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707 证券简称:双环科技 公告编号:2016-033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16
年 6 月 14 日召开的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
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1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464,145,76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QFII、RQFII 以及持有股改限售股、首发限售股的个
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090000 元;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
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100000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
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持有非股改、非首发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
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对于 QFII、
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
得发生地缴纳。)。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
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0000 元;持
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10000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6 年 8 月 3 日,除权除息日为:
2016 年 8 月 4 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16 年 8 月 3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
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16
年 8 月 4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
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06 湖北双环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2 08*****242 应城市红双环工贸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16 年 7 月 27 日至登记
日: 2016 年 8 月 3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
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
我公司自行承担。
五、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湖北省应城市东马坊团结大道 26 号公司证券部
咨询联系人:张一飞
咨询电话:0712-3591099
传真电话:0712-3591099
六、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原件
2、公司 2015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原件
湖北双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