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595 证券简称:宝塔实业 公告编号:2016-078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
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于 2016
年 7 月 22 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 7 月 28 日以通
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 11 人,亲自出席 11 人。会议
由赵立宝董事长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本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表决通过了如下事项:
一、 关于公司向银川润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借款 3.44 亿元
及借款担保的议案》;
为了保障重大技术装备保障工程项目建设能顺利持续进行,
公司积极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了上述项目,目前已获得中国农发
重点建设基金有限公司专项建设基金支持,该基金已投资至银川
润夏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下称“润夏投资”)。经过商洽,拟与润
夏投资签订借款 3.44 亿元的借款协议,借款期限为 10 年,年利
率为 1.4%。针对该笔借款,宁夏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宁夏担保”)就其中 9,500 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西部担保
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担保”)就其中 24,900 万元借款
提供保证担保,公司以房产和土地向宁夏担保和西部担保提供反
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孙珩超先生及控股股东宝塔石化集团有限
公司向宁夏担保和西部担保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宁夏担保就
此项担保收取的担保费率为年化 0.8%,西部担保就此项担保收
取的担保费率为年化 0.8%-2.0%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需经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以资产抵押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
分行续借 4,000 万元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资产抵押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银川分行续
借 4,000 万元,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期限 1 年。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三、《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杜建文先生为公司常务副总经理,任期至公司第七
届董事会届满,自本次会议选举通过之日起生效(简历附后)。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四、《关于召开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同意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召开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8 月 8 日。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特此公告。
宝塔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附:
简 历
杜建文先生,男,汉族,1969 年 3 月出生,中共党员,西
安陆军学院毕业,政工师,1990 年参加工作,先后历任宝塔实
业调度员、生产部总调度长、生产部副部长、生产部部长及党支
部书记,2014 年-2016 年 2 月担任宝塔实业能源公司总经理,2016
年 2 月至今任西北轴承有限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杜建文先生未持
有本公司股票,未受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及证券监管部门处分或惩
戒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