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434 证券简称:万里扬 公告编号:2016-072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6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652 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配售对象询价
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
币普通股(A 股)股票 4,250 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30.00 元,共计募集资
金 127,500 万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4,900 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122,600 万元,
已由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 年 6 月 7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
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
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949.59 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
净额为 121,650.41 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浙天会验﹝2010﹞158 号)。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募集资金 1,209,851,590.73 元,以前年度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8,283,566.23 元;2016 年 1-6 月实际使用
募集资金 75,091,887.08 元,2016 年 1-6 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
等的净额为 155,875.35 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 1,284,943,477.81 元,累计收
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 68,439,441.58 元。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募集资金余额为 63.77 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
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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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
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万里
扬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办法于2011年1
月25日经董事会决议对其进行了修订。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
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0年7月9日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因本公司经营管理需要,将“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所募资金和超募资金由上
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变更到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
华分行进行专户存储,并于2010年10月26日连同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
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
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有 1 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 注
上海浦发银行金华分行 14210157870000012 63.77 募集资金专户
合 计 63.77
公司于 2016 年 6 月 23 日披露了《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的公告》(2016-06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金华市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 376658361435)内的募集资金已按
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办理完成了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金华市分行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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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13 日披露了《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注销募集资
金专户的公告》(2016-068),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金华分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14210157870000012)内的
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公司办理完成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金华分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注销手续。
三、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效益因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
独核算。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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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16 年 1-6 月
编制单位:浙江万里扬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121,650.41 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7,509.19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21,633.25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128,494.35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17.78%
是否
募集资金 调整后 截至期末 截至期末 项目可行性是
承诺投资项目 已变更项目 报告期 项目达到预定 报告期 是否达到
承诺投资总 投资总额 累计投入金额 投资进度(%) 否发生
和超募资金投向 (含部分变 投入金额 可使用状态日期 实现的效益 预计效益
额 (1) (2) (3)=(2)/(1) 重大变化
更)
承诺投资项目
1.年产 28 万台汽车
是 58,033.00 45,519.18 [注 1] 45,519.18 100 2014-6 5,821.43 否 否
变速器投资项目
2.技术研发中心建设
否 4,011.00 4,011.00 1,039.44 4,011.00 100 2015-12 —
项目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62,044.00 49,530.18 1,039.44 49,530.18 — — 5,821.43 — —
超募资金投向
1.归还银行贷款 — 7,000.00 7,000.00 7,000.00 100.00 — — — —
2.临时补充流动资金 — — — — —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9,439.21 19,439.21 20,474.21 [注 2] 100.0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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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年产 50 万台乘用车 是 20,000.00 10,880.57[注 3] 10,873.20 99.93 2015-9 — —
变速器项目
5.投资及购买股权 否 13,167.20 13,167.20 13,167.20 100 — — —
6.收购吉利汽车资产 — 27,213.71 6,469.75 27,449.56[注 4] 100 2015-6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59,606.41 77,700.69 6,469.75 78,964.17 - —
合 计 - 121,650.41 127,230.87[注 5] 7,509.19 128,494.35 - - 5,821.43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年产 28 万台汽车变速器投资项目”因汽车整体市场行情原因,未达到预期效益。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无
公司超额募集资金共计 59,606.41 万元。2010 年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7,000 万元偿还银行贷款;经 2010 年董事
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中的 20,000 万元投入建设年产 50 万台乘用车变速器项目,累计已
使用 10,873.20 万元,根据公司 2015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将年产 50 万台乘用车变速器项目剩余
资金及利息变更为用于收购吉利汽车控股有限公司拥有的乘用车变速器(5MT、6MT)产品生产线及相关资产,连同
已完工年产 28 万台汽车变速器投资项目结余资金及其利息共计 27,213.71 万元用于该资产收购,不足部分由公司自
有资金支付,截止 2016 年 6 月 30 日,已支付 27,449.56 万元。根据 2011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使用超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募资金 4,600 万元增资控股子公司山东蒙沃变速器有限公司,根据 2013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将对山
东蒙沃变速器有限公司的 4,600 万元的增资款用于设立子公司欧润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2013 年实际出资 3,350 万
元,2014 年补充子公司欧润尼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流动资金 1,250 万元;根据 2011 年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使用超募资金 4,675.20 万元收购并增资台州吉利发达汽车变速器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 2011 年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决议,使用超募资金 3,892 万元增资全资子公司金华万里扬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已履行完毕。根据 2012 年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2012 年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 19,439.21 万元及超募资金账户产生的利息 1,035 万
元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截至 2016 年 6 月 30 日,各事项均已经履行完毕。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无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不适用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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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无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无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无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无
注 1:根据 2015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由于“年产 28 万台汽车变速器项目”已完成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将其实际结余资金 12,513.82 万元及其利息
3,102.91 万元用于收购吉利汽车拥有的乘用车变速器产品相关资产,故该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45,519.18 万元。
注 2:累计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为 20,474.21 万元,与承诺投资总额 19,439.21 万元的差异 1,035 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
注 3:根据 2015 年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同意将“年产 50 万台乘用车变速器项目”实际结余资金 9,119.43 万元及其利息 2,477.55 万元变更为收购吉利汽车
拥有的乘用车变速器产品相关资产,故该项目投资总额调整为 10,880.57 万元。
注 4:收购吉利汽车资产累计投入资金总额为 27,449.56 万元,与承诺投资总额 27,213.71 万元的差异 235.85 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
注 5:调整后投资总额为 127,230.87 万元,与承诺投资总额 121,650.41 万元的差异 5,580.46 万元系募集资金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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