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金重工:对外担保公告

来源:深交所 2016-08-02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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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2487 公司简称:大金重工 公告号:2016-048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6 年 8 月 1 日召开了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

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蓬莱大金海洋重工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蓬莱大金”)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为蓬莱大金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分行申请综合授信(包括贷

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等信用品种)提供担保,担保金额为不超过

3,600 万人民币,占公司 2015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2.21%。根据《公司章程》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该议案尚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蓬莱大金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2009 年 12 月 14 日

2、注册地点:蓬莱经济开发区振兴路 81 号

3、法定代表人:金鑫

4、注册资本:13,000 万元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6、经营范围:钢结构制造、安装,风力发电塔架及基础制造,电站锅炉辅

机制造(不含锅炉),海洋石油钻井平台制造;货物进出口(法律法服务设施上

报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凭许可证经营)

7、与本公司关系: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 2015 年 12 月 31 日,蓬莱大金资产总额为 1,022,402,520.26 元,负债总

额为 873,944,860.52 元,净资产为 148,457,659.74 元。(以上数据经立信会计师事

1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2016 年 8 月 1 日至 2017 年 6 月 29 日

3、担保金额:不超过 3,600 万元人民币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蓬莱大金提供担保,能够满足蓬莱大金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有利于

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蓬莱大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

拥有绝对控制权,为其提供担保风险处于可控制的范围之内,不会对公司产生不

利影响,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总额为 11,600 万

元,占公司 2015 年经审计的净资产比例为 7.08%。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无涉

及诉讼的对外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形。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辽宁大金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 年 8 月 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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