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
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
作为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在认证审阅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相关履历后,发表
如下独立意见:
一、公司董事候选人的提名程序规范,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经董事会提名,肖永明先生、曹邦俊先生、王聚宝先生、马
福强先生、肖瑶先生、郑钜夫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王卫国先生、亓昭英女士、姚焕然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提名人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
工作经历、兼职等情况 后作出的,并已征得被提名人本人同意。
三、经审阅以上九位董事候选人的个人履历、工作经历等,我们
认为各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要求,不存在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规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形及被中国
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形,任职资格合法。
四、同意将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金谷源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6 年 7 月 2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