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申购情况及中签率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华文轩”、“发行人”)首次公
开发行不超过 9,871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
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6】1544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采用网
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上海市场
非限售 A 股股份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
的方式。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
股份数量为 9,871 万股。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 6,909.70 万股,
占本次发行规模的 7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 2,961.30 万股,占本次发行规模
的 30%。本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7.12 元/股。
新华文轩于 2016 年 7 月 27 日(T 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
定价初始发行“新华文轩”A 股 2,961.30 万股。
一、网上申购情况及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本次网上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
10,333,151 户,有效申购股数为 111,534,986,000 股,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为
0.02655041%。配号总数为 111,534,986 个,号码范围为 100,000,000,000-
100,111,534,985。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
根据《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安排及初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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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公告》和《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 3,766.42 倍,高于 150 倍,发行人
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本次发行股份的 60%由网下回拨
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 987.1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的 10%;
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 8,883.90 万股,占本次发行总量 90%。回拨机制启动后,
网上发行最终中签率为 0.07965124%。
三、网上摇号抽签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定于 2016 年 7 月 28 日(T+1 日)上午在上
海市浦东东方路 778 号紫金山大酒店四楼会议室海棠厅进行本次发行网上申购
的摇号抽签,并将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T+2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公布网上摇号中签结果。
此外,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等环节有重大变化,敬请投资者重
点关注,并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T+2 日)及时履行缴款义务。
1、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
面、H 股价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可比公司估值水平、所处行业、市场情况、
投资者结构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12 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
计投标询价。
投资者按此价格在 2016 年 7 月 27 日(T 日)进行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
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 2016 年 7 月 27
日(T 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 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 9:30-11:30、
13:00-15:00。
2、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按照申购价格从高
到低进行排序并计算出每个价格上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后,剔除拟申购总量
中报价最高的部分,剔除部分不低于所有网下投资者拟申购总量的 10%。如被
剔除部分的最低价格所对应的累计拟申购总量大于拟剔除数量时,该档价格的申
购将按照拟申购数量由少至多依次剔除,若申购价格和拟申购数量相同的则按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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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时间由晚至早的顺序依次剔除(申报时间以在上交所网下申购平台中的记录
为准),直至满足拟剔除数量的要求。当最高申购价格与确定的发行价格相同时,
对该价格的申购可不再剔除,剔除比例可低于 10%。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申
购。
3、网上投资者应当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全权委托证券公司代其进行新
股申购。
4、网下投资者应根据《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公告》(以下简称“《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
中签结果公告》”),于 2016 年 7 月 29 日(T+2 日)16:00 前,按最终确定的发
行价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网下初步配售结果及网上中签结果
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 2016 年 7 月 29 日(T+2 日)日
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
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5、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公开发行数
量的 70%时,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原因
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6、有效报价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者未及时
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
约情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网上投资者连续 12 个月内累计出现 3 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6 个
月内不得参与新股申购。
发行人: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保荐人(主承销商):中银国际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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