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净资产 243.42 万元,且未实现收入和盈利,该次转让以净资

产作价合理、公允。

(二)规范关联交易的措施

本次交易并未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变更,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与实际控制

人及其关联企业之间关联交易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关联交易的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要求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遵循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

1-1-344

原则,定价依据充分、合理,确保不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

利益。

为减少和规范本次交易完成后未来可能存在的关联交易,本次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的交易对方出具了《关于减少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函》,确认并不可撤销

地作出如下承诺:

“1、本人/本公司作为邦讯信息股东与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向创意信息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推荐董事或高级

管理人员的情况。就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与上市公司之间将来

不可避免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保证遵循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即正常的商业条款

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如未按市场交易的公平原则与上市公司发生交易,而给上

市公司造成损失或已经造成损失,由本人/本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重组实施完成后,本人/本公司将善意履行作为上市公司股东的义务,

充分尊重上市公司的独立法人地位,保障上市公司独立经营、自主决策。本人/

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来尽可能避免与上市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3、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承诺不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

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上市公司资金,也不要求上市公司为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

公司的关联企业进行违规担保。

4、如果上市公司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必须与本人/本公司或本人/本公司的关

联企业发生不可避免的关联交易,本人/本公司将促使此等交易严格按照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以及上市公司的章程等内

部治理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有关程序,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对关联交易进行表决

时,严格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与上市公司依法签订协议,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保证按照正常的商业条件进行,且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

要求或接受上市公司给予比在任何一项市场公平交易中第三者更优惠的条件,保

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1-1-345

5、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严格和善意地履行其与上市公司

签订的各种关联交易协议。本人/本公司及本人/本公司的关联企业将不会向上市

公司谋求任何超出上述协议规定以外的利益或收益。

6、如违反上述承诺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本人/本公司将向上市公司作出赔

偿。”

1-1-346

第十二节 风险因素

一、审批风险

本次交易尚需满足其他条件方可完成,包括但不限于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和中国证监会核准等。以上审批程序是否能获得通过或核准存在不确定性,

本公司就上述事项取得相关通过或核准的时间亦存在不确定性,提醒广大投资者

注意审批风险。

二、交易终止风险

本公司已制定了严格的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在与交易对方协商确定本次交易

过程中,本公司已尽可能缩小内幕信息知情人员的范围,减少内幕信息的传播,

但仍不排除有关机构和/或个人利用本次交易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行为。本

公司存在因可能涉嫌内幕交易造成股价异常波动或异常交易而暂停、终止或取消

本次交易的风险。

三、标的资产的评估风险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以具有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资产

评估报告结果为依据,并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中企华分别采用了收益法和资产

基础法对截至评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邦讯信息 100%股权进行评估。在评

估基准日 2015 年 12 月 31 日,邦讯信息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 80,074.64 万元,

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增值 7,015.02 万元,增值率

1041.47%,评估值较账面值增值较大。经本次交易各方协商,邦讯信息 100%股

权作价 80,000.00 万元。

虽然评估机构在评估过程中严格按照评估的相关规定,并履行了勤勉、尽职

的义务,但由于收益法基于一系列假设并基于对未来的预测,如未来出现预期之

1-1-347

外的重大变化,可能导致资产估值与实际情况不符的风险,提请投资者注意本次

交易标的资产价值较账面净资产增值较大的风险。

四、标的公司承诺净利润无法实现的风险

根据对标的公司未来经营情况的合理预测,杜广湘等业绩承诺人承诺邦讯信

息 2016 年、2017 年和 2018 年经审计的净利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5,350 万元、7,000 万元和 9,100 万元。上

述业绩承诺是本次交易业绩承诺人综合考虑行业发展前景、主营业务规划、已签

署订单情况等因素所做出的承诺。但是,由于邦讯信息承诺净利润相比报告期实

现净利润增幅较高,其中 2016 年承诺净利润比 2015 年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增长 664.24%,若邦讯信息在业绩承诺期内业务开展未达预期,可能导致业

绩承诺人作出的业绩承诺与标的公司未来实际经营业绩存在差异的风险。

五、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上市公司与本次交易对方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的情况签

订了明确可行的补偿条款。在邦讯信息 2016 年、2017 年、2018 年每一年度专项

审核报告出具后,若邦讯信息在承诺期内实现的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相

关交易对方应对公司进行补偿。尽管公司已与盈利预测补偿义务人签订了明确的

业绩补偿条款,但由于市场波动、公司经营以及业务整合等风险导致标的资产的

实际净利润数低于承诺净利润数时,盈利预测补偿义务人如果无法履行业绩补偿

承诺,则存在业绩补偿承诺实施的违约风险。

六、股份补偿不足的风险

根据本次交易协议,在业绩承诺期间的每个会计年度,标的公司完成相应年

度的业绩承诺的情况下,在注册会计师出具标的资产盈利预测实现情况专项审核

报告后 30 个工作日起可解锁的创意信息股份数量为:(全部业绩承诺股份×三

分之一 - 前一年度已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经注册会计师确认的该年度

1-1-348

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金额÷该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金额)。同时,交易对方持有

上市公司的部分股份可以设置质押,但质押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持有全部股份

的 50%。本次交易存在交易对方可用于业绩补偿的股份数不足的风险。

上市公司对此的应对措施包括:

(1)交易协议约定,若出现业绩承诺补偿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的股票

数量不足补偿的情况,将以现金折股方式进行补偿。

(2)交易对方处于锁定期内的股份不得赠予或转让;交易对方持有上市公

司的部分股份可以设置质押,但质押股权的比例不得超过其持有全部股份的

50%。交易对方作为补偿义务人在锁定期内质押股份的,需经上市公司同意。

(3)交易协议约定了违约责任,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其违约行为而发生

的所有损失。交易对方未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现金补偿款的,每延迟支付一日,

应按未支付补偿款金额的千分之一向上市公司支付违约金。

七、现金补偿的可实施性风险

本次交易中,上市公司与盈利预测补偿义务人约定业绩补偿先以股份进行补

偿,不足部分以现金进行补偿,补偿义务人届时能否有足够的现金或能否通过资

产抵押融资及其他渠道获得履行补偿承诺所需现金具有不确定性。提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现金补偿的可实施性风险。

八、募集配套资金无法实施的风险

本次交易公司拟向交易对方合计支付现金对价 20,000 万元。作为交易方案

的一部分,上市公司拟向不超过 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80,000.00 万元,用于支付现金对价、“基于大数

据的运营云平台研发及其应用项目”建设、补充流动资金及支付中介机构费用。

本次交易现金支付价款全部来自于募集配套资金。受股票市场波动及投资者预期

的影响,募集配套资金能否顺利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在募集配套资金未能实施或

融资金额低于预期的情形下,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借款等自筹资金支付该部分

1-1-349

现金对价,将可能增加上市公司支付利息和偿还本金的现金流出压力,提高资产

负债率,同时加大上市公司财务费用的负担。

九、标的资产的经营风险

(一)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邦讯信息的客户主要为电信运营商和铁塔公司,2014 年、2015 年

和 2016 年 1-6 月邦讯信息来自前述主要客户的收入占比分别为 99.00%、97.52%

和 99.93%,客户集中度较高。由于未来中国铁塔公司将负责统筹建设通信铁塔

设施,三大运营商存量基站的移交、新站的建设都集中到铁塔公司统一管理,基

站动环监控市场将更加集中。标的资产未来收入预测中来自铁塔公司的收入占比

较高,2016-2018 年分别占比 72.10%、88.52%和 82.24%。

如果运营商及铁塔公司等主要客户的经营、采购战略发生较大变化,或邦讯

信息由于服务质量等自身原因无法保持其竞争优势而造成流失主要客户或在其

采购中份额的下降,对主要客户的销售收入下降,将导致整体销售收入与经营业

绩下降。综上,邦讯信息存在销售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二)标的资产的技术风险

邦讯信息在设备与环境监控硬件及软件平台方面,拥有多项自主知识产权,

获得多项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公司在为客户服务过程中,形成了多项具有自主知

识产权的技术解决方案、软件产品,并积累了丰富的项目实施经验。技术优势是

邦讯信息在行业竞争中获得有利地位的重要保障。但随着行业技术的发展和革

新,如果邦讯信息无法持续在技术上取得突破、保持技术优势,将存在竞争优势

被削弱乃至被超越,从而影响未来盈利能力的风险。

(三)税收政策变动带来的业绩下降风险

邦讯信息作为软件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税收优惠

政策。如果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或邦

1-1-350

讯信息不能持续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或软件企业,将对邦讯信息的经营成果产

生不利影响。

十、并购整合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邦讯信息将成为创意信息的全资子公司。从公司整体角度

来看,上市公司的资产规模和业务范围都将得到一定程度的扩大,公司与邦讯信

息需在企业文化、经营管理、业务拓展等方面进行融合,公司和邦讯信息之间能

否顺利实现整合具有不确定性,若公司未能及时制定并实施与之相适应的具体整

合措施,可能会对拟收购公司的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无法达到预期的协同效应,

从而给公司及股东利益造成不利影响。尽管公司与邦讯信息的业务均属于信息技

术服务业,在客户、产品结构上存在互补性,但业务整合及协同效应是否能达到

预期效果及其所需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

十一、募集资金投向风险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并投产后,将有效帮助公司实现发展战略、扩大

经营规模和提高经营业绩。公司已经对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的市场调

研及可行性论证评估,并进行了合理的规划,但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

存在因项目进度、市场环境、国家产业政策、行业竞争情况、技术进步等因素发

生重大变化而影响项目的经济效益,从而影响上市公司未来预期收益。

十二、财务风险

(一)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减值风险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将形成较大金额的商誉。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不作摊销处理,但需在未来每年年

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如果未来由于行业整体不景气或者邦讯信息自身因素导致

邦讯信息未来经营状况远未达预期,则上市公司存在商誉减值的风险,从而对上

市公司当期经营业绩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将利用邦讯

1-1-351

信息在产品线、研发团队、客户资源等方面的互补性进行资源整合,积极发挥邦

讯信息的优势,保持持续竞争力,将本次交易形成的商誉对上市公司未来业绩的

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标的公司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标的公司应收账款余额 10,825.46 万元,金额较高。

标的公司的应收账款对象主要为电信运营商,回款相对有保障。随着规模的扩张,

未来若公司不能有效控制或管理应收账款,将会造成应收账款的回收风险。

(三)上市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虽然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但由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及非

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涉及的新股发行数量较大,且标的公司实现业绩承诺和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未来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交易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即

期回报被摊薄的可能。

十三、其他风险

(一)股票价格波动风险

股票市场的投资收益与投资风险相互依存。股票价格一方面受企业经营情况

影响,另一方面,受到宏观经济、股票供求关系、投资者心理预期等因素的影响。

因此,公司的股票市场价格可能因上述因素出现背离其价值的波动,从而给投资

者带来一定的风险。股票的价格波动是股票市场的正常现象。为此,公司提醒投

资者应当具有风险意识,以便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其他风险

本公司不排除因政治、经济、自然灾害等其他不可控因素带来不利影响的可

能性。

1-1-352

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披

露公司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1-1-353

第十三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次交易完成后,不存在上市公司资金、资产占用及被

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

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本次交易完成前,上市公司不存在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

关联人占用的情形,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未发生变化,上市公司不

存在因本次交易导致资金、资产被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

不存在为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的情况。

二、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

产交易

上市公司在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与本次交易有关的资产交易。

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治理机制的影响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建

立健全了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截至本报告出具日,上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

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将发生一定变化,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的控制权不会产生重大影响,交易前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会发生变

更。上市公司将继续积极公司治理建设。

1-1-354

四、关于利润分配政策及现金分红规划

(一)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内容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交易后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1)利润分配原则

①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

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②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③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当年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

营能力。

(2)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

①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式分配利润。

②公司每一会计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通常由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上一年

度的利润分配方案;根据公司经营情况,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由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

(3)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①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

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②现金分红的条件及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

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

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1-355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

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如公司利润分配当年无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发生,应采取现金分红的利润分

配方式。公司每年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0%。

前款所述重大资本性支出项目是指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达到以下标

准之一的购买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

对外投资(含收购兼并)等涉及资本性支出的交易事项:

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50%以上的事项。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

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事项。

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

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事项。

交易的成交金额(含承担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

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3,000 万元的事项。

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

金额超过 300 万元的事项。

③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1-1-356

如不满足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可采取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采用股票股

利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司董事会应综合考虑公司成长性、每股净资产的摊薄因素

制定分配方案。

(4)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利润分配政策,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

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基础上,综合考虑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等因

素,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利润分配方案后应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公司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

审议。

股东大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上市公司应当充分听取中小股东

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

互联网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

心的问题。

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的权利,董

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

票权。公司安排审议分红预案的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5)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条件和程序

①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

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调整或变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

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下列情况为上述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不利影响:

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而导致公司经

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1-1-357

因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

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出现《公司法》规定不能分配利润的情形;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

润的 10%;

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②确有必要对公司章程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公司董事

会制定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意见。审议利

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时,公司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

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或者变更议案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

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6)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

出具专项说明。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

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二)公司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增加股利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便于股东对公司经营和分配进行监

督,2013 年 12 月,公司 201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上市后

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

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

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

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

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

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股利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并藉此保持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1-1-358

(2)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①本公司在本次发行上市后将采取现金、股票或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方

式分配股票股利,并可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②本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保持利润分配

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③在公司盈利、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中长期发展战略需要的前提下,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方式,并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性,

保证现金分红信息披露的真实性。

(3)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与修改的具体程序

①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计

划,在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的意见

基础上,每三年制定一次具体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

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且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能通过。

②若因公司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修改或公司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发生

较大变化而需要调整股东回报规划的,股东回报规划的调整应限定在利润分配政

策规定的范围内,该等调整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同意并经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方

能通过。

(4)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

一次《股东分红回报规划》,根据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外部

监事的意见对公司正在实施的股利分配政策作出适当且必要的修改,确定该时段

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并确保调整后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不违反利润分配政策的

有关规定。董事会制定的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应经全体董事过半数并经独立董事过

半数同意方可通过。

(5)公司上市后前三年股东分红回报具体规划

1-1-359

①公司在上市后前三年,将采取现金股利、股票股利或者现金股利与股票股

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其中优先选择现金股利方式进行分配。在提取法

定公积金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均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

10%。

②董事会可以在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的经营业绩与股本规模的

匹配情况择机发放股票股利;也可以根据公司盈利情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

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③鉴于公司及所属行业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业务需要较大的资金投入,公司

董事会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

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认为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资金需求较大,因此,

未来三年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当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达到 20%。

④公司上述利润分配后的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

流动资金及投资等方面,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⑤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公司盈利和现金流量状况、发展

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的意见,制

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公司股东大会对现

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除安排在股东大

会上听取股东的意见外,还通过股东热线电话、互联网等方式主动与股东特别是

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公司切实保障社会公

众股股东参与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持股

5%以上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东大会上的投票权。公司安排审议分

红预案的股东大会会议时,应当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鼓励股东出席会议并

行使表决权。

⑥公司当年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公司除召开股东大会现场

会议时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外,公司应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未做出现金

分红预案的原因及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

1-1-360

⑦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有权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

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6)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分红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

接受公司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及监事会的监督。

(三)董事会对公司上市以来股利分配的说明

自上市以来,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13 年度,公司以截至 2014 年 4 月 4 日总股本 5715 万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按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571.5 万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014 年度,公司以截至 2014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5715 万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以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0.7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

4,286,250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为进一步壮大公司规模,

增强公司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以每 10 股送红股 3 股,同时以资本公积金

40,000,500 元 向 全 体 股 东 每 10 股 转 增 股 本 7 股 , 转 增 后 公 司 总 股 本 为

114,300,000 股。

2015 年度,公司以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148,016,103 股为基数,

以资本公积金 74,008,051.5 元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5 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

为 222,024,154 股。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上市以来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且

利润分配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产生影响。

五、关于本次交易相关人员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自查情况

上市公司自 2016 年 1 月 6 日确认筹划重大资产购买事宜并停牌后(2015 年

12 月 29 日已先期停牌),立即进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及自查工作,并及时向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报了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

1-1-361

本次自查期间为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前六个月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止,即

2015 年 6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本次自查范围包括:

(1)上市公司及其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其他知情人;

(2)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董事、

监事、高管人员;

(3)交易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其他知情人;

(4)本次收购的标的公司邦讯信息及其董事、监事、高管人员;

(5)本次重组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业务经办人员;

(6)以及前述自然人的直系亲属(包括配偶、父母、成年子女)。

根据各方的自查报告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

查询记录,在 2015 年 6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2 月 28 日期间,查询主体在自查期

间买卖创意信息股票的情况如下:

姓名 身份 买卖情况 备注

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

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

2015 年 8 月 25 日、26 日合计买

陆文斌 上市公司董事长 本市场的稳定,维护公司

入 137,500 股

股价稳定进行增持,详见

上市公司 2015-70 号公告。

创意信息子公司北

2015 年 8 月 3 日至 10 月 15 件合

京创意云智技术有

钱华茂 计买入 32,100 股,合计卖出

限公司高级管理人

32,100 股

员成晓萱之配偶

2015 年 10 月 16 日至 21 日间合

李宛霖 标的公司员工

计买入 200 股,合计卖出 200 股

除此之外,其他查询主体在自查期间均不存在买卖创意信息股票的情形。

陆文斌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声明:“本人曾于 2015 年 8 月 25 日买入 5 万股创

意信息股票,于 2015 年 8 月 26 日买入 8.75 万股创意信息股票。本人在上述期

间买卖创意信息股票的行为,系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 号)的有关

要求,为增强广大投资者信心,切实维护投资者权益和资本市场的稳定,同时基

1-1-362

于本人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同,特使用自有资金增持公司

的股票。本人在上述期间买卖创意信息股票的行为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不存在任

何关系。本人承诺,若上述买卖创意信息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

本人自愿将获利部分全额上交创意信息”。

钱华茂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声明:“本人曾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5 日期间买卖创意信息股票,2015 年 10 月 15 日,本人已将其持有的创意信

息股票全部卖出。本人上述买卖股票行为系个人基于股票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

并决定的个人投资行为,与创意信息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性。在上述买

卖股票期间以及 2016 年 12 月 29 日创意信息股票停牌前,本人对创意信息拟进

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完全不知情,不存在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

形。若上述买卖创意信息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自愿将获

利部分全额上交创意信息”。

李宛霖已就上述事项出具声明:“本人曾于 2015 年 10 月 16 日买入创意信

息 200 股股票,并于 2015 年 10 月 21 日全部卖出。本人上述买卖股票行为系个

人基于股票二级市场情况自行判断并决定的个人投资行为,与创意信息本次重大

资产重组无任何关联性。在上述买卖股票期间以及 2016 年 12 月 29 日创意信息

股票停牌前,本人对创意信息拟进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完全不知情,不存在

利用内幕信息进行内幕交易的情形。若上述买卖创意信息股票的行为被有关部门

认定有不当之处,本人自愿将获利部分全额上交创意信息”。

国枫律师认为:除李宛霖、钱华茂、陆文斌在核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创意信息

股票行为外,本次重组相关各方、中介机构和相关知情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在核

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创意信息股票的情况。李宛霖、钱华茂、陆文斌买卖创意信

息股票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重组不构成

法律障碍。

1-1-363

六、本次交易的相关主体和证券服务机构不存在依据《关于

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

行规定》第十三条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的情

形的说明

截至本报告书出具日,创意信息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创意信息

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创意信息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机构,交易

对方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为本次资产重组提供服务的独立财务

顾问、律师事务所、审计机构、评估机构及其经办人员均不存在因涉嫌与重大资

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或者立案侦查且尚未结案的情形,也不存在最

近 36 个月内因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

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

七、对股东权益保护的安排

(一)及时、公平披露本次交易的相关信息及严格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本次交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事件,公司已经切实按照《证券法》、《重组管

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

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的要求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本报告书披露后,公司将继续

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按照相关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公平地向所有投资

者披露可能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与本次重组的进

展情况。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已经独立董事

事先认可;独立董事对本报告书出具了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交易的具体方案在公

司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并采取有利于扩大股东参与表决的方式展开。此外,公司

已聘请独立财务顾问、律师等中介机构,对本次交易出具专业意见,确保本次关

联交易定价公允、公平、合理,不损害其他股东的利益。

1-1-364

(二)关于盈利预测补偿的安排

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了《利润预测补偿协议》。若标的资产实际净利润数未

达到相关年度的净利润预测数,则交易对方将对上市公司进行补偿。

(三)本次发行股份锁定期限

邦讯信息全体股东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而获得的上市公司的股份,自本次

发行的股票发行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若交易对方取得本次发行的股

份时,对其用于认购股份的相应标的资产的持续拥有权益时间不足十二个月的,

交易对方以拥有不足十二个月的相应标的资产所换得的股份,自交易对方取得该

类股份发行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上述锁定期届满后,而作为业绩

补偿义务人,仍需要按照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中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进行相应解

锁。

(四)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程序及网络投票安排

创意信息在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通知后,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将以公告方式敦

促全体股东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在审议本次交易的股东大会上,本公司将通过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

系统向全体流通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将通过交易系统或

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以切实保护流通股股东的合法权益。

上市公司将单独统计并予以披露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

(五)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防范和填补回报安排

虽然本次交易有利于增强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但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即期回

报被摊薄的可能,上市公司拟采取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或在被摊薄的情形下

填补回报。具体的措施及承诺参见本报告书“第九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三、

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之“(三)本次交易对上市公司当期每股收益等财

1-1-365

务指标和非财务指标影响”之“1、对上市公司即期回报可能被摊薄的防范和填

补回报安排”

八、上市公司股票停牌前价格波动的说明

公司于 2015 年 12 月 29 日开市起停牌,停牌前第 21 个交易日即 2015 年 11

月 30 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 76.61 元,停牌前(2015 年 12 月 28 日)收盘价为

77.70 元,期间涨幅为 8.50%。同期创业板指数(399006.SZ)累计上涨 2.35%,

剔除同期创业板指数的影响后,上市公司股价在本次重大事项公告前 20 个交易

日内累计涨幅 6.15%。按照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创意

信息在证监会行业分类中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该行业分类指数

(883169.WI)同期累计上涨 5.77%。剔除同行业板块因素的影响后,上市公司

股价在本次重大事项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内累计涨幅为 2.74%。

根据《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业的通知》(证监公司字

[2007]128 号)第五条的相关规定,剔除大盘因素和同行业板块因素影响,创意

信息股价在公司股票公告前 20 个交易日累计涨幅未超过 20%,未达到《关于规

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及相关各方行为的通知》第五条的相关标准。

十、已披露有关本次交易的所有信息的说明

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交易的有关信息作了如实披露,除上述事项

外,无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信息。

1-1-366

第十四节 独立董事及相关证券服务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一致认为:

1、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在本次交易前均与公司不

存在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关联关系,交易对方杜广湘通过本次

交易取得的公司股份比例高于本次交易后公司股份总数的 5%。本次交易构成关

联交易。

2、董事会已按照《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

条的要求对本次交易相关事项做出明确判断,并记录于董事局决议记录中。

3、本次重组及本次重组签署的相关《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标的资

产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重组方案合理且具备可

操作性。

4、本次交易所聘请的具有相关证券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对相关标的资产进

行评估后,将按照资产评估值确定相关标的资产的价格。本次交易的评估机构及

经办评估师与公司及交易各方不存在影响其提供服务的现实及预期的利益关系

或冲突,具有充分的独立性。

5、本次重组的相关议案在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我们事前书面认可。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6、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得以改善和提高,具有持续

经营能力,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也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

1-1-367

综上,我们认为,本次重组的方案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我们同意公司董事会就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暨关联交易的总体安排。

二、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参照《公司法》、《证券法》、《重组管理办法》、

《创业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深证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证监会、交易所的相关要求,通过尽职调查和对《四川

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

联交易报告书》等信息披露文件的审慎核查后认为:

1、本次交易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重组办法》等法律、法规和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仍具备股票上市的条件;

3、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且发行股份及支付现

金购买资产之标的资产总额占创意信息 2015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

产总额比例未达到 100%以上,不构成借壳上市;

4、本次交易价格根据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评估机构的评估结果并经交

易各方协商确定,定价公平合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价格符合《重组办法》、

《创业板发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涉及资产评估的评估假设前提合理,

评估方法选择适当,评估参数取值合理,评估结论公允、合理,有效保证了交易

价格的公允性;

5、本次交易拟购买的标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及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

6、本次交易完成后,有利于提高上市公司资产质量,改善财务状况和增强

持续盈利能力,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合法权益

的问题;

1-1-368

7、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

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将继续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

规定;公司治理机制仍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有利于上市公司保持健全有

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8、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各项合同及程序合理合法,在交易各方履行本次交易

相关协议的情况下,不存在上市公司交付现金或发行股票后不能及时获得相应对

价的情形;

9、本次交易中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构成关联交易;交易对方与上

市公司就相关资产实际盈利数不足利润预测数情况的补偿安排切实可行、合理;

10、截至本独立财务顾问报告出具日,本次交易不存在交易对方对拟购买资

产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

11、本次交易充分考虑到对中小股东利益的保护,切实、可行。对本次交易

可能存在的风险,已经作了充分详实的披露,有助于全体股东和投资者对本次交

易的客观评判。

三、律师事务所对本次交易的意见

本公司聘请国枫作为本次交易的法律顾问,国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认

为:

(一)本次重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构成关联交易;重组方案符合《重组办

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二)本次交易相关各方均为具有完全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

人,具备参与本次重组的主体资格。

(三)本次重组已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

(四)本次重组方案符合《重组办法》、《发行暂行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

进行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相关实质条

件。

1-1-369

(五)本次重组各方签署的相关协议为协议各方真实意思表示;内容符合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该等协议待约定的生效条件成就时生效。

(六)本次重组标的公司为依法设立、有效存续的公司法人;标的资产权属

清晰且不存在争议;邦讯信息的股权依法可以进行转让。

(七)本次重组不涉及债权债务处置与转移,也不涉及人员安置问题。

(八)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创意信息就本次重组履行了现阶段应履行

的法定信息披露和报告义务,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合同、协议或安排。

(九)核查期间内,除李宛霖、钱华茂、陆文斌在核查期间内存在买卖创意

信息股票行为外,本次重组相关各方、中介机构和相关知情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在核查期间内不存在买卖创意信息股票的情况。李宛霖、钱华茂、陆文斌买卖创

意信息股票的行为与本次重组不存在关联关系,不构成内幕交易,对本次重组不

构成法律障碍。

(十)本次重组的相关中介机构均具备必要的资质且具有独立性。

(十一)本次重组尚需创意信息股东大会批准本次重组方案及相关事项和中

国证监会核准本次重组方案。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关于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的补充法律意见书之二认为:本次重组已取得创意

信息股东大会的批准同意;本次重组的最终实施尚需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核准。

1-1-370

第十五节 本次交易相关证券服务机构

一、独立财务顾问

公司名称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江苏大厦 38-45 楼

法定代表人 宫少林

项目主办人 傅承、盛培锋

项目协办人 杜元灿

其他项目经办人 刘方舟、孙奥

电话 0755-82943666

传真 0755-82943121

二、法律顾问

公司名称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外大街新闻大厦 7 层

法定代表人 张利国

经办律师 王冠、唐诗

电话 010-66090088

传真 010-66090016

三、审计机构

公司名称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8 号富华大厦 A 座 8 层

法定代表人 叶韶勋

经办注册会计师 宋朝学、郝卫东

电话 010-65542288

传真 010-65547190

1-1-371

四、资产评估机构

公司名称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门外大街 22 号泛利大厦九层

法定代表人 权忠光

经办注册评估师 郁宁、张美杰

电话 010- 65881818

传真 010- 65882651

1-1-372

第十六节 上市公司及全体董事声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承诺并保证本报告书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

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董事对本报告书内

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本报告书所述事项并不代表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断、确认或

批准。本报告书所述本次资产重组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取得中国证监会的

核准。

全体董事:

陆文斌 王晓伟 王晓明

罗险峰 周学军 雷 厉

戴元顺 辜明安 邹 燕

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73

独立财务顾问声明

独立财务顾问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同意四川创意

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要中援引本公司出具的结论

性意见,并保证所引用的内容已经本公司审阅,确认《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其摘

要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 ______________

宫少林

财务顾问主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傅 承 盛培锋

财务顾问协办人:______________

杜元灿

财务顾问经办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刘方舟 孙 奥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74

律师声明

本所同意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本所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的相关内容,本所已对《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的相关内容

进行了审阅,确认《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

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负责人: ______________

张利国

经办律师: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王 冠 唐 诗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75

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同意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本所

出具的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相关内容,本所已对《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

引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

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

责任。

注册会计师: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宋朝学 郝卫东

审计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

叶韶勋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76

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公司同意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在《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本

所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相关内容,本公司已对《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中援引的相

关内容进行了审阅,确认《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注册资产评估师: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郁 宁 张美杰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______________

权忠光

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年 月 日

1-1-377

第十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董事会决议;

2、上市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监事会决议;

3、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事前认可函;

4、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本次交易的独立意见;

5、创意信息关于本次交易的内部决策文件;

6、标的公司关于本次交易的股东会决议;

7、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签署的《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及《业

绩承诺与补偿协议》;

8、信永中和出具的标的资产最近两年审计报告;

9、信永中和出具的上市公司最近一年备考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10、中企华评估出具的标的资产评估报告及评估说明;

11、招商证券出具的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12、国枫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二、备查地点

投资者可在报告书刊登后至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前的每周一至周五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00,于下列地点查阅上述文件。

1、四川创意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中国成都市高新西区西芯大道 28 号

电话:028-87825555

1-1-378

联系人:王晓伟、黄建蓉

2、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41 楼

电话:0755-82943666

联系人:傅承、盛培锋、杜元灿、刘方舟

3、指定信息披露报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4、指定信息披露网址:http://www.szse.cn/, http://www.cninfo.com.cn/

1-1-3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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