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048 证券简称:康达尔 公告编号:2016-071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 2016 年第六次临时会议
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以现场加通讯方式举行。会议应到会董事 11 名,实际到会
董事 11 名。会议由罗爱华女士主持。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京基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疑似一致行动人所持有公司股票表
决权效力的议案》。经与会董事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因京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京基集团”)在收购康达尔股票过程中涉
嫌存在“故意隐瞒事实”、“刻意做出虚假陈述”等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深圳证券
交易所多次出具《关注函》(公司部关注函[2015]第 550 号、公司部关注函[2016]
第 2 号、公司部关注函[2016]第 101 号)要求其披露有关事项,并采取出具《监
管函》(公司部监管函[2016]第 88 号)的监管措施,其中 2016 年 7 月 4 日的
《监管函》认定京基集团存在信息披露内容不完整,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第 1.4 条和第 2.1 条规定的情形。
深圳证监局于2015年9月25日向公司出具了《告知书》 深证非信告字【2015】
446号,于2015年12月7日向公司出具了《答复函》(深证非信复字【2015】446
号),于2015年12月31日向公司出具了《告知书》(深证非信告字【2015】805
号),于2016年1月18日向公司出具了《告知书》(深证非信告字【2016】19号),
于2016年7月6日出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6]38号),告知对于本公司
反映的京基集团违法违规事项深圳证监局正在依法调查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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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京基集团上述被调查的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形可能影响京基集团及其疑
似一致行动人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表决权的效
力,为维护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董事会基于谨慎原则决定:在监管部门就京基
集团有限公司上述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作出明确结论,及对京基集团及其疑似一
致行动人深圳市吴川联合企业家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有公司股票表决权作出效力
认定之前,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如实记录各与会股东的表决结果,待监
管部门作出明确认定后,依据监管部门的结论认定前述股东大会的决议效力,并
遵照生效决议执行相关决议内容。
投票表决结果:11 票赞成,0 票弃权,0 票反对。
深圳市康达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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