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披露文件
证券代码:600693 股票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临 2016—065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30 日发布了《关于公司及子
公司提供担保进展公告》,现对近期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1、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
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2016 年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9,200 万
元,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4 月 27 日起至 2017 年 6 月 9 日止。公司为该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2、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东方百货管理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了人民币 7,100 万元
的授信额度;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向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申请了人民币
6,900 万元的授信额度。截止本公告日,上述授信额度尚未使用,公司将为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实际
借款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3、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东百元洪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与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
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截止本公告日,2016 年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1 月 21 日起至 2019 年 1 月 21 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百华房地产
开发有限公司为该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4、公司与民生银行福州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截止
本公告日,2016 年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2,0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7 月 12 日起至 2018
年 7 月 12 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5、公司与平安银行福州分行签署了《综合授信额度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7,000 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2016 年实际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1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3 月 30 日起至 2017
年 3 月 30 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州百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该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6、公司与浦发银行福州分行签署了《融资额度协议》,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50,000 万元。截止
本公告日,2016 年实际借款金额为 9,6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该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7、公司与交通银行福建省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10,300 万元。
截止本公告日,2016 年实际借款金额为 10,300 万元,借款期限自 2016 年 3 月 24 日起至 2019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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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文件
3 月 31 日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侨(福建)房地产有限公司为该借款事项提供抵押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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