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金轮股份 公告编码:2016-060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
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19 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上午 10 时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等法律法规及《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采用现场和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应到董
事 9 名,实到董事 9 名。本次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和表决人数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所形成的有关决议合法、
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提供人民
币 7,000 万元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9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表决结果:通过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金轮针布(江苏)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南通分行开发区支行申请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最高金额
不超过人民币 7,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29 日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
授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续。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二)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提供人
民币 8,000 万元担保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海门市森达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
公司南通分行开发区支行申请的融资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的最高
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8,000 万元。担保期限为 2016 年 7 月 29 日至 2017 年 7 月
28 日。授权董事长陆挺先生签署相关的担保合同等法律文件及办理担保登记手
续。
《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与本决议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三、备查文件
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 2016 年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3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