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527 股票简称:新时达 公告编号:临2016-052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施201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
调整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之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事项概况
经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新时
达”)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 2015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向苏崇德等 19 人购买会通自动化科技发展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会通科技”)100%股权、向上海晓奥堃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等 6 方购买上海晓奥享荣汽车工业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晓奥享荣”)49%
股权并同时拟以询价的方式向其他不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
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 25,239,777 股。
2016 年 4 月 20 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向公司出具
《股份登记申请受理确认书》。同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批准,公司向苏崇
德等 19 人、上海晓奥堃鑫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等 6 方以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
式发行新增股份 30,400,625 股,于 2016 年 5 月 5 日正式上市。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 25,239,777 股新股募集本次发
行股份购买资产的配套资金尚未实施。
二、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及实施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 2015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20,171,214 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派 1.046078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已发布的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6)。
2016 年 6 月 20 日,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
三、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调整情况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本次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
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相关议案,在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定价基准日至
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
则进行相应调整。
经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
允许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交易有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具体情况
确定或调整相关资产价格、发行时机、发行数量、发行价格、发行对象、发行起
止日期等事项。
鉴于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
七次会议审议同意,现对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份发行价格和发行数量
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1)发行价格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
定价基准日为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即 2015 年 11 月 6
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均价 90%,即不低于 19.81
元/股。
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
份发行底价将调整为 19.71 元/股,即发行价格不低于 19.71 元/股。
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底价=调整前的发行底价-每股现金红利=
19.81 元/股-0.10 元/股=19.71 元/股。
(2)发行数量的调整
根据公司 201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以询价的方式向其他不
超过 10 名特定投资者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50,000 万元,发行股份数量
不超过 25,239,777 股。
公司 201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完毕后,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股
份发行数量上限调整为 25,367,833 股,即发行数量不超过 25,367,833 股。
具体计算如下:调整后的发行数量上限=募集配套资金金额÷调整后的发行
底价=50,000,000 元÷19.71 元/股=25,367,833 股(如计算后出现尾数的,则
去掉尾数直接取整数)。
(3)其他事项
除以上调整外,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若在定价
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再次发生除权除息事宜,董事会将按有关规定再次调整发行
价格和发行数量。
特此公告
上海新时达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8 月 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