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130 证券简称:新国都 公告编号:2016-094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6 年 7 月 26 日
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决定于 2016 年 8 月 15 日 14 时召
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
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召集。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5 日 14 时。
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
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4 日 15:00 至 2016 年 8 月 15 日 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
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
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
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16 年 8 月 10 日(星期三)。凡于 2016 年 8 月
10 日下午 15:00 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见附件《授权委托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和其他人员;
7.会议地点: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
17A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拟转让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2、《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
3、《关于 2016 年下半年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
内容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6 年 8 月 11 日(8:30-12:00, 13:30-18:00)
2、登记地点: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工业区泰然劲松大厦 17A 公司证券部。
3、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
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
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
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
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
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代理投票授权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
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经公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和投票代理委
托书均需一并提交;
(4)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登记(传真、电子邮件需在 2016
年 8 月 11 日 18:00 前送达公司证券部),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传真:
0755-83890344,电子邮件:xgd-zqb@xinguodu.com。
4、参加股东大会时请出示相关证件的原件。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附件)
五、会务联系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车公庙天安数码城泰然四路劲松大厦 17A 证券部
联系人:方媛 刘佳佳
联系电话:0755-83481391
传真:0755-86319990
邮箱:fangyuan@xinguodu.com;liujiajia@xinguodu.com;
六、其他事项
1)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预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2) 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届时参会。
3) 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
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七、备查文件
1.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2. 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3.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4. 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7 月 28 日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
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程序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5130
2.投票简称:新国投票
3.投票时间:2016 年 8 月 15 日的交易时间,即 9:30—11:30 和 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新国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
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总议案,1.00
元代表议案 1,2.00 元代表议案 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
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表达相
同意见。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议案序号 议案名称 委托价格
总议案 代表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所有议案 100
议案 1 《关于拟转让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 1.00
案》
议案 2 《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 2.00
议案 3 《关于 2016 年下半年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3.00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在“委托数量”项下填
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表 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表决意见类型 委托数量
同意 1股
反对 2股
弃权 3股
(4)为便于股东在交易系统中对于股东大会所有议案统一投票,公司增加一
个“总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为 100 元。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
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
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
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
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
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交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
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4 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
前一日)15:00,结束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15 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 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
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
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结果为准。
2.本次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
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
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
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会登记表
姓 名 身份证号
股东帐号 持 股 数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联系地址 邮 编
附件三:
授 权 委 托 书
致: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单位出席深圳市新国都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对以下议案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单位承
担。
(说明:请在对议案投票选择时打“”,“同意”“反对”“弃权”三个选项都不打“”
视为弃权,同时在两个选项中打“”按废票处理)
序号 议 案 赞成 反对 弃权 备注
议案 1 《关于拟转让深圳市瑞柏泰电子有限公司全部股权的议案》
议案 2 《关于拟使用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性资金的议案》
议案 3 《关于 2016 年下半年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股东姓名及签字: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股东股票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1、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3、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年 月 日