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宇燃油: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来源:上交所 2016-07-30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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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3003 证券简称:龙宇燃油 公告编号:2016-056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8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

系统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董事会

于2016年7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会议以7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会议召开有关事宜通

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

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 年 8 月 15 日 14 点 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惠南镇城南路 630 号莎海国际酒店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 2016 年 8 月 15 日

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

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

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 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

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

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投票股东类型

序号 议案名称

A 股股东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德利迅达科 √

技有限公司终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

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凯迪迪爱通 √

信技术有限公司签署《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建设

项目合作意向书》的议案

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 √

董事会处理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心建设项目业务合

作运营相关事宜的议案

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

的议案

5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孙)公 √

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议案 1-5 详情请见公司于 2016 年 7 月 30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的临 2016-052《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德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终

止<战略合作协议>的公告》、临 2016-053《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

京凯迪迪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签署<合作意向书>的公告》、临 2016-051《上海龙

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公告》、临 2016-05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临 2016-055《上海

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2、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4、议案 5 为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

议案。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

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

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

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

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

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

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

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股份类别 股票代码 股票简称 股权登记日

A股 603003 龙宇燃油 2016/8/8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拟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办理登记:

(1) 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法人单

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

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的法定

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 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会议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

理登记;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 网络投票登记注意事项

证券投资基金参与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应在股权登记日后两个

工作日内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报送用于网络投票的

股东账户;公司其他股东利用交易系统可以直接进行网络投票,不需

要提前进行参会登记。

2、 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其中,以传真方式进行登记的股东,务

必在出席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材料原件并提交给本公司。

3、 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委托

人(或委托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

应当经过公证,并与上述办理登记手续所需的文件一并提交给本公司。

4、 参会登记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5、登记时间:

2016年8月10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0至17:00。

6、登记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710号25楼

电话:021-58300945

传真:021-58308810

7、其他

(1) 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2) 发传真进行登记的股东,请在传真上注明联系电话及联系人。

特此公告。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30 日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 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 2016 年 8 月 15 日召开的

贵公司 201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序号 非累积投票议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1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德

利迅达科技有限公司终止《战略合作协议》

的议案

2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与北京凯

迪迪爱通信技术有限公司签署《金汉王云计

算运营中心建设项目合作意向书》的议案

3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处理金汉王云计算运营中

心建设项目业务合作运营相关事宜的议案

4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

章程》的议案

5 上海龙宇燃油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

(孙)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

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

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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